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生产运 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学校相关工作岗位的员工及组织。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3 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修订 4 职责 本责任制由本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5 管理程序 5.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5.1.1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学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 5.
2、1.2 组织或者参与本学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情况。 5.1.3 督促落实本学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1.4 组织或者参与本学校应急救援演练。 5.1.5 检查本学校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 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5.1.6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5.1.7 督促落实本学校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2 校长安全职责 5.2.1 建立、健全本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 5.2.2 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2.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学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2.4 保证本学校
3、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2.5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2.6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2.8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本学校的安全生产情况。 5.2.9 负责落实全体员工工伤保险的资金。员工工伤保险应记录在名册中。 5.2.10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置、解决有关安全的重 大问题,并组织实施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决议。 5.2.11 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负全部责任。 5.3 分管安全副校长安全职责 5.3.1 协助主要负责人全面管理本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学校安全生
4、产 负重要管理负责。 5.3.2 统筹协调、综合管理本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 5.3.3 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 5.3.4 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如发现重大隐患,要立 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或向主要负责人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在上报的同时, 组织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5.3.5 如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按时间规定和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对报告的 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迅速赶往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事 故的调查和处理,并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内部的事故调查与处理。 5.3.6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5、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 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4 其他副校长安全职责 5.4.1 对主管处室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5.4.2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的 重要日程。 5.4.3 在教学的工作上要做到“五同时” 。 5.4.4 组织参加主管教研室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4.5 定期召开主管教研室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 5.4.6 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提出处 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5.4.7 加强对主管教研室安全工作的考核,向安全领导小组提出奖征意见。 5.5处室领导安全
6、职责 5.5.1 处室领导是教研室安全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5.5.2 认真学习、理解,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安全法律、法规。 5.5.3 认真组织教研室教师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学校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 5.5.4 发生安全事故,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协助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 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5.5 对本部门安全工作有贡献者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5.6 班主任安全职责 5.6.1 学校班主任为本班的安全责任人,对本班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5.6.2 贯彻执行学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班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教育和培 训,制止学生不安全行为。 5.6.3 配合修订、指导编制
7、工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5.6.4 参与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无法整改的采取临时安全措 施,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5.6.5 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7 教师安全职责 5.7.1 所负责的岗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 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7.2 认真参加值日工作,准时到的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偶发 事件,劝阻学生进行不正当的游戏、参加危险性活动。放学做好清校工作,督促 学生按时离校。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5.7.3 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
8、位,不准学生 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 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 处理。 5.7.4 严格点名制度,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 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值周领导,并妥善处理。 5.7.5 对学生进行实验课、 计算机课、 体育课安全教育, 指导学生正确操作, 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 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5.7.6 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 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
9、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5.7.7 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7.8 每周例会总结值班期间安全情况, 同时汇报排查出来的各种安全隐患 情况。 5.8 其他员工安全职责 5.8.1 本学校全体员工都应各司其责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5.8.2本学校企业全体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学校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防止企业发生生产 安全事故。 5.8.3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员工 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签订载明有关企业保障从业人员劳动
10、安全。防止职业危害, 并对生产安全事故依法承担责任的合同; 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及按职业卫生标准要 求的健康保障,同时应该按规定领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5.8.4 本学校全体员工有权了解其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与防范 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学校的安全生产提出建议,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 5.8.5 本学校全体员工,有权对本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错误提出批评、 检举、 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从而帮助企业依法管理,防止企 业蒙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5.8.6 本学校全体员工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 有权停止作 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
11、所, 以防止企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5.8.7 本学校全体员工应当接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该持证上岗的则持证 上岗。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提交安全生产机能、增强事故预防和 应急处理能力,以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整体素质。 5.8.8 本学校全体人员在企业内,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 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学校负责人报告; 按时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 处理,防止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9 工会主席职责 5.9.1 监督本学校遵守国家、北京市安全法律法规。 5.9.2 建立健全工会系统安全监督网络,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工作中的 监督作用。 5.9.3 工会有权
12、对本学校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出意见。 5.9.4 工会对本学校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 为,有权要求纠正。 5.9.5 监督检查本学校的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5.9.6 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预防措施的实 施情况,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5.9.7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5.10 办公室安全职责 5.10.1 接到上级有关安全指示文件、资料,及时转交学校校长审批后,需 要汇审的及时转发有关领导,需要贯彻执行的及时打印、下发,并做好发文记录 和文件存档工作。 5.10.2
13、 制订领导值班计划,组织检查落实值班制度。 5.10.3 搞好所管辖部门的安全工作,并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11 财务处安全职责 5.11.1 协助制定安全经费年度计划。 5.11.2 建立安全专项资金账簿,专款专用。 5.11.3 负责监督安全经费的使用。 5.12 总务处安全职责 5.12.1 负责学校机械设备,电气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设备设 施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5.12.2 新设备和设备备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并负责组织使用 前的鉴定验收。 5.12.3 负责配电室、特种设备等重点部位、重点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工作。 5.12.4 组织编制设备使用安全操作
14、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性能操作方 法教育和培训。 5.12.5 对有关安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检测仪器仪表的质量维修、管理、 使用进行监督。 5.12.6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使全部设备保持良 好状态。 5.12.7 负责设备、电器等安全隐患治理整改工作。 5.12.8 建立设备设施台账和档案。 5.12.9 参加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 5.13 保卫处安全职责 5.13.1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 消防工作。 5.13.2 制定完善企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 预案,并组织演练。 5
15、.13.3 依据消防法和学校实际需要配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负责消防设 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更新工作。定期对消防设施防雷装置检查检测。 5.13.4 掌握学校消防重点部位,设置管理防火标志,制定重点部位动火管 理制度,负责重点部位动火审批工作。 5.13.5 对学校教师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指导义务消防队的 训练工作。 5.13.6 负责学校危险物品审批工作,对其管理、运输、储存使用进行检查, 并做好保卫工作。 5.13.7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责保护现场。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分析、 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5.13.8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施、设备、防雷装置的验收工 作。 5.13.9 建立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台账和档案。 5.14 年级教研室职责 5.14.1 认真贯彻“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的学校安全方针,安全法 律法规。 5.14.2 组织编制落实班主任学生安全员责任制。 5.14.3 参与编制学生安全教育计划。 5.14.4 搞好辖区安全工作,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