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的形式判别宪法宪法法律*法行政法规*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名)*条例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政府规章(地名)*规定、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考点汇总 P1-3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2)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分别有: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3)民法商法:(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举例: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4)行政法:(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政法治监督主体间)(举例:建筑法、行
2、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5)经济法:(国家协调、干预经济关系)(举例: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政府采购法等)(6)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举例: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P3-52、法的形式P5-73、法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4)新法优于旧法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不一致:谁制定谁裁决(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法律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政法
3、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地方性法规(本级人大及常委会)与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P7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法人是一个能独立担责的组织】(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的场所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所在地)(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自
4、然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后果由法人承受。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P82、法人的分类1法人的分类包括取得法人资格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等(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2)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事业单位:(1)法定登记-登记(2)法定不登记-成立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
5、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成立P93、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企业法人担责】(1)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2)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是一种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3)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职务行为可以代表企业法人。(4)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2Z2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P112、代理
6、的种类委托代理(如招标代理)(代理的主要形式)代理法定代理(如监护人)P11-123、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1)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2)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不一定是律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3)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书面的应当书面)(4)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5)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P124、建设
7、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有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2P13-145、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如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等);(2)须本人(被代理人)存在过失;(3)须相对人(第三人)为善意(不知情)。自始未经授权+特别构成要件超越代理权代理权已终止无权代理效力待定合同需要被代理人追认表见代理(本质仍然是无权代理)有效合同被代理人担责(可追偿)P14-1
8、56、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人过错一人担责,两人过错两人连带】(1)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代理人不履行职责:代理人担责;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连带(2)第三人故意行为第三人明知道无权代理:第三人和行为人连带(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知道对方违法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连带2Z2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P161、物权的种类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物权的种类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P17-183、建设用地使用权(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国家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2)建设用地
9、使用权的设立【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续期和消灭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3种类举例著作权单位作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单位委托作品勘察、设计
10、文件有约定按约定(未约定归受托人)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P184、地役权(1)地役权的概念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2)地役权的设立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P18-195、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不动产物权-登记不动产物权合同-成立】(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2)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
11、不登记。(4)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5)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6)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2Z2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P20-212、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四种发生依据】(1)合同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而发生的债(2)侵权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如噪音扰民)(3)无因管理没有法律义务、没有受到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学雷锋做好事)(4)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
12、(如误打款)2Z2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P22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2)专有性;(3)地域性;(4)期限性。P232、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发明2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实用新型10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外观设计10年P243、注册商标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前12后6】(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P254、著作权主体设计文件:如果著作权未约定则归受托人(设计单位)。在单位内部:作者(设计师)有署名权,单
13、位有其他权利。4可以抵押的财产不得抵押的财产(不能卖/处分)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2Z2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P301、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
14、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P30-312、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P313、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有两种:(1)一般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P314、保证人资格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但是,以下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
15、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P315、保证责任(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P32-336、抵押权【不动产+动产、不转移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抵押物:P33-347、质权【动产+权利、转移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可以质押的权利
16、包括:(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P348、留置【动产(特定的)、转移占有、债务人的特定财产】(1)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担保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以上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P349、定金
17、【金钱;转移占有】(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2)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底座价款或者收回。(3)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4)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5行政处罚(官罚民)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官罚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
18、境。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2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建筑面积在300m以下抢险救灾等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5)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6)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2Z2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P35-361、保险与保险索赔(1)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3)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于合同成立后,可以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也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分期支付保险费。(4)保险人对于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5)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
19、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6)如果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同时由多家保险公司承保,则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别向不同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P36-382、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类比记忆】(1)保险责任范围【自然事件;意外事故火灾、爆炸】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1)自然事件,指地震、海啸、雷电、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2)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2)保险期限【开工-竣工】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
20、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3)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应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2Z20109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P422、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P423、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P424、建设工程领域常见的刑事法律责任(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质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
21、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规定、强令冒险】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22、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4)串通投标罪【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2Z202000施工许可法律制度2Z2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P45-461、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6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开工期限领证后3个月内获批后6个月内不能按期开工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不予延期开工后在建项目停工【短报告长核验】1年,报告后即可复工停工、复工应报告(无核验程序)1年,核验后方可复工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另行规定军用房屋建筑P47-502、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建设单位申请:地划地施图安监钱其他】
23、(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建设工程);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外国大片);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外国大片】国务院可
24、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为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
25、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P50-513、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2Z202020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P55-562、施工企业的资质列、类别和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P56-58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1)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2)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的规定【恶意、较大以上、两起以上一般】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l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
26、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
27、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7原则上例外不得身兼两个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不得更换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其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家企业。范围+规模,两条件同时具备才需要招标范围(外国公基)规模无论总投资多少总投资
28、3000万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施工200万勘察、设计、施工、重要材料设备采购,不论合同额大小,全部需要招标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重要采购100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援建服务50万P60-614、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1)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2)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2Z202030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P66-672、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
29、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通过新聘用企业办理),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P673、不予注册和注册证书的失效、注销【执业5年、非执业3年、吊销2年、重大事故3年;起点不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
30、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P68-694、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P71-726、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2Z203000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2Z203010建设工程招标投
31、标制度P74-751、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P752、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以工代赈、不可替代、自给自足】(1)招标投标法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8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还规定,除招标投标法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需要向b901123原中标
32、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3)此外,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P75-763、建设工程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不特定的人、招标公告)和邀请招标(邀请特定的人、投标邀请书)。(2)邀请招标的情形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33、;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P785、编制招标文件、标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3)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
34、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5)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P796、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P79-807、开标(1)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
35、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5)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7)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
36、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P80-818、评标(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4)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不超过3个,并标明顺序。(5)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的作为中标条件,也不9组成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投标人的身份(非法人)资质同一专业按较低内部共
37、同投标协议,约定各方责任,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合同与责任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一标不二投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金额条例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办法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不得超过80万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从开标开始算)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其投标的条件。P809、否决其投标【(1)两个都没有否决其投标、(5)低于成本或高于最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
38、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P8110、中标和签合同(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不得再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
39、他协议。(4)当备案合同和另行订立的合同不一致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P8211、禁止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差别对待、不合理条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
40、查或者评标标准;(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P8312、联合体投标【连带责任】P841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开标前可修改、撤回】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1)拒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2)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不按招标文
41、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P8514、投标保证金【2%、80万、开标前撤回、开标后撤销、存款利息】10两阶段招标第二阶段提出终止招标(已收取)及时退还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撤回投标文件(开标前)(已收取)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撤销投标文件(开标后)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最迟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P8615、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属于不同投标人-视为】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问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P8916、中标的法定要求(1)公示中标候选人【3天内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期异议、3天内答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43、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价格最低、国有资金应当选第一】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中标通知书和报告招标投标情况【15日内报告政府】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