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一节 保险与风险管理 一、保险与风险、危险 保险:一种共同分担不确定的经济损失或克服不确定的经济困难的经济制度风险:由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对财产造成的不确定的经济损失危险:有遭到损害或失败的可能 二、保险的分类 2按保险对象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按保险的实施形式分:自愿保险、法定保险按保险的危险转移方式分:原保险、再保险按保险的涉外因素有无分:涉外保险、国内保险三、保险的职能和作用四、保险学和保险法学五、风险管理3第二节 保险合同与再保险 一、保险合同的一般概念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就保险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 二、再保险再保险:保险人将其承保的风险的一部分作为保险对象,转向其他保险人投保的行
2、为4第三节 保险的历史发展与国际保险市场一、保险的起源一般认为海上保险是现代保险制度的鼻祖,但海航保险的起源至今无确定的考证二、世界上最早的保险单世界上最早的保险单是海上保险单,但最早的海上保险单尚无考证三、英国的海上保险历史5四、其他保险的创立五、国际保险市场保险市场:保险交换关系的总和六、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6第四节 保险经营管理与保险业法一、保险经营管理保险经营管理:保险经营人目标的决定于实现机能二、保险业法保险业法:调整保险公司设立、组织、运营和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7第五节 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与法律形式n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海事合同n海上保险合同是财产保险合同n海上保险合同
3、属于一种合同n国际海上保险惯例也是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形式n调整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形式:海商法;保险法;合同法、经济法及民事法规;国际海上保险惯例(仅对涉外海保合同)8第六节 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基本原则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赔偿合同”及时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赔偿实际损失原则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限定性赔偿合同”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射悻合同”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对人合同”和“经济保障合同”9第二章 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环境10第一节 一般规定:海上保险合同的概念一、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事故与除外责任海上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
4、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保险事故: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的任何海上事故,包括与海上航行有关的发生于内河或陆上的事故除外责任:保险人无需承担的责任11二、保险利益原则与“Lost or Not Lost”条款三、海上保险的标的与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海上保险的标的最常见的是:船舶、货物、运费、船员工资等具有保险利益的人:船东、租船人、货物买方与卖方、船舶抵押权人、船长及船员、代理人、承运人、海事请求权人和海上保险人等四、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12保险价值: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的价值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投保金额五、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六、保险经纪人与承保条13保险经纪人:被保
5、险人的代理人,对被保险人承担过错责任七、保险代理人与劳合社代理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人的代理人,承担过错责任劳合社代理人:英国伦敦劳合社保险人组织在世界各重要口岸指定的代理人14第二节 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解除和转让一、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1 要约与承诺2 承保条与暂保单3 续订与恢复二、海上保险合同成立的法律后果三、海上保险合同的证明:海上保险单主要形式有:保险单、保险凭证、联合保单、15承保条、暂保单四、海上保险单的分类定值保险单与不定值保险单航次保险单、定期保险单、混合保险单单一保险单、集合保险单记名保险单、浮动保险单、预约保险单五、海上保险单的格式与劳氏S.G.保险单海上保险单的格式因保
