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 一、引言一、引言 现代科学技术和工业生产的迅猛发展一方面丰富了人类的物质生活,另一方面现代化 大生产隐藏着众多的潜在危险。 如 1976 年意大利塞维索工厂环己烷泄漏事故, 造成 30 人伤 亡,迫使 22 万人紧急疏散;1984 年墨西哥城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使 650 人丧生、数千人 受伤;1984 年印度博帕尔市郊农药厂发生甲基异氰酸盐泄漏的恶性中毒事故,有 2500 多人 中毒死亡, 20 余万人中毒受伤且其中大多数人双目失明致残, 67 万人受到残留毒气的影响。 1993 年 8 月 5 日深圳化学危险品仓库爆炸火灾事故造成 15
2、 人死亡,100 多人受伤,损失 2 亿多元; 1997 年 6 月 27 日北京东方化工厂爆炸事故造成 8 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多元。 这些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影响不尽相同,但它们都有一些共同特征:它们 是失控的偶然事件,会造成工厂内外大批人员伤亡,或是造成大量的财产损失或环境损害, 或是两者兼而有之;发生事故的根源是设施或系统中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事 实表明; 造成重大工业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既与化学品的固有性质有关, 又与设施中实 际存在的危险品数量有关。 工矿企业生产活动中的重、特大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危险程度不尽 相同,但它们有一些
3、共同特征:是失控的偶然事件,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或是造成巨大的 财产损失或环境损害,或者几者兼而有之;发生事故的根源是工矿企业内设备、设施、场所 中存在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或危险物品。 二、重大危险源来源及相关概念二、重大危险源来源及相关概念 英国是最早系统地研究重大危险源控制技术的国家。1974 年 6 月弗利克斯巴勒 (Flixborough)爆炸事故发生后,英国卫生与安全委员会设立了重大危险咨询委员会 (Advisory Committee on Major Hazards) ,简称 ACMH,负责研究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 技术和控制措施。 随后, 英国卫生与安全监察局 (HSE) 专
4、门设立了重大危险管理处。 ACMH 分别于 1976 年、1979 年和 1984 年向英国卫生与安全监察局提交了三份重大危险源控制技 术研究报告。由于 ACMH 极富成效的开创性工作,英国政府于 1982 年颁布了关于报告处 理危害物质设施的报告规程 ,1984 年颁布了重大工业事故控制规程 。也是由于 ACMH 和其它机构的工作, 促使欧共体在 1982 年 6 月颁布了 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ECC Directive 82501,简称塞韦索法令 ) 。 为实施塞韦索法令 ,英国、荷兰、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等欧共体成员国都 颁布了有关重大危险源控制规程,要求对工厂的重大危害设
5、施进行辨识、评价,提出相应的 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措施,并向主管当局提交详细描述重大危险源状况的安全报告。 1984 年印度博帕尔事故发生后,1985 年 6 月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关于危险物质应用和 工业过程中事故预防措施的决定。1985 年 10 月国际劳工组织(ILO)组织召开了重大工业 危险源控制方法的三方讨论会。1988 年 ILO 出版了重大危险源控制手册。1991 年 ILO 出版 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实施细则。1992 年国际劳工大会第 79 届会议对预防重大工业灾害的问 题进行了讨论。1993 年通过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和建议书,该公约和建议书为建 立国家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奠定了
6、基础, 详见本书附录: 第 174 号公约 预防重大工业事故 。 为促进亚太地区的国家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ILO 于 1991 年 1 月在曼谷召开了重 大危险源控制区域性讨论会。 1992 年 10 月在 ILO 支持下韩国召开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研讨 会。在 ILO 支持下,印度、印尼、泰国、马来西亚和巴基斯坦等建立了国家重大危险源控 制系统。印度在建立了重大危险源控制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已辨识出 600 多个重大危险源, 泰国已辨识 60 多个重大危险源。ILO 将来的重点是,进一步支持建立国家重大危险源控制 系统。第一步是在确定的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表的基础上,辨识重大危险设施和装置,然
7、后 逐渐实施企业危险评价、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ILO 将与其它国际组织一起共同促进预防重 大工业事故公约的实施,提供技术援助,帮助有关国家对辨识的危险源进行监察。 1993 年 9 月澳大利亚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颁布了重大危险源控制国家标准。澳大 利亚各州将使用该标准作为控制重大工业危险源的立法依据。 八十年代初,我国开始重视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和控制, “重大危险源评价和宏观控制 技术研究”列入国家“八五”科技攻关项目,该课题提出了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思想和评价方 法,为我国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评价、分级监控和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依托。为将科 研成果应用于生产实际,提高我国重大工业事故的预防和
8、控制技术水平,1997 年原劳动部 选择北京、上海、天津、青岛、深圳和成都等六城市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取得 了良好的成效。 在重大危险源控制领域,我国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发展了一些实用新技术,对促进企 业安全管理、 减少和防止伤亡事故起到了良好作用, 为重大工业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奠定了一 定的基础。但由于我国工业基础薄弱,生产设备老化日益严重,超期服役、超负载运行的设 备大量存在, 形成了我国工业生产中众多的事故隐患, 而我国重大危险源控制的有关研究和 应用起步较晚,尚未形成完整的系统,同欧洲以及美、日等工业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 70 年代以来,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已成为各国社会、经济和技
9、术发展的重点研究对象之 一,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随之产生了“重大危害(major hazards) ” 、 “重大危害设施 (国内通常称为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等概念。1993 年 6 月第 80 届国 际劳工大会通过的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将“重大事故”定义为:在重大危害设施内的 一项活动过程中出现意外的、突发性的事故,如严重泄漏,火灾或爆炸,其中涉及到一种或 多种危险物质,并导致对工人、公众或环境造成即刻的或延期的严重危险。对重大危害设施 定义为:不论长期或临时地加工、生产、处理、搬运、使用或储存数量超过临界量的一种或 多种危险物质,或
