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工程合同【精华】工程工程合同锦集八篇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工程工程合同 篇1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新郑市黄水河景观绿化工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一、工程情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范围:4、已由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建设协议书。5、甲方已向原建设单位交纳了工程履约保证金。二、双方责任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项目整体转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乙方负责履行甲方与原建设单
2、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建设施工任务;甲方仍旧以原来施工承包方的身份,负责配合乙方履行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责任与义务。2、甲方支付给原建设单位 元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在转让协议签订前由乙方交于甲方。工程转让费按工程最终决算价的 结算,在每次工程款到账时扣除。甲方不负责税务问题。3、乙方接受该项目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转让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承担质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风险责任,严格履行原施工合同。4、甲方在工程转让后,继续以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施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的相关事务(如:结算、验收、工程款手续以及施工中存在
3、的其他事务)。5、基于交易完成日以前(含交易完成日)的事实而产生的与在建工程及其所属土地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仲裁由甲方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及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即使该争议、诉讼或仲裁产生于交易完成日以后。6、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转由乙方向业主履行,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项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7、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把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如单方违规,则向对方赔偿工程总造价的 作为违约金。8、双方对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因泄密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需承担因
4、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三、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资料。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4、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四、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2、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3、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4、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解决。5、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6、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其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
5、承担。7、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8、乙方实施的过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五、转让事宜1、甲方承诺并保证,无第三方对转让项目提出任何权利要求。2、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至上述施工项目完成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6、_年_月_日工程工程合同 篇2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一、概况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 巷号 楼层 室。3.住房结构:4.装修施工内容
7、: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5.承包方式: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7.工期:自年 月日开工,至年 月日竣工。工期为日。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备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乙方采购的材料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
8、)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
9、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
10、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六、其它(一
1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二)乙方工作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
12、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七、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
13、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八、纠纷处理方式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4、九、其它约定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有: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住址: 地址:电话: 电话:邮编: 邮编:开户银行户名:帐号:签订日期:年 月 日工程工程合同 篇3甲方: 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投标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业主将该合同授予甲方。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2、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或业主要求
