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应急救援服务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共同实现安全生产,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援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决定结合“应急救援 伙伴” 。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此协议。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任何一家发生重大事故,且自己不能控制事故局面,必须在第一时 间内通知合作方做出应急准备,避免伙伴遭受损失。 2、双方任何一家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时,如果其程度超过企业相 应级别,受灾单位可以直接向另一方申请援助,接到申请援助的企业必须在第一 时间内做出援助回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对受灾单位提供援助。 3、合作双方设专用电话及专职联络员,每月最少进行两次连续试接,保持通讯 正常可靠。 4、每年双方进行一到两次合作演练,费用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5、发生事故后,受灾单位应及时将援助器材、物资归还对方,造成损失和消耗 的,做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约束条款 为保证协议的可行性,合作双方向对方提供可援助物资、器材清 单,另一方可不定时进行盘查,以保证协议的实用性。 四、有效期限 此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双方签约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