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完整教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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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学完整教学课件宪法学完整教学课件 导论:宪法与宪法学 第一节 宪法学的研究对象 一、宪法学研究的静态对象宪法 二、宪法学研究的动态对象宪政 第二节 宪法学的基本内容 一、宪法学的理论体系 二、宪法学的学科体系 第三节 学习宪法学的意义和方法 一、学习宪法学的意义 二、宪法学课程的特点 三、学习宪法学的方法 第一节 宪法学的研究对象 “宪法学是以宪法理论、宪法历“宪法学是以宪法理论、宪法历 史以及由宪法所规范的国家根本制度史以及由宪法所规范的国家根本制度 和原则以及宪法的实际运行为研究对和原则以及宪法的实际运行为研究对 象的一门科学。”象的一门科学。”(前言P.2) 宪法学界关于宪法学研究对

2、象的不同观点宪法学界关于宪法学研究对象的不同观点 1.“宪法学是以宪法和宪政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科学,是法学的一个重宪法学是以宪法和宪政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科学,是法学的一个重 要分支学科。要分支学科。”(董和平、韩大元、李树忠: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宪法的本质及其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性”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宪法的本质及其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性”。(吴家 麟主编:宪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3.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宪法关系和它的发展规律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宪法关系和它的发展规律。(肖蔚云:宪法学概 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 4.“宪法学是

3、以宪法和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宪法学是以宪法和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周 叶中主编: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5.“宪法学是以宪法理论、宪法历史以及由宪法所规范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原宪法学是以宪法理论、宪法历史以及由宪法所规范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原 则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则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张庆福主编:宪法学基本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 社1994年版;许崇德、胡锦光主编: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6.宪法学是“研究宪法的基本理论和历史、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公民的权宪法学是“研究宪法的基本理论和历史、社会制度和国

4、家制度、公民的权 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与原则的科学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与原则的科学”。(肖蔚云、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 法学百科全书 宪法学行政法学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一、宪法学研究的静态对象宪法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并具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并具 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宪法性法律一般有三种形式宪法性法律一般有三种形式: (1)成文宪法国家的宪法典; (2)各国在立宪之前为规范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权利义务所 拟制的法律文件; (3)各国法律体系中除宪法之外与宪法规范相关的其他法律, 如国籍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旗法,

5、以及人大、政府、 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构组织法。 宪法规范的特点 1.根本性 2.原则性(概括性) 3.广泛性(包容性) 4.最高性(权威性) 5.相对稳定性 宪法第5条(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 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 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 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宪法学的动态研究对象宪政 “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民 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 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 政治过程。” (李龙:宪法

6、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则是 宪法的生命。 宪法指导宪政实践,宪政实践 完善宪法。 “有宪法未必有宪政有宪法未必有宪政” 第二节 宪法学的基本内容 一、宪法学的理论体系 ( (一一) )宪法的基本理论宪法的基本理论 ( (二二) )宪法的历史宪法的历史 ( (三三) )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 ( (四四)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五五) )国家机构国家机构 宪法的基本理论宪法的基本理论 宪法的基本理论包括: (1)宪法的概念; (2)宪法的本质; (3)宪法的类型; (4)宪法的原则; (5)宪法的

7、解释; (6)宪法的保障。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1)政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3)人身自由。 (4)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5)公民在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公民的基本义务: (1)遵守宪法、服从法律的义务; (2)纳税的义务; (3)尊重私人财产; (4)保卫国家; (5)接受最低限度的教育。 二、宪法学的学科体系 ( (一一) )对宪法的本体研究对宪法的本体研究: 宪法学原理、中国宪法、外国国别宪法、宪法 规范学、宪法立法学 ( (二二) )对宪法的历史研究对宪法的历史研究: 中国宪法思想史、外国宪法思想史、中国宪政 制度

