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镇抗旱防汛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 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 失,维护社会稳定,以保障高坝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 展。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国家 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凉州 区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 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
2、、内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 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的次生衍生灾害。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抗旱防汛并举, 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 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 不断提高抗旱防汛的现代化水平。1.4.2 抗旱防汛工作实行各村委会主任,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 统一指挥,分村、分单位负责。1.4.3 抗旱防汛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 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 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 坚持执行防抗结合的原则。1.4.4 抗旱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
3、服从全局利益。1.4.5 坚持依法抗旱防汛, 实行公众参与、 军民结合、专群结合, 平战结合。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 实行先生活、后生产, 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 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1.4.7 坚持抗旱防汛统筹,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尽可能利用洪 水资源;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同时,要切实保 护好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指挥体系XX镇人民政府设立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 抗旱防汛日常工作及水旱灾害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镇抗旱防汛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4、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2.1.1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和武装部长任副组长,成员为:镇政府办公室、镇水管站、派出所、 国土所、镇财政分局、镇民政办、镇统计站、镇农技站、畜牧站、 林业站、学区辅导站、供电所、镇卫生院、镇广播站构成。2.2 职责分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镇抗旱防 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抗旱防汛抢险的各项政策、规 章和制度以及上级抗旱防汛指挥部调度指令和批准的防洪抢险预 案;及时掌握全镇旱情、水情、汛情、灾情,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 施、抗洪抢险、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2.2.1
5、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政府办公室:负责执行镇党委、镇政府及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发布的重大抗旱防汛、救灾等决策、指令,督促有关站、所履行 职责,并监督协调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镇武装部:负责全镇抗旱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训练等工作。 根据汛情、灾情需要,协调民兵连队协助政府担负抗洪抢险、营救 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洪抢险任务。镇水管站:负责全镇防汛抢险及所属重点水利渠系的运行和管 理;制定完善全镇抗旱防汛抢险各类预案;收集、提供旱情、雨情、 水情、汛情、洪水预报, ;负责实施全镇抗洪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派出所:负责维护抗旱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紧急
6、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防汛物 资、破坏防汛工程及通信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抗旱防汛抢险 的治安保卫工作。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测、预报和预防工作;负责 全镇范围重点区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负责 地质灾害及泥石流防御预案的制定和落实。镇财政分局:负责落实、解决防汛抢险经费;及时下拨省、市、 区下达的抗旱、防汛投资并监督使用;根据防汛抢险和水毁工程修 复的急需程度,筹措、调剂、落实防汛经费。镇民政办:负责全镇水旱灾害的调查评估,做好灾民的生活安 置和救灾工作。镇统计站:统计旱情、汛情、险情、灾情,并及时做好上报工 作。镇农技站、畜牧站:负责做好
7、本行业的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及 时准确掌握水旱灾害动态,组织、协调、落实灾区农、牧业减灾、 救灾措施。镇林业站:负责全镇造林地抗旱保苗预防工作。学区辅导站: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强对中小学 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不到水库、河道、池塘等水域游泳, 及时掌握并上报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做好学校的防灾、减灾、救 灾工作。供电所:负责全镇抗旱防汛及抗洪抢险期间电力设施的安全运 行和电力供应;发生紧急情况,线路中断时,要及时派出专业技术 人员抢修,确保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紧急情况 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卫生医疗救护队进入受灾区域,及时救治和运 转伤病人
8、员,做好灾区灾后消毒和防疫工作。镇广播站:负责根据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提供的旱情、汛情,及 时向群众发布抗旱防汛信息,做好防汛抢修、抗洪救灾知识的宣传指导工作,做好严厉打击盗窃防汛物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等犯罪 行为的宣传报道。3 预防及预警机制3.1 预防预警信息预警级别分为四级:1级预警(特别严重)、级预警(严重)、 山级预警(较重)、W级预警(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 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 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3.1.1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 降水量、洪峰、洪量、
9、受灾人口、农作物、群众财产;工矿企业设 施;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设施等方面的灾情损失。( 2)洪涝灾害发生后,受灾村组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 告受灾情况,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汇总灾情,全面掌握救 灾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突发重 大险情或重大灾情,应在第一时间内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区抗旱 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情况,同时组织核实灾情,并及时将核实的 灾情上报。3.1.2 旱情信息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各村应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 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 策提出科学依据。灾害发生后,各村组及时收集旱情灾情动态
10、信息,并及时向镇 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抗旱行动应随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 部。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 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3.2 预防预警行动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和干旱灾害的自 我保护意识,做好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抗旱防 汛责任人、抗旱防汛队伍及预警措施,加强抗旱防汛专业抢险队伍 建设。(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重点地段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问题 的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4)预案准备。编制、
11、修订、完善各类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研 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制定严格的抗旱水资源调度方 案和节水限水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河流堤防险工险段,要 制定工程抢险方案。(5)物资准备。按照各村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须的防汛物资, 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可按险情、灾情需要统一调配抗旱防汛物资, 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抗旱防汛通信专 网系统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 及时传递。(7)抗旱防汛检查。实行以组织、工程、预案、物资、监测、 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
