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二、患有下列疾病不能从事高处作业及架设作业:如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等。三、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正确佩带和悬挂安全带,必要时设置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四、悬空作业所用的操作平台需经过设计计算,并验收后方可使用。五、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段、分层进行。六、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衣着灵便。七、严禁酒后作业。八、在作业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及
2、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九、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平稳堆放,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应随时清扫干净,不得向下抛掷物件。十、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十一、台风及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十二、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十三、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十四、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十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