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 爆破工必须通过具有培训资格的组织或机构按有关要求进行 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证。 二、爆破工必须持爆破证,才能去爆破器材库领取爆破材料,领 取时要认真检查爆破材料的质量和数量。 三、炮孔未经验收或不能满足爆破要求的不准装药爆破。 四、不应使用电机车或铲运机运送爆破材料,应用专用的爆破器 材车或矿车搬运,起爆材料应专人背送。禁止炸药与起爆材 料同车装运。 五、在坑内运送炸药和起爆器材时,应有良好照明。搬运炸药和 加工起炸药包时禁止吸烟。 六、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摔打碰撞。 七、爆破材料运到现场应放在安全地点,要加强保管,起爆材料 与
2、炸药应分开堆放。 八、剩余爆破材料应在当班及时交回炸药库,不得遗失、自存或 移交下班。 九、装药时,工作面应有良好照明,检查并处理好顶、帮及工作 面的安全问题后方能开始作业。 十、装药前,应检查装药器的各部位是否完好,风管接头是否牢 固,装药时缸内气压应保持在 3-4Kg/cm2,输药管必须用半 导体性的塑料管。 十一、孔内装完药后,在抽出输药管时注意不得用力过猛,防 止返粉过多。 十二、在矿(岩)石有下滑(掉落)危险的地方,应采取有效防范措 施后,方可进行装药、爆破。 十三、导爆索固定在炮孔中后,应立即切断。不应等整个炮孔的 药量装完后再行切断。 十四、切割导爆索要用锋利的快刀,一刀切断,不
3、得多刀切割, 禁止用卡线钳剪切或用石块等砸断。 十五、导爆索联接搭头应用黑胶布缠结实,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0 厘米。 十六、当导爆索的支线联接到干线上时,必须使支线的传爆方向 与主线的传爆方向一致。 十七、在敷设导爆索网路时,不应将其绕成环状或结成扣,在有 交叉的导爆索部分,两者间应衬以厚度不小于 10 厘米的隔 离衬垫。 十八、电力起爆注意事项 1、距爆区边界 50 米范围内不应有电缆通过或存留电器设备。放 主线时,不应通过电缆线,若必须通过时,要用木板或绝缘物品 垫好。爆破施工前应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对高压电、射频电等 进行调查,存在危险立即采取预防和排除措施。 2、联线时各接头要擦净。每
4、孔都应进行导通试验,应使用专用 导通器和爆破电桥,仪器仪表应每月检查一次。电阴应符合设计 要求。接头要结牢,缠绕圈数不应少于 6 圈,并用胶布包好。 3、电爆网路不应使用裸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钢丝做 爆破线路,爆破网路应与大地绝缘,电爆网路与电源之间应设置 中间开关。 4、爆区网路全部联接完后,应用专用仪表测试其电阻,并使其 符合设计要求。母线与网路接头应在工作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区, 警戒人员发出安全信号后,由爆破总指挥发布命令方可联接。 5、线路联接后,不应有其它人员进入爆区。 十九、由于情况变化,将严重影响爆破效果时,应采取有效措施 后再行起爆。 二十、多排炮孔起爆时,应采用微差或秒
5、差起爆,不应同段即 发起爆。 二十一、起爆前应放警戒,树立明显的警戒信号和标志,并将设 备和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避炮。 二十二、点炮时一定要使用专门炮香,不应使用打火机、火柴等 明火点炮。 二十三、最末一声炮响 15 分钟后才可撤出警戒人员及信号。 二十四、禁止到采空区和支护不牢固的巷道中避炮。 二十五、放炮后出现岩墙、悬项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 行处理,否则不可进行下步的装药爆破工作。 二十六、在同一进路中,不同时装两排炮孔,而只能单排炮孔起 爆。 二十七、井下浅孔爆破工操作规程 1、爆破工应根据爆破孔深和孔数领取爆破材料。剩余的爆破材 料应及时退库(或发放站),不得移交下班或自存,防止
