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明上河图税务所赋税: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第16课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课程标准】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了解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农业税(田租)人口税(户调、丁税)徭役(军役、力役、杂役)商业税(市税、关税)财产税(算缗、算车船、税民资)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史记商君列传汉高祖十五税一,汉景帝三十税一。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其赐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汉书文帝纪汉书武帝纪:“【元狩四年】初算缗钱。”(颜师古注引李斐曰:“缗,丝也,以贯钱也。一贯千钱,出
2、算二十也。”)更卒:在本郡或本县,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以及运输粮食等;一个月。正卒指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两年。戍卒指到边塞屯戍;一年。汉末曹操,改按户调发家庭,称为“户调制”。每丁岁入粟二石。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旧唐书.食货志上天下户籍久不更造,丁中转死,田亩卖易,贫富升降不实,其后国家侈费无节,而大盗起,兵兴,财用益屈,而租庸调法弊坏。新唐书食货志。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 资治通鉴【思考】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税法的积极影响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民回乡务农,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
3、,官府也因此增加了财政收入。【思考】募役法有何积极作用? 科差分为三项,都是以户为单位征收的,包括:丝料每二户出丝二斤;包银,每户纳银(钞)四两。 攻占江南后,为维持统治稳定,南方沿袭南宋税制,但加收俸钞,每户纳钞一两,用作官吏的俸禄。 以户征“科差”,是过去封建王朝广征人头税制度的再现。趋势趋势变化变化简化简化征税标准赋税品种征税方式征税时间人身控制【总结】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发展趋势?,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少,直至废除。两税法由繁到简,。从田租、人头税、杂税简化为土地税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明清时期对商业征收重税。(两税法)(一条鞭法),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一条鞭法)
4、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可以纳捐代役。(租庸调制)湖南洪江厘金局湖南洪江厘金局厘金银厘金银南京条约第10款规定:英商“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中,则进一步规定为“中国日后欲将税例更变,”和“应与佛兰西会同”,把外国的“议允”提到突出的地位。由于最惠国条款的普遍推行,中国不取得每个国家的同意,就不能修改任何税则。1922年6月,在第一次对时局的主张中,明确表示:“,取消列强在华治外特权。”1924年1月,一大宣言的外交方针提出:“一切不平等条约,如外人租界地、领事裁判权、皆当取消。”摘编自杨丹伟、陈一平国际化进程中的民国外交中美英签订新约海关相关法律法规个税专项扣除中国赋役制度的演变中国赋役制度的演变中国古代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的赋役制度关税与个人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所得税制度秦汉时期:秦汉时期:田租、人头税、徭役田租、人头税、徭役隋唐时期隋唐时期宋元时期宋元时期明清时期明清时期隋:隋:租调役租调役唐:唐:前期:租庸调制;后期:两税法前期:租庸调制;后期:两税法宋:宋:两税法两税法+ +元:元: 北方:丁税、地税;北方:丁税、地税; 南方:夏税、秋粮南方:夏税、秋粮 科差科差明:明:金银花、一条鞭法金银花、一条鞭法清:清:摊丁入亩摊丁入亩关税制度关税制度个人所得税制度个人所得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