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idic合同条件案例条件 案例 合同 fidic fidic合同案例分析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篇一:FIDIC合同条件下索赔案例浅析 FIDIC合同条件下索赔案例浅析 摘要:根据FIDIC合同条款,以具体案例浅析承包商面对变更、索赔事件时的合同依据、程序、及注意事项 关键词:FIDIC施工合同条件;变更;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Abstract: according to FIDIC contract terms, with specific case the contractor when facing changes, claims of shallow contract basis,
2、procedures, and the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Key words: construction of FIDIC contract conditions; Changes; Time limit for a project claim for compensation; Expense claims 承包商索赔:如果承包商认为,根据本条件任何条款或与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他有权得到竣工时间的任何延长和(或)任何追加付款,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说明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 由于雇主及工程师的地位,经常导致承包商不能顺利索赔。提高索赔成功率的关键在于承包
3、商能够有效进行索赔管理。这对承包商在有效合同管理及索赔技巧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项目简介:非洲某国高新产业园建筑群建设项目,合同额1.2亿美元,工期28个月。雇主为该国科技部,咨询工程师为英国一老牌咨询公司,承包商为我国某对外工程承包公司。采用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作为通用合同条件,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某些细节进行适当修改或补充。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若干变更,并由此导致若干索赔事件。承包商利用自身国际工程丰富的经验,从合同条款出发,充分准备,充分证据,进行了成功索赔。下面对几项索赔事件进行分析。 一、基础结构形式变更造成的索赔 合同签订时,所有建筑基础为筏板基础,因签署合同
4、时考虑工期较紧张,基础部分钢筋考虑当地采购。项目开工后,在基础开挖前,工程师提出考虑到膨胀土的影响,将所有建筑基础由筏板基础改为混凝土灌注桩基础。此时承包商已采购筏板基础约20%钢筋到场,另有30%钢筋已交定金订货。另外,筏板基础改为桩基础,需重新对基础进行设计,在图纸尚未完成前,承包商只能暂停施工19天。 按照13.3款程序变更,工程师在发出变更指示前要求承包商提出一份建议书,承包商应尽快做出书面回应承包商提交了建议书,包含:篇二:新版FIDIC合同条件及其应用 新版FIDIC合同条件及其应用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工程项目雇主、工程咨询、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都面临着国内
5、外两个国际竞争市场。一个是按照“国际惯例要求”的国内外资项目、国际基金组织和外国政府对国内的融资项目的承发包市场;一个是按照国际惯例要求的国际项目承发包市场。 企业要在狭缝中求生存,在擦肩中求发展,无论是雇主还是承包商,都要与国际合同条件接轨,以更好的保护各自的应得权益,而FIDIC合同条件正是承发包行业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 从雇主的角度来看,为了雇主项目的投资利益,面临着国内外承包商的投标竞争,如何维护雇主项目的投资利益,其重要的武器之一就是应用FIDIC合同条件。雇主应寻求既熟悉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技能,又熟悉FIDIC合同条件的咨询实体或咨询工程师,所以,FIDIC合同条件又是工程咨询实体和
6、工程咨询工程师应必备的技能。 从承包商的角度来看,尽管FIDIC主要是为雇主、咨询工程师、国际基金机构和发展中国家咨询业务的发展服务的,但是,各类承包商都要受到按国际惯例招标的雇主的FIDIC合同条件的促进和约束。而且,1999年版本的FIDIC合同条件对承包商的要求更严。 一、1999年新版FIDIC招标的标准合同条件 (一)FIDIC于1999年为适应不同发包项目内容的国际招标编制了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和简明合同格式4个新版本。 1、新的FIDIC合同条件基本上统一了条款名称、定义、界定和措词,条款数目统一为20条,定义和界定分别为4060个
