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制度 一、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规定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计量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铝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能源计量管理等规定。三、主管检验的基本职责:1、负责原材料、角料、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管理工作。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四、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五、检验工作做到 预防为主 坚持备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自检的积极作用。六、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 三员 (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遇到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七、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或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检验工作质量。八、参加新产品试制鉴定工作,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核,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九、积极配合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国家有关检验(质量)文件的学习。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