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新材料购销合同范本 签订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呢?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5、 、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 调整时,按交付时的 计价。逾期交货的,遇 上涨时,按原 执行; 下降时,按新 执行。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 上涨时,按新 执行; 下降时,按原 执行; 6、供货期限,可以合同约定。一般来
2、讲,提货的以乙方通知提货日期为准(应给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 托运的以货交承运人为交货日期,送货的以送达目的地为准。 7、可以约定分批交货。 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签订;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供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或实样。产品质量的验收、检疫方法,根据 批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标准有国家标准GB、部颁标准、企业标准QB。如果要填写,须有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一般的购销合同,多数泛泛约定为国家标准。如果对于特定产品,或对产品质量
3、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具体约定为哪个标准,或商定的条件、样品(共同封存样品,分别保管)、补充技术要求。 约定供方对其所提 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在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承当违约责任,但排除需方的非正常使用导致。 1、交货地点,涉及“标的物交付”,也是风险转移的分界点。 交货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它涉及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权。当约定的交货地点与实际交货地点不一致时,以实际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点,那么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 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交货方式:工厂交货(提货)、目的站港交货(送货)、货交承运人( 运输)等等。对外货易中,有专门的术语。 1、运输方
4、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确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平安到达。如果由于供方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就承当赔偿责任。 2、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防止争议。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损耗量,对此规定及计算方法,有关主管部门有详细规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注明。 我们的实践中,一般不允许有量差,按实际 量结算。 包装是一切有形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局部,包装不善那么会使商品变质和损坏,失去商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而高质量的包装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商品,而且能提高商品的附加值,增
5、强商品本身的竞争力。而讲质量,首先要讲标准,标准化是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 1、产品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通用方式的,也没有约定的,供方应当采用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2、包装物供给,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给的以外,应由供方供给,也可合同约定。 3、包装物回收:由合同约定,并约定回收费用。如,油桶、氧气瓶等。 1、验收手段:全面检验、抽样检验、理论计算、实际过磅。 2、验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约定标准。 3、验收时间:约定多少天内应验收完毕,不同于提出异议的期限。 4、提出异议的期限: 在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应在约定期间内将验收数量或质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供方
6、,怠于通知的,视为数量或质量合格。书面通知中,建议明确供方的回复时间,否那么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 后,应当在发现不合格的合理期间内通知供方,未在合理期间内通知或在 后2年内未通知的,视为合格。但对质量保证期有约定的,适用质量保证期。当然,供方知道所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的,不受上述通知时间的限制。 “合理期限”一般来讲,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合格的,为到货后10天内提出书面异议。需 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在运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议。 5、也可以详细约定由谁(由哪个机构)负责验收和试验等等。 对机电产品,应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
7、配套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 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给的设备,应明确设备清单。 1、结算方式:现金、支票、汇票、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2、结算期限:预付款、货到付款、分期付款。 可另立 合同- 法、物权法内容 (1)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承当不能交货局部货款百分之几的违约金。(通用产品幅度为15%,专用产品为10-30%) 2、供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那么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当修理、调换或退货的费用。供方不能修理或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向
8、需方承当违约金,并承当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逾期交货的,发货前须与需方协商,如果仍然需要的,供方应照数补交;如果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供方通知后天内答复,并 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4、供方提前交货的,如果是需方提货的,可拒绝提货;如果是送货的,可要求供方承当提前交货期间的保管费用,需方仍按约定支付货款。如果运输费用由需方承当,而合同约定了运输路线、交通工具等,供方擅自改变的,应承当由此增加的费用。 (2)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供方承当退货局部货款的违约金。 2、 需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给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交货时间得以顺延,还应向供方承当违约金。不能提
9、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需方自提产品未按约定时间或通知的时间提货的,应支付违约金,并承 管费用。 4、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承当违约金。 5、需方违反合同拒绝接货的,按退货处理,并承当由此造成供方的损失。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是指双方是约定仲裁,还是向 起诉? 1、如果双方想通过仲裁解决,那么应写明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名称不能确定的,视为无效约定。不能表述对仲裁不服的,有权向人民 起诉”,它违反了“或裁或审”原那么,致使仲裁协议约定无效,而由 取得管辖权。 2、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起诉解决,那么可以约定管辖 。原告地、被告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有的当事人为方便自己诉讼,那
10、么可约定自己一方住所地 管辖。有的为防止对方起诉,那么约定由被告一方所在地 管辖。 1、特别约定或补充条款:如:木材的检验检疫、运输证,火工品的几证等等。 2、送达约定: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 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 或以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以落款地址为准。 所有 及其他通讯往来在以下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如专人送达,那么为收到之日; 2)如为 ,那么为回传确认之时; 3)如采取邮寄,那么为寄出之日后五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4)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邮寄的瑕疵,如何证明邮寄的内容是关键。邮寄人员确认, 送达。还可以约定登报公告送达。
11、如果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那么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管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3、合同份数、生效条件:几式几份?签字盖章生效?或附条件生效?等 4、其它约定: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应包含:单位全称、详细住址、邮政编号、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开户银行、帐号;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 方): 乙方(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第一条 批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2、及期限: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给与回收: 第四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给方法: 第五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乙方未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甲方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承当: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九条 成套设备的 与调试: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地点: 第十一条 方式(也可另立 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乙方违约承当 %违约金;延期付款每日按 %违约金计算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再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法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 起诉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