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防控处置邪教工作预案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处置涉邪教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内部和谐稳定,创造安定团结的教育教学环境,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 制定工作预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出发,坚持“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增强预警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力争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二、预警和预防(一)重点人员
2、防控。坚持全面排查摸底制度,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重点人员落实“防、堵、查、控”等各项防控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把重点人员控制在当地,坚决防止出现漏管失控现象。(二)重点部位保卫和检查。要加强安全保卫,要加大对进出校园的登记检查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对“法轮功”等邪教可疑人员的检查。(三)完善信息预警机制。要积极发挥各种情报途径和群众信息员及稳控责任人的作用,及时获取内幕性、预警性信息。一旦发现“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进行捣乱破坏活动的苗头, 要在迅速上报的同时, 积极妥善处置, 及时消除隐患,把恶性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四)建立信息沟通联动机制。 要对获取的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及时上报镇
3、中心学校和区教体局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应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各类捣乱破坏活动。三、应急处置(一)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进京到省滋事事件1.发现学校的“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重点人员脱离视线时,由包保负责在全区范围内和进京到省交通要道、车站等查堵点进行查找,并将情况及时向学校和区教体局汇报。2.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进京到省滋事被查获时,由包保负责组织人员到查扣地将其带回。对外出滋事被抓获的“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交送当地公安机关。(二)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聚集滋事事件(包括集体练功、围攻学校等)1.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公开集
4、体练功事件时,涉及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事发地点,帮助控制现场局势,将滋事人员带离现场处置。2.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围攻党政机关及学校事件时,要及时联系当地公安机关设置障碍栏、维持现场秩序,并迅速将滋事人员分组分批带离现场处理。对于拒不离开甚至煽动闹事者要配合公安机关强制带离,依法处理。对滋事的涉邪教一般人员做好劝阻、解散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态扩大。(三)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杀人、自杀、自残等极端事件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杀人、自杀、自残等极端事件时,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要立即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做好现场聚集人员的疏导劝离工作,防止其他人员借机煽动群众闹事。要
5、稳妥做好涉案人员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四)发生“法轮功”等邪教恶性宣传事件1.发生在校园墙壁上大面积张贴、喷涂、悬挂“法轮功”等邪教反宣品事件时,及时进行彻底清理同时做好信息情况上报工作。2.发生“法轮功”等邪教插播校园广播站事件时,要立即对受干扰和信号异常频道进行停播或切换,确保及时阻止有害信号进入校园广播系统。3.发生“法轮功”等邪教涉校园网有害信息事件的,学校网络管理员对信息传播途径立即封锁,做好证据保存,同时联系教体局网络管理员进行协调处理。四、组织机构及领导(一)成立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应急指挥部。学校成立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应急指挥部,由党总支书记、学校校长任组长
6、,学校其他党总支成员任副组长,中层干部同志为成员,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制定详细预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具体人员,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二)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保障人员、 设备配备齐全, 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 要按照 “统一指挥、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的原则积极开展处置工作,杜绝出现反应迟缓、相互推诿等现象。(三)建立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上述各类突发事件时,要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学校和中心学校报告情况, 并在 1 小时内上报书面情况报告。 事件的进展、处置及后续工作情况要随时上报。(四)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因责任不明确、 工作措施不落实致使发生 “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恶性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发生后反应迟缓、处置不力造成事态扩大的,将按照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