6、险人而异,但其实际16内容基本相同劳氏S.G.保险单:Lloyds Ship Goods Policy六、预约货物保险单从法律性质上看,它是一种长期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证明七、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告知义务是一项“合同前义务”17八、保险责任开始前解除海上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前,不允许保险人单方任意解除合同九、保险责任开始后约定解除海上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CMC不允许任何一方当事人单方任意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毁约,必须承担毁约责任18保险责任开始后,双方可以约定解除合同十、海上保险合同的约定自动终止保险自动终止的效力与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效力相同,只是前者无须保险人主动通知被保险人十一、结论一:双方有
7、权解除合同的种种情形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9种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4种19十二、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除法律和合同另有约定外,该合同可以转让,且无须取得保险人的同意,只应当通知保险人十三、海上标的的转让与保险合同的转让十四、保险赔偿支付条款与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十五、结论二:海上保险合同转让的特点201 依法得予转让 2 需事先通知保险人3 不要式合同行为 4 合同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5 转让不改变合同内容6“Loss Payable Clause”不是转让海上保险合同7 转让合同时转让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8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依据转让合同十六、结论三:有权请求保险赔偿的人1 原来
8、的被保险人 2 保险单受让人21十七、海上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矫正变更: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专指合同内容变更矫正:根据法院的判决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十八、海上保险合同的解释海上保险合同的解释同其他经济合同的解释一样,目的是要弄清双方当事人的协议内容22第三节 被保险人的义务一、及时交纳保险费的义务二、严格遵守保证的义务三、防灾防损的义务四、危险增加时的通知义务五、出险时的通知义务六、出险时的施救义务七、保护代位求偿权并协助追偿的义务八、提供索赔单证并证明其索赔的义务23第四节 保险人的责任一、引言:保险人的抗辩二、保险期间的意义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索赔的损失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间,且该损失必须是由保险事
9、故造成的三、因果关系原则的运用因果关系原则是(海上)保险合同的一个基本原则24四、举证责任1 对损失的证明2 对除外责任的举证3 一切险与列明风险对举证责任的影响五、全损的赔偿限度-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六、船舶的部分损失-因修理情况及是否出售而别25七、货物的部分损失1 货物的一部分全损2 货物的一部分或全部遭受部分损失八、连续损失-保险人应对连续损失负责赔偿九、施救费用-以相当于保险金额的数额为限十、共同海损分摊与救助、救助费用26十一、重复保险时的赔偿限度-不超过保险标的的受损价值的限制十二、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损失-法定除外责任之一十三、货物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1 航行迟延、交货迟延、行市变
10、化2 货物的自然损耗3 货物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 4 包装不当27十四、船舶保险人和运费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1 船舶开航时的不适航,但在定期保险中被保险人不知道的除外2 船舶的自然磨损或者锈蚀28第五节 保险标的的损失和委付一、保险标的的损失种类1 全损:实际全损、推定全损2 部分损失二、实际全损(船舶、货物、运费)1 灭失 2 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3 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三、推定全损-海上保险中特有的制度29四、船舶的推定全损1 船舶不可能在合理时间内复归被保险人使用及处分2 为避免船舶实际全损的费用会超过船舶的保险价值五、货物的推定全损1 不可能在合理时间内对货物重新使用及处分2 拯救
11、费用会超过货物的保险价值30六、委付-保险法中特有的概念委付: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全损保险赔偿时,它必须放弃保险标的的权利,将保险标的转让给保险人的一种特有的法律行为委付通知(Notice of Abandonment)-书面、口头有权委付的人:被保险人或其授权的人委付应送达的人:保险人或其特别授权的代理人31第六节 保险赔偿的支付一、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权是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法定转让二、对保险标的的权利保险标的的权利:保险事故发生时所残存的本保险所承保的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三、保险人的提前解约权7天内通知、全额支付、放弃权利32四、要求分摊的权利CMC225(1 重复保险和分摊权
12、利的构成 2 合同条款可以限定被保险人的索赔顺序 3 保险赔偿限度 4 保险人之间责任分担和要求分摊的权利)分摊权利的构成排除分摊权利的约定比例分担条款、超额责任保险条款、逃避条款损失的分配33第三章 海上保险人承保的危险34第一节 概述35第二节 普通的承保危险一、不受被保险人的疏忽影响的承保危险海上灾害、搁浅、碰撞、触碰、自然灾害、火灾、爆炸、来自船外的暴力盗窃、海盗、抛弃二、船舶保险中须受被保险人恪尽职责制约的承保危险1 装卸或移动货物或燃料时的意外事故2 船舶机件或船壳的潜在缺陷3 船长和船员有意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364 船长、船员、引航员、修船人员或承租人的疏忽5 污染危险三、货
