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第五章财产损失保险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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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节第一节 财产损失保险概述财产损失保险概述 一、财产保险的概念及分类一、财产保险的概念及分类(一)财产保险的概念(一)财产保险的概念 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根据经营业务的范围,财产保险可以分为广义财产保险与狭义财产保险。其中,广义财产保险是指包括各种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业务在内的一切非人身保险业务;而狭义财产保险则仅指各种财产损失保险,它强调保险标的是各种具体的财产物资。本章阐述的是狭义财产保险。第五章 财产损失保险(二)财产损失保险的分类(二)财产损失保险的分类 对财产损失保

2、险的分类,通常根据保险标的来划分,按照属性相同或相近归属成几大业务种类,每一业务种类又由若干具体的保险险种构成。财产损失保险包括:1.火灾保险财产保险基本险、财产保险综合险、家庭财产保险等 2.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航空保险等 3.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等 4.农业保险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等 二、财产损失保险的运行二、财产损失保险的运行(一)财产损失保险运行概述(一)财产损失保险运行概述 考察财产损失保险的整个过程,可以发现其涉及面广、环节多、非常复杂,且总是不断地进行展业承保、防灾防损、再保险和理赔工作。保险人通过展业可以提高社会公众的保险

3、意识,放大保险需求,使得被保险人的风险转嫁通过保险人的承保由可能变成现实。通过保险人的防灾防损,可以减轻社会财富的损失,降低财产保险企业的赔付率,进而可以以更优惠的费率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通过再保险,可以转嫁保险人自身的经营风险,保证保险人的持续、稳定经营。而通过保险理赔,则使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能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及时得到补偿,使得被保险人的生产和生活得以稳定。(二)财产损失保险的展业与承保(二)财产损失保险的展业与承保 展业又称为推销保单,是指保险的销售活动,它是保险运行的起点,也是承保的基础。保险人的承保主要包括核保和签单。(三)财产损失保险的防灾防损(三)财产损失保险的防灾防损 财产损失保

4、险的防灾防损主要包括预防和抑制灾害损失两大措施。首先,保险人必须在灾害损失发生之前采取预防措施,以消除或减少灾害损失发生的原因,降低损失频率。其次在灾害损失发生过程中或发生后,采取抑制措施,重点在阻止损失蔓延,减轻损失程度。(四)财产损失保险的再保险(四)财产损失保险的再保险 财产损失风险分布的不平衡性和保险损失的集中性,决定了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不可能独立支撑起稳定的财务,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需要通过再保险来将自己的承保风险进一步在保险人之间进行分散。因此,再保险是财产损失保险经营中的必要环节。(详细内容参见第八章)(五)财产损失保险的理赔(五)财产损失保险的理赔 财产损失保险理赔是指财产保险公

5、司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要求,根据保险合同进行处理的行为。三、财产损失保险的特征三、财产损失保险的特征 财产损失保险的特征不仅体现在保险标的方面,而且体现在财产损失保险业务的独特性质方面。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保险标的是有形财产。第一,保险标的是有形财产。即财产损失保险承保的标的是实际存在的可以计量的物质财富。第二,保险业务的性质是组织经济补偿。第二,保险业务的性质是组织经济补偿。当保险事故发生以后,保险人必须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履行赔偿义务,同时也不允许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得额外利益,从而不仅适用权益转让原则,而且还适用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第三,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第三,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主要

6、表现在:1.投保对象与承保标的复杂。2.承保过程与承保技术复杂。第四,防灾防损特别重要。第四,防灾防损特别重要。财产损失保险不仅需要保前控制风险,而且尤其需要重视保险期间对风险的控制。第二节第二节 火灾保险火灾保险 火灾保险,简称火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财产遭受保险事故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从17世纪至今的三百多年中,火灾保险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一、我国保险公司开办的火灾保险一、我国保险公司开办的火灾保险我国保险公司开办的火灾保险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企业财产保险一)企业财产保险1.财产保险基本险财产保险基本险财产保险基

