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doc

上传人(卖家):淡淡的紫竹语嫣 文档编号:1104192 上传时间:2021-02-22 格式:DOC 页数:49 大小:631.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9页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本文件仅起参考作用,一切以原件为准!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1 总则 101 为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 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用落地式(底撑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 手架的设计与施工,以及水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中模板支架的设计与施工。 单排脚手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1) 墙体厚度小于或等于 180mm; (2) 建筑物高度超过 24m; (3) 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 (4) 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

2、等于 M1.0 的砖墙。 10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对脚手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 载力进行设计计算,但在本规范第 5.1.5 条规定的情况下,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 104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05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脚手架 为建筑施工而搭设的上料、堆料与施工作业用的临时结构架。 212 单排脚手架(单排架) 只有一排立杆,横向水平杆的一端搁置在墙体上的脚手架。 213 双排脚手架(双排架) 由内外两排立杆和水

3、平杆等构成的脚手架。 214 结构脚手架 用于砌筑和结构工程施工作业的脚手架。 215 装修脚手架 用于装修工程施工作业的脚手架。 216 敞开式脚手架 仅设有作业层栏杆和挡脚板,无其它遮挡设施的脚手架。 217 局部封闭脚手架 遮挡面积小于 30%的脚手架。 218 半封闭脚手架 遮挡面积占 30%70%的脚手架。 219 全封闭脚手架 沿脚手架外侧全长和全高封闭的脚手架。 2110 模板支架 用于支撑模板的、采用脚手架材料搭设的架子。 2111 开口型脚手架 沿建筑周边非交圈设置的脚手架。 2112 封圈型脚手架 沿建筑周边交圈设置的脚手架。 2113 扣件 采用螺栓紧固的扣接连接件。 2

4、114 直角扣件 用于垂直交叉杆件间连接的扣件。 2115 旋转扣件 用于平行或斜交杆件间连接的扣件。 2116 对接扣件 用于杆件对接连接的扣件。 2117 防滑扣件 根据抗滑要求增设的非连接用途扣件。 2118 底座 设于立杆底部的垫座。 2119 固定底座 不能调节支垫高度的底座。 2120 可调底座 能够调节支垫高度的底座。 2121 垫板 设于底座下的支承板。 2122 立杆 脚手架中垂直于水平面的竖向杆件。 2123 外立杆 双排脚手架中离开墙体一侧的立杆,或单排架立杆。 2124 内立杆 双排脚手架中贴近墙体一侧的立杆。 2125 角杆 位于脚手架转角处的立杆。 2126 双管立

5、杆 两根并列紧靠的立杆。 2127 主立杆 双管立杆中直接承受顶部荷载的立杆。 2128 副立杆 双管立杆中分担主立杆荷载的立杆。 2129 水平杆 脚手架中的水平杆件。 2130 纵向水平杆 沿脚手架纵向设置的水平杆。 2131 横向水平杆 沿脚手架横向设置的水平杆。 2132 扫地杆 贴近地面,连接立杆根部的水平杆。 2133 纵向扫地杆 沿脚手架纵向设置的扫地杆。 2134 横向扫地杆 沿脚手架横向设置的扫地杆。 2135 连墙件 连接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构件。 2136 刚性连墙件 采用钢管、扣件或预埋件组成的连墙件。 2137 柔性连墙件 采用钢筋作拉筋构成的连墙件。 2138 连墙件间

6、距 脚手架相邻连墙件之间的距离。 2139 连墙件竖距 上下相邻连墙件之间的垂直距离。 2140 连墙件横距 左右相邻连墙件之间的垂直距离。 2141 横向斜撑 与双排脚手架内、外立杆或水平杆斜交呈之字形的斜杆。 2142 剪刀撑 在脚手架外侧面成对设置的交叉斜杆。 2143 抛撑 与脚手架外侧面斜交的杆件。 2144 脚手架高度 自立杆底座下皮至架顶栏杆上皮之间的垂直距离。 2145 脚手架长度 脚手架纵向两端立杆外皮间的水平距离。 2146 脚手架宽度 双排脚手架横向两侧立杆外皮之间的水平距离,单排脚手架为外立杆外皮至墙面的距 离。 2147 立杆步距(步) 上下水平杆轴线间的距离。 21

