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智能化工程合同甲方:乙方:(以下简称“甲方” )和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合作项目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名称、地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二、施工范围: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点位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需要增加点位位置,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设备、线材及工费相应增加合同价款。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
2、元(合同各子系统价格明细见附件)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设备、线材及工费相应增加。五、合同付款方式:包工包料(1)预付款:在签订合同之日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算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人员入场施工。(2)中继款:2.1乙方在工程开始后,线缆敷设完毕后经乙方提出,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验收认可后,在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算金额的30%。2.2乙方设备到场后安装调试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算金额的30%。(4)验收合格付款:4.1乙方(包工)设备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后,由甲、乙双方合作进行实际工程量的结算
3、,并出具工程结算书。在结算书经双方签署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4.2质量保证金:乙方(包工包料)合同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年期满7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六、甲方责任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环境和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要条件。(2)协调装修和相关配套公司与乙方的关系,提供必要的施工资料、环境,并配合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影响乙方施工的进行。(3)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设备款项以及施工款项。(4)工程结束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时进行工程验收工作。(5)甲方应对涉及本工程的各类图纸、资料、文档等文件严格保
4、密,未经乙方允许,不得透露给第三方。(6)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由甲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验收前产品产权归乙方。(7)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约定。七、乙方责任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 (2)编制工程的预算,施工进度计划。(3)工程经竣工验收(包括中间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由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作为乙方交工的证明文件。验收不合格时,由乙方进行返工或修理,并负担全部返修费用。(4)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保证施工
5、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乙方应对涉及本工程的各类图纸、资料、文档等文件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透露给第三方。(7)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约定。八、工程进度变更8.1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
6、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8.2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甲方应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2)因甲方原因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则被视为延期行为,每延期一天,甲方应承担违约合同款额的0.5(千分之五)的费用,(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不可抗力。(5)双方约定或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乙方在8.2款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
7、到报告后2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九、竣工验收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9.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9.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十、售后服务及保修10.1在工程验收后,乙方(包工包料)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实施保修及售后服务,设备的免费维修期为一年。一年后,乙方定
8、期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且只收取施工费和设备成本费。10.2在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外,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维护维修指导,双方可另行商定。10.3售后服务其他细则详见公司售后服务保障体系。10.4甲方对售后服务有其他合理要求,需与乙方另行商定,经乙方认可后可作为合同条款。十一、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
9、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1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2)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4)停工期间,乙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承担;(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十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10、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文本;2、设备清单(详见合同附件12-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十三、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四、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五、违约处理15.1 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甲方不按照协议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乙方有权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以合同违约款为基数按日息0.1(千分之一)累计收取。(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
11、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15.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则被视为延期行为,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违约合同部分款额的0.1(千分之一)。如因甲方、第三方或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被视为违约。(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3其它违约责任或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15.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十六、争议处理16.1甲方乙方
12、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西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6.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十七、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本合同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两份。 甲方 : 乙方: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电话: 电话: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