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 给劳动者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 根据 职 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 应由使用部门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作好相应的台帐。 二、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教育培训。员 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健康知识,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 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现职业危 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三、认真执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
2、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 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企业实际,制定和实施职业 危害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 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企业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使用部门发现设 施出现故障时, 应迅速切断电源, 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不得擅自进行修理。 六、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每月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使用部门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 行记录。 七、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 有关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 八、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 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 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与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富士电机(珠海)有限公司 (盖章) 2017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