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3 页 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统一、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2. 适合范围 管理区域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标志 3. 管理规定 3.1 按照消防范围要求, 管理区域内配备的各种消防设备、设 施标志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3.2 各种标志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公共秩序部门应按月进行全 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志的完好性。 3.3 标志名称及作用 3.3.1公共设施的标志 其他用是为人们提示所在楼层。 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 疏散的方向。 标吸烟标志牌, 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 防止火
2、灾发生。 牌,是提示人们该方向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时使用。 第 2 页 共 3 页 提示人们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3.3.2消防设备系统的标志 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 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火栓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 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志。 3.3.3消防机房的标志 注有水泵的编号、功率等字 样标示。 机编号“ P” 、 “S” ,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打官司钮 等具体的字样标示。 3.3.4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志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