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承包合同框架协议(征求意见稿)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 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按招标文件) 见附表一 二、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已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已竣工报告为准 )三、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GB50300-2001的合格标准 四、合同价
2、格合同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以实际决算为准)五、合同组成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通用条款4、本合同专用条款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认质认价单8、工程变更、签证单9、工程预算书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和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有效 后生效。发包人: 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 一般规定1、 定义与解释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2、 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他语言。3、 适用法律合同双方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4、 标
4、准、规范4.1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名称): 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4.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由发包人提供。4.3 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 按生产企业在技术监督局的备案标准,并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同意。5、图纸5.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乙方进场前十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肆套。5.2图纸的保密要求:仅限于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不得外借。5.3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6、 保密事项6.1.签订的保密协议(名称): 无 ,作为本合同附件。二、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权力1、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 发包人代表的
5、职务: ;发包人代表的职责: 主持开展施工现场技术管理的全面工作。 2、 监理人监理单位名称: 工程总监理姓名: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控制,对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组织协调以及竣工验收、工程资料验收等工作。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工程洽商、变更、签证、工程款支付审核等。 3、 安全保证2.4.1 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委托办理事项的协议(名称): 暂无 2.4.3 发包人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程的委托合同(名称): 暂无 ,作为本合同附件。4、 发包人工作4.
6、1开工前七日内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4.2开工前七日内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4.3开工前七日内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自费进一步探明。 4.4开工前七日内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应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4.5组织有甲方、乙方、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作好会议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承包人拿到施工图纸后15天内。4.6施工期间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4.7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4.8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4.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三、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权力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权力3.1.3 经合同双方商定,承包人应提交的报表类别、名称、要求、报告期、提交的时间和份数
8、: 2、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 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经理权限: 因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兼职其他项目经理的违约约定: 未经甲方同意上报人员不得擅自改动,否则发现一例扣减违约金5000元;若乙方坚持不纠正并无悔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分包3.3.1 分包约定约定的分包事项和分包人长名单: 暂无 4、 承包人工作4.1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4.2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要求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设计院、监理确认后使用。4.3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
9、养,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4.4每月25日前向甲方、监理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顺延支付时间。4.5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和监理报送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4.6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及室外环境的施工。4.7按合同约定内容,为甲、乙双方分包的工程提供配合和管理,对甲、乙双方分包的工程进行施工总协调,
10、参加甲方分包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整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负责。4.8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4.9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4.10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
11、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4.11凡乙方未能完成或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4.12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发票或提交合格的资料或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的,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四、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1、 项目进度计划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后20天内提供。 1.2发包方确认时
12、间:收到后10日内。2、 采购进度计划采购开始日期 由双方协商决定。 3、 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以表格或文字表述)按关键单项工程施工计划提供 4、 工程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除执行通用条款有关条款外,对工程实际施工造成影响的地震、雨、雪、洪等自然灾害工期顺延。五、 技术与设计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1.1 承包人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无 1.2 发包人提供生产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无 2、 设计2.1 发包人的义务(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 (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提供的现场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
13、数和时间: 2.2 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规划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无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无 技术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无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无 3、 设计阶段审查 3.1 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 六、 工程物资1、 工程物资的提供1.1 发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 无 1.2 承包人提供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 无 2、 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2.1 工程物资保管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 接受
