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第三章 项目建设的必备条件项目建设的必备条件 本章重点对本章重点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和安全安全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的报批进行分析与设计,同时的报批进行分析与设计,同时对对其它条件其它条件及其及其相互制约关系相互制约关系进行较为详进行较为详实的阐述,而对总体规划、项目建议书和实的阐述,而对总体规划、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在下一章中进可行性研究报告在下一章中进 行详细论述。行详细论述。3.1 第一节 环境影响报告 3.1.1 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管理 3.1.2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管理 3.1.3 改进不足 3.2 第二节 安全预评价报告 3.3 第三节
2、 其它条件 3.3.1 项目法人 3.3.2 资金 3.3.3 探矿权 3.3.4 地质勘探储量报告 3.3.5 划定矿区范围 3.3.6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 3.3.7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3.3.8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3.3.9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3.3.10 采矿权 3.3.11 压覆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报告 3.3.12 建设用地预审报告 3.3.13 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 3.3.14 铁路专用线接轨审批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报告 可持续发展管理所关注的主要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由人类引起的、次生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问题本质上是个发展问题。为了实现人与自然的
3、和谐共处,在不能改变环境要素的容量时,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通过实施环境标准、扩大环境容量以及通过转变人类的思维方式,规范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特定环境系统的环境承载力。国有大型露天矿的开发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依据生态经济学原理,运用生态规律、经济规律和系统工程的方法来经营和管理的,能够合理地、充分地、节约地利用资源,使得产品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损害最小以及废弃物多层次综合再生利用。具体可由以下六点实现:生态工艺不单纯从技术和经济角度来改造生产过程,而且要从生态经济的角度出发,通过淘汰老工艺,建立新工艺,综合利用资源,实行物料的闭路循环和多级利用的方法,对工业产品从设计、制造直
4、到销售全过程实施生态式经营管理。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物质之一,改善煤炭燃烧工艺,探索和创建新的燃烧工艺在生态工艺建造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它可通过降低总能耗、提高热利用率等途径实现。可以采用增加新工艺环节,将企业排放的有价值的“废物”回收,变为新的资源重新利用。对生态工艺不能利用或不能完全利用的废弃物,必须进行净化处理。植物是生态工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污染物质的净化者和监测者,同时还发挥着绿化、美化等社会效益。因此,在生态工业设计时,把“花园式企业”、“清洁文明工厂”作为生态工业的主要内容,使绿化营造的人工植物群落成为生态工业设计的一个重要内容。这是工业企业实现生产工业目标的重要环节。在生
5、态工业设计和实施中,还要对工业“三废”、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气象等环境质量以及动植物进行制度化监测,为生态工业设计方案的优化和信息反馈提供准确的材料。3.1.1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管理的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结合选址,对建设项目组成投产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或环境影响初步分析);环保部门参加厂址现场踏勘;审批环境保护部门签署意见,纳入项目建议书作为立项依据。建设单位应提交的文件材料:申请环保预审的报告、项目建议书等材料、当地环保部门的初步意见。环保部门的管理要点:环保部门的管理要点:1、根据产业政策和项目布局是否合理及项目建成后对环境
6、影响的程度,提出是否同意项目在当地初选厂址建设的倾向性意见;2、对采用国外生产技术、工艺装备的,且国内不能配套解决污染治理的项目应提出同时引进先进环保治理技术装备的意见;3、不准引进严重污染环境和无有效防治措施的项目。3.1.2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管理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管理1、环保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发改委及有关部门立项批复,督促建设单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2、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
7、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3、建设单位根据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对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
8、术、经济论证;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公众参与篇章;评价结论。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4、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公众公告信息公众公告信息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建设项目情况简述;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
9、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采用便利公众知悉的方式,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的有关信息。7、主管部门组织报告书(表)预审,将预审意见和修改确定的两套环评报告书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8、审批部门根据情况确定审查方式(组织专家评审会,
10、专家现场考察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分别做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9、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0、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应提交的文件材料:建设单位应提交的文件材料:关于报送环评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审查的申请;立项批复;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总量控制文件;环评文件报批稿;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管理要点管理要点:行业主管部门/审
