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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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一、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1 总则 2 主要负责人培训制度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4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5 岗前培训制度 6 全员培训制度 7 培训奖惩制度 8 培训档案管理 9 培训期间工资保证制度 10 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制度 11 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二、“四新”培训管理制度 三、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四、培训管理各项制度 1 培训管理制度 2 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3 课堂管理制度 4 职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5 考试及补考制度 6 考勤制度 7 培训职工管理制度 8 教考分离制度 9 考试纪律 五、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检查制度 六、电教室管理制度

2、 七、培训教师 1 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2 专、兼职教师的职责 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九、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十、新工人管理制度 1 新工人培训制度 2 新工人实习制度 十一、师带徒管理制度 十二、转岗培训制度 十三、安全生产培训费用管理制度 十四、后备干部管理制度 十五、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制度 十六、安全培训科岗位责任制 1 总 则 2 安全培训科长岗位责任制 3 培训档案管理岗位责任制 4 教师岗位责任制 5 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6 考评制度 7 考勤制度 8 培训职工守则 9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10 机考室管理制度 11 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12 实操基地管理制度 十七、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3、 十八、安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制度 十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二十、班组长竞争上岗制度 二十一、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例会制度 二十二、安全教育培训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三、附则 一、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1 总则 第 1 条 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 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 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 3 条 安全

4、培训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 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 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的安 全教育培训,组织落实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2 主要负责人培训制度 第 4 条 主要负责人必须按时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 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 培训。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 5 条 为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增强其领导安

5、全生产的 能力,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培训制度: 第 6 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 生产技术、通防、机电、地测、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 通风等班组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 7 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 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 训。 第 8 条 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第 9 条 因工作或任职的需要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矿长确定,并依照有 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 10 条 派外培训的人员, 返矿后应将有关证书交到安全培训科, 存档备案。 若考试不合格,回矿后,所有费用自负,不给予报销。 4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第 11 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 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后,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方可上岗作业; 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 12 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三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资格证书 自行作废。 第 13

7、 条 培训内容按煤矿安全监察局所规定的特殊工种培训范围。 第 14 条 安全培训科负责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做到人人持证 上岗。 各单位要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通知,及时把需要初训和 复训人员名单和工种报安全培训科,对报送不及时者处罚单位负责人 100 元,并 且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单位负责人承担。 第 15 条 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合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 100 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合格,拿不到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者,培训 费自付,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 16 条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坚持 “持证上岗” 制度。 不持证上岗, 一经查实, 罚款 100

8、 元。 第 17 条 离开特殊工种作业达 6 月以上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返回特种作业 岗位时,必须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 岗前培训制度 第 18 条 从事井下工作的新从业人员上岗前,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 少于 72 学时,考试合格后,并签订师徒协议, 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 实习至少两个月后,方可独立工作。从事地面工作的新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 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0 学时。在岗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 于 20 学时。 第 19 条 煤矿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 规、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入井

9、安全知识、矿井基本情况、灾害防治、一通 三防、避灾自救与互救、机电运输知识、职业卫生健康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 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 20 条 员工变换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 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 岗。 6 全员培训制度 第 21 条 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各有关单位应充分利用班前、班后、安全例会等时间,有计划、有目 的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 22 条 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 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

10、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建立培训档案。未进行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 第 23 条 岗位安全技术知识培训 为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保证安全生产,企业要确立终身教 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 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 训。 (一)培训内容 (1)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技术; (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煤炭行业的规章、规范和标准; (4)安全教育及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5)职

11、业卫生培训:具体包括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常识、职 业病防护措施和职业危害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6)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培训规定 (1)每年根据情况对岗位工种进行轮训;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有效时间对各岗位工种进行培训。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矿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多层次、多渠 道、多形式。 第 24 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矿 山企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矿山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赋予矿山 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2)矿山安全规程及矿山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3)与职工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

