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模考模拟试题(全优)大题(共10题)一、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泵站1座、输水管道21km、调压设施1座等建设内容,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事件】事件1:总监理工程师认为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内容无区别,于是将监理大纲作为监理规划提交给了发包人。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给一位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完成后报给发包人。事件3: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重大技术变更,发包人要求监理人重新报送监理规划,监理人认为监理规划是开工初期提交的,不能进行
2、更改。事件4:监理人提交的监理规划中未包含费用控制内容,监理规划提交后,发包人认为必须包含质量、进度、费用控制三大目标,因此,让监理人重新修改监理规划。【问题】1.事件1中,你认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说法正确吗?请简述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的区别与联系。2.事件2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3.事件3中,监理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4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答案】问题1:不正确。与监理大纲相比,监理规划更具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需要结合监理委托合同、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等方面进行细化。问题2:有不妥之处。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
3、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问题3:不正确。监理规划应根据其实施情况、工程建设的重大调整或合同重大变更等对监理工作要求的改变进行修订。问题4:有不妥之处。监理规划的工作范围是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监理委托合同已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因此监理规划中应不含费用控制内容。二、某水生态工程,全长4020m,总投资为30000万元。该工程以总干渠为基础,进行河道加宽,两侧营造景观绿化;断面规划为60?80m水面,两侧各5m亲水步道、20m微地形堤岸景观绿化带、7m滨河景观道、13m绿化带。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
4、开工时间2017年4月10日,合同工期36个月。【事件】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2017年5月,砂石料系统及混凝土工厂安装完成后,经监理人批准投人使用。事件2: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浇筑养护水及拌和机械、车辆的冲洗产生的废水直接排人了河道中。事件3:工程2+256?3+952处自南向北穿越某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育区,由于公园内施工作业面比较宽阔,在河道清淤及拓宽时,将河道底泥及开挖弃渣临时堆存于公园内。事件4:金属结构加工车间位置布置在距离村庄大约50m处,施工单位夜晚作业时采取了降噪措施。事件5:2018年7月,为迎接领导视察,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洒水降尘,并在工地塔吊横臂、塔身等
5、部位挂满横幅,塔吊横臂固定至面对工地人口方向,以彰显醒目的标语口号。【问题】1.指出事件1?事件5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根据事件2,试简述混凝土养护弃水和机械、车辆的冲洗用水处理措施。3.对于事件5,监理人应采取何种措施。【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事件1:砂石料系统安装完成仅监理人批准不妥。理由:人工砂石料生产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正武投产前应由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监测方可投人使用。事件2:养护废水和冲洗皮水直接排人河道不要。理由:废渣、污水处理符合规定标准才能排放。事件3:虔渣堆于公园内不要。理由:施工生产弃渣应运放到指定地点倾倒,集中处理,不应乱丢乱放。事件4:金属
6、结构加工车间布置在村庄附近不要。理由:砂石料的破碎、筛分,混凝土排和楼、金属结构制作厂等噪声严重的施工设施,不应布置在居民区、工厂、学校、生活区附近。事件5:承包人仅为了迎接领导视察才酒水降尘不妥;在塔吊部位挂横幅、塔吊横臂固定不妥。理由:洒水降尘应是减少大气污染的一种日常措施:标语应规范张贴;停机时塔吊吊臂不能固定。问题2:混凝土拌和、养护废水为碱性废水,因施工废水中悬浮物含量较高,需在施工区设置沉淀池对砂料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拌和废水进行沉淀处理,混凝土拌和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施工机械设备定期维护、清洗会产生机械冲洗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成分为石油类和悬浮物,需进行隔油处理后回用。问题3:监理
7、工程师应立即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撤除标语,检查警示标志是否齐全,解除吊臂回转约束使之能随风自由转动。三、某大型引水工程,采用国有资金。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承包人标价工程量清单见下页表。(税率按9%计算)承包人标价工程量清单【事件】事件1:暂估价项目是工程设备采购。事件2:暂估价项目设备供应合同签约合同价1600万元。事件3:开挖过程中遇到文物,需要辅助开挖工作,开挖工作采用计日工完成,在暂列金额中支付450万元。【问题】1.事件1,暂估价中的工程设备采购应如何选择设备供应商?请说明理由。2.除了事件2、事件3,该工程没有其他变更、索
8、赔事件发生。分类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按照标价工程量清单支付。请计算该工程合同价格【答案】问题1:工程设备采购金额大于200万元,采用招标形式选择设备供应商。若承包人不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或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但明确不参与投标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若承包人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且明确参与投标的,由发包人组织招标。问题2:分类分项工程:5000万元。措施项目:1000万元。暂估价项目:1600+(1600-1500)9%=1609(万元)暂列金额:450万元。该工程合同价格:5000+1000+1609+450=8059(万元)四、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渠道、泵站、水闸等。建设单
