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商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 编号:编号:AQAQ- -BZHBZH- -026026- -A A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监管力度,提高承包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 保安全生产和检维修以及治安的安全和稳定,建立承包商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规 定。 2 职责 2.1 厂长负责承包商的资格预审。 2.2 行政部负责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及承包商档案, 并对承包商档案进行管理。 2.3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外来承包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4 厂长和安全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对承包商作 业表现进行评价。 3 规定内容 3.1 资格预审 3.1.1 厂长根据承包工程项目的特
2、点选择有意向的承包商。 3.1.2 有意向的承包商,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 2)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回) ;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 5)安全操作规程复印件; 6)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 7)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3.1.2 根据提供的资料选择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根据承包项目的特点编制含 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计划书。 3.1.3 由厂长对承包商提出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 重要依据。 3.1.4 由厂长与承包
3、商签订合同。 3.2 承包商入场前的有关规定 3.2.1 承包商必须提供与本公司签定的合同、委托书或工单等有效文件给门卫 室进行查验。 3.2.2 由门卫室人员带领承包商工作人员到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人员对承包 商的施工人员进行教育。 3.2.3 提供承包商进场施工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4 承包商进场施工期间若有特殊工种作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 搭架工、 起重工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 的, 必须提供有效特殊工种证件 (原件) , 方可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3.2.5 提供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所有人员及设备清单一份。 3.2.6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
4、全管理制度,若违反将 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 3.2.7 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 填写承包商施工人员教育台账。 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本厂的基本概况,安全生产特点; 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厂区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厂区内防火、防爆重点场所的分布等; 3.3 对外来承包施工单位和人员入场后的有关规定 3.3.1 严禁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 生产车间、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并取消其入场作业资格。 3.3.2 承包商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 重作业、破土作业、施工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
5、措施,配 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规范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3.3.3 按施工作业的特点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破 土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等作业许可证,未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 任何人严禁从事施工作业。 3.3.4 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区作业以及穿带铁钉的鞋、化纤服 装进入本公司生产车间、仓库。 3.3.5 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3.3.6 进场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超速行驶、无证开 车、酒后驾车。 3.3.7 在易燃易爆区内, 严禁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 撞击设备、 物体和作业。 3.3.8
6、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非火灾使用消防栓须经 副总经理批准。 3.3.9 严禁损坏区域内各类设施, 严禁乱动仪器、 仪表、 阀门和电器开关设备。 3.3.10 进入施工现场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3.11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不安全因素时, 必须及时采取正确的 应急措施并通知厂长及作业地点所在单位有关人员。 3.3.12 承包商人员违章作业,违章者须写出保证书,接受违章处罚。 3.3.13 外来务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到施工地点以外的区域。 3.3.14 用工单位或外来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作业,违者罚 款,并立即清除出场。 3.4 对承包商的监管
7、3.4.1 厂长至少每天一次到承包商的作业现场进行检查。 3.4.2 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提出书面的整改要求,并督促承包商整改,以提高 承包商的安全生产水平。 3.4.3 公司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3.4.4 相关方在作业前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采取有效措施。 3.5 承包商表现评价及续用 项目完工后,厂长应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将承包商安全生 产表现评价一份送交承包商、一份由行政部汇入承包商档案,作为是否续用的依 据。 3.6 承包商档案管理 3.6.1 由行政部建立承包商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复印件; 5)安全操作规程目录复印件; 6)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过去 3 年的安全生产业绩; 7)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9)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每个项目一份) ; 10)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计划书(每个项目一份,应有安全办公室的书面 审查意见) ; 11)安全隐患整通知书及整改情况资料(如果有) ; 12)承包商工程项目合同(每个项目一份) ; 13)承包商名录; 14)其他资料 4 记录 4.1 承包商台账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