7、本险,是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财产所面临的基本风险责任的财产保险,它是团体火灾保险的主要险种之一。该险种承担的保险责任如下:(1)火灾。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2)雷击。指由雷电造成的灾害,包括直接雷击和感应雷击两种。(3)爆炸。包括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4)飞行物体和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5)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破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及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亦予以负责。(6)必要且合理的施救费用。除上述责任外,其他均属于财产保险基本险的除外责任。2.财产保险综合险

8、财产保险综合险 它承保的责任范围较财产保险基本险大得多,除财产保险基本险承保的责任外,还承担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自然灾害。(二)机器设备损坏保险(二)机器设备损坏保险 它主要承保工厂、矿山等保险客户的机器本身的损失,保险人对各种安装完毕并已转入运行的机器设备因人为的、意外的或物理性原因造成的物质损失负责。该险种既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财产保险基本险或财产保险综合险的附加险承保。(三)家庭财产保险(三)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等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自有财产、代他人保管的财产或与他人所共有的财产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9、附加险有盗窃险、家用电器维修险等。家庭财产保险的赔偿一般采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定值保险定值保险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作为保险金额注明,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根据载明的保险价值进行补偿的保险。其特点是:特点是: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无论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如何,仅以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价值补偿;适用的对象通常为价值变化较大或不易确定价值的特定物;突出的优点是减少理赔环节及纠纷的发生。不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中只载明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而未载明保险价值,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根据发生时的保险价值对比保险金额予以补偿的保险。在不定值

10、保险合同中,仅载明保险金额,并依此作为补偿的最高限额,至于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则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财产保险多采用不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通常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作为判定损失额的依据。足额保险是不足额保险的对称,亦称全额保险。足额保险是指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合同。在足额保险合同的场合,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全部损失时,保险人应依保险价值全部赔偿。如保险标的物存有残值则保险人对之享有物上代位权,也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中扣除该部分价值,当保险事故发生造成部分损失时,保险人应按实际损失确定应给付的保险金数额。共保共保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承担损失份额。1、共保原则:如果足额投保

11、,在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后,被保险人可以使受损标的恢复原状,或者能保全其应得的经济利益;但如果不足额投保,保险人就只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保险金额与保单规定保险金额的比值与损失金额的乘积进行赔偿,其余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负。2、计算:(实际保险金额/规定保险金额)实际损失 案例:(家庭财产保险)案例:(家庭财产保险)史某拥有40万元的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30万元。在保险期间史某家中失火,当:(1)财产损失15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2)家庭财产损失35万元时,保险公司又应赔偿多少?因为家庭财产保险适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即在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均予以赔偿。所以在本案例中:(

12、1)当家庭财产损失15万元时,由于损失低于保险金额,保险公司按损失金额赔偿15万元。(2)当家庭财产损失35万元时,由于损失超过保险金额,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赔偿30万元 案例案例计算计算(1)某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在保险期间该被保险人家中失火,当:A、绝对免赔率为5%,家庭财产损失2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分析:分析:因为采用了绝对免赔率,当保险事故损失小于免赔额即100万元5%=5万元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所以,当家庭财产损失2万元时,保险公司不赔偿。B、绝对免赔率为5%,家庭财产损失8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分析:分析:因为采用了绝对免赔率,当

13、保险事故损失大于或等于免赔额即5万元时,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等于实际损失减去免赔额后剩余的差额,即超出免赔额的部分。所以,当家庭财产损失8万元时,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8万元-5万元=3万元。C、相对免赔率为5%,家庭财产损失8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分析:分析:因为采用了相对免赔率,当保险事故损失小于免赔额即100万元5%=5万元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当保险事故损失大于或等于免赔额即5万元时,保险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所以,当家庭财产损失8万元时,保险公司赔偿8万元。(2)某保险公司承保某企业财产保险,其保险金额为 5000万元,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的某日发生了火灾,损失额为4000万元,出险时

14、财产实际价值为6000万元。试计算其赔偿金额,并指出该保险是超额保险还是不足额保险,为什么?解解:该保险公司的赔款(损失金额)(保险金 额保险价值)(或保险保障程度)(4000)50006000 3333(万元)该保险不足额保险。因为该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为5000万元,小于保险价值6000万元。(3)某企业一批财产在投保时按市价确定保险金额900万元,后因发生保险事故,损失400万元,被保险人支出施救费用50万元。这批财产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市价为1000万元,问保险公司如何赔付?解解:这种情况属于不定值保险的不足额保险方式,应使用比例赔偿方式。即:保险赔偿额(保险财产实际损失额施救费)保险

