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我公司各项目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 机制,强化工程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 减少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程隐患是指各项目部生产经营中违反公司 生产管理有关要求规定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规程的规定, 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 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
2、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 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 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质量部门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 排除。 (二)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质量部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 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工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 项目及责任人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三条: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工程隐患排除治理工作全面 负责。 第四条:任何单位(班组)和个人发现工程隐患,均有权向公司 及项目质量安全部门报告。项目应当建立工程隐患报告和举报制度, 对发现、排除、报告事故的有功人员,应酌情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五条
3、:各级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 核实并查处。发现报告的事故隐患应当专人负责落实,定时整改。并 在工程隐患整改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方式反馈到公司质量安 全部门,逾期或不予反馈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项目部和施工队是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 任主体。 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 制度,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应当建立工程隐患信息档案, 按照质量、 安全、文明施工等分类,资料应当保存完整、整理编号,以便于公司 实施监督随时检查。项目部每季、每年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 行统计分析,并于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字报总公司备案. 第七条:
4、 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和有关检查人员依照职责履行工程隐 患检查时,项目部、施工队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隐瞒和阻扰, 如发现有此情况将对项目负责人 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八条: 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应当每个月对本单位工程隐患最少进 行一次检查,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于存在有隐患问题的, 应及时下达工程隐患整改通知单。 项目部应当及时组织整改且及时反 馈。此项列为公司对公司人员一项考核。 第九条:受检单位(或相关人员)必须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 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不得进行下 一道工序的施工。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对一时不能整 改严重威胁施工、从业人员安
5、全的隐患,必须停工整改,并以书面形 式上报整改情况。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 隐患的治理措施和方案。 (三) 治理的责任人,治理的时间。 第二章 罚 则 第十条 公司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对承担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相应 的处罚: (一) 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工程隐患整改通 知单未按照规定整改的,项目负责人一次给予 经 济处罚, (二) 对存在事故隐患隐瞒,不如实报告或者对排查的事故隐 患未采取有效防范和整改措施的。由公司依法给予行政 处罚,项目负责人给予 经济处罚。造成严重责任事 故的,将追求其刑事责任 XXX 工程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