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化苗木采购合同采购方(甲方):供货方(乙方):一、总则:1、总合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除清单外)及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总合同),乙方均予以承认。2、采购合同:在总合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乙方自愿在甲方管理下承包绿化苗木采购作业,为明确双方在执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3、本合同,要求乙方自备必要的、必需的人员、设备及器具等。二、与本工程有关的事项:1、工程名称:1标段2、工程地点:公路3、工程范围及内容:承包内容:乙方采购提供根系发达、无任何病虫害、树冠丰满、生长健壮、杆皮无脱落的绿化苗木,运输至施工现场。4、工程量清单:清单中
2、工程数量只是估算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的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数量为准。清单中单价为综合含税单价,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并以总合同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施工技术条款为准。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发票原件交与甲方。5、工程期限:30日历天,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分批次购进。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承包作业,经甲方同意,工期顺延。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负责与业主、监理部门和设计部门接洽和联系。(2)负责提供与乙方承包工程有关的施工图纸(包括变更图纸)和技术资料。(3)负责提供工程的主要控制点及检查验收。(4)如因乙方施工管理、进度及质量等达不到
3、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指令乙方返工或停工整顿,若乙方在甲方发出整改书三天内仍未整改或没有按规定整改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并对其工程进行分割,直至整体收回本工程,清退施工队伍,其后果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权利。(5)乙方拖欠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加倍罚款并支付民工工资。(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擅自撤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乙方未计量的工程款作为甲方的损失补偿。不足部分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7)甲方下达的文件、指令、会议纪要等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应遵照执行。(8)甲方有权对乙方自有机械设备进行管理,对乙方的机械设备状况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特种设备还需进行不定
4、期的抽查。2、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应认真阅读所承担工程的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图纸及其它资料),在承认总合同的同时必须承担下述义务和责任。(1)乙方投入到本工程的所有进出场费、机械调遣费及临时设施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投入到本工程的人员和设备等必须满足要求。(3)乙方负责处理与当地村镇等地方关系,与当地沿线村民出现纠纷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负责处理与当地村镇等地方关系,乙方承揽该工程时应充分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周边环境及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与当地沿线村民出现纠纷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地方协调部门及甲方书面或口头通知等要求施工。
5、(5)乙方派驻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及相关的施工机械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6)乙方要对质量负责,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工程检验标准。乙方要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控、保证体系,并接受业主和甲方派驻监理工程师的全过程监理。(7)乙方对本工程工期负责,要根据甲方的总体计划和关键工序工期控制点在人力、资金、设备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证。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工期按时交工,否则视为违约。(8)乙方对本工程安全负责,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操作规程办事,服从甲方安全监督与管理。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任何人身伤亡、机械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乙方必须做
6、到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并配备满足工程施工的各种标识、标牌。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保持地方水系贯通和道路通畅,因乙方原因造成水系或道路堵塞引起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使用地方道路造成道路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10)乙方负责承包工程的采购并种植作业。绝对禁止再次转包,如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损失乙方自负。(11)乙方应教育工人遵纪守法,不滋事、不扰民,如果与当地村民因此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自负;如因乙方管理混乱,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场前,必须处理好与当地的相关事务。如因地方事务处理不彻底,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2)乙方必须按月支付民
7、工工资,因民工工资问题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支付给民工。(13)乙方自用机械设备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将所有机械设备状况及司驾人员的姓名及持证上岗情况上报甲方。严禁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无上岗证的司驾人员进场。四、工程质量检查、验收:1、乙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严格按程序办事。乙方应按甲方安排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2、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有关质量的口头及书面文件,同样适用于乙方。3、竣工交验后该项工程结束。4、甲方、监理、业主在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中,发现一次一项不合格,除责令其返工外,罚款500元;对安全生产、文明施
8、工进行检查中,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500元。造成严重影响甲方信誉的事件,甲方将对其进行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除经济处罚外,解除乙方合同。5、监理、业主在对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中的处罚同样适用于乙方。因乙方责任造成罚款的,甲方将对乙方处以两倍的罚款。五、计量支付:1、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预付款。2、乙方必须有资金垫付能力,如甲方资金紧张,工程款可以推迟拨付工程款,无利息。3、工程计量:业主为甲方计量支付完毕后,按照甲方现场人员对乙方所完成工程实际验收的且经监理及业主认可后的工程数量为准,对其进行计量。4、如甲方资金充裕时,按期结算,结算时乙方法人代表
9、应亲自到场,如派其它人员结算需出具法人或本人授权委托书及结算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财务。乙方结算时出具正式票据。5、甲方结算时将扣留结算款25%-45%做为保留金,在乙方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与地方或民工没有发生各种经济纠纷时,业主计量支付后一年内支付。另外5%待甲方缺陷责任期满后全部付清。在最后一期结算单开出之时,同时签定合同终止协议。本合同至此全部履行完毕。6、在合同执行期间,清单内工程不再进行单价的调整和索赔;租用甲方机械设备款、违约及一切罚款,将从工程款中扣除。六、违约责任:1、甲方不承担因设计变更、地方矛盾、乙方自身原因和其它方面所造成的停工费、设备停滞费
10、。2、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工,否则按合同总价的5(每延期一天)进行罚款。(甲方原因除外)。3、甲、乙双方如不能认真执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违约金。4、无甲方书面委托书,乙方私自借甲方名义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及口头协议等,甲方均不承认,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甲方均不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七、其它约定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达成的任何协议均作为本合同的附加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2、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需向甲方公司工程科申请协调,如协调不成,双方向甲方公司住
11、所地蓟县人民法院进行诉讼。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或签订了“工程合同终止协议”后自行失效。4、本合同解释权归天津鑫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八、补充条款1、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绿化采购苗木作业。2、施工所需人员、车辆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缴纳人身意外险,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4、运输过程中,不得破坏架空线路,如有破坏,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责任。5、乙方需严格遵守天津市环保要求,运输及绿化过程中,污染周边环境,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责任。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所发生的任何工程量结算外费用及其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均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7、甲方与建设单位及其他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乙方需无条件接受,与其他合同发生冲突时,乙方无条件遵循甲方安排。8、甲方根据总体资金安排对乙方进行结算。结算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签字且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结算时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并交于甲方。甲 方 : 乙 方: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