1、会议费报销注意事项及流程1、 会议费是指由我校组织召开有校外人员参加的会议而发生的相关费用,详见绍兴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规定(绍市财行201455号);2、 会议费报销必须年初有预算安排,会议费报销需提前一个月申报用款计划;3、 会议列入政府采购,会议开支按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要求在定点饭店召开,但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收费低于定点饭店的单位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也允许作为会议场所。不得在旅游风景名胜区饭店召开会议(定点饭店名单见计财处网站);4、 会议费报销一般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如属于小型会议可以刷公务卡支付。5、 会议费报销具体流程:1) 向计财处计划管理科申请会议费报销用款计划;2) 通过政
2、府采购程序,召开会议;3) 召开会议后,取得正式发票并填写会议费政府采购验收结算书;4) 填写市级机关财务结算中心会议费预算结算单、会议费报销单(计财处领取)5) 凭合法票据、会议审批依据、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政府采购合同、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到计财处相应窗口报销;6) 计财处审核通过后将材料送财政结算中心;7) 财政结算中心审核通过后付款。6、 小型会议费报销具体流程:1) 小型会议指会议费不超过1万元,会期1天以内的会议;2) 向计财处计划管理科申请会议费报销用款计划;3) 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定点饭店名单见计财处网站),取得正式发票;4) 填写市级机关财务结算中心会议费预算结算单、会议费报销单(计财处领取)5) 凭合法票据、会议审批依据、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到计财处相应窗口报销;6) 计财处审核通过后根据支付情况,直接还款到教职工公务卡内或将材料送财政结算中心;7) 财政结算中心审核通过后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