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供电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为建立新型的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乡镇供电所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强化过程管控,提高工作质量, 提升乡镇供电所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公司乡镇供电所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本所实际,特制订本细则.一、考核组织为加强供电所工作绩效考核,促进绩效考核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供电所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提高,成立了供电所绩 效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对本所工作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组长:所长副组长:副所长成员:供电所管理人员供电所考核小组负责参与制定、修改供电所绩效考核细 则.并负责对台区管理人工作的检查、考核。二、考核原则(一)分级考核:供电所所长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检查考 核,本所各分管负责
2、人对所分管的台区管理人进行检查考核.(二)绩效考核:实行月度考核排名,季度通报,年终综 合考评的办法,每月将考核结果在所内公示.三、考核办法(一)工作绩效考核实行 100 分制(公共部分占 40 分、过程管理(指标)考核占 60 分)(二)实行逐月考核、逐月公布兑现。(三)考核以供电所检查、分管负责人检查、抽查和上级 领导检查等方式相结合进行。(四)供电所考核组月末进行检查考评,次月 2 日将自查评分表报送阳光公司.(五)上级部门检查结果直接纳入考核结果。县公司检查 发现的问题按照考核标准 2 倍扣分,省、市公司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考核标准 3 倍扣分。四、奖惩办法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薪酬收入挂钩
3、联动(不含工龄工资、基础工资和期权工资),实行全员分类工作绩效考核。供电所员工考核工资总额(基础工资+考核工资)考核系数 K1考核系数 K2。考核系数 K1考核得分100考核系数 K2 员工管理难度系数,供电所结合管理基础、管理户数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按照 1.1、1.05、1。0 取值实行动态管理。五、考核兑现(一)本考核细则执行后,本所将实行岗位津贴制,所长及各管理人员岗位津贴实行后,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应严加考核,每周在供电所的有效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40 个工作时.(二)供电所员工工资的构成:1、工龄工资:5 元/年人。2、岗位津贴:所长 400 元/月人、副所长 200 元/月人、核算员、安全员、综合事务管理员 100 元/月人.3、基础工资:400(300、200)元/月人。4、考核工资(含各项补贴): 500 元/月人.5、期权工资:每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位次在供电所前 3 名的农电工(当年发生安全与服务事件的除外),可给予 1000元的档案期权奖励,3 年以内不得支取使用,待满 3 年后可以分期分批滚动申请领用(即第 4 年可支取第 1 年的、第 5年支取第 2 年的档案期权奖励,依次类推),此费用按时间区间滚动存取;若在工作期间被辞退,则期权工资作废,由公司 收回公用。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