7、左右普遍为160款左右,提高了不同版本之间条款解释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2、四个标准合同条件的最新版本: 新“银皮本”(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适用于工程总承包的发包项目,与原1995年“设计、建造和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有诸多类似之处,但是,合同条件更趋严密详尽,并做了大量的补充和修改,特别是增加了承包商的融资部分等); 新“红皮本”(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土建和安装施工承发包项目,在原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基础上涵盖了土建和安装施工的发包项目,但是,合同条件更趋严密和详尽); 新“黄皮本”(工程设备、设计和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成套设备发包或分项工程的成套设备发包项目,但是,合同条件更趋严密和详
8、尽); 新“绿皮本”(合同的简单格式,适用于中小的简单项目的发包,但是,合同条件更趋严密和详尽)。 (二)合同价格。“新银皮本”、“新黄皮本”采用总价合同,有法律变化及雇主原因等调价条件; “新红皮本”仍然是单价合同,在通用条件中列出了调价公式; “新绿皮本”列出了计价方式,但合同价方式需双方约定。 (三)四个版本串换应用的体会和看法。 实行分项工程中的成套设备招标时,可参照承包商与雇主的主合同条件,使用“黄皮本”招标和签约;如果承包商(或雇主)对土木或安装施工实行招标时,可参照承包商与雇主的主合同条件,使用?红皮本”招标和签约;当承包商(或雇主)对工程中的中小或单专业工程招标时,可参考与雇主
9、的合同条件,以“绿皮本”实行招标和签约。 当然,雇主也可以根据自己发包项目的内容和特点,来决定使用哪个更加适合发包项目的FIDIC标准合同条件版本。 二、新版PIDIC合同条件应用 应关注的主要方面 (一)新版FIDIC合同条件对承包商的要求更严格,对雇主工程利益是极大保护。 对承包商一般义务的要求,提到的许多方面属于正常义务。但是,为保护雇主的工程利益,新版FIDIC合同条件写的全面、巧妙又含蓄,给雇主摆脱了工程从始至终的若干风险和责任。其提法是从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安全性和有效运行性等含意内容广泛的用词出发,为实施中追究承包商的任何责任隐含了诸多责任条款。 (二)转变观念,认识FIDIC
10、合同条件具有与项目管理实施过程相融的特点。下面仅以“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为例谈谈看法: 1、雇主关注的主线条款: 1一般规定(合同协议书)5设计7生产设备、材料和加工工艺质量8开工、延误和暂停9竣工试验10接收工程12竣工后试验11缺陷责任(含缺陷修复期)。 2、雇主关注的保障工程顺利实施的约束性控制条款: 17风险和责任(指非保险方面的)、18保险(财产险、人身险和责任险。信誉险在保函方面已经提出)、11缺陷责任、13变更和调整、14合同价格和付款、25款雇主的索赔一正反23个条款和条款、35条款确定,正反22个条款。 3、实施工程的法人实体和实体条款: 2雇主、3雇主的(行政)管理(
11、含雇主代表和雇员)、4承包商(含分包商、承包商的文件等)、6职员和工人。4、非保险方面的意外、偶然、或非签约本意的条款: 15由雇主终止、16由承包商暂停和终止、19不可抗力。 5、雇主的应对条款: 201款承包商的索赔-正反16个条款和条款。 6、合同双方争端解决的条款 20索赔、“争端和仲裁”。 (三)FIDIC合同条件的谈判和管理应由项目部全权负责。 1、FIDIC合同条件是对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的动态约束,有条款根据、条款的相互根据、条款的启动程序、条款的相互启动程序、能够证实的合法性的条款根据的证据及时限、时效和相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等,以保障雇主项目有效完成。所以,必须由项目部在承包工
12、程的实施中负责合同管理。这与国内成文法合同条件下的合同管理是有根本区别的。 2、项目经理,不能仅仅以组织设计和施工能力作为项目经理选择的唯一标准,而应是项目全过程的管理能力、FIDIC合同的管理能力、有关国际经验、国际惯例规则和设计施工组织能力等相结合能力的人员。 (四)努力提高索赔能力。 在新的FIDIC合同条件中,已经明确“雇主的索赔”和“承包商的索赔”条款。解决索赔,由雇主按“确定”条款的规定,首先与承包商进行商定、协商、谈判和调解等方法来解决双方的索赔问题。一旦无法奏效,雇主可“确定”,对确定的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方能启动“一人或三人争端裁决委员会”(英文简称DAB)进行“决定”,对决定