7、48 立杆间距 脚手架相邻立杆之间的轴线距离。 2149 立杆纵距(跨) 脚手架立杆的纵向间距 2150 立杆横距 脚手架立杆的横向间距,单排脚手架为外立杆轴线至墙面的距离。 2151 主节点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三杆紧靠的扣接点。 2152 作业层 上人作业的脚手架铺板层。 22 符号 3 构配件 31 钢管 311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 (GB/T 12793)或低压流 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 3092)中规定的 3 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 素结构钢 (GB/T 700)中 Q235A 级钢的规定。 312 脚手架钢管的尺寸应按表 3.1.

8、2 采用。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 25kg,宜 采用483.5 钢管。 脚手架钢管尺寸(mm) 表 3.1.2 313 钢管的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旧钢管的尺寸、表面质量和外形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 8.1.1、8.1.2 条的规定; (2) 钢管上严禁打孔。 32 扣件 3 2 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 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 管脚手架扣件 (GB 15831)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 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322 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 65Nm 时,不得发生破坏。 33 脚手板 331 脚手

9、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 30kg。 332 冲压钢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号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 (GB/T 700)中 Q235 A 级钢的规定,其质量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第 8.1.4 条 1 款的规定,并应有防滑 措施。 333 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 范 (GBJ 5)中级材质的规定。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 5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为 4mm 的 镀锌钢丝箍两道。 334 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34 连墙件 341 连墙杆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 (GB/T 700)中 Q235A 级

10、 钢的规定。 4 荷载 41 荷载分类 411 作用于脚手架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恒荷载)与可变荷载(活荷载) 。 412 永久荷载(恒荷载)可分为: (1) 脚手架结构自重,包括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和扣 件等的自重; (2) 构、配件自重,包括脚手板、栏杆、挡脚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自重。 413 可变荷载(活荷载)可分为: (1) 施工荷载,包括作业层上的人员、器具和材料的自重; (2) 风荷载。 42 荷载标准值 421 永久荷载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宜按本规范附录 A 表 A1 采用; (2) 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与竹

11、串片脚手板自重标准值,应按表 4.2.11 采用; 脚手板自重标准值 表 4.2.11 (3) 栏杆与挡脚板自重标准值,应按表 4.2.12 采用。 栏杆、挡脚板自重标准值 表 4.2.12 (4) 脚手架上吊挂的安全设施(安全网、苇席、竹笆及帆布等)的荷载应按实际情况 采用。 422 装修与结构脚手架作业层上的施工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按表 4.2.2 采用;其 他用途脚手架的施工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施工均布活荷载标准值 表 4.2.2 注:斜道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低于 2kN/m2 423 作用于脚手架上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wk=0.7zsw0 (4.2.

12、3) 式中 wk风荷载标准值(kN/m2) ; 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J 9)规定采用; s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按本规范表 4.2.4 的规定采用; w0基本风压(kN/m2)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J 9)的规定采 用。 424 脚手架的风荷载体型系数,应按表 4.2.4 的规定采用。 脚手架的风荷载体型系数s 表 4.2.4 注:1stw 值可将脚手架视为桁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J 9) 表 6.3.1 第 32 项和第 36 项的规定计算; 2为挡风系数,=1.2An/AW,其中 An 为挡风面积;AW 为迎风面

13、积。敞开式单、 双排脚手架的值宜按本规范附录 A 表 A3 采用。 43 荷载效应组合 431 设计脚手架的承重构件时,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荷载取其最不利组合 进行计算,荷载效应组合宜按表 4.3.1 采用。 荷载效应组合 表 4.3.1 432 在基本风压等于或小于 0.35kN/m2 的地区,对于仅有栏杆和挡脚板的敞开式脚 手架,当每个连墙点覆盖的面积不大于 30m2,构造符合本规范第 6.4 节规定时,验算脚手 架立杆的稳定性,可不考虑风荷载作用。 5 设计计算 51 基本设计规定 511 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应按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的要求,采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 进行设计。可只进行下列