14、物资前10天。 由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及设备: 无 3、双方约定的责任3.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相符时:执行通用条款有关规定。3.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定额材料价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同比例扣除。3.3承包人采购材料和设备:甲定乙购材料或设备,应按采购价格的2%计取采保费,并进入差价。由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均应满足设计、规范、质量的要求,同时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及国家、行业相应的技术标准。七、 施工1、 对发包人的义务1.1 提供基准坐标资料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的时间: 开工前七日内 1.2 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承包人的进场条件: 1.3 临时用水电等提供和节点铺设发包人提
15、供给临时水、电等类别和取费单价: 1.4 由发包人履行的其他义务: 2、 对承包人的义务2.1 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开工后20天内提供。 需要提交主要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名称、时间: 2.2 提交临时占地资料提交临时占地资料的时间: 2.3 承包方内部发生纠纷时,承包方或其内部人员不得发生堵门、停工闹事、上访游行等,如发生一次,承包方应向发包方赔偿 元,在工程款中扣除。2.4 由承包人履行的其他义务: 3、 人力和机具资源3.1 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提交的时间: 开工前15天。 人力资源实际进场报告期: 开工后15天。 3.2 主要机具计划一览表提交的时间
16、:开工前15天。 主要机具实际进场报告期: 开工后15天。4、 质量与检验4.1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基础、主体 4.1.2隐蔽工程:执行通用条款5、 工程试车工程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6、 安全施工 执行通用条款和国家、省级、市级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规定。 7、 工程变更执行通用条款相应规定。八、 竣工试验本合同工程包含竣工试验(或选)不包含竣工试验。(不选择的用笔划掉)1、 竣工试验的义务1.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 竣工试验方案 提交竣工试验方案的时间: 2、 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2.1竣工后试验日期的通知单项工程或(和)工程竣工后试验开始日期:
17、2.2试运行考核试运行考核周期: 小时(或天、周、月、年)3、 考核验收证书本合同按单项工程和工程颁发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九、 质量保修责任11.2 质量保修金额11.2.1 质量保修金额质量保修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3 %。质量保修金额的返还方式: 发包方在本工程保修一年期满15天内返还保修金总额的60%,两年期满后15天内返还90%,剩余10%在保修期满五年后15天内全部返还。 十、 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1、 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1.1竣工验收后一月内,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按西安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两套,提交于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签认后提交发包方,并
18、同时提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 1.2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1 %的违约金。1.3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暂无 2、 工程移交2.1根据工程需要,完成某阶段工作时,应向下一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工序移交手续。2.2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15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对于占用的甲方将收取每平方米每天 元的租金,并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3乙方应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物业公司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
19、向甲方移交,造成甲方向业主交楼时间延误,造成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4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2.5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3、 竣工结算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经发包人认可后3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三个月内决算审核完毕,逾期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上报的竣工结算价款,并以此为依据给予支付工程款,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责任。 十一、 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1、 变更范围根据本工程特点,商定的其他变更
20、范围: 2、 变更价款确定对每项变更价款的计算方法约定: 十二、 合同价款和付款 1、合同价款及调整1.1本合同价款采用 可调价格合同 方式确定。1.1.1风险费用及风险范围以外价款调整方法: 无 1.2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结算方法:2.1计量依据:依据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施工图、变更单、工作联系单、认质认价单、签证单以及经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等资料据实结算。2.2计价标准:按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2001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及配套的?费用定额的规定计取费用。在该项目中一类工程取费的,乙方向甲方优惠不含税造价的3%(不含税造价中土建工程的材料
21、差价、甲方供材、安装工程主材、装修主材及设备不优惠),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签证(设计变更除外)、索赔费用和其他类别的工程不优惠。按陕建发【2007】232号文件对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调整至36元/工日、装饰工程的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调整至42元/工日,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与原定额人工工日单价的差额按差价处理,此差价不优惠。商品砼、钢筋、木材等主材价格以甲乙双方认可的价格进行调整,地材(含砖、石灰、沙、石等)和安装、装修中的主材及设备等均按市场价进行调整。以上以甲、乙双方共同考察市场后确定的价格为结算依据,认价和基价找差价,差额部分按定额规定处理。本工程四项保险只计取工伤保险
22、和医疗保险。结算时按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取。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图纸、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明了,投标报价中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检验、调试、验收、样品、管理、利润、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的其它税金、费用等因素,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责。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等部门缴纳。乙方负责按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
23、有关规范等完成甲指定分包工程有关的堵补工作(含铝合金门窗工程、电梯工程)及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线管须穿通铁丝,此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索赔或签证。乙方按文明工地标准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按1.4%计取。其余依据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上报的预算总额,不得高出甲方审定后的额的5%,否则,超出部分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结算工程总价款中扣除。2.3甲方材料的结算:以施工图结算为准,以甲方实际提供的数量进行计算,对于乙方超用部分的材料量,以项目施工期间甲方供应同类同规格材料单价计算,在工程总价中予以扣减。乙方节约部分材料量根据1999年陕
24、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取。2.4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不执行 2.5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执行通用条款有关规定,其他调整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另行商定。3、 担保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双方约定为 人民币(大写)¥: 元。1.1合同签订五日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汇至发包方指定账户,合同履约保证金期限为一年,不计利息。自合同履约保证金汇款之日期满一年后保证金无息退还承包方。1.2如承包方在合同规定进场最后时间(即 年 月 日)之前无法进行施工建设,发包方应退还其保证金并一次性赔偿 元的失约金。4、 预付款14.3.1 预付款金额预付款的金额为: 无 5、 工程进度款5.1双方约定的工程