12、确责任、限 时整改。(8)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加强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 流、河滩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对未 经审批并严重影响行洪的项目,应依法拆除。3.2.2 河流洪水预警(1)汛期警戒水位以下正常洪水预警:由水管站、村、组实行24 小时值班及巡查制度,及时将水情、旱情等信息传达有关部门并 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发布预警。(2)汛期警戒水位至紧急水位洪水预警:当洪水水位超过警戒 水位但尚在紧急水位以下时,由水管站、村、组及镇防汛办公室实 行 24 小时监控,各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会商分析气象、水情、工 情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汇报。( 3)超标准洪水预警。当出现超标准
13、洪水时,向上级主管部门 及时汇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防汛责任人,各 防汛抢险队伍应立即上岗到位,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24 小时 监控水雨情变化,分析汛情、险情发展趋势。4 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总体要求4.1.1 按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 级。具体应急响应等级与洪涝干旱预警等级相对应,启动相应等级 的应急响应。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界定应急响 应级别,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响应级别进行必要的调整。4.1.2 进入汛期,各站、所、村、组应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 实时观测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4.1.3 干旱
14、、洪涝灾害发生后, 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实施抗旱减灾、抗洪救灾等方面的工作。4.1.4 干旱、洪涝灾害发生后, 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向区政府 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 上报。4.1.5 因洪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 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 由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 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区 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4.2 I级应急响应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响应。(1) 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 XX段发生50年一遇或50年 一遇以上洪水。( 2)山洪围困 30 人以上
15、,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和失踪 30 人以上,或者影响 1000 人以上群众的正常生活。(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61 天以上,夏季 46 天以上,秋冬季 81 天以上。(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 7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60%。( 6)缺水率 30%。422 I级响应行动(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紧急动员部署抗旱防 汛抢险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由区抗旱防汛 指挥部发出红色警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 职责分工立即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工作 情况及时上报。( 2)镇
16、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启动本级预案,并报请区抗旱防汛指 挥部启动相应预案。(3)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宣布全镇进入紧急防汛期,镇抗旱防汛 领导小组依法行使权力。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领导小组。(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请示上级部门协调民兵支援抗洪抢险 或应急供水。(6)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指导各有关单位、村、组转移安置危 险地区人员。( 7)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 密切监视汛情、 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8)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 助,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9)配合上级部门
17、及专家做好各项相关工作。4.3 H级应急响应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 XX段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 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 20 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46-60 天,夏季 36-45 天,秋冬季 61-80 天。(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 50%-7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41%-60%。( 6)缺水率 20%-30%。4.3.2 H级响应行动(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紧急动员部署抗旱防 汛抢险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抗旱防
18、汛指挥部,由区抗旱防汛 指挥部发出橙色警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 职责分工立即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工作 情况及时上报。(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启动本级预案,并报请区抗旱防汛指 挥部启动相应预案。(3)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宣布全镇进入紧急防汛期,镇抗旱防汛 领导小组依法行使权力。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领导小组。(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请示上级部门协调民兵支援抗洪抢险 或应急供水。(6)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指导各有关单位、村、组转移安置危 险地区人员。( 7)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 密切监视汛情
19、、 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8)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 助,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9)配合上级部门及专家做好各项相关工作。4.4山级应急响应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山级响应。(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 XX段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 年一遇以下洪水。(2) 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10 年一遇以上、 20 年一 遇以下洪水。(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 41-45 天,夏 季 21-35 天,秋冬季 51-60 天。(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 30%-5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
20、受旱区域人口比例21%-40%。( 6)缺水率 10%-20%。4.4.2山级响应行动( 1)根据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的黄色警报,镇抗旱防汛领导 小组主持会商,向各单位、村、组发出紧急通知。(2)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 化,加强抗旱防汛工作指导,将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抗 旱防汛指挥部。(3)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民政办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院组 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它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 工作。( 4)配合上级工作组,指导基层抗旱防汛抢险工作。4.5 W级应急响应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W级响应。(1) 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 XX
21、段发生5年一遇以上、10 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 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 5 年一遇以上、 10 年一遇 以下洪水。( 3)气象部门预报出现局地大雨或者暴雨天气过程,或者山洪 围困14人,并威胁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13人,或者影响 100 人以上、 200 人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4)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 36-40 天,夏 季 16-20 天,秋冬季 41-50 天。( 5)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 10%-30%。( 6)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10%-20%。( 7)缺水率 5%-10%。4.5.2 W级响应行动根据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的蓝色