8、史、外国宪政制度史、国别宪法史 ( (三三) )对宪法的比较研究对宪法的比较研究:比较宪法学原理、比较宪法史、宪法规范比较 研究、宪法制度比较研究、宪政环境比较研究 ( (四四) )对宪法的社会研究对宪法的社会研究:宪法社会学、宪法政策学 在宪法学学科体系中,本教材属于“宪法学原理”的范畴。 第三节 学习宪法学的意义和方法 03 法学(学科门类) 0301 法学(一级学科)法学(一级学科) 030101 法学理论 030102 法律史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4 刑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030109 国际法学 030110 军事法学 一、学习宪法学的意义 (一)学习宪法学,有助于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国宪法 制度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宪法意识,提高遵守宪法 的自觉性。 (二)学习宪法学,有助于巩固和加深对法学基础理 论的理解,为学习法学专业课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学习宪法学,有助于形成宏观思维习惯,掌握 从宪法和宪政角度认识社会的独特方法。 宪法在司法考试中的题型及分值 2007年司法资格考试(卷一)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总 分 7(50) 12(80) 2(20) 21(150) 二、宪法学课程的特点 (一)宪法学属于基础理论课程 (二)宪法学课程有很强的政治

10、性、政策性 (三)宪法学课程涉及的都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 的问题 (四)宪法学课程的涉及面很广 三、学习宪法学的方法 1宪法规范与宪政实践相结合宪法规范与宪政实践相结合 2宪法条文与宪法教材相结合宪法条文与宪法教材相结合 3本国宪法与外国宪法相结合本国宪法与外国宪法相结合 4学习与研究相结合学习与研究相结合 2009年度“十大宪法事例” 1.1.成都自焚抗拆事件成都自焚抗拆事件 2.“2.“躲猫猫”事件躲猫猫”事件 3.3.高考状元拒录事件高考状元拒录事件 4.4.山西煤矿整合事件山西煤矿整合事件 5.5.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上海“钓鱼执法”事件 6.6.澳门管辖横琴岛校区澳门管辖横琴岛校区

11、7.7.关闭视听网站事件关闭视听网站事件 8.8.先育后婚考公务员遭拒先育后婚考公务员遭拒 9.“9.“政审门”政审门” 10.10.投票剥夺农民身份投票剥夺农民身份 思考题 1.什么是宪法?什么是宪政?二者的关 系如何? 2.简述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内容。 第二讲 宪法总论(A) 一、宪法的概念 二、宪法的特征 三、宪法的分类 四、宪法结构 一、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概念的界定方法 “实质意义说”:以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和作 用为根据说明宪法定义。 “形式意义说”:从宪法作为法律的形式特征 来给宪法下定义。 “形意结合说”:从宪法的形式特征和宪法的 阶级本质相结合的角度来给宪法下定义

12、。 (一)国内有代表性的宪法定义 “宪法是规定国家体制,政权组织,以及 政府和人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 (张友渔:宪法与宪政)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民主制度的 法律化,是阶级力量对比的表现。”(吴家麟主编: 宪法学)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 利的国家根本法。”(许崇德主编:中国宪法) (二)国外有代表性的宪法定义 “宪法规定一个国家的一整套政治制度。按狭义来说,它是在 一定的庄严隆重的形式条件下制订的一项法律,专门用来规定一 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及其职能。”(法国拉鲁斯大百科全书第6卷) “宪法:法律规则的总称,它确定某特别政

13、治团体的政体的法 律结构的基本的和根本成分,他们之间的关系、权力分配及其职 能。”(牛津法律大辞典) “宪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法和基本原则的总体。宪法规定政府 体制,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官员的一般职能和权限,以及如何行使 这些职权,宪法是整个国家的法律安排,并且既有公认的惯例, 也有未经法律规定的习惯。”(美国百科全书第7卷) (三)本书的宪法定义 (一)原始意义上的宪法 原始意义上的宪法是指国家组织法。 (二)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 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又可以称为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它是指一个国家存 在的通过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的法。 (三)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 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是调整所有国家

