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质量控制要点1、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混合料运输中,停滞时间超过水泥初凝时间的不得再用于基层铺筑。2、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掉头或急刹车,保证混合料表面不受破坏,碾压过程中,如出现软弹、松散、起皮等现象,及时翻开重新拌和或换料,使其达到质量要求。3、禁止用薄层贴补的方法进行找平,摊铺应均匀一致,发生粗细骨料离析现象时,应及时翻拌均匀。4、气温低于10、大风天气或即将降雨时不得喷洒透层油。5、稀浆封层铺筑后的表面不得有超粒径料拖拉的严重划痕,横向接缝和纵向接缝处不得出现余料堆积和缺料现象,用3m直尺测量接缝处的不平整度不得大于6mm。6、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结团成块或严重的粗细分离现象,低于规定的铺筑温度或被雨水淋湿的混合料不得使用。运料车轮胎上不得沾有泥土等可能污染路面的杂物。7、路面成形后未冷却之前禁止车辆通行,防止杂物落在新铺路面上。铺筑好的沥青层应严格控制交通,做好保护,保持整洁,不得造成污染,严禁在沥青层上堆放施工产生的土或杂物,严禁在已铺沥青层上制作水泥砂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