15、。第二条 甲方责任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履约担保和动员预付款担保手续。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3、负责及时向乙方传递来自业主、监理、沿线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协议执行的指令、通知、图纸、资料等。4、负责在乙方所做计量支付申报工作上,及时办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5、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量支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第三条 乙方责任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3、自觉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的各项监督检查。4、负责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
16、甲方为办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银行交纳的抵押金 元及相应的财务费 元。5、负责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本协议履约保证金 元。6、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7、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8、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9、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当月统计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业主计量支付报表批复后3日内传至甲方。10、工程结束后,除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外,还需向甲方提交业主终期支付报表,交工证书、施工总结等。11、负责为甲方派遣到本工程从事本工程管理、或解决需由甲方出面解决的问题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
17、作和生活条件。第四条 印章管理项目经理部印鉴由甲方授权代表管理,用印范围只对业主和监理以及当地政府的各种报表、文件、资料、证明、工程结算及费用拨付等。因乙方组织施工所需的劳务合同、机械设备购置和租赁合同、各种材料采购和加工合同、临时征地合同等确实需要使用项目经理部名称和印鉴时,须经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须是乙方或乙方授权代表。第五条 费用、结算与支付1、业主支付给本工程的动员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工程结算款、奖金一律归乙方所有,相应的罚金亦由乙方承担。2、甲方收取管理费为主合同总价的 %(含变更、索赔费用)。施工过程收取以乙方当月统计产值为基数进行计算,最终收取管理费总额以业主终期计量支付工程款
18、为基数进行计算。乙方应在每月30日前将本月管理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3、甲方收到银行保函抵押金后7日内支付乙方。4、业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复责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业主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后7日内支付乙方。5、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所发生的各种税赋,并按有关规定纳税。 6、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派出人员的工资,标准为: ,于每月30日前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由甲方负责给派出人员发放工资,时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后6个月止。第六条 违约责任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责任,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2、进度与质量不符合业主要求,乙
19、方应无条件整改,直至满足业主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3、若乙方施工造成环境污染,乙方须及时自费清除污染,赔偿受污染方的经济损失。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并因此招致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应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加倍赔偿甲方的损失。6、若乙方未及时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则乙方应按延迟付款总额的0.5。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7、未足额缴纳各种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将本工程施工权收回。8、若乙方擅自将本工程分包转
20、包或以甲方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经济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9、若乙方未及时清偿本工程实施所产生的债务,则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和名誉损失。第七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起共同执行。第八条 附则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达标,移交全部工程资料,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2、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诚信原则基础上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
21、方二份,乙方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 代表:住所:身份证号码:工程工程合同 篇4非招标厂区道路工程施工合同提要:质量标准和验收:按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内容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另有约定,以双方约定为准非招标厂区道路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 合同编号:承包方: 签订时间: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施工合同条款。一、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工程价款:二、质量标准和验收:按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内容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另有约定,以双方约定为准。三、承包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损坏由承包方