14、与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既包括在一个国家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效力的宪法,也包括具有 一般法律效力的法律,即宪法性法律。 (四)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 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是指不仅制定了成文法典,而且成文法典在一国的法的 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通常所说的“宪法”是指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 我国的宪法性法律 (1)关于国家机构及其职权方面的法律 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组织法、 立法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 法、国旗法 (2)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方面的法律 国籍法、选举法、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法、监

15、督法、 集会游行示威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3)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的法 律 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 二、宪法的特征二、宪法的特征 一种观点认为,宪法特征可以分为一种观点认为,宪法特征可以分为宪宪 法的产生特征法的产生特征、宪法规范的特征宪法规范的特征和和宪法所调宪法所调 整的社会关系的特征整的社会关系的特征三个方面。三个方面。 另一种观点认为,宪法的特征可以分另一种观点认为,宪法的特征可以分 为宪法的为宪法的形式特征形式特征和和本质特征本质特征。 (一)宪法的形式特征(法律地位) 1. 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性的

16、内容 (1 1)规定了代议制和普选制,为人民主权的实现构建了政治运行机制;)规定了代议制和普选制,为人民主权的实现构建了政治运行机制; (2 2)赋予人民广泛的政治权利和其他社会、经济、文化权利;)赋予人民广泛的政治权利和其他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3 3)规范了国家机构的职权和行使程序,为国家权力的运行提供了法定界限。)规范了国家机构的职权和行使程序,为国家权力的运行提供了法定界限。 2. 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1 1)宪法的制定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宪法的制定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2 2)宪法的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宪法的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

17、同 3.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 1)对法的最高效力)对法的最高效力 (2 2)对人的最高效力)对人的最高效力 宪法是民主政治的“圣经” “对于美国人民,宪法是他们的圣经,是 他们引以为骄傲的祖国的象征,是他们美好 生活的清晰表达,是他们自由的宪章。同时, 它也是一份宣言书,它向全世界宣扬与其他 意识形态相比值得自豪的美国人的主张。”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亨 金 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 罗隆基曾将法律分为宪法和普通法,认为“宪法 是人民统治政府的法”,而普通法是政府统治人民的法。 胡适说:宪法的功能不但在于规定人民的权利, 而且在于给政府各机关一个不得逾越之法定权限

18、,使其 不能侵犯人民的权利。 2000年律考试卷一第51题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 是可以提出宪法修改有效议案的主体?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主席团; C.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宪法第64条宪法的修改及法律案的通过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 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2002年司法考试试卷一第38题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 律效力主要包括以

19、下哪些方面的含义? A.A.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 抵触抵触 B.B.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C.C.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的要求更加严格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的要求更加严格 D.D.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二)宪法的本质特征 宪法反映了一国当时的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政治力量对比关系 , 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首要的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阶级力量对

20、比关系。 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2.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 3.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三、宪法的分类 (一)宪法的形式分类 1.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分类标准:宪法在法律形式上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2. 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分类标准:宪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是否与普通法律相同 3. 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 分类标准:根据宪法制定主体的不同 (二)宪法

21、的实质分类 1. 资本主义宪法资本主义宪法 2. 社会主义宪法社会主义宪法 四、宪法结构 (一)宪法的一般结构体系 宪法一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宪法序言 2.宪法正文 3.附则 宪法序言的地位及法律效力 1. 全部无效力说 2. 部分有效力说 3 .强于正文效力说 4.全部有效力说 1982年宪法的内容 序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国徽

22、、首都 美国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序言年联邦宪法序言 “我们美国人民,为建立一个更完备的联 邦,树立正义,保证国内的治安,筹设国防, 增进一般福利,并谋我们自己和我们子孙永 享自由幸福起见,特制定和确立这部美利坚 合众国的宪法。” (二)宪法渊源 宪法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 1.宪法典 2.宪法性法律 3.宪法惯例 4.宪法判例 5.宪法解释 6.国际条约 思考题思考题 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2.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哪些方面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哪些方面? 3.何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何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4.简述宪法渊源的基本类型。简述宪法