9、位分别与A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与B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与C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2019年3月开工,合同工期18个月。【事件】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输水渠道K1+100K1+600段岩石渗透系数为310-2cm/s,招标文件显示该段岩石渗透系数为210-3cm/s,A单位就排水工程量增加向建设单位提出补偿,建设单位回复:地质条件的变化是正常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事件2:由于地方政府希望可以提前供水,因此建设单位提出将合同工期压缩至12个月。事件3:施工中的碎石(碎石垫层、混凝土粗骨料等)由建设单位提供,2019年12月,建设单位运至现场的一批碎石经检验不合格,由于市场碎石供应紧张
10、,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可以将该批碎石用于工程。事件4:设计单位C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泵站工程的水机、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需采购上海某水工机械厂家设备,理由是该厂家设备质量有保证。事件5:设计文件中标明该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事件6:施工单位A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将泵站工程的碎石桩基础工程分包给了D基础处理公司,由于D基础处理公司设备不足,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E基础处理公司。事件7:2019年10月,由于泵站下部结构有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尚未进行处理,监理工程师尚未进行签字确认,为了赶工期,施工单位直接进行了下一仓混凝土浇筑。【问题】1.指出事件1事件7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11、2.事件5中,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应如何处理?【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如下。事件1:建设单位回复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地勘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事件2:建设单位压缩合理工期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事件3: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碎石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事件4:设计单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12、。事件5:无不妥之处。事件6:D基础处理公司将工程又分包给E基础处理公司不妥。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事件7:上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直接进行下一仓混凝土浇筑不妥。理由: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问题2: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处理方法如下:不再继续使用;用户需继续使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合理使用期限。问题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违法分包包括四种情形: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将主体工程分包;分包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单位;分包的工程再分包。五、某引水隧洞工程采用城门
13、洞形断面,断面高7.6m,宽5.7m,隧洞长5.32km,经设计阶段勘察为V类围岩,采用钻爆法施工。施工从隧洞两端相向施工。【事件】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施工单位设有3t的炸药库,炸药库设置在距离村庄100m的空地上。事件2:在爆破器材运输中,运输器材人员将雷管和炸药在车上码放整齐,同一辆车运输到现场,然后同时卸至施工现场。事件3:承包人将爆破器材运至现场后,组织非爆破作业人员撤离至指定的安全地点。事件4:由于爆破器材库距离施工现场太远,承包人将部分爆破器材临时存放于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地方,并取得了监理人的同意。第二天,承包人发现爆破器材被盗,立即报告监理人,并组织找寻。事件5:在实
14、施爆破完成后,有多余的爆破器材,由于第二天还要使用,因此就暂存在了施工现场,并派专人保管。事件6:隧洞施工时,爆破完成后,监理人员首先进人洞内查看爆破效果。事件7:隧洞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10m时,装炮前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退至安全地点。事件8: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在征得了监理人的同意后,对过期的爆破器材进行了销毁。【问题】指出事件1?事件8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不妥之处:事件1:炸药库距离村庄100m不妥。理由:炸药库距离村庄不小于300m。事件2:炸药和雷管同车运输、同车装卸不妥。理由:雷管等起爆器材与炸药不允许同时在同一车厢或同一地点装卸。事件3:爆破器材运至现场后再撤离非爆破人
15、员不妥。理由: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撤离之前不应将爆破器材运到工作面。事件4:炸药临时储存和被盗只报给监理人不妥。理由: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处所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若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应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事件5:多余爆破器材暂时存放在施工现场不妥。理由:领取数量不应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事件6:监理人员首先进人洞内查看爆破效果不妥。理由:爆破后应经爆破人员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人现场。事件7:相距10m仍相向开挖不妥。理由: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15m时,一端应停止掘进,单头贯通。事件8:销毁器材仅监理人同意不妥。理
