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桥(门)式起重机桥(门)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使用车间 作业内容 工种 一、进入车间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操作工人必须取得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 三、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四、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五、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 松开夹轨器。 六、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
2、件无松动; (二)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三)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八、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 作业。 九、开动前,应先发出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 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十、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一、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 2m 以上。 十二、 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 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 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 应保持距离 3 5m。 十三、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十四、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十六、操作人员由扶梯攀爬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十八、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十九、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二十、作业后,应将控制器切断电源。 二十一、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安环科、车间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