23、渊源的基本类型。 第三讲 宪法总论(B)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一、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宪法的制定与修改一、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二、宪法解释二、宪法解释 三、违宪审查三、违宪审查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一)人民主权原则 (二)基本人权原则(二)基本人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 (三)法治原则(三)法治原则 (四)权力制约原则(四)权力制约原则(或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一)宪法制定 “宪法制定,又称制宪或立宪,是指宪“宪法制定,又称制宪或立宪,是指宪 法制定主体依照一定的程序并通过立宪机关法制定主体依照一定的程序并通过立宪机关 创制宪法的活动。”创制宪法的活动。”(P

24、.38) 宪法的制定仅指一个国家在社会形态发生 变改时创制首部宪法的活动。 (二)宪法修改 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 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根据宪法规定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根据宪法规定的 特定修改程序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删除、增加增加、变更变更宪法部分内宪法部分内 容的活动。容的活动。(P.39) 宪法修改是成文宪法国家宪法修改机关的特定活 动。 宪法修改的方式 (1)全面修改(全面修改(又称又称整体修改)整体修改) 是指在国家政权性质及制宪权根源没有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宪法 修改机关对宪法的大部分内容(包括宪法的结构)进行调整、变动,通 过或批准

25、整部宪法并重新予以颁布的活动。 (P.44) (2)部分修改部分修改 是指宪法修改机关根据宪法修改程序以决议或者宪法修正案等方式 对整部宪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或变动的活动。 (P.44) (3)无形修改(无形修改(又称又称宪法变迁)宪法变迁) 是指在宪法条文未作变动(包括修改、解释或者由宪法惯例加以 补充)的情况下,由于社会的发展、国家权力的运作等,使宪法条文本 来的含义发生了变化。 (P.46) 宪法修正案 宪法修正案:是指以修改宪法年代的先后重新 设立条文,附于宪法典之后,按照“新法优于 旧法”或“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凡与新条 文相抵触的旧条文一律无效。 我国分别于1988年、1993

26、年、1999年、2004年四次运用宪法修正 案的方式修改现行宪法,目前共有31条宪法修正案。 1988年宪法修正案 第一条第一条 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 “ 国家允许 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 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二条第二条 宪法第十条第四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修改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 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 转让。” 三、宪法解释 (一)宪法解释的概念(一)宪法解释的概念 宪法解释是指宪

27、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 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 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宪法解释既是使宪法规范适应社会实际的一种方法,也是保障宪 法实施的一种手段和措施。 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 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都是使原有的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 保持一致,并能够调整社会生活的方法。 宪法解释是在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没有发生冲 突的情况下进行的。 宪法修改是在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发生冲突并 表现为宪法规范落后于社会实际的情况下进行的。 宪法解释的作用 宪法解释机关通过宪法解释 1.阐明宪法的基本精神 2.明确宪法规定的确切含义 3.弥补宪法规定的遗漏 4.使宪法规范适应社会发展 5.保障

28、宪法权威并维持统一的宪法秩序 6.为判断宪法行为是否合宪提供标准 (二)宪法解释的原则 1.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 2.符合制宪的根本目的 3.与宪法的整体内容相协调 4.与社会实际相适应,并代表社会发展 的方向 (三)宪法解释机关和宪法解释体制 1.1.由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解释宪法。解释宪法。 2.2.由由普通法院普通法院解释宪法。解释宪法。 3.3.由由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解释宪法。解释宪法。 (四)我国的宪法解释 1954年宪法和1975年宪法对于宪法解释权的 归属问题没有作出规定。 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规定:宪法的