13、仍有“争端”后,以双方同意的(国际)规则,最终以DAB的仲裁方式来解决。所以,雇主和承包商对索赔条件应有新的认识。不能一谈到“索赔”就认为是“仲裁或打官司”! 但是,索赔条款在合同条件中,仅仅从正面写出了几个(EPC是雇主5个承包商2个)索赔条款,应将其余10几个(EPC是雇主18个承包商14个)反向索赔的联系条款和其他“阿是”(即与有关事项相关的)索赔条款全部找出来,深入研讨,熟练地掌握索赔条款的根据、条款的相互根据、条款的启动程序和其相互启动程序、时限时效和文件格式的要求,以及能够证实的证据,方能达到为遵守合同条件实行索赔的约束目的。 索赔时限的规定是不对等的,雇主可随时发出索赔通知,而承
14、包商必须在事件或情况发生后的28天内发出索赔(转 载于:wWw.xIeL 写 论文 网:fidic合同条件案例)通知,承包商逾期提出索赔通知雇主应免除承包商索赔的全部责任。但,对雇主没有此项规定。 应对上述“雇主的索赔”或“承包商的索赔”条款深入研究措施和对策,建立在雇主或承包商责任、职责、义务和权利的信誉基础上,减少或杜绝雇主或承包商不必要的原因引起的索赔,对雇主或承包商都是非常重要的。 (五)寻找雇主“确定”条款的反向联系条款,做到心中有数,争取主动。在EPC合同条件中,雇主要行使,“确定”条款的正反向条款有22个,但在“确定”条款中正面指出的仅仅是一个条款。掌握反向联系的21个条款,便于
15、雇主或承包商抓住实施合同项目中的大事,能够使雇主或承包商提前拿出意见,双方进行商定或确定,谁抓住这方面的条款,谁就能够争取部分主动,使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能够得到更好的协调和统一。 (六)FIDIC合同条件的学习和应用,是雇主、承包商和咨询工程师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 对雇主、承包商和咨询工程师来说,加入WTO后与国际接轨的主要方面是:现代项目管理技术,与工程有关的国际规则(服务贸易、国际经验、有形贸易、无形贸易、投资贸易、国际运输和国际保险等)、IT技术,以及合同条件等,而FIDIC合同条件是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之一。它将起到依据国际惯例适用的法律来保护雇主或承包商应得利益的法律条款根据。咨询工
16、程师掌握了FIDIC合同条件,就会对一次性的雇主或没有上述经验的承包商提供有益的咨询服务。/P p (七)FIDIC合同条件学习运用应把握其精髓,学会使用和躲藏“明枪暗箭”。 1、从“成文法”观念上转到“案例法”与部分成文法相结合的观念上来。 东西方的思维差距,东方人往往更关注全面的思考问题,关注背景,关注关系,更多的借助于经验,而不是抽象的逻辑推理,既能容忍反驳意见,更能艰苦奋进;西方人更具有分析性、创新性和冒险精神。倾向于事物本身脱离其背景,研究假想的意外和偶然情况的影响,避开矛盾,更多的依赖逻辑推理。这也是FIDIC合同条件产生的逻辑思维基础。 案例法强调的是合同双方在合同条件中“约定的
17、责任、职责、义务和权利的法律逻辑联系、法律逻辑推理和违规的法律责任”,所以合同条件详尽、严谨、严密、冗长。因为,在案例法国度中的历史上,国家就是以类同的诸多历史悠久、有权威的法官的“案例”中悟出该类事项的法律规律及其法律规则的,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事项较少,故,案例法国度有一句通语:“合同是法律的唯一依据。”近代国际间的工程承发包业务的增多和交流,促使了案例法的合同条件与成文法的合同条件有了更好的结合。但,FIDIC合同条件仍具有案例法的浓厚色彩,对承包商较为严格。 成文法国度的合同中,是依据国家立法部门的有关法律规定来签约的,因为国家在诸多方面都有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有法律约束的细则,法官
18、的依据主要是国家的法律规定,而不是案例。故,在合同中总是写出“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合同条件简捷,简单,对承包商较宽松。所以,国内的雇主和各类承包商必须在成文法的基础上来适应案例法的合同条件的特点,才能确立学习应用FIDIC合同条件的英美法的法律观念。但是,在争端中会出现按各自法律基础上的认识分歧继续争端,所以,在FIDIC合同条件中规定了争端的仲裁事项应依据国际商会的规则。 2、应认识到合同条件之间法律关系的联系密切频繁和互为根据的特点。因为案例法历史上的通语:“合同是法律的唯一依据。”那么合同条件的根据就具有其法律根据,条件之间就具有相互的法律根据,有规定的启动程序、相互的启动程序、证据、
19、时限和时效等法律。 为什么国内雇主和承包商对外国国际承包商或雇主的索赔显得苍白无力!重要的原因是,我们“总以为国家有法律规定,干什么要那么罗嗦!”其实不然,用案例法讲,“签约之日起,就是赌博开始之时”。因为,“合同是法律的唯一依据”,故,合同双方就是“扣字眼!”往往会指出,我们的条款根据不足,条款的相互根据不足,启动程序不对等等。他们向我们索赔的文件是厚厚的几大本或是几箱文件,有充足的条款根据、条款间的相互根据、能证实的合法的证据和估算证据等等,这就是我们对条款的密切而频繁的法律联系依据、条款间的法律逻辑推理等等的差距所在!也是我们教学、培训、学习运用FIDIC合同条件差距的根本所在!BR p
20、 3、把握FIDIC合同条件的索赔条件,是学习应用FIDIC合同条件的突破口。 首先从雇主与承包商的索赔条款、雇主的“确定”条款的“明枪暗箭”的分析研究起步,再逐步关注FIDIC的其他合同条件,对雇主或承包商就不会出现大的威胁,将会顺利保障合同项目的实施完成。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为例: 该条款共20条,166款。扣除重叠条款仅为37个条款。本人的看法是,先深入的有系统的学习雇主的索赔)、承包商的索赔和雇主的确定三个主要合同条件与37个主要条款的关系、联系和约束。在学习这37个条款中,将会引出相互关联的其他诸多合同条款,就会更好的领会其他条款与关键条款的互为根据,互为关联的依赖关系。 25款雇
