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2-9 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表 岗 位 序 号考核内容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扣分原因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项 目 质 量 员 1 未能参与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的,扣25分 。 25 2 未能参与对安全保证计划中对安全设施、设备、劳动 防护 用品的验收,扣25分; 未能参与对安全设施、设备验收,扣20分; 未能参与对劳动防护用品验收,缺一项扣5分。 25 3 未能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点(源)的实施进行评价及 监督 扣20分; 无危险点(源)评价记录扣20分; 评价记录不全扣10分; 无危险点(源)监督记录扣10分; 监督记录不全扣5分。 25 4 未能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利环境因素的实施进行评价及 监督 扣25分; 无评价记录扣20分; 评价记录不全扣10分; 无监督记录扣10分; 监督记录不全扣5分。 25 小计100 注:1. 每个月进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2. 考核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考核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考核分在75分(含75分 )以上为合格;考核分在75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人: 考核对象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