29、解释 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对于全国人大有无宪法解释权的问题,宪法学界存在 争议,分为肯定说和否定说。 四、违宪审查 “违宪审查是指特定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违宪审查是指特定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 程序和方式对宪法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程序和方式对宪法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 并作出处理的制度。并作出处理的制度。”(P.55) 1.违宪审查通常只能由宪法明确规定的特定国家机关进行。 2.违宪审查具有特定的程序和方式。 3.违宪审查的对象是宪法行为。 4.违宪审查机关作违宪判断或者合宪判断。 5.违宪审查机关如果认为构成违宪则进行处理,即进行宪法制裁。 违宪审查与宪法保障 宪法保障制度即保障宪法实施

30、的制度,是 与宪法实施相联系的、在含义上最为广泛的一 个概念,它在内容上包括了一切保障宪法实施 的措施。 违宪审查制度是宪法保障制度的一个方面违宪审查制度是宪法保障制度的一个方面。 违宪审查与宪法监督 宪法监督具有两种含义: 一是作为制度形态和严格意义上的宪法监 督,这一意义上的宪法监督与违宪审查的含义 相同; 二是作为政治意义上的宪法监督,这一意 义上的宪法监督并不具有严格的制度形态。 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 司法审查是指由普通司法机关对公权力 的行使进行的审查,包括对公权力的合宪性审 查和合法性审查。 宪法学意义上的司法审查,是指对立法机 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行为的合宪性审查。 司法审查制度

31、仅为违宪审查制度中的一种类型。 违宪审查与宪法诉讼 在违宪审查中,有些国家由普通法院 (如美国)或者特设机关(如德国的宪法法院) 通过诉讼的方式审查法律、法规或者行政命令 等是否违反宪法,通常把这种方式称为“宪法 诉讼”。 宪法诉讼是违宪审查中的一种具体的审查宪法诉讼是违宪审查中的一种具体的审查 方式,其与违宪审查也并不是相等同的概念。方式,其与违宪审查也并不是相等同的概念。 (二)违宪审查的起源 关于违宪审查制度的起源的问题,主要有三种看法: 1.起源于英国 2.起源于法国 3.起源于美国 绝大多数学者认为,近现代的违宪审查制度起源于美国。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1803年) Marbury(马

32、伯里):马伯里):原告,新任命的哥,新任命的哥 伦比亚特区治安法官,联邦党人。伦比亚特区治安法官,联邦党人。 Madison(麦迪逊):麦迪逊):被告,国务卿,共,国务卿,共 和党人。和党人。 Marshall(马歇尔):联邦最高法院首(马歇尔):联邦最高法院首 席大法官,原国务卿,联邦党人。席大法官,原国务卿,联邦党人。 背景:1800年的美国总统大选:约翰 亚当斯 (联邦党)托马斯 杰弗逊(共和党) 违宪审查的基本功能 1.保证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2.保证统一的宪法秩序 3.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三)现代违宪审查体制 划分依据:违宪审查的主体及其审查方式 1.1.最高代表机关审查制最高

33、代表机关审查制 2.2.司法审查制司法审查制 3.3.宪法法院审查制宪法法院审查制 4.4.宪法委员会审查制宪法委员会审查制 1.最高代表机关审查制 “最高代表机关审查制是指由作为民意代最高代表机关审查制是指由作为民意代 表机关的立法机关审查宪法行为是否违反宪法表机关的立法机关审查宪法行为是否违反宪法 的制度。”的制度。”(P.62) 最高代表机关审查制,在资本主义国家表现 为立法机关审查制;在社会主义国家表现为最高 国家权力机关审查制。 2. 司法审查制 “司法审查制是指由普通法院在审理具体司法审查制是指由普通法院在审理具体 案件过程中附带地就适用于该案件的法律的合案件过程中附带地就适用于该

