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内设计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 法以及其他有尖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 情况,甲、乙双方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装修施工地点:1.2住房结构:,施工面积平方米。装饰施工内容:详见装饰施工造价表。1.3工程承发包方式:.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_ (不含稅金额大写:金)5(详见:工程预算书)1.5 T程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第二条甲方工作2.1开工前天,
2、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 为原则;2.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2.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尖系;2.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折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矢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手续;2.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2.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金额大写:第三条乙方工作3.1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3.2严格执行有尖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3.3保护
3、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 通;3.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装修垃圾。第四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 议,同时调整相尖工程费用及工期。第五条材料供应5.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 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5.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保证质量,主要工程材料到达施 工现场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第六条工期延误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 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可抗力; 3、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6.2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 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 承担,工期顺延。6.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6.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 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jgj73-9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 88 )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验收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 量评定 标准07.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面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
5、验收:1 隐蔽工程验收2、工程中期验收3、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 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7.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年。验收合格签字并在乙方付清工程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8.1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8.2.工程进度过半指:在油漆工程材料进场之前。8.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尖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6、。第九条违约责任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尖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9.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9.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应付工程款金额的3%0。9.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9.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
7、约金:合同金额的3%o元。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向温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附则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1 -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11.3甲、乙方双方直接签定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11.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第十二条其它约定条款: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住址:住址:电话:电话:年 月曰年 月曰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尖系的协议。依法成 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尖系的协 议。狭义合同
8、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矢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 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矢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 有尖身份矢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2)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矢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 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 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 有国家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