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新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全册配套完整全册配套完整教学课件教学课件2 2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外国刑事诉讼的历史发展二、中国刑事诉讼的历史发展(一)外国刑事诉讼立法的发展(二)外国刑事诉讼模式的沿革(三)外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沿革一、外国刑事诉讼的历史发展外国刑事诉讼立法的发展外国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立法外国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立法资本主义国家刑事诉讼立法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刑事诉讼立法二、中国刑事诉讼的历史发展一、中国奴隶社会的刑事诉讼法二、中国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法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法四、新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外国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立法十二铜表法汉穆拉比法典
2、外国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立法 自由大宪章 自由大宪章自由大宪章 (局部)(局部)资本主义国家刑事诉讼立法法国法律的象征法国法律的象征波旁宫波旁宫18081808年法国的刑事诉讼法典是资本主义国家年法国的刑事诉讼法典是资本主义国家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刑事诉讼法典。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刑事诉讼法典。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刑事诉讼立法19231923年年2 2月月1515日日苏俄刑事诉讼法典苏俄刑事诉讼法典 ;1961 ;1961年年1 1月月1 1日又施行了日又施行了苏联刑事诉讼法典苏联刑事诉讼法典 外国刑事诉讼模式的沿革诉讼模式诉讼模式主要特主要特征征弹劾式弹劾式控审分离、不告不理:地位平等、言
3、词辩论;法官消极纠问式纠问式控审不分、法官是唯一的诉讼主体;庭前调查活动秘密进行,审判一般不公开;进行刑讯,被告成为被拷打的对象职权主义职权主义强调国家干预和司法机关的主导地位;侦查行为不公开;起诉阶段,检察官将案卷、证据、起诉状一并移送;审判阶段,法官居于主导地位当事人主义当事人主义控辩平等,均有权独立收集证据;起诉时奉行“诉状一本主义”;审判阶段法官活动被动消极,处于主持者地位而不是审问者地位混合式混合式法官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证据,注重发挥法官在调查案件事实方面的能动性;在诉讼中注重发挥控辩双方的积极性,注重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外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沿革证据制度证据制度主要内容主要内容神示证
4、据制度神示证据制度诅誓、水审、火审、决斗、卜卦、十字形证明法定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由法律预先明文规定各种证据审查判断的规则,其基本的划分是证据有完全和不完全两类。对于完全证据法官必须形成确信;认定被告人罪行属实,而收集到不完全证据但不足以证实被告人有罪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犯罪嫌疑并对其进行刑讯,如果经过刑讯仍然收集不到完全的证据时,法、德等国法律规定法官可以据此作出“存疑判决”大陆法系国家的大陆法系国家的自由心证证据制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度1808年法国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典率先规定了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和理性自由地对各种证据的真伪、证据的取舍以及证据证明力的大小进行判断,不受一般规则
5、的制约英美法系国家的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制度证据制度主要由排除规则构成的,排除规则通常包括:排除那些与争议事实无关的材料;排除那些虽然具有相关性,但与案件事实只有微弱的联系、不必花时间去核实的证据以及一些违反正当程序、损害公民合法权益而取得的证据中国奴隶社会的刑事诉讼法皋陶皋陶墓中国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法李悝著法经唐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法沈家本辛亥革命与清朝的覆亡新中国的刑事诉讼法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刑事诉讼法我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及其修改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特点第一章第一章刑事诉讼法学概述刑事诉讼法学概述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1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6、2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3刑事诉讼法制度目的、任务和价值刑事诉讼法制度目的、任务和价值4第一节第一节 