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程序3 职责 3.1 项目部安监部对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 3.2 项目部机械部负责固定资产小型机械及工器具采购。 3.3 项目部物资公司负责非固定资产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的采购。 3.4 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4 程序 4.1 形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由需用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审批后,由项目部机械部负责采购,执行MSP-00-12机械设备控制程序。非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及工器具由需用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审批后,由项目部物资公司负责采购,执行MSP-00-11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4.2 需用单位领取小型机械及工器具后,应根据使
2、用说明书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编制安全操作规程。 4.3 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4.4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各种机具都应由专人进行维护;能随机挂牌的机具应挂安全操作规程牌。 4.5 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安全操作规程和铭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4.6 机具的转动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栏,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机具的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4
3、.7 电动工具/机具必须接地良好。 4.8 电动或风动的机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其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或设备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上或其他不稳定的地方使用电动或风动的机具。 4.9 机具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鉴定。修复后的机具应经试转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10使用射钉枪、压接枪等爆发性工具时,除严格遵守说明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外,还应遵守爆破的有关规定。 4.11使用各类型潜水泵必须设有就地开关、漏电保护器且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设监护人。潜水泵工作时,严禁人员进入坑、池内施工。 4.12各类型潜水泵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定期进
4、行绝缘测试,以防止漏电伤人。 4.13室外的小型机械、电源开关应有规范的防雨设施。 4.14倒链使用时严禁使用起重链直接绑扎起吊物及双链拆成单链使用。 4.15倒链起重吊点的选择,应能满足起吊重量的要求。 4.16起重物体起吊到位后,应及时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条上。 4.17使用钢丝绳悬挂重物时,严禁钢丝绳与钢丝绳直接连接,必须使用卡环连接。 4.18机械、工具应妥善保管、分类存放,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及借出使用。 4.19磨石机(水磨机)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装设漏电保护器,在磨石机施工区域内的电源不得有接点。 4.20施工完毕的项目,机械及工具应及时收回,进行维护和妥善保管。 5 相关文件清单 MSP-00-12机械设备控制程序 MSP-00-11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