16、由: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在县、市公安局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销毁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单位领导、安全技术人员以及公安保卫人员参加,并指派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销毁作业。六、某水利工程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招标并签订合同。【事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C8号支洞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施工人员、施工设备进场,但是由于发包人未能办理好征地手续,C8号支洞的施工场地未能及时提供,导致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日期间无法施工,C8号支洞已进场人员、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该
17、支洞工期延误8天,承包人提出索赔。事件2:该工程J10号支洞控制段下游分部工程于2017年6月正式开工,2017年7月3日16时,在对J10号支洞控制段下游掌子面桩号J34+616进行3m超前探孔作业时出现大量涌水,经施工方、监理方联合实测涌水量为1250L/min,达到了合同定义的“出水量大于125L/min的任何10m洞长”的不利物质条件。经论证后,监理下达指令要求采用双液灌注(加人水玻璃进行堵水)对涌水处灌浆。2017年7月11日20时开始灌浆,至2017年7月14日15时20分结束灌浆,后对掌子面进行超前探孔作业确定前方无涌水,进行了下一步正常开挖作业,至2017年7月16日16时涌水
18、事件结束。涌水灌浆期间致洞内无法开展施工作业,造成相应损失。两事件共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窝工2.7万元、设备闲置费用18.8万元、水泵排水费用5万元、洞内通风增加费用1万元、洞内照明增加2000元等费用合计27.7万元。承包人就两事件共提出27.7万元费用及事件1的利润0.5万元,事件2的利润1万元,合计29.2万元经济索赔和21天工期索赔申请。【问题】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下文简称合同条款)中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包括哪些相关义务?监理人应当如何处理事件1的索赔?2.合同条款中的不利物质条件是指什么?发生了不利物质条件后,承包人应如何处理?3.监理应批准承
19、包人提出的哪些经济索赔?工期索赔应如何计算?【答案】问题1:根据合同条款第2.3款(提供施工场地)的规定: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按合同约定,与合同双方商定或确定增加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问题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利的物质条件是指在施工中遭遇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造成施工受阻。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问题3:可索赔的费用包括:机械设备闲置、
20、人员窝工、照明排水通风费用增加等费用27.7万元及事件1的利润0.5万元,共28.2万元。事件1造成C8号支洞工程工期8天延误,事件2造成J10号支洞工期13天延误,要考虑两事件发生后对总工期的影响会出现改变关键路线的情况,确定最终关键路线后计算整体索赔工期。七、某引水工程起点桩号64+100,终点桩号76+100,总长12.0km,主要建筑物包括明渠和建筑物两类。明渠渠道全长11.296km,过水断面采用梯形断面。渠道设计水深7.5m。建筑物包括:2座河渠交叉建筑物,4座左岸排水建筑物,1座渠渠交叉建筑物,1座节制闸,8座公路桥,4座生产桥和1处管理用房。该工程为透水地基、一级马道以下迎水面
21、置换填黏土共144.35万m3。开工日期为2015年4月10日,工期48个月。【事件】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施工初期,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大约200人,施工单位安排质量部副部长作为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事件2:暑假期间,施工单位接收了一批学校派遣的实习生,因实习生不属于公司员工,未经任何培训,直接上岗作为施工员。事件3:施工过程中,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了重大安全隐患,要求排除隐患后再组织施工,施工单位以影响了施工进度为由,扣除了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奖金。事件4:为便于混凝土施工,施工单位建立了2座HZS90混凝土拌和站,安全监督部门检查时发现其中1座混凝土
22、拌和站未设置标识牌,指示施工单位停工整顿,施工单位因工期原因未执行安全监督部门的指示,安全监督部门立即联系供电部门对施工单位停止供电。事件5:2018年7月,管理房楼下部已装修完成,正在进行上部装修,为了节约成本,施工单位将工人宿舍设置在了管理房楼内。事件6:由于临近春节,施工单位资金紧张,因此挪用了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为工人发了工资。【问题】请指出事件1?事件6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不妥之处:事件1:施工单位仅设置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妥。理由: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事件2:未对实习人员进行培训不妥。理由:生产经营单位
23、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事件3:扣除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奖金不妥。理由: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事件4:拌和站未设置标识牌,安全监督部门指示停工整顿不妥;安全监督部门立即.联系供电部门对施工单位停止供电不妥。理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事件5:施工单位将工人宿舍设置在管理房楼内不妥。理由: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事
24、件6:施工单位挪用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不妥。理由:施工单位对列人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八、某混凝土坝工程,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混凝土工程、钻孔与灌浆、地基与基础处理等。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事件】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在开工前提交所涉及所有专业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土石方开挖施工工艺比较简单,土石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由监理员编制,监理工程师审批。事件3:在编制钻孔与