22、负责,出现质量问题由承包方免费负责修理,质保期限为 月,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24小时内上门服务。承包方未按时上门的,发包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从承包方预留的质保金中扣除。四、工程施工期限:从 年月 日起 天(日历日)完工,若因工程内容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工期可予以调整。五、工程施工承包方式:此工程必须按合同附件图纸规定施工,承包方提供材料的,材料进场需经发包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六、工程款支付时间: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七、工期提前和延误责任:承包方必须根据本合同工期完成,如延期,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如下雨、停水、停电等客观原因,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八、合同争议的
23、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合同共 份。十、其他约定事项:1、在工程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同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所有损失。2、包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内容施工,不得分包和转包。甲方: 乙方:单位地址:z省z市z街道z路 号 单位地址:授权代表:授权代表: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工程工程合同 篇5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立合同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的有关条款,就甲方购买的住房管理维修等事项
24、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同意将坐落于*市*区(县)*路(街)*弄(新村)*支弄*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维修委托乙方。二、乙方将甲方提供的首期住房维修基金和房屋出售单位一次性提供的住房维修基金按规定合并存储,专项用于甲方住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合理地使用住房维修基金。甲方负有监督责任。三、甲方同意按照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和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社会化管理的要求,*年按月向乙方缴付管理费*元。乙方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和办公费用。四、对不属于住房维修基金使用的部位或设备,乙方提供优质有偿服务。甲方同意按规定支付维修费用,并为乙方修理提供方便(包括公用部位和相邻户室)。五、乙方对
25、甲方住房维修负责,确保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共用设备以及共用设施凡属人为损坏的,由损坏人负责修复或赔偿。六、甲方同意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住房维修基金不足支付维修费用时,按面积支付住房维修基金。如甲方拖延维修基金支付,使乙方不能及时修复房屋和设备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管理部门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八、其他需要补充事项:甲方:乙方: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工程工程合同 篇6工程编号:_合约编号:_(以下简称甲方)将_处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交由_(以下简称乙方)承办经双方同意订立合约如下:第一条 工程地点:请
26、参阅工程图说。第二条 工程范围:详图样说明书。第三条 合约总价:全部工程总价_元整,详细表附后,工程结算总价按照实做数量结算计算之。(合约附件另有规定者除外)。第四条 付款方式:一、本工程无预付款,亦不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俟全部完工提出试验报告,经本处第一科审查合格后一次付清。(如需分批完成,得将已完成部分先付价款百分之八十)。二、乙方应依照上项付款办法,按实以书面申请估验计价,而后由甲方核实给付之。乙方于支领工程款时所用之印鉴,应与本合约所附印鉴相符。三、全部工程完成,经正式验收合格后,除有特殊事由外,应于七日内发给结算验收证明书,并依规定程序付清尾款。四、估验计价均应按期办理,不得申请弃
27、权或延期办理。五、施工期间如物价发生变动时,应按投标须知所附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办理。六、变更设计作业程序依本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施工验收作业程序八之规定办理。如因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数量或项目应俟甲方完成法定程序后始得估验,其新增项目在议定单价前按甲方拟定单价之八成计价。第五条 工程期限:一、开工期限:乙方应于决标后五日内正式开工。二、完工期限:全部工程限于开工之日起五十日历日完工。如遇障碍因素或变更设计致无法全面施工,应依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因障碍因素无法全面施工工期计算作业规定办理。三、因故延期:如因天灾人祸确为人力所不能抗拒,致需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得申请甲方核定延期日
28、数。四、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完工,乙方均应于当日以书面报告甲方。并以甲方核定之结果为计算工期之依据、乙方不为报告者,甲方得径为核定后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异议。五、甲方所核定相关工期事项,乙方均同意遵守,不得异议,亦不得因此提出赔偿损失或停工结算等要求。第六条 工程变更: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画及增减工程数量之权(工程变更设计时,依本府有关规定办理),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减之。有新增工程项目时,得由双方协议合理单价,但不得以新增项目单价未议妥而停工。新增项目如含有合约既有单价,其单价得按物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调整之。如因甲方变更计画,乙方须废弃