25、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乙方垫付施工至单栋主体结构出0后甲方在15天内支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75%给乙方;以后每月25日乙方向甲方报送当月产值报表,甲方应在7天内审核完毕,并在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产值75%的工程款给乙方。单栋主体结构封顶后15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款的85%;竣工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90%;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后28日内甲方付款至双方确认总价款的97%,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如甲方未按以上条款约定时间及时支付进度款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工程实际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在工程竣工时一并结算,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不考虑。十三、 违约、索赔和
26、争议1、 甲方违约的责任1.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为甲方违约: 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2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除顺延延误的工期外,每退后一天甲方应按拖欠款的1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甲方在审核完成后1月内未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甲方在收到催款通知1个月内仍未支付乙方结算款,乙方可以协商将该工程按现行市价值折价怕卖,乙方优先受偿。1.3双方约定的甲方其他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解决。2、 乙方违约的责任2.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27、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工期或甲方、监理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或竣工;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2.2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果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行为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并经书面要求改正后,15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并支付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款补偿。2.3双方约定的甲方其他违约责任:工期每提前或拖延一天,按1000元/每天对等奖罚。其他违约双
28、方协商解决。3、 争议3.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法院要求停止施工。4、 合同解除4.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4.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4.3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甲方
29、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4.4一方依照以上约定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以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4.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后结算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4.6根据4.3款解除合同的,甲方支付乙方10天以内经甲方确认在现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的解约补偿费用,解约补偿
30、费用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确定,并支付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直接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甲方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现场施工设施及仅本工程使用的专用工具设备由甲方折价收购。十三、 工程分包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或任何部分、任何收益、利益转让给他人。2、分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并向甲方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如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甲方有权中止该分包合同,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该分包工程价款15%的违约金;分包合同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3、发包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土建工程按承包或购买合同价的3
31、%计取配合费,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及其他工程按照承包或购买合同价的5%计取配合费。十四、 不可抗力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工地场地50KM范围内发生6级以上的地震;七级以上持续8小时的大风;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下雪为100mm/H以上;持续24小时的40的高温;及持续24小时的低温。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工程本身(乙方施工质量未达标准除外)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乙
32、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停工期间,乙方应监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五、 保险及保障1、甲方负责办理施工现场甲方人员的生命财产的保险及建筑工程一切险,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承担的工程出险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索赔资料,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并无条件接受保险公司的理赔。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
33、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乙方承担。3、合同签订,甲方相关手续齐备后,乙方应及时缴纳保险费用,并出具市建委的相关手续,乙方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乙方必须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其所用员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明确劳务费的支付形式。按时足额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不受甲方支付工程款时间的影响。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若乙方不能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在当期进度款中代扣、代发。十六、 补充条款1、合同签订后条款在本文上修改时,修改处同时加盖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修改处无效。2、发包人凭承包人出具的收款收据或建安统一发票且加盖承包人公司财务专用章作为付
34、款依据,全额汇入本合同中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发包人若代承包人向材料商支付材料款,则需凭承包人委托发包人代为支付材料款的委托书(加盖承包人财务专用章后方为有效)方有权代为支付,否则,承包人均不予承认。待本工程竣工结算后,开具工程清算手续。3、承包人财务人员(凭承包人出具的介绍信)定期、不定期与发包人进行付款账目、甲方供料明细等账务核对,发包人应予以配合。4、发包人应在每月5日前向承包人提供上月经承包人签字认可的甲方供材料调拨单,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收到甲方供材料调拨单的确认书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作为甲乙双方核对入账的依据。5、发包人若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模建设时,发包人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发包人
35、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及引起的责任均有发包人承担。6、发包人负责周边关系的协调,承包人予以配合,因发包人工程相关手续不完善而造成的工程停工、罚款均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7、水电由承包人装表计算,其费用按定额规定计算。8、本工程的劳保基金由发包人缴纳,不进入工程造价。9、没有项目经理签字的一切文件,监理公司和发包方有权拒绝接受或视为无效文件。10、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本着工程第一和协商的原则解决。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发生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十七、 合同生效与终止1、 合同生效与终止1.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1.2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文件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1.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2、 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合同附件:技术标书经济标书/报价清单招标文件中标函廉洁合作协议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