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危害岗位轮岗制度1.目的为减少长期在职业危害岗位工作给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带来的伤害,为消除因操作工长期单一工作方式对其造成潜在职业影响以及同岗位工作时间较长,出现工作厌倦、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职业危害岗位员工、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各种设备操作工。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3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3.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因素。3.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_第2部分_物理因素。4.职责4.1公司安全部及项目部负责对危险作业岗位的危险识别和从事人员作业时间长短,提出轮岗或不定期轮流休
2、假、疗养的建议和安排。4.2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资金。4.3各相关部门负责工作调整和安排。5.内容及要求5.1轮岗5.1.1根据岗位时间的长短及需要和员工的意愿,制定轮岗计划和落实的时间。严格按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因素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_第2部分_物理因素中的要求,对可能接触到产生职业危害的噪声、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或者腐蚀性物质等,严格控制其接触职业危害的限值和时间。5.1.2轮岗前沟通:了解轮岗的岗位职业危害因素,了解人员对轮岗的接受及劳动程度,理解轮岗的意义和目的,了解被轮岗人员的优势和不足,了解当事人对轮岗的意见或建议。5.1.3工作交接:轮岗方案确定后
3、,轮岗双方需要制定并提交工作交接清单,双方要交代工作进展状况、工作中的注意事项、资源清单等。5.1.4轮岗后双方都要接受转岗安全教育培训和新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并填写相关教育记录:由原任职者对继任者采取教授式培训方式;根据工作交接清单,对岗位工作环境和作用,业务流程与目前状况开展等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5.2轮流休假、疗养5.2.1公司可以根据具休情况在不能做到危害作业岗位轮岗的情况下可以安排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每年轮换进行休假或疗养。5.2.2休假或疗养轮流原则是:先危险作业岗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后普通工种作业人员;先是先进工作者后是普通员工,先工人后干部;休假前要做好工作安排和安全教育。5.2.3统一安排时间,合理调整生产进度。6.附录6.1休假、疗养人员管理台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