14、设计计算: (1) 纵向、横向水平杆等受弯构件的强度和连接扣件抗滑承载力计算; (2) 立杆的稳定性计算; (3) 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的计算; (4) 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512 计算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与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应取 1.2,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应取 1.4。 513 脚手架中的受弯构件,尚应根据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验算变形。 验算构件变形时,应采用荷载短期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514 当纵向或横向水平杆的轴线对立杆轴线的偏心距不大于 55mm 时,立杆稳定 性计算中可不考虑此偏心距的影响。 515 50m 以下的常用敞开式单、双

15、排脚手架,当采用本规范第 6.1.1 条规定的构造 尺寸,且符合本规范表 5.1.7 注、第 6 章构造规定时,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 连墙件、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 516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与弹性模量应按表 5.1.6 采用。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与弹性模量(N/mm2) 表 5.1.6 517 扣件、底座的承载力设计值应按表 5.1.7 采用。 扣件、底座的承载力设计值(kN) 表 5.1.7 注: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值不应小于 40Nm,且不应大于 65Nm 518 受弯构件的挠度不应超过表 5.1.8 中规定的容许值。 受弯构件的挠度 表 5.1.8 注:l

16、 为受弯构件的跨度。 519 受压、受拉构件的长细比不应超过表 5.1.9 中规定的容许值。 受压、受拉构件的容许长细比 表 5.1.9 注:计算时,立杆的计算长度按本规范(5.3.3)式计算但 k 值取 1.00,本表中其它杆 件的计算长度 l0 按 l0=l=1.27l 计算。 52 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计算 521 纵向、横向水平杆的抗弯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M/Wf (5.2.1) 式中 M弯矩设计值,应按本规范第 5.2.2 条的规定计算; W截面模量,应本规范附录 B 表 B 采用; f钢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应按本规范表 5.1.6 采用。 522 纵向、横向水平杆弯矩设计值,应

17、按下式计算: M=1.2MGk+1.4MQk (5.2.2) 式中 MGk脚手板自重标准值产生的弯矩; MQk施工荷载标准值产生的弯矩。 523 纵向、横向水平杆的挠度应符合下式规定: vv (5.2.3) 式中 v挠度; v容许挠度,应按本规范表 5.1.8 采用。 524 计算纵向、横向水平杆的内力与挠度时,纵向水平杆宜按三跨连续梁计算,计 算跨度取纵距 la;横向水平杆宜按简支梁计算,计算跨度 l0 可按图 5.2.4 采用;双排脚手架 的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外伸长度 a=500 时,其计算外伸长度 a1 可取 300mm。 (a)双排脚手架; (b)单排脚手架 1横向水平杆;2纵向水平杆;

18、3立杆 图 5.2.4 横向水平杆计算跨度 525 纵向或横向水平与立杆连接时,其扣件的抗滑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RRc 式中 R纵向、横向水平杆传给立杆的竖向作用力设计值; Rc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应按本规范表 5.1.7 采用。 53 立杆计算 531 立杆的稳定性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532 计算立杆段的轴向力设计值 N,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组合风荷载时 N=1.2(NG1k+NG2k)+1.4NQk (5.3.21) 组合风荷载时 N=1.2(NG1k+NG2k)+0.851.4NQk (5.3.22) 式中 NG1k脚手架结构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 NG2k构配件自重标准值产生

19、的轴向力; NQk施工荷载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总和,内、外立杆可按一纵距(跨)内离工荷 载总和的 1/2 取值。 533 立杆计算长度 l0 应按下式计算: l0=kh (5.3.3) 式中 k计算长度附加系数,其值取 1.155。 考虑脚手架整体稳定因素的单杆计算长度系数,应按表 5.3.3 采用; h立杆步距。 脚手架立杆的计算长度系数 表 5.3.3 534 由风荷载设计值产生的立杆段弯矩 Mw,可按下式计算: Mw=0.851.4Mwk=0.851.4klah2/10 (5.3.4) 式中 Mwk风荷载标准值产生的弯矩; ww风荷载标准值,应按本规范(4.2.3)式计算; la立杆纵距。