15、保障程度(或者保险金额/保险价值)(40050)900/1000 405(万元)第三节第三节 运输保险运输保险 一、运输保险的概念及分类一、运输保险的概念及分类 运输保险是以处于流动状态下的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运输保险是以处于流动状态下的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在运输保险中,保险标的处于运动状态或经常处于运动状态,从而与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要求存放在固定场所和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是有区别的。在国际上,最早的运输保险是海上保险,它也是整个保险业的起源。运输保险是财产保险的重要支柱,它承保各种交通运输工具及所承运的货物在保险期间因各种灾害事故造成的意外损失。它按照投保标的的大类划分为运输工具保险

16、与运输货物保险两大类,运输工具保险包括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航空保险等。二、运输保险的特征二、运输保险的特征 最大特征是保险标的具有流动性流动性 第二个特征是保险标的出险地点多在异地出险地点多在异地 第三个特征是第三者责任大第三者责任大。因此,运输保险关系虽然仅存在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但客观上要涉及第三方。三、机动车辆保险三、机动车辆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是运输工具保险中的主要业务,它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在机动车辆保险中,车辆损失保险与第三者责

17、任保险构成了其主干险种,并在若干附加险的配合下,共同为保险客户提供多方面的危险保障服务。(一一)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机动车辆损失保险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使用投保车辆过程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本车毁损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对被保险人进行经济补偿的保险。1.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有:碰撞、倾覆、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运行物坠落。全车失窃在3个月以上。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仅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发生保险事

18、故后保险人对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产生的必要和合理费用 2.除外责任(1)竞赛、测试造成的损失。(2)在营业性修理场所修理期间发生的损失。(3)驾驶员饮酒后驾驶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4)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驶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5)不合格驾驶员驾驶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6)自燃造成的损失。(7)地震损失。(8)非被保险人或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9)保险车辆肇事逃逸所引起的损失。(10)玻璃单独破碎、轮胎单独损坏的损失或费用。(11)保险车辆发动机进水后致使发动机损坏。3.保险金额和赔偿方式 一般采取协商方式确定机动车保险的保险金额。机动车全部损失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19、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的,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部分损失时采用比例赔偿方式。(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按照我国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都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一种强制性责任保险。其保险标的是被保险车辆因发生交通事故对第三者(不包括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属)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交强险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导致的死

20、亡伤残、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几方面的赔偿限额和内容都做了具体的规定。交强险规定: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

21、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是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机动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的,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依据自愿原则选择投保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仅对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无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1.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2.私有车辆的被保

22、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3.本车的驾驶人员。4.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5.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所造成的损失。6.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7.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时造成的损失。案例分析案例分析计算:计算:(1)某日,甲、乙两车相撞,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车损10万元,医疗费8万元,货物损失12万元;乙车车损22万元,医疗费4万元,货物损失14万元。甲车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的70;乙车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的30。该两辆车均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甲车在A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16万元的车辆

23、损失险、赔偿限额为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乙车在B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赔偿限额为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问:在不考虑免赔额的条件下,分别计算A、B保险公司对甲、乙两车的被保险人各应承担多少赔偿金额?分析:甲车自负车损=甲车车损10万元70%=7万元 甲车应赔乙车=(乙车车损22万元+乙车车上货损14万元+乙车人员医疗费用4万元)70%=28万元 保险人负责甲车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甲车自负车损7万元+甲车应赔 28万元=35万元 乙车自负车损=乙车车损22万元30%=6.6万元 乙车主应赔甲车=(甲车车损10万元+甲车上货损12万元+甲车人员医疗费用8万元)30%=

24、9万元 保险人负责乙车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乙车自负车损6.6万元+乙车应赔甲车9万元 =15.6万元 (2)某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12万元;向B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20万元。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对方车辆财产损失12万元和人身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6万元;本车全损,车辆损失15万元和人身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2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车主负全部责任。则:(1)A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2)B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分析:(1)A保险公司应赔偿12万元。因为A保险公司承保车辆损失险,只负责赔偿本车的财产损失;又由于保险金额是12万元,虽然在本次