13、物保险中的一切险37第三节 社会性的承保危险一、战争危险战争、内战、革命或叛乱造反、内乱、敌对行为、捕获、扣押、扣留或羁押拘禁、没收、封锁、这些行为引起的后果或进行其的企图、各种战争武器二、罢工危险罢工、民变、恶意行为38第四节 共同海损在海上保险中的运用一、海上保险对共同海损的处理直接船货保险、保赔保险、“吸收条款”二、共同海损在海损中所占的分量三、通过保险等方式简化共同海损的呼声1 通过吸收条款来避免小额共同海损理算2 简化提供共同海损担保的手续39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40第一节 货运险的投保与承保一、货运险的法律特征1 保险标的既包括货物本身,还包括运输过程2 保险责任期间扩展为
14、“仓至仓”3 承保风险多种多样4 一张保单同时承保多种保险利益5 是国际贸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6 与航运及海商法关系密切41二、货运险的投保1 险别选择 2 贸易合同中的保险条款3 保险费与各种贸易价格之间的关系4 投保应申报的内容及注意事项三、货运险的承保1 保险单证的内容写法 2 批单3 保险费的计算与收取42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一、责任范围-主险: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二、除外责任-法定除外责任、约定除外责任三、责任起讫-货物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期间四、被保险人的义务五、索赔期限-二年之内,从货物在最后卸货港全部卸离海船时起算43第三节 附加险条款一、普通附加险条款二、特别附加险条款三
15、、特殊附加险条款 中人保大楼44第四节 特种货物海运保险条款一、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二、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条款45第五节 英国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一、概述二、协会货物保险A条款三、协会货物战争险保险条款1 风险条款2 共同海损条款3 普通除外条款4 运送条款46第六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理赔与追偿一、保险索赔的注意事项二、保险人的核赔程序立案、审核、损失核算、赔款给付、损余处理、归档三、保险赔款的计算四、保险追偿的程序立案登记与审核、索赔催办、财产保全与诉讼或仲裁、结案归档47第七节 国内水路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及理赔一、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1997年7月)基本险 皆为列明风险 综合险二、中国
16、人民保险公司水路货物运输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的规定48第五章 船舶保险合同49第一节 船舶保险条款一、责任范围-全损险、一切险(皆为列明风险)二、除外责任1 不适航2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疏忽或故意行为3 正常磨损、锈蚀、腐烂或保养不周三、免赔额-绝对免赔额50四、海运该条款对保险船舶的航行活动进行限制,但不是保证,也不发生保险合同的终止五、保险期限定期保险航次保险六、保险终止自然终止、不得续保的保证、可以续保的保证51七、保费和退费八、被保险人的义务损害通知、施救、协助向第三责任人追偿九、招标-“精打细算”十、索赔和赔偿十一、争议的处理-一个不完善的条款52第二节 船舶战争、罢工
17、险保险条款一、承保原则(第4条)二、责任范围(第1条)三、除外责任(第2条)四、保险终止(第3条)53第三节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一、船舶保险范围二、保险责任(第1条、第2条)三、除外责任(第3条)四、保险金额(第5条)五、被保险人的义务(第16条至第20条)六、索赔和赔偿(第6条至第15条)54第四节 渔船保险条款一、(远洋)渔船保险条款二、沿海内河渔船保险条款55第五节 协会船舶定期保险条款一、航海条款二、延续条款三、违反保证条款四、中止条款五、转让条款六、危险条款七、污染危险条款56八、3/4碰撞责任条款九、姊妹船条款十、索赔通知和招标条款十一、共同海损和救助条款十二、免赔额条款十三、被
18、保险人的义务(施救费用)条款十四、新换旧条款57十五、船底处理条款十六、工资和给养条款十七、代理佣金条款十八、未修理的损害条款十九、推定全损条款二十、运费弃权条款二十一、营运费用保证条款58二十二、停泊和解约退费条款二十三-二十六、首要除外条款59第六节 2002年国际船舶保险条款一、引言二、2002年条款的结构三、2002年条款对1983年条款的重要修改和增订60第七节 船舶保险事故的理赔一、船舶保险事故的理赔通则二、常见船舶保险事故的处理要点三、船舶保险理赔案例研究61第六章 船舶责任保险合同62第一节船舶责任保险概述一、船舶风险与保险二、船舶责任风险的保险人三、船东责任保险的投保与承保6
19、3第二节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保险条款(2002)一、宗旨(第1条)二、会员、董事会、经理部(第2、3、4条)三、入会申请、保期、保费与费率(第9-16条)四、停保或撤保(第20、21、22条)五、协会的服务(第24条)六、保赔险承保风险(第5条)七、通则(第8条)八、会员与中船保之间的争议(第25条)九、协会的终止(第26条)64第三节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船东保障与赔偿责任险条款(1993年1月1日修订)一、承保原则二、承保风险65第四节 船舶责任保险事故的理赔一、责任保险人的及时和积极参与二、会员及入会船船长对责任保险事故的处理要点66Thank You世界触手可及世界触手可及携手共进,齐创精品工程携手共进,齐创精品工程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