21、主的索赔,正向5款,反向18款,将会明了雇主的条款启动根据,以及与其他条款之间相互联系的互为根据的条款启动程序、相互启动程序、时限、时效、证据等。可以使雇主或承包商采取措施和对策,减少或避免雇主应得到的索赔而遗漏,同时,也可使承包商减少或避免不必要引起雇主的索赔; 20.1款承包商的索赔),正向2款,反向14款,将会明了承包商的条款启动根据,以及其他条款之间相互联系的互为根据的条款启动程序、相互启动程序、时限、时效、证据等。可以使承包商维护应得的索赔利益,同时,也可使雇主减少或避免不必要引起承包商的索赔; 35款确定,正向1款,反向21款,将会使雇主或承包商明了雇主要“与承包商商定或确定”的关
22、键条款内容和问题,雇主的条款启动根据,以及其他条款相互联系的互为根据的条款启动程序、相互启动程序、时限、时效、证据等根据和依据要求,解决双方在索赔方面,以及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重要问题。可以使雇主或承包商明了雇主应解决的索赔和条款规定中重要问题。使双方都可提前采取措施、对策或办法,争取主动,争取顺利实施项目和履行合同。篇三: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项目承包中的索赔案例分析 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项目承包中的索赔案例分析 摘要:简述了索赔的原因、程序、依据,并通过详细的案例中承包商的索赔、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回复,讨论了索赔案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我们今后在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项目的索赔工作的启发
23、。 关键词:工程索赔原因、程序、依据、案例、经验教训 Abstract: the paper, reasons of claim procedures and basis, and through the detailed cases of the contractors claims, supervision engineer and the owner of the reply, discussed the claim of the cases experiences and lessons on our future in the FIDIC contract conditions of
24、 the project work inspired the claim. Keywords: engineering claim causes, procedures and basis, case, experience, lessons 一般而言,索赔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其义务,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受损失的一方向违约方提出的赔偿要求。在施工承包中,施工索赔是指,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了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而向业主所要求费用和工期方面的补偿。换言之,凡超出原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无论是时间上的还是经济上的,只要承包商认为不能从原合同规定
25、中获得支付的额外开支,但应得到经济和时间补偿的,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因此索赔是一种合理要求,是应取得的补偿。 一、索赔的原因: 在施工过程中,引起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有:1、业主未履行合同义务造成违约;2、合同文件缺陷;3、设计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4、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不适当的指令;5、不可预见的因素或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料到的不利的自然条件。 二、施工索赔程序: 施工索赔是承包商取得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合理处理好施工索赔是业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控制建设投资的一项重要措施。亚行贷款等国际工程项目一般采用FIDIC合同条款,其第20.1款详细说明了承包商在寻求索赔中必须遵循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