25、事故中,本车辆实际价值为15万元,故保险公司只赔偿12万元。(2)B保险公司应赔偿18万元。因为B保险公司承保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20万元,在本案例中,由于车主责任造成对方车辆财产损失12万元和人身伤害6万元,共计18万元,未达到20万元的赔偿限额。被保险人肖某,以其私有的面包车投保了机动车辆险、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赔偿限额为5万元。一天,肖某将乘客载至某站时,乘客赵某提一旅行袋下车,向前走出几步后才想起自己将另一物品遗忘在车上,遂急忙返身欲登车取回,不料肖某已将汽车启动,赵某的旅行袋被车挂掉,车轮将袋里价值5000元的贵重工艺品辗碎。赵某要求肖某赔偿,肖某向保险公司报险索赔。本案发生后,保

26、险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产生争议。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投保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只有当在被保险人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时,保险人才能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而本案中被损毁的财产所有人赵某是车上的乘客,不属于机动车辆第三者的范畴,保险人无赔偿责任。肖某认为,被损毁财产所有人赵某已经到站下车,应属第三者,由于被保险人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保险人应依照合同约定给予赔偿。分析: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

27、予赔偿。所谓第三者,通常指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本案中赵某本来是一名乘客,乘坐保险车辆由出发地去往目的地,其人及财产本属于“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的范畴。但当赵某到达目的地正常下车后,其身份已经改变,即由乘客变为第三者,其财产随所有人移至车下,因而由车上乘客的财产变为第三者的财产。既然被保险人投保了机动车辆保险,因被保险的车辆造成的第三者的损失,保险人应当负赔偿责任。案例:(3)2010年10月20日上午7时50分许,曾晓忠驾驶着一辆普通低速货车,从遂川县戴家埔乡双桥岭村向清秀村方向行驶,此时,车上还坐着搭车人曾小凤。行经一个上坡路段时,货车突然下滑。见车突然下滑,坐在车上的曾小凤

28、一时害怕,连忙跳车而下。然而,这样的行为并没有让她“更安全”曾小凤跳车后,货车侧翻压住曾小凤,致使其当场死亡。后经鉴定,曾小凤属于头部被事故车辆压住致其颅脑功能衰竭死亡。经遂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曾晓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查,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事故发生后,曾晓忠与曾小凤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赔付了4万元。但保险公司称,受害人曾小凤是车上人员,不应认定为第三人,对曾小凤死亡不承担保险责任。为了索赔,曾小凤的家属将司机曾晓忠和承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5.17万元。损失由司机曾晓忠赔偿。分析:法院一审认为,被告曾晓忠驾驶着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行经坡道路段时

29、未规范操作确保安全,且该车载物超宽,造成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故其依法应对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前,受害人曾小凤确为车上人员,因该车上坡时下滑,曾小凤见此情景跳车,系自救行为,后事故车辆侧翻,压到曾小凤头部致其颅脑功能衰竭死亡,曾小凤由事故发生前的“车上人员”转化为事故发生时的“第三者”,也即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因此受害人曾小凤的死亡造成的损失属交强险理赔范围。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11万元,其余经济损失由司机赔偿.(4)陈先生花10多万元买了辆新车,并为新车投保了车损险、全车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一次缴纳了保费。但出乎意

30、料,不到一星期,在车牌尚未办好之际,陈先生的新车却被偷了。在报案并多次自行寻找无果后,于是,陈先生到保险公司索赔,却被拒赔了。不赔原因:新车保险单上有特别规定:“本保单项下全车盗抢责任险责任自车辆上牌之日起生效”,因为自己的车牌尚未领到,所以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新车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其他附加险可以用发动机号、车架号办理登记手续,出险后也可以据此认定。而全车盗抢险就不同了,只有正式的牌照才能表明车辆的身份,没有车牌号码没有办法为车辆登记,一旦车辆被盗抢,无法证实车辆身份,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很大,所以目前各大保险公司都要求只有在机动车辆上牌后,才正式开始承担保险责任。陈先生车辆丢失在上牌

