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消 防联动控制及操作等专业知识,应具备专业操作资格,经消防培训中心培训合格 持证上岗; 二、 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应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和常见故 障处理方法,负责 24 小时监视消防主机信号。 三、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 2 人, 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自动消防 设施设备系统运行情况登记表 。 四、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后,必须立即通知当班工作人员和安 保(或其他就近工作人员)进行确认,通知安全责任人,并填写火警报警记录 表 ,存档备查; 六、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立即 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