11、批部门下级环保部门预审;评估中心终审;环境影响分析由环评持证单位编制;环评表可由评持证单位,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建设单位或所在地环得所环监站编制;征求专家对评价单位编制的环评报告书质量的意见(填表)。3.1.3 改进不足 在可行性研究与评估报告中,针对有关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和分析注重克服以下现存的不足方面,可以促进环境影响报告的顺利通过:1、对环境影响程度能够定量的,并能用货币表示的没有将其货币化,来进行定量分析;而对不能定量的或无法用货币表示的,也不能做到进行全面的深入的定性的分析描述。2、在项目选址时,没有考虑项目区的环境容量与承受能力,使资源开发与项目建设为环境所不允许,导致开发强度
12、超过环境的负荷能力。3、在选择论证项目的生产工艺技术方案时,没有大力推行清洁生产。4、没有详细描述项目的排污种类、排放量、排放方式、废气物回收利用和污染物处理的方案,以及项目环保设施的投资额,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等情况。5、没有对环境影响进行价值计量,使我们不能更全面的了解项目的实际价值,预见项目的经济后果和环境后果。6、在不确定分析中,对项目关键的环境变量(如现行环境经济政策、环境质量标准、环境排放标准的变化)缺少敏感性分析。安全预评价是安全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切实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划的技术支撑与保障。安全预评价是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的,它是后期编制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的基
13、础。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预评价内容安全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危险度评价和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预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准备阶段;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确定安全预评价单元;选择安全预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预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将安全预评价报告交由具备能力的行业组织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由专家评审组提出评审意见。预评价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预评价报告后,由建设单位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
14、局进行评审和备案,取得批准文件。在报批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在报批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建设项目综合性资料:建设单位概况、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设计依据、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设项目与周边环境关系位置图、气象条件、建设项目设计依据的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建设项目设计依据的其它有关安全资料。2、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工艺流程、项目相关的其它设计文件。3、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物料资料:生产工艺中的工艺过程描述与说明,生产工艺中的安全系统描述与说明,生产系统中主要设施、设备和工艺数据表,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其它物料资料。4、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5
15、、安全专项投资估算。6、历史性监测数据和资料。7、其它可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资料。3.3.1项目法人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织管理机构,并且各种规章制度健全;项目经理和管理机构成员已经到位;项目经理已经过培训,具备承担所任职工作的条件,取得矿长资格证。3.3.2资金 项目资本金和其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资金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诺手续完备,并经审计部门认可。3.3.3探矿权 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煤炭资源的探矿权属于国家,采矿权由政府划拨给企业无偿占有和使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特别是1996年修改后的矿产资源法在中国的实施,使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向市场经济方向前进了一大步
16、。与矿产资源法配套的矿产资源勘探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3个行政法规,对两权的有偿取得及转让做出了具体规定。一是一是确立了探矿权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使有偿开采制度体系趋向完善,强化了国家所有权;二是二是在有限范围内放开了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转让,标志着矿业权二级市场雏形的出现。1998年4月成立了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行政管理由过去的多部门、分散型的管理转向集中统一管理;管理手段从过去主要依靠行政转向法律、经济与行政手段并重。煤炭企业持经过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申请探矿权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申请人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探矿申请报告,并出具
17、以下资料:申请登记书和申请的勘探区块范围图;勘探单位的资格证件复印件;勘探工作计划、勘查合同或委托勘查的证明文件;勘查实施方案及附件;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国务院地质矿产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煤炭管理部门交换意见,并审查申请材料。在接到提交的探矿申请报告后,做出准予勘查登记或不准予勘查登记的决定,对准予勘查登记的颁发勘查许可证,对不准予勘查登记的说明理由。3.3.5划定矿区范围 准备矿区范围申请报告,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证明,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及有关图纸一套,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批复。3.3.6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 编制地质灾
18、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后,准备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资格证书、评估任务委托书、评估合同书、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字报告和电子文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组审查意见,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和备案。3.3.7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国家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因此,国有大型露天煤矿项目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根据被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前期勘测设计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水保方案,并组织专家预审后
