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2011- 号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定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_工程二、工程地点:_三、工程承包范围:_工程包括_等全部施工内容 ,具体以烟台金山滑雪场仓库工程图纸及甲方要求为准。四、承包的方式:本工程采用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第二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一、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元,(大写:为人民币_元整。工程总造价包含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及可能涉及的各方面因素、风险和费
2、用,同时也包括驻地建设费用、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维护、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本工程总造价(除_以外)一次性包死,不在调整。1、本工程总造价是乙方在认真审核施工图纸并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基础上核算出,经双方共同审核后确定的。乙方承诺不会因下列问题停止工作或追加费用或影响工期,任何由于下列问题没有及时提出和解决而造成的甲方工程费用和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1)因施工图纸设计或施工现场有不符合工程规范或有任何不合理或不确切之处。(2)因施工图纸和施工现场不符。(3)因计算失误而导致的工程量变更。(4)乙方在_图中没有列出的工程项目。三
3、、工程款按下列阶段支付: 1、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并开始施工,完成总量30%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为总价的30%,乙方完成总量50%时,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为总价的20%; 2、当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时,甲方支付至工程款总价的85%;在办理完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款总价的95%,余留5%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二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3、乙方在申请工程款时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单位的名称与合同乙方名称及所盖公章一致。第三条:施工工期 一、本工程合同有效施工工期暂定为_日历天(工程工
4、期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工程工期以甲方代表确定的工期为准。二、如因雨、雪天等气候或非乙方原因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和甲方认可的其它情况造成工程延误,经甲方批准后顺延工期。三、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进场的,不影响甲方关于本工程开工日期起算的规定。四、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到乙方的全部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之间的天数,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各方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以其它方式收回此款,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第四条:保修一、本
5、工程保修期为_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二、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如果因乙方原因在竣工验收后15日之内仍未与甲方签订保修合同,甲方有权停止结算工作。三、在保修期内,因乙方质量缺陷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等要求。甲方在代为赔偿或履行相应责任后,可凭支付赔偿金的证明直接向乙方追偿。甲方可以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相应赔偿款,如乙方质保金不足以扣除上述赔偿款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补足。第五条:质量及施工要求一、本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本合同、国家和江苏省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若相
6、关工程质量标准有关条款规定不完全一致时,以甲方要求严格的为准。二、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_及甲方要求施工,包括_,乙方应该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四、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乙方负责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检验。对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乙方不得以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困难对抗甲方的合理指示。对此,甲方无须额外支付费用。五、乙方供应的材料等须以甲方指定的材料为准,材料进场前应通知甲方,以便有关
7、人员到场验收,并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明材料。甲方在材料和构配件进入施工现场时有权进行验收并在施工前进行复验,对质量、规格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构配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构配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乙方应按甲方代表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会同甲方等单位,对所供产品(包括材料、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作出记录,这种验货并不减免乙方的责任。如因包装、运输不当造成质量下降或破损、缺件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六、乙方不得经未经验收、产地不符、试验鉴定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或产品用于本工程。乙方若擅自使用而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六条
8、工程验收一、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 隐蔽工程覆盖前的检查:任何部分的隐蔽工程已经具备检查条件时,乙方应在隐蔽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参加。除非甲方代表认为检查无必要,并相应地通知乙方外,甲方和监理应参加此类工程的检查。(2) 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口,并在检验后负责使这部分工程恢复原样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二、工程竣工验收: 本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乙方及其他单位按照本合同你规定、甲方要求、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验收规范、施工图纸等共同对本工程进行验收。第七条:各方责任 一、甲方的职责1、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9、工程款;2、负责签证认可超出原确定施工范围的工程量;3、甲方指派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二、乙方的职责1、积极主动与其他专业队伍作好施工配合,接受甲方和监理的监督;2、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工程施工方案,并按照按此规范及国家有关施工规范,保质保量,按时完工;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因图纸更改致使乙方对已完成工程返工的,由此增加的的工程量由乙方附相关证明给甲方,由甲方签证认可后,乙方可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新增
10、加的超出原确定施工范围的工作面,应由甲方签证认可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变更签证以甲方代表、万振中、李涛三人共同签字确认为准,否则变更签证不进入工程决算;若乙方没有经过变更签证擅自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有乙方负责,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应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情况,便于甲方及时对工程进行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6、乙方主要原材料进场时必须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用于工程。7、乙方施工中必须注意保护自己在金山滑雪场承包范围内的半成品、材料、设备和永久工程,并承担乙方或其派驻人员对其他承包商的半成品、材料、设备及永久工程的损害赔偿
11、责任和修复义务。乙方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在本工程未移交期间发生成品损坏,材料设备丢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8、乙方应负责其所属的施工人员管理并负责承包建设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负责赔偿在施工过程中因其疏忽、过失给甲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乙方应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现场建筑垃圾应随时清理并运走,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不负责清理,甲方另派人清理,费用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工程完工后,乙方须清理工程施工现场,从工地上搬离所有的机械、剩余的建筑材料、清除泥土和垃圾,拆除施工现场临设,以达到甲方的要求为准。第八条:安全文明施工一、乙方应组织进场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
12、教育,应保证每位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加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业,乙方必须根据规定安排持操作证的人员上岗,确保机械设备安全生产。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采取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配置专职安全员,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一切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其发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九条:违约责任一、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途毁约或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二、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约定的进度计划实施,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
13、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累计逾期超过20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三、乙方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整改导致工作完成时间逾期的,则乙方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整改完毕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四、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且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五、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合理指示施工,若乙方拒绝执行甲方合理的指令或指示,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且有权解除合同,同时
14、乙方须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六、甲方须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乙方付款,延期付款超过7天,甲方应按尚欠金额的万分之五给乙方作为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付款延期甲方不负责任。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他经双方合同规定职责人员签订的附件具有等同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四、 本页为合同编号_号_尾页。 发包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