22、警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 主持会商,相关单位参加,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旱情、汛情 的监视,适时引蓄利用雨洪水资源,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抗旱防汛 指挥部。4.6 不同灾害的应急相应措施4.6.1 河流洪水( 1 )当河流来水超过设防标准时,各站、所、村、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巡堤查险,严密 布控。(2)当河流来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镇抗旱防汛 领导小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单位,应根据河流汛情和洪水预报,依 法组织抗洪抢险。4.6.2 干旱灾害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 4 个干旱等级,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预案,并发展组织抗旱工作
23、。(1)特大干旱 强化各村委会主任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村民生活和重点企 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 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资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单位按 照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 做好抗旱工作。 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必要时经本级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 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送水等。 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 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动员
24、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2)严重干旱 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 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灾情信息的抗旱情况。 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 部。 督促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 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3)中度干旱 加强旱情监测,密切关注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 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 和调度。 根据旱情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及时上报、通
25、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关注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 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4)轻度干旱 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4.7 信息报送和处理4.7.1 旱情、汛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 归口处理, 信息共享。4.7.2 抗旱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 信息应立即上报,有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 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调查了解,随后补报详情。4.7.3 本着尽早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则, 加强对险情的排查。 属一般性汛情、旱情、险情、
26、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区抗旱防汛 指挥部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级管理权限一时难以 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说明原因随后上报。4.7.4 凡经上级发布的洪水灾害、 工程抢险等信息, 镇抗旱防汛 领导小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4.7.5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接到特别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 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并及 时续报。4.8 指挥和调度4.8.1 出现水旱灾害后,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关应 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 区抗旱分析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
27、握相关信息, 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4.8.2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分析事件的性 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 序,控制事态发展。4.8.3 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派出由领导 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工作组。4.9 抢险救灾4.9.1 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 镇抗旱防汛领 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 相关部门联系。4.9.2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 立即提出紧急 处置措施,供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指挥决策。4.9
28、.3 如遇重大险情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迅速组织抢险队伍 实施抢险救灾,并组织事发地有关单位和村民,迅速开展现场处置 和救援工作。4.9.4 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 应按照职能分工, 由镇 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站、办、所应各司其职, 团结协作,高效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4.9.5 情况危急时, 及时向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 请求区抗旱 防汛指挥部协调部队、武警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救灾行动,协助村、 组完成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和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工作。4.10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4.10.1 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器械等, 以备随时应用。4.10.2 抢险人员进
29、入和撤出现场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 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 受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 去污处理。4.10.3 出现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 单位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组织卫生部门加强疾 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 出医疗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4.10.4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按照上级指令,及时发布通告, 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4.10.5 对转移的群众,镇抗旱防汛领导
30、小组办公室协调民政等 有关单位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4.11 响应结束4.11.1 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审 核后,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批复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4.11.2 依照有关紧急抗旱防汛期规定征用、 调用的物资、 设备、 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紧急抗旱防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 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做其他处理。 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栽。4.11.3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应协助各村尽快恢复正常 的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协调水管单位恢复水毁基础设施,
31、尽可 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5 应急保障5.1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5.1.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1)对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备,各单位、村组 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 2)各单位、村组要储备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以 满足抢险需要。5.1.2 应急队伍保障(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义务。( 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 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 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3)在主汛期到来之前,镇抗
