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苇子沟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稿)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水平,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制定和修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和九台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凡在本镇辖区内发生的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树林火灾、生物灾害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把
2、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自然灾害的有效机制。(2)统一领导。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救灾工作。(3)分级管理。根据自然灾害的严重性、可控程度、所需运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主体及其指挥权限。(4)民政主管。民政部门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5)分工负责。针对预案中涉及的灾害预案、预警、响应、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环节,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救灾各项工作。2、基本情况2.1、我镇属吉林中部长春平原地区,地域面积2
3、58平方公里,26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255个村民小组,15723户,总人口5.9万。有耕地面积14442公顷。主要农作物以水稻、大豆、玉米为主。全镇五保户335户,低保户1188户,残疾人家庭1600户左右,重点优抚家庭125户,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近6000人,镇设幼儿园4所,小学25所,中学2所,各类学生5600人。2.2、辖区内主要河流有饮马河、沐石河,主要桥梁16座。2.3、辖区内主要交通道路:有九榆、九德、九舒公路。通信由苇子沟邮政所、庆阳邮政所组成,电力由苇子沟变电所、庆阳变电所主管,水利由苇子沟水利站负责。2.4、辖区内建有金晟元饲料有限公司,九台市忠义建材厂、九台市良泽米业厂
4、,苇子沟镇小苇生态园,形成工业及农产品加工、商服等支柱产业,共有企业187家。3、灾害风险3.1、本镇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夏秋季雨水较多,伴有旱灾、雨雪灾害、大风灾害。3.2、不同的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房屋、耕地、道路、电力、通信、供水、水利设施破坏。4、启动条件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1)在全镇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树林火灾、生物灾害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的损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a因灾死亡3人以上;b倒塌房屋50间以上;c绝收面积在2500亩以上。(2)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
5、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启动本预案。(3)市政府决定的其它事项。5、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5.1 组织机构及职责镇政府成立救灾协调领导小组,灾害发生时即转为救灾指挥部,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救灾工作。指挥长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由镇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镇安全生产办公室、民政办、财政所、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水利所、国土所、广播站、电信、农电所、人武部等单位各明确一名负责人为成员。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办,由民政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镇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1)向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2)统一指挥全镇的救灾工作和应
6、急预案的实施,派出指挥人员组织灾区现场救灾工作;(3)决定派遣抢险救灾队伍,调遣救灾物资,协调解决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4)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5)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6)及时汇总灾情,统一发布灾情信息;(7)协调跨辖区救灾工作;(8)接收国内外的救灾捐赠款物,分发救灾款物。5.2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灾害发生后,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在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人武部:迅速调集基干民兵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转移被困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7、并在受灾现场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卫生院:迅速组织本医疗单位医护力量,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卫生等,根据灾情,调度灾区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3)通讯保障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讯设施,启动应急通讯系统,优先保证灾害现场和指挥部的通讯畅通,必要时应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尽快恢复民用通讯。(4)电力保障供电部门: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送、发、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保证灾区用电。(5)灾民安置民政办:迅速派出工作组,调查、核实灾情,并在灾情发生后的24小时内,
8、将初步灾情上报市民政局,其后每日一报灾情发展情况。灾情稳定后,要尽快组织人员查核灾情,并与水利、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会商核定灾情,及时汇总上报灾情详细情况;与人武部、公安等部门共同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统计灾区死亡人数,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组织群众尽快恢复生活和生产秩序;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灾引起疾病的医治等救济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教育部门: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危房校舍的翻建维修工作,疏散受灾地区学校师生员工,恢复灾后教学秩序。乡镇各企事业单位抽调人员,参与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工作。(7)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农业站、畜牧站组织指导灾民开
9、展生产自救及灾后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预防牲畜发生疫情。(8)社会治安维护公安部门:组织公安干警、基干民兵队伍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事先拟订重灾区特别管制措施,灾后迅速报批、公布和执行。(9)重要目标警戒公安部门:加强对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10)气象预防及水位监测水利、农业部门:负责对天气、雨情、水情、汛情的预防和监测。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雨量测报。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对易发生险情的堤坝、涵闸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排除险情,防
10、止灾害扩展。(11)呼吁与接收紧急援助民政部门: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介绍灾情,呼吁社会和民众团体提供援助,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以及需援助捐款额。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12)宣传报道宣传、民政办:依据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按照防灾减灾应急宣传预案、宣传提纲和灾情报道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公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传播救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和减灾意识,鼓励、动员民众战胜灾害,及时平息灾害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引导灾民重建家园。(13)经济补助及补偿财政所:及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金和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民政办:向上级争取救灾款物并及时为灾区发