12、知识和职业健康知识; (4)各种事故征兆的识别,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撤退路线; (5)自救装备的使用和有关急救方面的知识; (6)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内容。 7 培训奖惩制度 第 25 条 为更好地激励职工参加培训,提高职工对培训的重视程度。将培训 成绩与奖惩挂钩。由矿组织的外培或内培培训结束后,考试成绩作为岗位考核的 重要依据,并与待遇挂钩,对接受培训且受训学习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奖励。对 于达不到培训要求者,罚款 100 元,重新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于培训结束后 不能取得资格证书的,培训期间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 第 26 条 各单位负责每年安全教育培训材料的搜集工作, 如实地向

13、安全培训 科提供初训以及需要进行复审、验证人员的名单资料;对安全工作抓的好,证件 管理规范、上岗人员证件齐全、全面完成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 励。对于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后至少在矿工作一年以上,否则本 次培训费用由本人承担一半。 第 27 条 对检查、抽查出的无证上岗操作人员,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罚款 100 元/人次,同时对单位负责人罚款 100 元/人次。职工所持的操作资格证工作 时必须随身携带, 妥善保管, 对丢失证件者罚款 100 元/人次, 并交 50 元钱补办。 8 培训档案管理 第 28 条 培训档案管理 (一)安全培训科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如实记录从业人

14、员的培训情况。 (二)安全培训科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等培训考核发证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 (三)要及时对新从业人员岗前、全员、岗位技术知识等培训考核情况进行 统计。 9 培训期间工资保证制度 第 29 条 培训期间工资保证制度 (一)职工脱产参加取证培训的,培训期间将正常支付工资。如职工在培训 期间,不遵守培训中心纪律,迟到、早退等,因职工个人原因未达到预期培训效 果的,不给予工资待遇。 (二) 职工参加矿组织的内部脱产培训的, 将按照一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10 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制度 第 30 条 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教育培

15、训经费,不断改善安全培训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 量的同时,不断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切实保障培训经费的合理使用,促进安全生 产的稳步发展。 1、教育培训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 1.5%足额提取。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 工的教育培训,严禁挪作他用。 2、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当年节余的部分可结转到下一 年使用。 3、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

16、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0)职工技能比赛等考试、考核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的考务酬金; (11)各类培训中发生的兼课教师津贴、带徒费、教材稿酬、外聘教师的考务 酬金、食宿费; (12)培训发生的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食宿费、实习指导费; (13)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5、财务科每月应按时把提取的教育培训经费汇入教育培训专用账户。 11 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第 31 条 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出发,贯穿整个培 训过程和职工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 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 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

17、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 (一)课堂效果评估制度 1、检查职工上课记录的笔记,看职工是否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 2、检查授课教师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完整、有针对性、实用性。 (二)培训考评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培训后培训管理者要对参加培训的职工 进行考核、评价。考试是考核、评价培训质量的重要环节。内培一律采用闭卷考 试,考题要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训质量跟踪制度 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 考评要根据质量跟踪的结果进 行。 (1)受训者返岗后,安全培训科要定期跟踪反馈,查找受训者在作业方面 的不足,考察职工是否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

18、作中去,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实 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也可进一步发现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次的培训 提供重要的依据。 (2)调查方式采取座谈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 参加人员为: 单位分管培训的领导; 参加培训后,返回工作岗位工作的职工。 (3)调查座谈内容: 培训的内容、方式与培训对象实际生产需要是否合理衔接; 职工对培训活动有何建议,是否有“三违”现象。 (四)培训效果跟踪评估制度 1、对培训职工的考核:包括考试成绩的优秀率、合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 作水平的真正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真正变化。 2、对授课人员的授课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3、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二、“四新”培训管理制

19、度 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简称“四新”)人员必须经过 不少于 20 课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对采用“四新”的单位要及时与安全培训科联系,安全培训科要及时安 排人员培训课程,保证培训时间和质量。 3、培训人员由各单位指派,有安全培训科负责组织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4、培训内容由提供单位或专业培训单位组织并安排专业人员及专家进行培 训,严格要求培训质量,做到应知应会达到 100%。 5、培训人员上岗后有关单位要做好跟踪调查,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调整 工作岗位或者重新进行培训,保证操作人员的工作质量。 6、未经培训上岗的,应停止作业,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