29、已完工程之一部分或已到场之合格材料,由甲方核实验收后,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或订约时料价或新议订单价并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计给之。但已进场材料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第七条 工程图说:所有本工程之图样施工说明书及本合约有关附件等,其优先级依序为开标记录补充规定、特定条款、技术规范、合约图说、工程详细表,及一般规定或一般规范。第八条 工程监督:甲方所派主持工程之工程司,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甲方工程司如发现乙方工人技能低劣,或不听指挥,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如所做工程草率,材料窳劣,不合规定者,得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及所需工期概由
30、乙方负责。第九条 工地管理:乙方须遴派技师或派具有二年以上工程经验之代表常驻工地,督导施工,并负责工人之管理,严格约束工人遵守纪律,如有任何纠纷或违法行为,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如工人遇有伤亡或其它意外情事,应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涉。乙方所派之负责人,非经甲方工程司同意不得擅离工地。甲方如认为乙方所派负责人不称职时,得通知乙方更换之。第十条 工作场地设备:乙方对于工人之食宿医药卫生,以及材料工具之储存房屋,均应有完善之设备。第十一条 材料机具:所有材料机具,除本合约有规定者外,概由乙方自备,并须经甲方检验(视)合格方可使用,其不合格者,须立即迁出场外。本工程内应由甲方供给之机具材料,因故未能
31、实时供给,得酌予展延工程期限,但一次超过九十日者,如甲方未能即时供给机具材料致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时,比照投标须知九之(五)(六)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加班赶工:本工程进行期间,如因工程进度落后为配合进度,甲方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加开夜班时,乙方应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并不得要求加价。但因甲方需要乙方超预定进度施工时,而乙方必须在夜间施工者,除得_计算方式计算差额加价办理外,对赶工必须增加之设备应提出计划经甲方核定后得按实际需要追加,但已有夜间施工单价及施工项目应连续施工者(如连续壁、反循环椿、潜盾或推进工法等等)或施工惯例应延续施工者(如试椿浇置混凝土、地下工程需抢建、抢修等等)不得另予加价。如乙
32、方未在双方协议时限内完成不予给付。第十三条 配合施工: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委托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应与其它承包商互相协助合作,使能办理其工作,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致生错误或延误工期,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赔偿。但受损之一方,应尽速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召集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经甲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协议时甲方除径行裁决外,并得在其估验款内扣留,俟其解决上述争议后再发还。第十四条一、维持交通:乙方于施工时,不得妨碍交通,如因施工必要暂停交通时,须有适当临时交通路线及公共安全设备,并须事先征得甲方之书面许可方可动工。二、借用人行道在
33、六个月内未开工,或停工达六个月者,应将借用之人行道回复原状。第十五条 环境清洁与维护:一、凡在施工范围内挖出废土及完工后剩余之砖块、砂石及其它废料,应依废弃物清理法及本市建筑管理规则等规定尽速清除,如延误不予清除而受罚,概由乙方负责。二、工地周围排水沟因本工程施工所发生损坏或淤积废土、砂石,均应随时修复及清理,如延误不予修复及清理,致生危害环境卫生、公共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三、工地清洁及环境品质维护,应依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工地环境清洁维护实施要点及环境保护法规办理。第十六条 安全措施:一、承造人应依劳工安全卫生法及其施行细则暨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规定确实办理。二、施工期间,乙
34、方应于工作地点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及本府有关规定设立显明之标志,以策安全。三、建筑物施工场所,除应于基地四周利用密闭式之钢铁或金属板、木板、夹板、铝板等材料设置围篱,鹰架外部分应加铁丝网,并以帆布围护,以防止物料向下飞散或坠落,并应设置行人安全走廊及消防设备。四、对于工地附近人民生命、身体及财产之安全必须预为防范,如因疏忽致生伤亡或其它损害,概由乙方负责。五、承造人应依规定投保营造综合保险、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及邻近房屋倒塌龟裂责任险。(依补充说明规定办理。)第十七条 工程保管:一、在工程未经正式验收相符以前,所有已完成工程及到场材料,包括甲方供给及乙方自备经甲方估验计价者,均由
35、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缺少,应由乙方负担。二、在工程未经验收前,如甲方因需要使用时,乙方不得拒绝。但必须由甲乙双方会同维护单位协商认定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后,由甲方行接管使用。如有损害应由协商之义务人修复之。第十八条 灾害保险:一、工程由开工日起至验收合格日止乙方需投保营造保险。二、在验收前遭遇台风、地震、豪雨、洪水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灾害时,乙应于灾害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报请甲方派员会同勘查属实,并取具证明后,得按实需工作时间延长工期。三、除因天灾导致之路面淤泥积水等之灾害,妨碍公共安全市容观瞻、及民众权益而急需回复原状者,得由甲方依照_市政府防救天然灾害紧急抢救工程授权处理要点,报请有关单位会勘后,
36、依规定处理外,凡涉及承包工程之损失部分仍应由承包商负责。四、因甲方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得依原付保费比例加价办理。第十九条 工程查验:一、工程于施工中或验收时,甲方查验人员认为有必要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程以作检验时,乙方不得推诿,并应于事后负责免费修复。如发现乙方使用之材料与规定不符时,可拆抽换者(不影响其他构物),乙方应即抽换,不得要求以扣款处理,或延长工期,其所需时间一并列入工期检讨。如不妨碍安全、美观及使用需求,经由甲方检讨可不必拆换或拆换确有困难,必须以扣款方式处理时,除合约另有规定如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外,应按合约单价比例(尺寸不合规定时)、或工料差额(工料不合规定时)之六倍扣减,并于甲方完
37、成报备手续后办理。二、工程全部完竣,经初验合格后,由甲方派员验收,并报请上级机关监验。凡验收所需工人、工具及梯架等,概由乙方供给之。甲方验收时,如发现工程与规定不符,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妥或依第一款之规定处理完妥,逾期尚未修改或处理完妥,除应参照第二十条之规定赔偿逾期损失外,甲方并得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予以改善,如有不敷,由乙方或保证人补足之。三、全部工程完工之初验及正式验收之复验,以一次为限,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善。否则自复验之次日起计算至再验收合格之日止均以逾期论处,每日罚款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乙方不得异议。四、乙方及其专业技师应负地质
