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的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都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和二年一次的培训复审,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和指挥等特殊工种,都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本部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安全生产科每年年初应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层层落实。 五、教育培训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必须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认真抓好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的持证培训和日常教育工作,各特殊工种应定期参加复审。 七、新工人、休长假复工和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项目部负责项目部级和班组级的二级教育,并做好教育卡片和考核台帐,未经三级教育的职工不得上岗操作。 八、施工现场每年应对工人进行一次有系统性的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考试。 九、施工现场应根据季节性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十、各类教育培训应建立台帐档案,认真做好记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