20、处罚,并连带 追究管理责任。 三、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 的矿山安全法、 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 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 伍。 2、安全培训科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职工掌握本工种 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 特点,对各岗位工种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 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培训质 量。 4

21、、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师,并做到计划、大纲、教 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 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主管领导及业务部门 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 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职工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 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努力为教 师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

22、动他们的积极性,使 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 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抽空下井实习调研,进行现场培训。 10、参加培训职工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单位的一切规 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志,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 对品学兼优的职工, 给以适当的奖励; 对违犯纪律的职工进行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培训管理各项制度 1 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 1 条 安全培训科要合理安排时间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做好各个任课教

23、师的授课安排。 第 2 条 对培训教师教学活动情况,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并 做好相关记录。 第 3 条 各种教学培训的资料,分类建档管理,根据资料的性质做好长期保 存或定期保存。 2 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第 4 条 教师进行的教学内容,要提前认真进行备课、撰写教案(或者制作 课件),培训活动结束后交到安全培训科保存。 第 5 条 培训教师在进行教学活动期间,要维持好课堂纪律,合理有效的组 织课堂教学,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 6 条 培训教师要服从安全培训科的安排进行教育培训活动。 第 7 条 教师要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遵守安全培训科的有 关规章制度。 3 课堂管理制度

24、第 8 条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课堂培训质量和培训任务的顺利完 成,特制定本制度。 (1) 教师要根据培训计划、大纲和培训对象,认真写好教案,备好课,讲 好课,做好上课一切准备。 (2) 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不连续讲课,不提前下课。 (3) 教师要热情辅导,认真批阅试卷,善于同参培职工沟通与交流,及时 解答培训职工的问题。 (4) 教师要维持好课堂纪律,做到严而不死,活而不乱。 (5) 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衣冠整洁,言传身教,举止大方。 4 职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第 9 条 培训职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自觉遵守安全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争做 文

25、明职工。 (2)各单位要按计划,按要求积极组织,准时参加培训,否则将对各单位 进行经济处罚。 (3)考核分培训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两项成绩必须合格。 (4)遵守培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 20 元。 (5)端正培训态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知识, 圆满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6)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必须经主管单位领导同 意批准。 (7)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培训期间饮酒,违者严肃处理。 (8)尊敬教师,团结同志,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9)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10)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考核,不合

26、格者继续参加培训,补训期间单位停 发本人工资奖金,费用由自己承担。 5 考试及补考制度 第 10 条 考试与计分: (1)培训结束后,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考试。 (2)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经安全培训科统一命题,监考、阅卷。 (3)考试实行百分制。 第 11 条 成绩考核: (1)培训考核分理论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均视 为培训不合格。 (2)理论考试以 100 分为基础,等于或大于 80 分为合格,否则均不合格。 (3)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纪律,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及旷课一天以 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4)培训期间特殊情况需请假时,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 20%,否则取

27、消其考试资格。 第 11 条 成绩评定及补考: (1)理论考试及日常考核以及实习考核都必须合格, (2)对考试不合格者要参加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建议调离原岗位工种或辞 退。 6 考勤制度 第 12 条 参加培训职工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1)培训期间均由安全培训科进行严格考勤。 (2)因特殊情况请假时须办理请假手续,严禁捎假。请假期满,要及时销 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3)请假半天者有安全培训科批准即可,两天以内经主管矿长批准,超过 三天以上者,须经矿长同意批准。 (4)职工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每次罚款 50 元。 (5)职工要认真上课,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 20 元。

28、(6)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知识,圆满完成培训 学习任务。 7 培训职工管理制度 第 12 条 培训职工的管理要按照以下规定: (1)培训职工应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脱课,否则按有 关规定处理。 (2)遵守课堂纪律、不交头接耳,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严禁在教室内抽烟,严禁酒后上 课。 (4)保持教室整洁、不乱丢、不乱吐、乱画。 (5)全体职工都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8 教考分离制度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 2、笔试一般采取闭卷、开卷两种方式. (1)基本知识与能力、基础理论的考核采取闭卷。 (2)运用基础知识、