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唐六典唐六典云梦秦简云梦秦简 一、诉讼的词义及其演变一、诉讼的词义及其演变二、诉讼的基本要素二、诉讼的基本要素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案件案件事实事实当事人当事人程序和程序和规则规则基本要素基本要素三、刑事诉讼的含义及特征四、刑事诉讼的表现形式 现代法庭现代法庭新法官新法官服服五、刑事诉讼法概念五、刑事诉讼法概念(一)刑事诉讼法概念(一)刑事诉讼法概念 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是单指一部统一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是单指一部统一的成文的刑事诉讼法典的成文的
7、刑事诉讼法典 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有关机关制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有关机关制定的一切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司定的一切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范法解释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范(二)刑事诉讼法的渊源(二)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条例、决定条例、决定(三)刑事诉讼法的效力(三)刑事诉讼法的效力1 1、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2 2、刑事诉讼法的对人效力、刑事诉讼法的对人效力3 3、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 (1 1)刑事诉讼法的失效时间)刑事诉讼法的失效时间 A A、被国家机关明确宣布废止被国家机关明确宣布废止 B B、为自然失效为自然失效
8、(2 2)刑事诉讼法的溯及力)刑事诉讼法的溯及力第二节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1、 “从从主论主论”认为认为程序程序法先法先于实于实体法体法产生产生2、 “同同等论等论”认为认为实体实体法和法和程序程序法之法之间的间的关系关系是同是同等关等关系系是刑是刑事程事程序法序法与刑与刑事实事实体法体法的关的关系,系,是形是形式与式与内容、内容、手段手段与目与目的、的、方法方法与任与任务的务的关系关系传统关系说传统关系说现代关系说现代关系说第三节第三节 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研究
9、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研究我国现行的刑研究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和其他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关刑事诉法律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讼程序的规定对具体应用刑事诉对具体应用刑事诉讼法所作的讼法所作的司法解释、行政解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规定释和规定我国司法机关在适我国司法机关在适用刑事诉讼法的用刑事诉讼法的实践中的经验与教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训外国刑事诉讼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外国刑事诉讼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二、刑事诉讼法学的学习方法二、刑事诉讼法学的学习方法第四节第四节 刑事诉讼法的制度目刑事诉讼法的制度目的、任务和价值的、任务和价值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二二三三一一保证刑法保证刑法的正确实
10、的正确实施施惩罚犯罪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主义社会秩序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1保证准确、及保证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时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法律,惩罚犯罪分子罪分子2保障无罪的人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不受刑事追究3教育公民自觉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作斗争4维护社维护社会主义会主义法制,法制,保护公保护公民的民的人身权人身权利、财利、财产权利、产权利、民主权民主权利和其利和其他权利,他权利,保障社保障社会主义会主义建设事建设事
11、业的顺业的顺利进行利进行三、刑事诉讼法的价值三、刑事诉讼法的价值(一)刑事诉讼法对刑法实施的保证价值(一)刑事诉讼法对刑法实施的保证价值 1 1、规定了国家专门机关及其职权分工、规定了国家专门机关及其职权分工 2 2、保证专门机关权力行使和权力制约的统一、保证专门机关权力行使和权力制约的统一 3 3、规定了证据规则,保证准确认定案件事实、规定了证据规则,保证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4 4、科学设计了程序系统,保证案件从实体上最终得到公正、科学设计了程序系统,保证案件从实体上最终得到公正处理处理 5 5、保障刑法高效率实施、保障刑法高效率实施(二)刑事诉讼法本身具有的价值(二)刑事诉讼法本身具有的价值