20、 535 立杆稳定性计算部位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脚手架搭设尺寸采用相同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时,应计 算底层立杆段; (2) 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 算底层产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 立杆段进行验算; (3) 双管立杆变截面处主立杆上部单根立杆的稳定性,应按本规范公式 5.3.11 或 5.3.12 进行计算。 536 当立杆采用单管时,敞开式、全封闭、半封闭脚手架的可搭设高度 Hs,应按 下列公式计算并取小者。但当符合本规范第 4.3.2 条规定时,可仅计算(5.3.

21、61)式: 537 当按本规范第 5.3.6 条计算的脚手架搭设高度 Hs 等于或大于 26m 时,可按下 式调整且不宜超过 50m; H=Hs/(1+0.001Hs) (5.3.7) 式中 H脚手架搭设高度限值(m) 。 538 高度超过 50m 的脚手架,可采用双管立杆、分段悬挑或分段卸荷等有效措施, 必须另行专门设计。 54 连墙件计算 541 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 规范 (GBJ 18) 、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 17)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 10)等的规 定计算。 (1) 连墙件的轴向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N1=Nlw+

22、No (5.4.1) 式中 Nl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kN) ; Nlw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应按本规范第 5.4.2 条的规定计算; No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力(kN) ,单排架取 3,双排架取 5。 (2) 扣件连墙件的连接扣件应按本规范 5.2.5 条的规定验算抗滑承载力。 (3) 螺栓、焊接连墙件与预埋件的设计承载力应大于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 Rc。 542 由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的轴向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Nlw=1.4wkAw (5.4.2) 式中 Aw每个连墙件的覆盖面积内脚手架外侧面的迎风面积。 55 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551 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

23、力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pfg (5.5.1) 式中 p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 p=N/A; N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轴向力设计值; A基础底面积; fg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应按本规范公式 5.5.2 计算。 552 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fg=kcfgk (5.5.2) 式中 kc脚手架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应按本规范第 5.5.3 条的规定采用; fgk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础设计规范 (GBJ 7)附录 五的规定采用。 553 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 kc,对碎石土、砂土、回填土应取 0.4;对粘土应取 0.5; 对岩石、混凝土应取 1.0。 554 对搭设在楼面上

24、的脚手架,应对楼面承载力进行验算。 56 模板支架计算 5 6 1 参与模板支架荷载效应组合的各项荷载及其荷载标准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4)的有关规定。 562 模板支架立杆的稳定性应按本规范公式(5.3.11) 、 (5.3.12) , (5.3.4)计算, 其中轴向力设计值和计算长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支架立杆的轴向力设计值 N,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组合风荷载时 N=1.2NGk+1.4NQk (5.6.21) 组合风荷载时 N=1.2NGk+0.851.4NQk (5.6.22) 式中 NGk模板及支架自重、新浇混凝土自重

25、与钢筋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总 和; NQk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标准值、 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标准值产生的轴 向力总和。 (2) 模板支架立杆的计算长度 lo,应按下式计算: lo=h+2a (5.6.2) 式中 h支架立杆的步距; a模板支架产杆伸出顶层横向水平杆中心线至模板支撑点的长度。 563 模板支架立杆的压缩变形值在自重和风荷载作用下的抗倾覆计算,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4)的有关规定。 6 构造要求 61 常用脚手架设计尺寸 611 在符合本规范第 4.3.2 条规定时,常用敞开式单、双排脚手架结构的设计尺寸, 宜按表 6.1.11、表