29、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试题,可采用开 卷考试方式。 3、采用闭卷考试时,由安全矿长根据实情统一确定。 (1)时间一般为 90 分钟,具体考试时间规定视培训专业内容和对学员的要 求而定。 (2)考试内容为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并以统一使用教案、教学课件为依 据进行命题。命题具体要求如下: a 命题范围:教学大纲或所需专业要求的范围。 b 命题形式与内容:闭卷试题与开卷试题;前者内容包括应理解和掌握的基 本理论、基本知识与能力,注意考核基础知识掌握程度与基本能力达到的水平。 后者主要考核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c 命题题型:以上级要求的五大类命题为标准。(

30、填空,选择,判断,名词 解释,问答题) d 命题由安全培训科长组织命题,任课教师不能担任本培训班的命题工作。 e 安全培训科长要根据教学计划和专业知识要求,组织拟定命题题型、试卷 要求,并上交安全矿长。 (3)安全矿长对所拟出的试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为:试题是否符 合教学大纲要求,试题覆盖面是否全面,试题难度是否适合成人教学的要求,若 有修改意见,可对试题进行修改) (4)试卷确定后,由安全矿长统一存档(电脑存档)加密和印刷(保密存 放)。 (5)考试实施 a 由安全矿长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及监考教师,监考教师负责清点、挟带、分 发和带回试卷,并做好监考记录。 b 安全矿长负责安排巡视员(一

31、般 1 至 2 人)督查考试,检查考场纪律执 行情况。 c 监考教师做好考场记录,记录作弊或违规情况。 (6)阅卷 安全培训科长组织培训教师阅卷,担任本次培训班的教师不能参与阅卷。 (7)存档 阅卷完毕后,阅卷教师整理好汇总资料存安全培训科备案。 9 考试纪律 第 13 条 培训结束后要参加考试,必须遵守如下制度: (1)自备考试用具,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准备考试。 (2)不得迟到或无故缺考,开考 10 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并以自动弃考论 处。 (3)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如已带入考场,必须交放 于讲台,考完后带出。 (4)不得中途离场,一旦离场,则以交卷处理。

32、 (5)考试时要尊重监考人员,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不得交头接耳、左顾 右盼、传递夹带、相互作弊,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监考人员可予以警告,警告 无效者, 有权宣布其试卷作废并在考场情况表中作出记录。 如作弊考生不服管理, 有辱骂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6)在考场上答卷,使用统一规定的工具:圆珠笔或钢笔(兰、黑墨水)。 不得在卷面作特殊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7)在考试答卷、检查无误后,将试卷整理好,交给监考人员方可离开考 场,一旦交卷,不准再次返回座位,更不得与未交卷的职工交头接耳,否则以作 弊论处。 五、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检查制度 为了提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起到培训目的,定期进行检

33、查,特制定本 制度: 1、 安全培训科负责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对查出的问题按照“五定”原则整改到位。 2、安全培训科管理人员深入现场,结合培训内容,对现场实际问题进行问 答,考查职工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情况。 3、对培训学习进行理论知识测评,针对培训内容和我矿实际,由安全培训 科分类编写试题,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通过考试成绩,评估反馈培训工作的质 量和从业人员的学习情况。 4、安全培训科检查从业人员学习期间出勤情况。如果理论和实践测评结果 不及格又缺勤,则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连带所属单位的负责人。 5、安全培训科每次检查应有详细记录,按照记录结合出勤情况,分析、

34、评 估培训教师和从业人员的教学、学习情况。是教师的责任,则根据实际督促加强 业务学习或对其进行处罚;是从业人员的责任,则需补习和加强学习。 六、电教室管理制度 1、电教室是专用的教育培训设施,由专职人员对电教室进行全面管理。 2、电教室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有利于培训学习为原则,对所有设备实行定置 管理,摆放整齐。 3、使用电教室原则上应按教学安排进行,临时使用时需提前向分管人员提 出申请,统一安排。 4、非电教工作人员需要使用电教设备、仪器时,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 办理有关手续方可使用,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及时报请 主管领导处理。 5、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电教室。