32、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各单位、村 组对抢险队伍进行技术培训,汛前演练,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战之能胜。(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落实应急抗旱职能部门和 人员,保障应急送水和抗旱救灾。如当地确实无水源,群众的生活 用水无法满足时,应组织车辆运输生活用水,解决受灾群众对生活 用水的需求,必要时采用消防车辆运水。5.1.3 供电保障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内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 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5.1.4 医疗卫生卫生院主要负责灾区疫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 队赴灾区寻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5.1.5 治安保障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
33、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 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 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 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5.1.6 物资保障(1)物资储备 各单位、村组,应按国家防总规定的抗旱防汛物资储备定 额标准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各流程和存储的有关工作。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 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洪水灾害时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时 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各单位、村组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用于拦
34、蓄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用于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和 为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小型抢险机具。 上级部门应协调资金支持,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按规范储备 必备的防汛物资,并结合抗洪抢险的需要额具体情况,确定防汛抢 险物资的品种和数量。(2)物资调拨 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自有防汛储备物资,在不满足需 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其他的储备防汛物资;先调用抢险地段附近的 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段较远的防汛物资;当多处申请调用防汛 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工程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联 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用、生产所需物资,
35、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 集。5.1.7 资金保障 镇财政分局安排镇级抗旱防汛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水旱灾害的村组。镇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镇区域内 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5.1.8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抢险是社会性公益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 利工程设施和参加防汛抢险的责任。(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洪水灾害的发生特点,做好宣 传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进入防汛抢险。5.2 宣传、培训和演习5.2.1 公众信息交流( 1)旱情、险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 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向各单位、 村组发布。(2)当主要河
36、流发生超设防标准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时,由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各单位、村组关注, 参与防汛抢险工作。5.2.2 培训(1)培训工作应做到课程合理规范、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 证培训工作质量。(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 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5.2.3 演习(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 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2)专业抢险单位必须针对事发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 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6 后期处置 发生洪水灾害的单位、村组应组织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 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
37、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 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6.1 救灾6.1.1 发生重大灾情时, 镇政府应成立救灾小组, 负责灾害救助 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6.1.2 民政办及相关站、 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应及时调配 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 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 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6.1.3 卫生院负责调配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 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 的传播、蔓延。6.2 防汛抢险的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救灾的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要求, 及时
38、补充到位。6.3 水毁工程修复6.3.1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 应尽快修复。 防洪工程 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6.3.2 遭到毁坏的交通、 电力、通信、水文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 应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6.4 灾后重建各单位、村组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 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6.5 抗旱防汛评价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对抗旱防汛预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镇抗 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抗旱防汛应急预案实施效益评估结果,对抗 旱防汛预案加以修订和完善;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 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
39、结经验,找出问题,以便进一 步做好抗旱防汛工作。7 附则7.1 防洪预警信息报告基本规定为了及时掌握防洪信息,有效开展防汛抗洪应急工作,根据省、 市、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对防洪 预警信息报告规定如下:7.1.1 W级防洪预警信息( 1 )工程管理单位在 1 小时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 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 2 小时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3)每 6 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 救灾工作动态。7.1.2山级防洪预警信息( 1 )工程管理单位在 30 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 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 1 小时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3)每
40、 3 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 救灾工作动态。7.1.3 级防洪预警信息( 1 )工程管理单位在 20 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 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 40 分钟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3)每 2 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 救灾工作动态。7.1.4 I级防洪预警信息( 1 )工程管理单位在 10 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并同 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2)每 30 分钟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 险救灾工作动态。7.2 预案管理和更新 镇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编制,镇政府批准 后执行。经批准的抗旱防汛应急预案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备案。本 预案启动后,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予以修订、完善。一般情况下 2-3 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的抗旱防汛预案需按原程序报批。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全镇抗旱防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政府 进行表彰;对抗旱防汛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 烈士;对抗旱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7.4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