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xx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x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开展,新学年将使用“省级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和“智慧校园”系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立德树人和责任育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校转变育人方式,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重要参考。二、主要任务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立足我校责任特色教育的实际,以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才为核心的目标要求,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和相关配套制度措施,规范省级信息管理系统和智慧校园系统的有效使用。三、评价的原则1坚持发展性。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加强学习和生涯规划的指导,明确发展方向,激发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2坚持客观性。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做到事
3、出有据、评价客观。3坚持公正性。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建立健全公示举报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真实可信。4坚持可操作性。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评价过程应简便、直观、易操作,努力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信息化。四、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 xx 副组长:xx组员:xx信息技术专员、年段长、班主任、责任导师(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对评价过程进行监督指导、接受申诉和举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以保证评价工作透明、公平、公正。(2)组长:主持成立校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委员
4、会分工,督促责任人完成工作职责。(3)组员:整体策划学校评价工作,各相关处室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表中五个维度的内容设计三年的活动项目和内容,并向组长提出合理的工作建议;协助调配评价小组组成人员到班;安排相关人员开展教师评价培训工作;组织并监督校内评价工作。五、评价内容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校训做有责任感的人六个基本内涵(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集体、对国家社会和对人类生存环境负责)的具体表现。重点记录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等情况,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过程、次数和持续时间。(评价内容及活动、时间设计安排由政教处、团委
5、负责)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修和选修课程学习成绩,特别是具有优势学科尤其是参加学科竞赛的情况。(评价数据录入由教务处负责)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坚持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情况等。(评价数据录入由由教务处负责)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
6、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特别是参加文化体育艺术节、艺术社团的情况及成果等。(评价内容及活动时间设计由教务处、团委负责)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的情况,包括到xx县社会实践基地及寒暑假返乡参加的生产劳动、日常卫生打扫、新生军训、研学旅行、参观体验与社会调查、科学探究、创造发明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成果、调查报告等。(评价内容及活动、时间设计安排由政教处、教务处负责)六、评价程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依托“省级管理系统”和“智慧校园系统”开展,其中“智慧校园”用于过程性写实记录和佐证材料收集上传,“省级管理系统”用于阶段性和总结性记录,所
7、有普通高中学生入学后均需在系统上建立综合素质档案。1活动记录及佐证材料整理。按照相应规范格式,班主任或导师要指导学生运用智慧校园平台系统如实记录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的状况。学生自行以电子版形式收集活动事实材料,材料收集可以灵活采取文字、照片、录像等形式,纸质材料要自行留存。2审核汇总。每学期一定阶段,班主任要对学生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学期末要指导学生整理汇总本学期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和典型事实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将基本数据信息进行汇总。3公示审核。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每学期末或次学期初,必须在班级或学校内,将拟录入省级管理系统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其佐证材料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公
8、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材料真实客观。4录入系统。次学期初,学生等用户及时将经公示无异议的信息内容填入省级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位置,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负责对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学校教务处将学生课程学习成绩录入省级管理系统,每学期形成一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导入。学校系统管理员要严格按照评价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核实与确认提交工作。确认提交后,学生、教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可按规定的权限,查看相关内容,但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学校须向县教育局中教科提出申请并逐级报批,最后由县教育局审核修改。5形成档案。学生高中毕业前,高中学校根据每学期录入的材料进行归
9、类汇总,由省级管理系统自动生成xx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经学生确认后在本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学生、班主任、校长签字以及高中学校盖章后存入学生档案,并提供高等学校招生使用。七、制度保障1建立公示与举报制度。凡录入省级管理系统、不涉及个人隐私的一切信息,都必须在班级范围内、以集体审核的方式公示,接受同学、班主任和导师的监督,确保材料真实可信。2建立申诉与复核制度。学生对每学期生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和最终生成的xx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年段提出复核申请。年段接到申请后,要限时进行调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学生。学生对年段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政教处、教务处书面提出复核申请。政教处、教务处要重新进行调查、审核并作出最终复核结论。3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政教处、教务处要加强对本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检查,对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的,相关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三年内不得晋级晋职和评优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