34、案件的法律的合 宪性进行审查的制度。”宪性进行审查的制度。”(P.64) 目前世界上大约有64个国家采用这一制度(除 日本外,其余实行司法审查制度的国家均为英美法系国家) 美国型司法审查制度的基本特色 (1)附带的案件审查。 (2)适用司法审级制度。 (3)判决实际上具有一般效力。 (4)在判决理由部分对法律的合宪性作出 判断。 (5)普通法院奉行自律原则。 3. 宪法法院审查制 “宪法法院审查制是指在国家机构中设立专宪法法院审查制是指在国家机构中设立专 门保障宪法秩序的宪法法院以特定的程序审门保障宪法秩序的宪法法院以特定的程序审 查法律文件等是否符合宪法的制度。”查法律文件等是否符合宪法的制

35、度。”(P.65) 在宪法中率先设立宪法法院的是1920年的奥地利 共和国宪法。实行这类违宪审查体制的国家目前有40余 个(以德国为代表)。 宪法法院审查制的基本特色 (1)以抽象的原则审查为主,附带的案件审查为辅。 (2)适用一审终审制。 (3)宪法法院的判决具有一般效力。 (4)在判决主文部分判断法律的合宪性。 4. 宪法委员会审查制 宪法委员会的成员为9人,任期9年,不得连 任。 宪法委员会每3年改选三分之一,3人由共和 国总统任命,3人由国民议会议长任命,3人由参 议院议长任命。 除上述规定的成员外,历届前任共和国总统 为宪法委员会终身当然成员。宪法委员会主席由 共和国总统任命。 在裁

36、决时,如双方票数相等,主席有最后决 定权。 法国宪法委员会的职权 宪法委员会不仅是违宪审查机关,还具有与之相联系的职权: (1)违宪立法审查权; (2)立法事项与命令事项的确定权; (3)有关选举事项的裁决权; (4)接受有关总统的重要问题的咨询的 权力。 (四)我国的违宪审查制 1. 我国违宪审查体制沿革 1954年宪法第27条第3项规定 , 第31条第 6、7项规定 1975年宪法基于当时的历史情况,对宪法 监督制度未作任何规定。 1978年宪法第22条第3项规定 ,第25条第5 项规定 现行宪法沿袭1954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的 规定,仍然采用最高代表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 体制。 2.

37、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1)宪法序言确认了宪法的最高地位和最高效力。 ( 2)现行宪法第5条规定了违宪审查的目标。 (3)现行宪法第5条规定了违宪审查对象。 (4)现行宪法规定了我国违宪审查主体。 (5)现行宪法规定了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违宪审 查的机构。 (6)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7)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批准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违 宪审查。 (8)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对提交备案的规范性法律文 件进行违宪审查。 孙志刚事件孙志刚事件 2003年3月17日晚,受聘于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司的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 业2001届毕业生孙志刚被作为“三无人员

38、”带到派出所。月日,孙被送往收 容遣送站。当晚,孙因“身体不适”被转往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护站。日凌晨 时多,孙遭同病房的名被收治人员两度轮番殴打,于当日上午时分死亡。 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首次披露了孙志 刚惨死事件。 5月14日,俞江、腾彪、许志永三位法学博士以中国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大 常委会上书,建议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5月23日,北京大学法学院 贺卫方、沈岿等5位法律学者,以中国公民的名义,联名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建 议就孙志刚案成立特别调查组,同时对收容遣送制度提请启动特别调查程序。 6月9日孙案一审判决:主犯乔燕琴被判死刑,李海婴被判死缓,钟辽国被判

39、无 期。其他9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年至年有期徒刑。同日,孙案涉及的民警、 救治站负责人、医生及护士一共6人,因玩忽职守罪,被分别判处年至年的有 期徒刑。 8月1日,1982年出台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寿终正寝。 3.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还需要在协助全国人 大及其常委会进行违宪审查的机构、提出违宪 审查请求主体的条件和原则、违宪审查的程序、 违宪审查的原则、违宪审查的方式、违宪审查 的措施、违宪审查的效力等方面,作进一步具 体化的规定,以保证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更具 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思考题 1.什么是宪法的全面修改和部分修改? 2.宪法解释的原则主要有哪些? 3