25、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时,其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编制依据、钻孔与灌浆工程特点、钻孔与灌浆工程开工条件检查、现场监理工程内容、程序与控制要点。【问题】1.事件1,发包人的要求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2.事件2,监理机构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3.事件3,钻孔与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是否完整?若不完整,请补充细则还应包含的内容。【答案】问题1:不合理。监理实施细则应在施工措施计划批准后、专业工程(或作业交叉特别复杂的专项工程)施工前或专业工作开始前,根据实际情况按进度、分阶段编制。问题2:不正确。监理实施细则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监理人员编制,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问题3:不完整。还应
26、包括:(1)检查和检验项目、标准和工作要求。一般应包括:巡视检查要点;旁站监理的范围(包括部位和工序)、内容、控制要点和记录;检测项目、标准和检测要求,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的数量和要求。(2)资料和质量评定工作要求。(3)采用的表式清单。九、某大型水闸工程,工程投资2亿元,工期24个月。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布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最高限价为480万元,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事件】在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1:A监理公司和B监理公司拟组成联合体投标,A监理公司为牵头单位。事件2:A监理公司和B监理公司经过成本核算,成本价为314万元。为了抢占市场,双方一致同意投标报价为240万元。最终A
27、、B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事件3:A监理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4:A、B监理联合体协议中明确:B监理公司只负责安全,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与A监理公司无关。事件5:监理过程中,A监理公司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大型塔吊机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A监理公司人员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因此未做任何指示。事件6:因发包人供应的某批粗骨料含泥量过高,粒径也不满足要求,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指示该批粗骨料不能用于工程。由于工期较紧,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该批骨料。【问题】1.指出事件1?事件6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5中,A监理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什么?【答案】问题1:事件1无不
28、妥之处。事件2不妥之处:A、B监理公司联合体低于成本价抢占市场、A、B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理由: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事件3不妥之处:仅A监理公司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事件4不妥之处:联合体协议内容不妥。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事件5不妥之处:A监理公司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未做任何指示。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事件6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理由:
29、项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问题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A监理公司人员,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一十、某大型调水工程,发包人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了流量计设备的甲供货商。合同约定设备质量保证期为2年,自初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事件】事件1:为保证设备质量、更准确地说明流量计的传输距离,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本次采购
30、的流量计,传输距离要求相当于A、B、C等三家厂商同规格的设备”,并将其列为招标实质性要求。事件2:流量计进场后,甲供货商接到开箱检验通知后,以交通不变为由未参加。开箱检验时发现某重要部件缺失,发包人、监理人、乙安装承包人现场进行了如实记录,并形成检验报告,但未将该情况通报给甲供货商。在设备安装过程时,甲供货商以未参加开箱检验为由拒绝补充缺失部件。事件3:设备安装完成并经过现场验收后,甲供货商与发包人于2018年12月21日签署了初步验收证书。在工程运行过程中,该流量计某重要部件发生故障,经鉴定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经与甲供货商沟通,由其进行了消缺处理,2019年6月8日,经各方共同验收合格。【问题
31、】1.事件1中,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采购流量计传输距离相当于A、B、C等三家厂商同规格的设备”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2.事件2中,甲供货商拒绝补充缺失部件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3.请根据事件3说明该流量计的质量保证期的结束时间。【答案】问题1:正确。理由:如果必须引用某厂商类似规格的产品,才能准确清楚地说明招标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时,可以在引用的品牌或供应商名称前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的字样。问题2:不正确。理由: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问题3:该流量计的质量保证期应至2021年6月8日。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第8.2条的约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