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施工作业单位 项目名称 交底地点交底时间 进入现场施工作业需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 1、吊装作业要做到“十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重量不明或者超载不吊; 、重心不明、工件捆绑不牢不吊; 、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视线不清不吊;、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 、斜拉工件不吊;、5 5 级以上大风不吊。 2 2、 吊装作业中,起重臂及吊物下严禁站人。吊装前,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以 利操 作。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3 3、 吊装作业时,必须由专人指挥,使用统一指挥信号或手势,并且
2、全体施工人 员熟悉。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起吊方法和工程内容,按方案要求进行施 工, 并严格执行规程规范。在整个吊装过程中,要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命令听从 指挥,不 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 4、 吊车在高压线下作业时,吊臂、钢丝绳和起重物等与高压线间距离为安全距 离。 5 5、 吊车在基坑边作业时,支腿应与坑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为坑深的 I.I.11.211.2 倍。 6 6 吊装时,钢丝绳应垂直起吊,不准斜吊,不准在起吊中振动或调整支腿,如 必须找 平机身,应先将起吊物放下再调整。 7 7、 不准用吊车吊拔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8 8、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物件时,应在被吊物上牢固的绑扎晃绳,以控制重物的悬 空位 置。 9 9、 吊起重物后,司机不准离开操作室,运行中不准维修、焊接起重机及吊起的 物件。 1010、 当作业区的风力达到 5 5 级或以上时,不宜进行吊装作业。当风力达到 6 6 级及以上 或遇有雨雪、雷电等恶劣天气、夜间照明不足的情况,不得进行起吊作 业。 IIII、 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接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