10、多类危险物质的设施(不包括核设施,军事设施以及设施现场之外的非管 道的运输)。 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GB18218-2000中将重大危险源定义为:长期地或临 时地生产、 加工、 搬运、 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 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 500m 的几个 (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安全生产法中对重大危险源定义为: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 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三、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三、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主要由以下
11、几个部分组成: (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防止重大工业事故发生的第一步,是辨识或确认高危险性的工业设施(危险源) 。由政 府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在物质毒性、燃烧、爆炸特性基础上,制定出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 准。通过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可以确定哪些是可能发生事故的潜在危险源。 国际劳工组织认为: 各国应根据具体的工业生产情况制定合适的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 准。 该标准应能代表本国优先控制的危险物质, 并便于根据新的知识和经验进行修改和补充。 (2)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根据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确认后, 就应对其进行风险分析评 价。 (3)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企业应对工厂的安全生产
12、负主要责任。 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 应对每一个 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包括化学品的选择,设施的设 计、建造、运转、维修以及有计划的检查)和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保 证其安全的设备,工作人员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 的管理)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4)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报告 要求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 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安全报 告。如属新建的有重大危害性的设施,则应在其投入运转之前提交安全报告。安全报告应详 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情况, 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以及前提条
13、件, 安全操作和预防失误的 控制措施,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应 急预案等。 安全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以及新知识和技术进展的情况进行修改和增补, 并由 政府主管部门经常进行检查和评审。 (5)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应负责制定现场应急预案, 并且 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应急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 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场外应急预案由 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安全报告和有关资料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是抑制突发事件, 减少事故对工人、居民和环境的危害。因此,应急预案应提出详尽、实用、明确和有效的技 术与组织措施。
14、政府主管部门应保证将发生事故时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正确做法的有关资料 散发给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公众, 并保证公众充分了解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安全措施, 一旦发生 重大事故,应尽快报警。每隔适当的时间应修订和重新散发应急预案宣传材料。 (6)工厂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 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综合性的土地使用政策,确保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和其它工作场 所、机场、水库、其它危险源和公共设施安全隔离。 (7)重大危险源的监察 政府主管部门必须派出经过培训的、真正合格的技术人员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察、 调查、评估和咨询。 四、我国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四、我国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我国重大重大事故预防控制系统如下图所示。 图
15、 我国重大事故预防控制控制系统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 (送审稿) 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1)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全面负责; 2)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 3) 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的首次安全评估应委托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评 估; 4) 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 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 进行安全评估; 5) 生产经营单位应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6)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
16、全管理规章制度, 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 监控的实施方案; 7)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8) 生产经营单位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信息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9) 生产经营单位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10)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 危险物质进行定期的检测, 对重要的设备、 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做好检测、检验纪录; 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 辨识辨识 登记登记 整整 改改 治治 理理 验验 收收