6、丢失。 2、采掘工作面亦采用一次点火起爆法。 3、爆破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4、搬运爆破材料应使用专用的帆布袋或木箱盛装,炸药和起爆 材料必须分搬分运。 5、不许将爆破材料放在电机车头或铲运机斗内运送,应由专人 背运。 6、所领爆破材料不应乱丢乱放,应放在较为干燥安全的地方, 起爆材料和炸药应分开存放。 7、起爆药包的加工,只准装药前在爆破工作面附近的安全地点 进行,其数量应不超过该次爆破的需用量。 8、加工起爆药包时,只准用略大于雷管直径的木竹或铅质锥子, 在药包卷一端(非集中穴端)扎一小孔,小心地将雷管全部插入药 卷中,并用细绳将药卷和雷管固定好。 9、在加工起爆药包时,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7、更不准抽烟。 10、有水的炮孔要在起爆药包上装防水套或涂抹黄油防水剂。 11、爆破工装药前,要用木质炮棍全面详细地检查炮孔内有无岩 渣、积水以及炮孔的深度、方向、位置和抵抗线的大小是否符合 要求,禁止往不合格炮孔罩装药。 12、起爆药包装入炮孔后,禁止拔出的拉动。 13、装药时只能使用木质炮棍,不得使用铁器和其它金属制品。 14、 填装炸药和炮泥, 要一手拉导火线或导爆管, 另一只手装填, 应不使导火线和导爆管发生弯曲和折损。 15、装填炮泥长度不得小于孔深的 1/4,并将炮泥填至孔口。 16、爆破前应该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检查放炮工作面的工具、设备是否转移到安全地点,各炮孔装 填是否符合安全要
8、求。 导火索点火端要切成斜口。 布置好警戒人员,然后点着炮香进行点火起爆。 17、使用导爆管爆破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要根据炮孔数量、排列形式和位置,领取不同段数的导爆管进 行分段爆破。 导爆管联接。每 3-5 个导爆管联为一组,每组不得超过 5 个。 导爆管联接方法,可采用并串联或串并联相结合的联接方法。 导爆管的联接应采用联接块或用胶布将每根导爆管紧紧地和 起爆雷管捆扎在一起的方法。 导爆管联结不应打死弯,联接角度亦为 1015。 18、电力起爆注意事项 距爆区边界 50 米范围内不应有电缆通过或存留电器设备。放 主线时,不应通过电缆线,若必须通过时,要用木板或绝缘物品 垫好。爆破施工前应对杂
9、散电流进行测试,对高压电、射频电等 进行调查,存在危险立即采取预防和排除措施。 联线时各接头要擦净。每孔都应进行导通试验,应使用专用导 通器和爆破电桥,仪器仪表应每月检查一次。电阻应符合设计要 求。接头要结牢,缠绕圈数不应少于 6 圈,并用胶布包好。 电爆网路不应使用裸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钢丝做爆 破线路,爆破网路应与大地绝缘,电爆网路与电源之间应设置中 间开关。 爆区网路全部联接完后,应用专用仪表测试其电阻,并使其符 合设计要求。母线与网路接头应在工作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区,警 戒人员发出安全信号后,由爆破总指挥发布命令方可联接。 线路联接后,不应有其它人员进入爆区。 19、爆破后检查和
10、盲、残炮的处理方法及注意事项 爆破后须在有 1530 分钟的加强通风时间。待炮烟排除后, 方准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严禁一个人单独进入。 进入工作面首先应将照明灯装好, 然后检查顶板和两帮的安全 情况,并处理好顶、帮的浮石。 发现盲、 残炮可采用重新装起爆药包或离开一定距离打平行炮 孔装药爆破处理。在往外掏盲、残炮眼的填塞物时,只允许用水 或竹制工具。打平行孔距盲、残炮孔最小距离应小于 0.3 米。 起爆器材加工操作规范 一、 导爆管雷管起爆 1、 起爆管加工应有专门设立的房间或现场安全地带进行,严 禁在爆破器材存放点和靠近人群的地点加工。 2、 装配起爆管前,必须逐个检查雷管质量,凡管体压扁、
11、破 损、锈蚀,加强帽歪斜和超时者,严禁使用。 3、 导爆管起爆网路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认真检查导爆管有 无漏接或中断、破损,与元件接插要稳固,雷管捆扎要符 合要求。 4、 加工起爆药包时,应用木质锥子在药包中心扎一雷管大小 的孔,孔深应将雷管全部插入,雷管插入药包应用细绳或 胶带将雷管固紧。 二、 电雷管起爆 1、 电雷管使用前,应在安全地点用爆破专用仪表逐个检测电 雷管的电阻值,阻值应符合产品证书的规定,每次检查不 超过 10 发,检查合格的雷管脚线须短路联结。 2、 加工电雷管起爆药包时,严禁以雷管代替木锥钻孔,且应 将雷管全部插入,并可用雷管脚线将药包与雷管固紧。 3、 电力起爆所使用的导线,应是橡胶或聚氯乙稀绝缘线,不 准使用裸露的导线,不准利用铁轨、铁管、水和大地做导 线,导线不准和金属件接触。 4、 爆破网络的联线工作,必须在工作全部装药填塞工作完毕 和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之后,联线人员由工作面依 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 10cm。接点必须牢固并绝缘良 好。 5、 当爆破作业场地杂散电流大于 30ma 时禁止采用普通电雷 管,应选用抗杂散电流雷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