38、钻探之调查、钻孔取样、记录、鉴定分析及相关作业之责任,并应于报告书上由技师本人署名并加盖执业图记签章负责。五、上述各款规定事项,乙方均不得以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条第三项前段规定拒绝修改、处理或拖延。第二十条 逾期损失:乙方如不依照合约规定期限完工,应按逾期之日数,每日赔偿甲方损失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逾期罚款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内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或其保证人追缴之。但其最高赔偿金额超过结算总价十分之一为限。第二十一条 乙方如与他人有债务纠纷,经法院命令扣留工程款者,乙方不得借故停工,如发生损害,应由乙与保证人共同连带负责。第二十二条 保固期限:本工程自全部竣工正式验收合格之次日起
39、,由乙方保固,保固保证金由工程款或保证金扣留或另由乙方提供按结算总价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依工程标的性质定之)计算,如工程一部或全部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经查明系甲方工作不良,材料不佳所致者,应由乙方依照图样在限期内负责无条件修复。通知后逾期不办理者,甲方得动用保固保证金修理。保固期间除合约另有约定外,规定如下:一、建筑物之装修、机电、屋顶、墙壁渗漏及道路工程、自来水工程等,保固期间为一年。二、建筑物构造体、暗渠、桥涵、隧道,或为此等工作之重修缮者,保固期间为五年。前项保固保证金如保固期间为一年者,期满后全部退还。如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或合约部分工程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者,第一年退还二分
40、之一,第二年退还其余之二分之一。第二十三条 保证责任:一、保证人对于乙方因履行本合约各项规定暨因终止合约或解除合约,而发生之一切义务,均连带负其全责,并愿弃民法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之先诉抗辩权。如涉讼或仲裁以_法院为管辖法院,_市为仲裁地点。二、保证人如中途失其保证能力或自行申请退保时,乙应立即觅保更换。原保证人应俟换保手续核定后,始能解除其保证责任。三、保证人应俟本合约失效时始得解除一切责任。第二十四条 终止或解除合约:一、甲方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随时终止本合约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并由乙方负责遣散工人,其已完成程及已进场材料,均由甲方核实给价。二、乙方有下列
41、情事之一时,甲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约,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及其保证人应负连带赔偿之全责。(一)乙方私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或将登记证转借他人承包本工程,经甲方查明属实者。(二)乙方逾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进行迟缓,进度较规定预定进度落后百分之十五以上者。(三)乙方违背合约或发生变故,甲方认其不能履行合约责任时。乙方如因前项三款情事之一终止或解除合约时,应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机具设备等,交由甲方全权使用。三、合约订定后,如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未能开工,或延期开工,或开工后无法继续施工而停工,其时间逾六个月仍无法施工者,乙方得于一个月内要求终止合约,并得就下列项目提出
42、求偿金额,检附计算及相关证明文件送甲方核定若乙方对甲方核定有异议时得依合约所附工程仲裁条款补充规定办理。(一)工程订约后未能开工:1。合约书装订成本费(含印花税)2。依合约规定项目并已实际执行之准备工作费。(如测量放样、钻探、细部设计等)不得超过合约单项之金额。3。工棚及租金费得依合约单项范围之金额比例折算。4。工地现场水电费得按实付金额。5。工地现场看管劳工费,最多二员,六个月之基本工资为限。6。工程施工进度必需预先定制特殊材料经事先向甲方报备有案并经会同检验合格者得依厂商订购成本收购,但不得超过合约该项材料费之金额。一般购置材料则由乙方自理。(二)工程开工后:1。合约规定之准备工作费工棚租
43、金、工地水电费及工程安全设施得依合约单价比例估验计价。2。已完工工程依合约规定估验计价。3。进场材料费(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4。工程停工期间经甲方认定必要之现场待命人员工资(最多五人以承商公司之员工为限)按合约技术及一般劳力工资计付。5。停工期间乙方亦应按日填报日报表,并于每周未,每月底将影响部分以书面报工程司备查。四、乙方如领有预付款者,应即将未扣还金额,并加中央银行基金存款一个月利率之利息,一并退还甲方。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依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及甲方指示办理,以维持交通及排水、维护环境清洁及公共安全时,甲方得径行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
44、保证金改善,乙方不得异议。第二十六条 合约时效:本合约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完竣验收保固期满之日失效。第二十七条 合约份数及附件:本合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份,由甲方分别陈转备用,如有误缮,以正本为准。本合约附件,计保证书_份、领款印鉴_份、投标须知_份、投标比价纪录表_份、标单详细表_份、单价分析表_份、供给材料表_份、施工说明书_份、图样_份计_张。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工程工程合同 篇7甲方: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
45、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作内容:平基放线,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土石方的爆破及开挖,地表清障,清淤,土石方的场内调配及外运、弃渣,以及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压实抽样试验,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政府单位包括环卫、城建、公安、交通、建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四、工程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余土外运至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甲方概不负责。五、合同工期:开工日期: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XX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六、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环卫出渣费以及倒土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1、场内回填部分(1)页岩(松次坚石)做回填方,按 元/m3包干价执行。2、余土外运部分(1)外运工程量不论运距远近,按 元/m3包干价执行。3、其他若甲方需要向乙方临时租用机械设备,按租用期市场价计算租金,机械设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