31、照之前,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尚未开始,保险公司自然不负责赔偿。(5)刘先生开着一辆北京吉普,快到家门口时不知道怎么搞的撞倒了一位行人。刘先生下车一看,是自己的妻子何女士。何女士受伤住了一个多月的医院,花了几万元。妻子住院期间,刘先生想起这辆车上了三者险,就找保险公司索赔。请问保险公司将如何处理?不赔原因: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通俗地讲,第三者就是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不仅在车险中,在其他责任险中也有相关规定。消费者购买车险后,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保险公司

32、也不会赔偿:一是收费停车场丢车。因为保险公司认为放在收费停车场的车辆,停车场有保管车辆的责任。因此,在收费停车场丢车后,投保人不必找保险公司索赔,而是争取时间,让保管车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停车场或保管人员来负责赔偿。二是驾驶员故意事故。保险条款规定,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因此不管发生任何紧急状况,如果是驾驶员的蓄意行为造成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三是车辆内物品丢失。盗抢险的赔偿范围仅仅是车辆本身,而不包括车内的物品。目前保险公司对车里的物品多数都不承保,只有少数公司的财险产品可以承诺对车内的特殊物品进行赔偿。(6)2010年3月14日,龚先生兄弟俩买了辆新车。4月18日,该车

33、还尚未登记注册,不料龚氏兄弟雇佣的驾驶员黎某就驾车在官渡区看守所附近,将9岁的男孩王某撞死。9月,官渡区法院作出判决,由黎某和龚氏兄弟连带赔偿受害人29万余元。官司结束后,兄弟俩找到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却遭到了拒绝。保险公司认为:该车临时号牌有效期为2010年3月14日到3月23日,办理机动车登记日期为5月12日,而发生事故的时间是4月18日,属于“未登记车辆上道路行驶发生事故”,属于合同规定的免责范围。兄弟俩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向保险公司索赔32万余元。官渡区法院一审后认为:保险公司不能举证证实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龚先生明确说明了免责条款,所以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

34、支付龚先生兄弟俩保险赔偿金251886.4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无效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昆明中院。昆明中院审理后认为,保单中规定了“临时牌照不赔”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表示已在保单中作出了说明,但是没能提交原件。除此之外,保险公司也不能证明其已经尽到了明确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不生效。而根据双方合同的保险条款,保险人一方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昆明中院遂于近日改判:由保险公司赔偿龚先生兄弟俩16.3886万元。这起案件说明,新车投保后,未上牌照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必须正常理赔。新车拒赔其实是保险业的一个潜规则。临牌过期但保险不过期。保险公司同意车主投保

35、,并签了合同,且保险公司将车主投保车辆正式牌照签发之前的时间计算在投保期内,也收取了此间的保险费。却以“该车是临牌车”或“临牌过期”为由拒绝赔偿,不合法也不合理。四、船舶保险四、船舶保险 船舶保险起源于海上保险,它是以各种船舶、水上装置及其碰撞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它是传统财产保险业务的重要险种之一,在保险业的发展史上具有特殊的地位。与其他运输工具保险相比,船舶保险不仅承保船舶在保险期间整个过程的危险,而且保险人同时承担着船舶损失、碰撞责任和有关费用三类保障责任,加之船舶在水上运行,发生事故后无法保留现场以备查勘,因此,船舶保险业务经营较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经营难度更大。五、航空保险五

36、、航空保险 航空保险,是以飞机及其有关利益、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运输保险。它通常由若干可以独立承保的基本险和若干附加险构成。在中国,航空保险的基本险有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和旅客法定责任险三种,但航空公司在投保上述基本险的同时,还可以加保承运货物责任险、战争与劫持险等。(二)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种(二)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种: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2.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3.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第五节第五节 农业保险农业保险 一、一、农业保险的基本特征农业保险的基本特征:农业保险标的的种类繁多,农业保险标的的种类繁多,出险责任不易划分,投保人的逆选择严重。出险责任不易划分,投保人的逆选择严重。二、农业保险的主要险种二、农业保险的主要险种(一)种植业保险(一)种植业保险 1.生长期农作物保险;2.收获期农作物保险 3.森林保险;4.经济林、园林苗圃保险(二)养殖业保险:(二)养殖业保险:1.牲畜保险;2.家畜、家禽保险 3.水产养殖保险 4.其他养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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