11、放救灾款项和物品。(14)其他紧急事项由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指定有关部门负责。6、应急准备61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所有学校操场作为紧急避难、集中安置点,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作为医疗卫生场所。62物资准备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修电力、抢修通讯和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以及抢救伤员的药品。救灾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抢险救援物资由水利、交通、供电、通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灾物资由民政、粮食等部门结合部门救灾职责进行储备和筹集。(1)救灾物资主要包括:救灾帐篷、净水设备及衣被、粮、油等生活物资。救灾帐篷、净水设备及衣被粮油以上级下
12、达我镇管理部分为重点,保证灾害发生后3小时内运抵灾害现场。(2)所需购置经费从预算的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中列支。(3)灾害发生时,交通部门应迅速开辟救援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保障紧急救援物资以最快的速度运往灾害现场。63救灾装备准备(1)政府各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装备。(2)民政办应调配救灾必须的车辆、电话、移动电话、计算机、摄像机等设备和装备。64人力资源准备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各村、单位应有专职的灾害救助管理人员,有专人负责自然灾害救助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65宣传、培训和演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
13、、保险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每年组织12次灾害管理人员培训,不定期开展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的培训。7、灾害预警水利、农业部门:负责联系、报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文教部门:负责联系、报告地震灾害预警信息水利部门:负责联系、报告汛情预警信息;国地分局:负责联系、报告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林业部门:负责联系、报告树林火灾预警信息;农业部门:负责监测、报告生物灾害预警信息;以上信息报告给镇救灾指导部办公室(镇民政办)8、信息传递灾情发生后,各村、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将本辖区受灾情况报告给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8.1灾情报告的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
14、点、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等。8.2灾情报告的时限。(1)灾情初报:各村、单位灾情报告时限能早尽早,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同时上报市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并在接受到村、单位灾情报告后,1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工作,将汇总情况向上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小时的灾情向上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上报。(3)灾情核报: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15、在灾情稳定后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上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9、应急响应9.1基本要求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及造成的损失程度,镇依次设定三个响应等级。响应等级根据灾情响应启动,视灾情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等级,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响应等级的应急需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9.2响应等级1级响应:(1)全镇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造成的损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1级响应:a因灾死亡15人以上;b倒塌房屋300间以上;c绝收面积在20000亩以上。(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它突发
16、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遭受威胁、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4)市政府决定的其它事项。级响应:(1)全镇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造成的损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级响应:a因灾死亡6人-14人;b倒塌房屋100间-300间;c绝收面积在5000亩-20000亩。(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它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遭受威胁、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4)市政府决定的其它事项。级响应(1)全镇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造成的损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级响应:
17、a因灾死亡3人-5人;b倒塌房屋50间-100间;c绝收面积在2500亩-5000亩。(2)发生发生3.5级以上4.5级以下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或紧急安置群众或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它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遭受威胁、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4)市政府决定的其它事项9.3紧急转移:灾害发生后,由各村、单位负责紧急转移安置,各片片长、联村镇干负责督查指导,请求上级紧急支援。9.4生活救助:各村、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生活救助的主要内容和时间要求等,规定救灾款物发放和监督程序,请求上级支援。10、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10.1灾后救
18、助(1)灾情稳定后,民政办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赴灾区调查灾民生活困难情况,认真统计需政府救济人口,建立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制定救济工作方案。(2)以镇政府名义向市政府报送申请救济款的报告。(3)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帮助灾民解决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4)组织开展社会捐助、紧急采购等活动,帮助灾民解决实际生活困难。10.2恢复重建(1)民政办要认真组织灾情核查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损坏、人员伤亡、农作物绝收等损失并汇总上报。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群众自救互救,为受灾群众提供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住宿、口粮和衣被。开展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帮助灾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2)加强灾后疾病防治和疫情监测
19、,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水利、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修复或重建学校校舍。(3)以镇政府名义向市政府报送灾后重建所需资金的请示。(4)定期向社会通报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5)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11、附则11.1奖惩和法律责任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11.2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镇政府。11.3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镇救灾指挥部制定,由镇民政办负责解释。11.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