17、是否存在隐患是否存在隐患 评价评价 事故后事故后 果果 严重度严重度 事故发事故发 生生 分级控制管理分级控制管理 (建立基于(建立基于GISGIS、GPSGPS 的安全监管网络系统)的安全监管网络系统) 企业:安全管理措施企业: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 政府:国家、省、市政府:国家、省、市 应急预案及体系应急预案及体系 企业: 厂内应急预案企业: 厂内应急预案 及系统及系统 政府:社区、县、市政府:社区、县、市 省、 区域、 国家应急省、 区域、 国家应急 救援预案及体系救援预案及体系 Y 评审、监察、持续改进评审、监察、持续改进 1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
18、进行定期检查, 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档案; 12)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 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加强安全 监督管理工作; 2)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的重大危险源应做好备案工作; 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
19、管理系统, 对重大危 险源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5)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 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 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应当责令生产 经营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 暂时停产、 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难以立即整改的, 要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 五、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五、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1. 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 2. 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 3. 采取措施减少故障的发生 4. 故障安全设计 1、
20、 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 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的基本出发点是采取措施约束、 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 防止其 意外释放。 1) 、消除危险源 2) 、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 3) 、隔离 2、 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 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 其基本出发点是防止事故时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 物质达及人或物,或者减轻对人或物的作用。 1) 、隔离:远离、封闭、缓冲 2) 、个体防护 3) 、薄弱环节 4) 、避难与援救 3、 采取措施减少故障的发生 1) 、安全系数 2) 、提高可靠性 3) 、安全监控系统 4、故障安全设计 在系统、 设备的一部分发生故障或破坏的情况下, 在一定时间内也能保
21、证安全的安全技 术措施称为故障安全设计。 六、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应急管理内涵 阶段 内容与应对措施 预防预防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事故对人类生命财 产长期危害所采取的行动(假设不管事 故是否发生,企业和社会处于风险之 中) 安全法律、法规、标准 灾害保险 安全信息系统 安全规划 风险分析、评价 土地勘测 建筑物安全标准、规章 监测、监控 公共应教育 安全研究 税务鼓励和强制性措施 预备预备 事故发生之前采取的行动,目的是应对 事故发生而提高应急行动能力及推进 有效的响应工作。 国家政策 应急预案(计划) 应急通告与报警系统 应急医疗系统 应急救援中心 应急公共
22、资讯材料 应急培训、训练与练习 应急资源 互助救援协议 特殊保护计划 实施应急救援预案 响应响应 事故发生前及发生期间和发生后立即 采取的行动。目的是保护生命,使财产 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并有利于恢复。 启动应急通告报警系统 启动应急救援中心 报告有关政府机构 提供应急医疗援助 对公众进行应急事务说明 疏散和避难 搜寻和营救 恢复恢复 使生产、生活恢复到正常状态或得到进 一步的改善。 清理废墟 破坏评估 消毒、去污 保险赔付 贷款和核批 失业评估 应急预案的复查 灾后重建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为了加强对突发重大事故的处理能力, 根据实际情况预计未来 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所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对策
23、。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在重大事故中为保护人员和设施的安全而制定的行动计划, 国外一 般称为“应急计划” 。 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要迅速而有效地将事故损失减至最少。应急措施能否有效地实 施,在很大程度取决于预案与实际情况的符合与否,以及准备的充分与否。 应急救援预案的总目标是: 将紧急事件局部化,如可能并予以消除; 尽量缩小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级地制订相应 的预案。 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能迅速应用, 一般要制订出不同类型的应急预 案。如火灾型、爆炸型、泄漏型等 一个单位的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要形成统一整体,救
24、援力量要统筹安排。 要切合本系统、单位的实际条件制订预案。 制订的预案要有权威性,各级应急组织职责明确,通力协作。 预案要定期演习和复查,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修正。 应急队伍要进行专业培训。 并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 应急人员要通过考核证实 确能胜任所担负的应急任务后,才能上岗。 各专业队平时就要组建落实并配有相应器材。 应急器材要定期检查, 保证设备 性能完好。 制定预案的依据: 必须根据本单位产生重大事故的危险源的数量和可能性来作为预案制订的主 要依据。 预案是依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性质、 影响范围大小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等 的预测, 结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应急措施。 它具有一定的现实性 和实用性,要制定切合实际的预案,必须依据确切的各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