19、,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土保持机构审批。报批时,需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报方案单位资质证明、项目地理位置平面图和设计总图。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项目单位或个人在领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后,方能办理其他批准手续。3.3.8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国有大型露天煤矿项目属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中规定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必须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并报国家卫生部进行评审和备案,取得批准文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指导项目设计的重要内容,也是项目竣
20、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但目前还不是项目核准的必备条件,目前国家正在加大此方面的执法力度。3.3.9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报国土资源部进行评审,取得批准文件。评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评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地质勘探储量评审报告及批准文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和备案登记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评审和批准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评审和批准文件;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及备案回执和批准文件;相关图纸(包括地质地形图兼地面布置图、综合地质柱状图、开拓方式平面图、开拓方式剖面图、工业场地总平面图)。3.3.10 采矿权证 向国
21、土资源部申请办理采矿权证。办理采矿权证需要提交以办理采矿权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下资料:采矿权登记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商业银行资信证明;矿区总体规划设计批准文件;以地质地形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地质勘探储量评审报告及批准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评审和批准文件;矿山建设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准意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环境保护、煤炭管理部门交换意见,并全面审查申请资料。在接到采矿申请报告后,做出准予开采登记或不准予开采登记的决定,对准予开采登记的颁发采矿许可证,对不准予开采登记的说明理由。3.3.11 压覆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报告 编制压覆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报
22、告,并报省国土资源厅进行评审和备案。3.3.12 建设用地预审报告 煤矿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并经过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主要通过征地,既通过租赁的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这种方式业主必须交纳两笔费用,第一笔第一笔是一次性地交纳征地费,用以安置现土地使用权益人的生产和生活,第二笔第二笔是业主每年向当地政府交纳土地使用费。由于煤矿建设项目用地面积比较大,所以必须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或省(区、市)级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对基本农田(列入保护区范围),不论面积大小,都必须报请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审查,由国务院审批。对一般耕地,面积在35公顷以下,须报请省(区、直辖市)土地管理部
23、门审查,由省(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面积在35公顷以上时,须报请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审查、由国务院审批。对其它土地,面积在70公顷以下,须报请省(区、直辖市)土地管理部门审查,由省(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面积在70公顷以上时,须报请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审查,由国务院审批。审批用地预审报告时,需提交用地预审申请文件,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土地权属证明,建设项目用地地理位置图及总平面布置图,主管部门意见,有关协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证明,其他有关资料。3.3.13 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 编制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并报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登记和备案。3.3.14 铁路专
24、用线接轨审批 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必须经铁道部批准。铁道部行政许可管理机构负责受理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的申请和送达行政许可决定,铁道部运输局负责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的审查。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应由专用线拟投资人或所有权人向铁道部提出申请。与既有铁路接轨,可委托所在地铁路局向铁道部办理申请;与新建铁路接轨,可委托该新建国铁建设管理单位向铁道部办理申请。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专用线近期到、发运量一般不低于30万吨/年;专用线技术标准、运输设备应满足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业设计规范和铁路运输安全的要求;符合铁路技术政策和路网规划;相关线路、车站的运输能力和技术设备等运输条件能够满足
25、专用线的运输需要;对专用线与国铁接轨的配套工程投资、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等问题,有关各方已达成一致意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专用线与国铁接轨时应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由铁道部提供),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拟接轨铁路所属铁路运输企业或拟接轨新建铁路建设管理单位参与的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拟接轨铁路所属铁路局或拟接轨新建铁路建设管理单位关于专用线接轨的书面意见,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专用线所属单位生产、经营、建设、科研等的批(核)准、审查文件(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各方对专用线与国铁接轨配套工程相关问题的协商情况说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铁道部自做出专用线与国铁接轨的行政许可决定后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专用线与国铁“接轨许可证”。本章结束本章结束 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