26、 6.1.12 采用。 常用敞开式双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表 6.1.11 注:1表中所示 2+2+40.35(kN/m2) ,包括下列荷载: 2+2(kN/m2)是二层装修作业层施工荷载; 40.35(kN/m2)包括二层作业层脚手板,另两层脚手板是根据本规范第 7.3.12 条的规 定确定; 2作业层横向水平杆间距,应按不大于 la/2 设置。 常用敞开式单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表 6.1.12 注:同表 6.1.11 62 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脚手板 621 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 3 跨; (2) 纵向水平杆接长

27、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纵向不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 同跨内 1;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 500mm;各接头 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 1/3(图 6.2.11) ; 2)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应等间距设置 3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 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a)接头不在同步内(立面) ; (b)接头不在同跨内(平面) 1立杆;2纵向水平杆;3横向水平杆 图 6.2.11 纵向水平杆对接接头布置 3) 当使用冲压钢脚

28、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 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 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 400mm(图 6.2.12) 。 1立杆;2纵向水平杆;3横向水平杆;4竹笆脚手板;5其它脚手板 图 6.2.12 铺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的构造 622 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 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 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 a(图 5.2.4) 不应大于 0.4l,且不应大于 500mm;

29、 (2)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不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 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 1/2; (3) 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 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 应用直角扣件 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 180mm。 (4) 使用竹笆脚手板时, 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 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 度亦不应小于 180mm。 623 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层脚手

30、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 120150mm; (2) 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 手板长度小于 2m 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 倾翻。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亦可采用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 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 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 大于 300mm(图 6.2.3a) ;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 于 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 100mm(图 6.2.3b) 。 (3) 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

31、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 应用直径 1.2mm 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4)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 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a)脚手板对接; (b)脚手板搭接 图 6.2.3 脚手板对接、搭接构造 63 立杆 631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632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 皮不大于 200m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 立杆上。 当产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 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 定,高低差不应大于 1m。靠边坡上方

32、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 500mm(图 6.3.2) 。 1横向扫地杆;2纵向扫地杆 图 6.3.2 纵、横向扫地杆构造 633 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 2m(图 6.3.2) 。 634 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间距宜按本规范表 6.4.1 采 用。 6 3 5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处, 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 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 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 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 1/3; (2)

33、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应采用不少于 2 个旋转和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 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636 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 1m,高出檐口上皮 1.5m。 637 双管立杆中副立杆的高度不应低于 3 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 6m。 64 连墙件 641 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本规范第 5.3 节、第 5.4.1、5.4.2 条计算要求外, 尚应符合表 6.1 的规定。 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表 6.4.1 注:h步距;la纵距。 642 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300mm; (2)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

34、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 措施固定; (3) 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4) 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 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 4m(2 步) 。 643 对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644 对高度 24m 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645 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 端应下斜连接,

35、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2)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 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拉筋应采用两根以上直径 4mm 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 的不应少于 2 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 6mm 的钢筋。 646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 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300mm。 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647 架高超过 40m 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65 门洞 651 单、双排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结构型式(图

36、6.5.1) ,斜 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4560之间。门洞桁架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1) 当步距(h)小于纵距(la)时,应采用 A 型; (2) 当步距(h)大于纵距(la)时,应采用 B 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h=1.8m 时,纵距不应大于 1.5mm; 2) h=2.0m 时,纵距不应大于 1.2mm。 652 单、双排脚手架门洞桁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排脚手架门洞处,应在平面桁架(图 6.5.1 中 ABCD)的每一节间设置一根斜 腹杆;双排脚手架门洞处的空间桁架,除下弦平面外,应在其余 5 个平面内的图示节间设置 一根斜腹杆(图 6.5.1 中 11、22

37、、33 剖面) ; (2) 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墙上,旋转扣件中心 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 150mm。当斜腹杆在 1 跨内跨越 2 个步距(图 6.5.1A 型)时, 宜在相交的纵向水平杆处,增设一根横向水平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 (a)挑空一根立杆(A 型) ; (b)挑空二根立杆(A 型) ; (c)挑空一根立杆(B 型) ; (d)挑空二根立杆(B 型) ; 1防滑扣件;2增设的横向水平杆;3副立杆;4主立杆 图 6.5.1 门洞处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架 1增设的纵向水平杆 图 6.5.3 单排脚手架过窗洞构造 (3) 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当

