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区校车公司化运营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优化校车公司化运营服务,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校 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幼儿人身安全,根据湖北省校 车安全管理办法 、 #区校车公司化运营实施方案 (#政 办函201898 号)文件精神和#区校车公司化试运营合 同约定条款,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区校车公司和配备校车的民办幼儿园。 二、服务内容 由#区政府指定的校车公司为并入公司化运营的民办 幼儿园校车提供安全管理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服务内 容: 1.负责并入公司化运营的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工作; 2.负责并入公司化运营的校车年检年审及校车标识的 办理工作; 3.负
2、责并入公司化运营的校车驾驶员、照管员等相关人 员安全管理培训及考核工作; 4.负责为并入公司化运营的校车安装车辆监控设施和 建设监控平台, 有专人监控管理, 并接入区校车办监控平台; 5. 负责并入公司化运营校车的事故处理。 三、服务标准 1.管理服务费由校车公司与并入校车公司化运营的民 办幼儿园协商收取,每年按 9 个月计算,每月不超过 400 元 /辆。 2.监控平台运营和流量费每年按 9 个月计算,每月不超 过 100 元/辆。 四、实施时间和具体步骤 未在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的校车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后年审不予通过。 第一步,需并入校车公司的校车(可不过户)同校车公 司
3、厘清权利、 责任和义务, 签订相关协议并公正, 截止到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 第二步,校车安装车辆监控设施和建立监控平台,截止 到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 第三步,车辆监控接入校车公司和区校车办监控平台, 截止到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 第四步,校车公司和区校车办对校车驾驶员、照管员等 相关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及考核,截止到 2021 年 4 月 20 日前 完成; 第五步,校车安全管理试运营,校车公司和区校车办安 排专人监控校车安全运营,并建立运营台帐,截止到 2020 年 10 月 31 日; 第六步,校车安全管理正式运营,自 2020 年 1
4、0 月 1 日 起开始。 第七步,校车公司统筹安排并入校车公司化运营车辆统 一运营,尽量减少车辆投入,减轻并入校车公司化运营幼儿 园负担,截止时间到 2021 年 9 月 1 日。 五、过渡期交通安全方案 1. 依法制定、科学合理调整幼儿园设置规划,保障幼儿 就近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 2. 组织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 演练。 3.加强车驾驶员、照管员等相关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及考 核; 4.协调公安、安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校 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和 湖 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是否宣传到位、贯彻落实;校车安 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责任书是否签订;校车接送制度是否 严格落实;校车是否取得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校车视频监 控和卫星定位装置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校车管理档案是否 建立健全。 5.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加大对非法 办园以及非法接送学生或幼儿车辆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 法办园,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2020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