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认真做好本矿内部治安综治工作,为本矿的安全生产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加强本矿要害部位、重点岗位的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要害部位、重点岗位人员的审定,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要害部位、重点岗位的安全。三、加强治安防范,对重点物资仓库、易发案段做好巡逻守候工作,控制刑事、治安等案件的发生,确保矿区治安稳定。四、负责对特殊工种人员的政审和教育,做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五、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组织对火工品管理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六、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和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对破坏性的事故,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七、加强工作人员的自身建设,严肃纪律,遵纪守法,文明值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