35、6、电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打闹嬉玩、严禁进行娱乐性活动,如毁坏电教 室内的物品和设备,照价赔偿。 7、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开关,挪动电教、电器设备。 8、需参加培训人员按规定进入电教室,按要求就坐。培训结束后,要有秩 序地离开电教室。 9、定期安排人员打扫室内卫生,使电教室保持干净清洁。 10、离开时要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七、培训教师 1 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规范的 安全培训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兼职教师条件: (1)二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所属职业的技术人员。 (3)热爱教育事业,

36、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4)掌握新培训工种的安全理论知识,熟悉掌握安全技术操作技能, (5)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示范能力。 (二)专、兼职教师专业分类: (1)采矿技术 (2)机电运输 (3)通风与安全 2 专、兼职教师的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胜任本职工作。 (2)按照教学内容制定的教学计划,包括课时安排、进度、教学措施。每 节课前做好备课准备。没有现成教材、内容时,要编写讲义写出教案。 (3)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帮助职工解答学习中的问题,做到有布置, 有检查。 (4)以身作则、按时上课、完成教学任务,不无故缺课,启发和调动职

37、工 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认真加强自身业务建设,经常征求职工意见,学习其他教师先进的教 学方法和新的科学知识,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 议,协助领导改进工作。 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培训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培训档 案,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况。负责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 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 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 2、安全培训科负责对本矿全部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

38、其具备安全操作 技能, 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 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 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训。 3、安全培训科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 矿长批准后向各单位下达培训学习计划。 4、安全培训科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授课老师要按照 计划进行授课。 5、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准时参加。 6、培训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将人员花名册提前一天交到安全培训科,安全 培训科负责将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严肃处 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负全

39、责。 7、安全培训科负责培训结束后对职工进行考试,严格考试纪律,对考核不 合格的人员要作出罚款和补考处理。 8、职工要遵守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禁在教室吸烟, 酒后学习,否则罚款 50 元,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尊敬老师, 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九、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1、月底安全培训科根据上级培训安排,制定本矿下月培训计划,报分管矿 长审核,矿长签字后按计划外派培训人员,各单位自接到通知后,要积极按时派 送培训人员,同时采取措施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外派 人员,否则对单位负责人罚款 100 元。 2、各单位负责人要对外派职工严格把关,必须按照生产

40、实际情况提供外派 培训人员名单,不得滥竽充数,不得重复外派,否则每发现一次罚单位负责人 100 元。 3、外出培训人员不得私自请假,特殊情况须经培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向 有关领导请假,对私自旷课的一经发现每天罚款 100 元,连续旷课两天者,不予 报销其学习费用。培训结束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矿,否则每拖延一天罚 款 200 元,并严肃处理, 4、培训结束后,培训人员须在 2 日内交回培训资料及培训费单据,待证件 下发后报销其培训费用和培训期间的个人费用 (个人费用只报销往返车费及照相 费用)。 5、外出培训有安全培训科统一借款,并有分管矿长审核,矿长签字。培训 结束后,有安全培训科严格把

41、关,待证件下发后,统一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单据 必须有本人、培训负责人、分管矿长签字、报矿长批准进行报销。 6、培训人员自培训之日起不得随便调动工作岗位,(因工作需要有矿统一 调动)否则将扣除一切培训费用。 7、外出培训职工在培训期间,要认真学习,做好笔记,遵守有关规定,树 立良好形象,以优异的成绩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 操作证。 凡考试不合格的培训费用一律自理, 所缴纳的培训费用将从工资中扣除。 8、培训所带的报道表,培训费用,原证件(复训),自培训前一天到安全 培训科领取。 十、新工人管理制度 (一)新工人培训制度 1、为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技术素质,技术是保证安全生产

42、的重要措施,凡 新进入我矿工作的所有职工,都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未经 培训考试合格的职工,一律不准上岗工作。未经教育培训合格就参加工作的职工 造成事故,追究分配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安全培训工作由安全培训科全面负责,安全培训科必须及时制定培训计 划,明确培训内容,建立培训档案,定期向分管矿长报告。 3、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 (1)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 (2)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内容; (3)本工种操作规程,有关设备仪表的操作及故障的排除方法; (4)煤矿安全基础知识和事故发生预兆及自救,互救、创伤急救的基本知 识。 (5)职业卫生健康知识 4、新员工必须经过教育

