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态环境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为落实省、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精神,根据关于印发202*年XX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皖打假字202*1号)、关于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26号)要求,现将20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根据202*年XX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市202*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绩效考核最终得分为101.63分,绩效考核成绩列全省第3位。202*年上半年,我局与市双打办成员单位联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共计收缴并销毁
2、49批次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包括食品、日用品、标识牌等种类。收缴的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由具备无害化销毁能力的单位,通过烧毁、毁形、深埋等销毁方式,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销毁处理,杜绝进行销毁的侵权假冒商品再次流入市场,防止销毁过程中发生二次污染。1.做好处置单位摸底调查工作。为防止我市有关部门收缴的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销毁过程造成二次污染,我局积极对本地区具有无害化销毁能力的单位进行统计摸底,并定期检查本地区承担销毁任务单位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确保无害化销毁后污染物的达标排放;2.建立侵权假冒商品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向市双打办各成员单位提供我市具备无害化销毁能力的单位信息,积极与各成员单位进行沟通联
3、络,确保各成员单位拟销毁的侵权假冒商品交由具备无害化销毁能力的单位进行销毁。3.加强市双打办成员单位联动工作。强化与相关执法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监督各承担侵权假冒商品销毁任务的单位及时将销毁情况上报所在地环保部门,并督促各处置单位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处置单位的监管力度,杜绝进行销毁的侵权假冒商品再次流入市场,防止销毁过程中发生二次污染。4.做好无害化销毁评估工作。对拟承担销毁任务的单位的环境无害化销毁能力做出评估,并督促和指导根据收缴的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性质,选择合适的无害化销毁方式,为销毁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销毁任务的单位及时将销毁情况和环境监管情况通报
4、收缴该批次执法部门。5.加强“双打”信息报送工作。我局按要求逐季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我市收缴的侵权假冒商品销毁情况,逐季向市双打办报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二、存在问题1.监管体系建立不完善。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情况处置后情况缺少督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长效监管机制不够完善。2.组织协调机制有待加强。各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尚未形成,联席会议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导致工作针对性不强,个部门未能完全发挥自身领域优势进行长效监管。3.宣传力度不够大。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侵权盗版等违法现象频有发生,很多企业对知识产权不重视,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无害化销毁的
5、相关政策普及不够广泛。三、下一步工作打算1.巩固整治成果,强化后期监管。我局将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情况进行后督查,督促相关企业尽快完善整改措施,防止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回流市场,确保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取得实效。2.加强部门合作,实施联动管理。进一步加强与市双打办成员单位的联合执法力度,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建立健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长效监管机制。3.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12369”以及网络、电台等多种方式,宣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重大意义,普及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无害化销毁的相关政策,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和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