40、.现代违宪审查体制有哪些基本类型,各有 什么特点? 4.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应如何进一步完善? 第四讲 外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一、近代宪法的产生 二、宪法的发展二、宪法的发展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 (一)近代宪法的产生条件(一)近代宪法的产生条件 1.经济条件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 2.政治条件 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实 现对社会的统治,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3.思想条件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平等与 人权等宪政思想观念的提出和深入人心。 4.法律条件法律部门划分的出现、法律部 门的增多和法律体系的完善。 (二)英国宪法的产生 英国是资产阶级革命发生最早的国家,也是最早实行宪政

41、的国家。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从1640年开始,直到1688年 的“光荣革命”,经历了约半个世纪的时间, 资产阶级才取得了比较稳固的统治地位。资产 阶级从封建贵族手中逐步夺取政权,资产阶级 与封建贵族屡屡妥协,发展过程比较漫长,是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突出特点。 1.1.英国宪法的特点英国宪法的特点 (1)内容上的特点 在内容上,它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体制,把 国王也纳入了必须受法律约束的范围,但同时又保留了 以国王为代表的封建贵族的特权。 (2)形式上的特点 在形式上,它没有形成统一完整的宪法法典,而是 由在不同时期形成的反映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相互妥协 的事实、记载资产阶级一步步胜利成果的宪法性

42、文件、 宪法性惯例和宪法性判例构成,成为典型的不成文宪法。 2.英国的宪法性文件 (1)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 (2)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 (3)1689年的权利法案 (4)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 (5)有关议会和选举的法律 1215年的大宪章(自由大宪章) 3.英国宪法首先实行的制度 (1)不成文宪法制。 (2)君主立宪制。 (3)议会的两院制。 (4)议会至上。 (5)内阁制。 (6)两党制。 (7)法治。 (三)美国宪法的产生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1787年费城制宪 会议制定,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除序言外,共有7条正文和27条宪法修正案。 独立宣言(1776年)邦联条例 (1777

43、年) 美国联邦宪法(1787年)。 1.美国宪法的特点 (1)内容上的特点 在内容上,确立了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 民主共和政体。 (2)形式上的特点 在形式上上,表现为统一完整的法典, 成为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2.美国宪法首先实行的制度 (1)成文宪法制。 (2)成文宪法中的权利法案。 (3)“三权分立”与“相互制衡”。 (4)总统制。 (5)司法审查制。 (6)联邦与州的分权。 (7)对军队的“文职控制”。 (四)法国宪法的产生 自1791年第一部宪法颁布到 1958年第五共和国宪法为止,法国曾 经历过3 3次君主立宪制次君主立宪制、2 2次帝制次帝制和5 5 次共和制次共和制 ,共产生了

44、15部宪法及数 十份宪法性文件。 1.主要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 1789年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法国第一个宪法性文 件。 1791年宪法:法国第一部成文宪法(君主立宪制宪 法) 。 1793年宪法(亦称“雅各宾宪法”、“第一共和国宪 法”): 法国历史上最民主的一部宪法 。 1958年宪法(“戴高乐宪法”或“法兰西第五共和国 宪法”): 法国现行根本法。 2.法国宪法首先实行的制度 (1)人民主权和人与公民的权利。 (2)法国意义上的“三权分立”。 (3)总统制与内阁制的混合(“半总统 制” )。 (4)行政法院和宪法委员会。 (5)多党制。 二、宪法的发展 从整体上看,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经历了从整