43、培训,由安全培训科负责组织。学习时间不得低于 72 学时。考试合格后与有经验的老工人签订师徒协议书,师徒协议时间为 4 个 月。 培训结束后由班组负责进行班组培训,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和师徒帮、传、带。 培训内容:入井前 1、安全思想政治教育,包括: (1)安全思想教育。 (2)遵章守纪教育。 2、法律法规 (1)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等。 (3)职业卫生教育,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规定、职业病防治等 3、安全生产理论教育 (1)一般理论知识,采、掘、机、运、通五大项。 (2)安全生产作业

44、技能教育,包括应知教育、应会教育。 (3)队组教育,包括队组(制度、分工、生产系统)。 (4)班组岗位教育:包括岗位情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使用工具,器 材。 4、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格后方可上岗。 (二)新工人实习制度 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 范管理,提高新工人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避灾自救能力,使新工人尽快熟悉 作业环境及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等,掌握标准化作业的各项知识和技 能,全面提升安全技术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做到人人无违章、事事不留隐患, 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新入井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综合知识理论培训

45、学习且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 培训结束后, 进行理论知识闭卷考试, 经考试合格后, 具备入井实习资格; 3、入井新职工所到单位,必须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带学,坚持以老带新的 规定,并与老工人签订一对一的师徒协议。 4、老工人向新职工传授井下作业的操作技能,新职工要虚心学习,并保证 在规定时间内能够独立作业。 5、入井新职工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满 4 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6、入井新职工在实习期间,必须做到不违章作业。 7、实习期间,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 不受伤害。 8、新职工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老工人的管理和安排,老工人必须确保新工 人的人身安全。 9、新职

46、工通过实习后,必须能够辨识作业环境潜在的危险源并具备预控事 故危险的能力,掌握安全操作技能,避灾自救与互救的相关知识。 十一、师带徒管理制度 为提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水平,培养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技能的人 才,适应煤矿有理论缺实践的状况,真正起到传、帮、带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师傅的要求 (1)从事井下一线工作 6 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 (2)各专业技术骨干或业务负责人。 (3)近三年无违章记录人员。 (4)责任心强,善于传、帮、带。 2、新招入矿的各类实习生、新工人必须签订师徒协议,否则不得入井。 3、师傅的主要责任是将专业技能、优良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工作经验进

47、行传授,完成师徒协议规定的各项任务。 4、师带徒期限为四个月,到期后进行考核,徒弟能够达到独立作业水平。 5、师带徒协议签订后,每月给予“师”100 元的带教津贴。 6、每名师傅最多只能带 3 名徒弟,并负责期间的安全责任。 7、在实习期间,师傅发生“三违”行为的,立即解除师傅的带徒资格,三 年内不得聘用。 8、实习期内,徒弟不听从师傅管教的,由师傅上报到安全培训科进行处理。 十二、转岗培训制度 1、岗位发生了调换,必须进行转岗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地面岗位调换从事井下岗位。第一级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 64 学时,由安 全培训科负责组织,培训的内容为:入井须知,入井前的准备及注意事项

48、;法律 法规、机电运输安全知识;三大规程,开采常识,“一通三防”安全知识;矿井 基本情况,灾害预防和处理,自救和互救常识,事故案例分析等。第二级培训教 育由班组负责培训, 时间不少于 8 学时, 培训的内容为班组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 签定师徒合同。 3、井下岗位调换从事地面岗位:由用人单位负责,时间不少于 72 学时。 4、对从事特殊岗位的员工,其培训严格按特殊岗位的培训规定执行。 5、授课人必须认真负责,确保培训时间、培训质量。 6、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作好记录,按时上下课,无故不得缺席, 在培训期间旷课 1 天以上者,撤销其考试资格。 十三、安全生产培训费用管理制度 1、因工作或任职需要派人外出培训,煤矿按规定计付其培训费、车船费、 住宿费、工资等费用。 2、安排参加的受培人员必须认真听课,作好记录,考试成绩达到培训要求, 取得操作证书,否则费用自负。 3、 凡是经过培训,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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