38、必须接长使用时,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 接,搭接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 6.3.5 条的规定。 653 单排脚手架过窗洞时应增设立杆或增设一根纵向水平杆(图 6.3.5) 。 654 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 12 步。 655 门洞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的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个防滑扣件(图 6.5.1) ,该 扣件宜紧靠主节点处的扣件。 66 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661 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662 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表 6.6.2 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 4 跨,且不

39、应小于 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 4560之间;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表 6.6.2 (2) 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 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 15m(图 6.6.2) ; 图 6.6.2 剪刀撑布置 (3) 高度在 24m 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4)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应符合本规范第 6.3.5 条的规定; (5) 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 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 150mm。 663 横

40、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斜撑的固定应符合本规 范第 6.5.2 条第 2 款的规定; (2) 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 6 跨设置一 道; (3) 高度在 24m 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 24m 以上的封闭 型脚手 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 6 跨设置一道。 67 斜道 671 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1) 高度不大于 6m 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2) 高度大于 6m 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672 斜道的构造应符合

41、下列规定: (1) 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2) 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 1.5m,坡度宜采用 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 1m, 坡度宜采用 13; (3) 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4)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 1.2m,挡脚板高度 不应小于 180mm; (5) 运料斜道两侧、 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本规范第 6.4.16.4.6 条的规定设置连墙件; 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应按本规范第 6.6.2 和 6.6.3 条的规定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673 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

42、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 500mm; (2) 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外 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3)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 250300mm 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 度宜为 2030mm。 68 模板支架 681 模板支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板支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 6.3.1、6.3.2、6.3.3、6.3.5 条的规定; (2) 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m 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 15mm; (3) 设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出长度超过 300mm 时,应采用取可靠措施 固定; (4) 当梁模板

43、支架立杆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外,其偏心距不应 大于 25mm。 682 满堂模板支架的支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 续设置; (2) 高于 4m 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 4 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 2 步设置 一道水平剪刀撑; (3) 剪刀撑的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 6.6.2 条的规定。 7 施工 71 施工准备 711 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脚手架的要求,向架设和使用人员进 行技术交底。 712 应按本规范第 8.1.18.1.5 条的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

44、板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713 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 积水。 714 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715 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 须采取加固措施。 72 地基与基础 721 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 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202)的有关规定进行。 722 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于自然地坪 50mm。 723 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 73 搭设 731 脚手架必须

45、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732 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本规范表 8.2.4 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 杆的垂直度。 733 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 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 2 跨、厚度不小于 50mm 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734 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严禁将外径 48mm 与 51mm 的钢管混合使用; (2) 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 6.3.5 条的规 定; (3) 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 6 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 况

46、拆除; (4) 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 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 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 顶层立杆搭接长度与立杆顶端伸出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 6.3.5、6.3.6 条 的规定。 735 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 6.2.1 条的构造规定; (2) 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 杆固定。 736 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本规范第 6.2.2 条的构造规定; (2)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 100mm; (

47、3) 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1) 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2) 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 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 1/2 的高度范围内; 3) 宽度小于 1m 的窗间墙; 4) 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 500mm 的范围内; 5) 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 200mm 和转角处 450mm 的范围内;其它砌体的门窗洞口 两侧 300mm 和转角处 600mm 的范围内; 6) 独立或附墙砖柱。 737 纵向、横向扫地杆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 6.3.2 条的构造规定。 738 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墙件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 6.4 节的

48、构造规定。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 二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2) 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 6.6 节的规定,并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 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739 门洞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 6.5 节的构造规定。 7310 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48 或51)相同; (2) 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 40Nm,且不应大于 65Nm; (3) 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 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 150mm; (4) 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行业 > 安全类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doc)为本站会员(淡淡的紫竹语嫣)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