45、体上看,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经历了 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和和帝国主义时期帝国主义时期两个发展阶两个发展阶 段段。 自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至19世纪 末,是资本主义的上升时期。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国家先 后进入了帝国主义阶段。 (一)德国的宪法 魏玛宪法魏玛宪法(19191919年德国宪法):年德国宪法):规定了比较 完整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体制和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 和自由,带有浓厚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和社会改良主义 色彩。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19491949年):年):以 建立“自由民主基本秩序”作为立宪的根本目的。 德国宪法首先实行的制度

46、(1 1)准联邦制。)准联邦制。 (2 2)政党制的宪法规定。)政党制的宪法规定。 (3 3)内阁制与“建设性不信任投票”。)内阁制与“建设性不信任投票”。 (4 4)宪法法院。)宪法法院。 (二)日本宪法 大日本帝国宪法(明治宪法)(1889年): 日本国的第一部宪法(钦定宪法)。 日本国宪法(1946年):现行日本宪法典。 由序言和11章103条构成。该宪法主要确立了以 下基本原则:(1)国民主权原则。(2)民主原则。 (3)和平主义原则。(4)尊重基本人权原则。 日本国宪法对明治宪法的发展 (1)改二元君主立宪制为议会内阁制; (2)改君主主权为国民主权; (3)改形式上的权力分立为实质

47、上的三权分立; (4)改臣民的权利义务为国民的权利义务; (5)改形式上的法治主义为实质上的法治主义; (6)改有限选举制为普遍选举制。 (三)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 1918年苏俄宪法(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 1924年苏联宪法(“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根本法”): 1922年苏联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国家根本法。 1936年苏联宪法(“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或 “斯大林宪法”):苏联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体制全面建立后的 国家根本法。 1977年苏联宪法:苏联成为“全民国家”时期的根本法。 1993年俄罗斯联邦宪法:以全民公决形式通过。 1918年

48、苏俄宪法 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根本法)的简 称。 除前言外,由6篇17章90条组成。其主要内容是: (1)确认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 (2)规定劳动者的权利和自由; (3)规定苏维埃国家机关体系; (4)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的目标。 1977年苏联宪法 苏联成为“全民国家”时期的根本法。 从1988年12月到1991年底,进行了5次修改补充: (1)取消有关苏共领导地位的规定,确认多党制; (2)取消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是苏联经济制度基础的规定, 确认多种所有制形式平等发展、受平等保护原则; (3)改变选举制度,实行竞选制; (4)改变国家权力机关体系,实行西方议会民主原则

49、; (5)设立苏联总统、副总统职位,由苏联总统直接领导内阁, 确立三权分立原则; (6)改革苏联宪法监督制度,增设专门宪法监督机关苏联 宪法监督委员会; (7)取消马列主义学说的主导地位,实行新闻出版自由。 俄罗斯宪法首先实行的制度 (1 1)社会国家。)社会国家。 (2 2)广泛的权利、自由和义务。)广泛的权利、自由和义务。 (3 3)多样化的联邦体制。)多样化的联邦体制。 (4 4)总统制与内阁制的混合。)总统制与内阁制的混合。 (5 5)新旧法制的连续关系。)新旧法制的连续关系。 俄罗斯宪法监督制度的演变: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制专 门机关监督制宪法法院监督制。 (四)当代宪法的发展趋势

50、1.1.宪法宪法类型类型上的发展趋势上的发展趋势 资本主义宪法在短时期内不会灭亡,还会表现出较强的生命力;社 会主义宪法必将摆脱目前所面临的挫折和困境,并不断发展与完善; 两大类型的宪法还将长期共存,既相互斗争,又相互借鉴。 2.2.宪法宪法形式形式上的发展趋势上的发展趋势 以成文宪法逐步取代不成文宪法 3.3.宪法宪法内容内容上的发展趋势上的发展趋势 (1)重视人权保障,扩大公民权利。 (2)重视宪法实施保障,维护宪法权威。 (3)重视国际协作,维护世界和平。 思考题 1.简述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2.简述英、美、法三国宪法的特 点。 3.现代宪法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 在哪些方面? 第五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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