12、 1 1、体现一个国家民主、法治、人权的现状和程度,是司法、体现一个国家民主、法治、人权的现状和程度,是司法公正乃至社会公正的标志公正乃至社会公正的标志 2 2、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刑法的不足,并创制刑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刑法的不足,并创制刑法 3 3、刑事诉讼法在特定情况下限制了实体法的实施、刑事诉讼法在特定情况下限制了实体法的实施第三章 刑事诉讼理论基本范畴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客体刑事诉讼职能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目的之内涵刑事诉讼目的理论在我国的发展与现状刑事诉讼目的理论研究的反思及我国刑事诉讼目的的定位哲学范畴哲学范畴刑事诉讼刑事诉讼领域领域国家性;客
13、国家性;客观性;预期观性;预期性;强制性性;强制性目的之界定目的之界定帕克:犯帕克:犯罪控制模罪控制模式与正当式与正当程序模式程序模式格里费斯:格里费斯:家庭模式家庭模式与争斗模与争斗模式式团藤重光:团藤重光:实体真实实体真实主义主义正当程序正当程序主义主义惩罚犯罪惩罚犯罪惩罚犯罪惩罚犯罪和保障人和保障人权并重权并重直接目的直接目的与根本目与根本目的的层次的的层次说说刑事诉讼目的理论研究的反思及我国刑事诉讼目的的定位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主体目的的混同工具主义诉讼目的观之反思刑事诉讼目的应当具有以下特性 整体性; 单一性; 客观性思想是智慧,思想是智慧,反思是爱智反思是爱智慧慧准确定位,是准确
14、定位,是为了更好的远为了更好的远行行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主体理论的发展与变迁刑事诉讼主体理论在我国的发展我国刑事诉讼主体范围的确定 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用他人作为实现自己主观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用他人作为实现自己主观意图的工具,每个个人永远应当被视为目的本身。意图的工具,每个个人永远应当被视为目的本身。 康德康德刑事诉讼主体理论的发展与变迁刑事诉讼主体理论的发展与变迁刑事诉讼主体理论在我国的发展 根据刑事诉讼参与者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来界定刑事诉讼主体 凡是在刑事诉讼中承担控诉、辩护、审判、监督职能的机关和个人都是刑事诉讼主体 划定诉讼主体范围的界限有两个标准:必须符合诉讼主体理论产生和存在
15、的目的;必须符合“诉讼主体”自身的含义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主体等同于刑事诉等同于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讼法律关系主体体将刑事诉讼主将刑事诉讼主体与刑事诉讼体与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区分开来区分开来根根据据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一、专门机关公检法二、诉讼参与人1,当事人1)刑事当事人2)民事当事人2,其他诉讼参与人1)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我国刑事诉讼主体范围的确定 “诉讼性”是确定刑事诉讼主体范围的根本依据 “主体性”是确定刑事诉讼主体范围的核心依据 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侦查机关、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说明说明:被害人不属于诉被害人不属于诉讼主体,其只依
16、附于控诉机讼主体,其只依附于控诉机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和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员和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也不是刑事诉讼主体;辩人也不是刑事诉讼主体;辩护人在诉讼中不具有独立的护人在诉讼中不具有独立的利益,其辩护工作的指向仍利益,其辩护工作的指向仍然是为了被告人的合法利益,然是为了被告人的合法利益,因而也不是刑事诉讼主体因而也不是刑事诉讼主体我国刑事诉讼主体的范围我国刑事诉讼主体的范围理论依据理论依据滥觞于滥觞于德国、德国、日本和日本和我国台我国台湾地区湾地区民国民国民民国国时时期期蔡蔡枢枢衡衡台台湾湾地地区区学学者者大大陆陆学学者者刑事诉讼客体的界定刑事诉讼客体的界
17、定作用:作用:为检察机关的起诉提为检察机关的起诉提供依据;为法院的审判提供供依据;为法院的审判提供依据;为被告人的辩护提供依据;为被告人的辩护提供依据依据评价:评价:将刑事案件视为刑事将刑事案件视为刑事诉讼客体,存在一个问题,诉讼客体,存在一个问题,即案件事实包括被告人,而即案件事实包括被告人,而这与被告人的主体地位相冲这与被告人的主体地位相冲突;被告人本人并不是诉讼突;被告人本人并不是诉讼客体,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客体,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才是诉讼客体;诉讼客体题才是诉讼客体;诉讼客体理论以案件的单一性和案件理论以案件的单一性和案件的同一性作为基础是可行的。的同一性作为基础是可行的。案件的单一
18、性解决了被告人案件的单一性解决了被告人“一案一责任一案一责任”的问题,同的问题,同一性解决了判决与起诉的关一性解决了判决与起诉的关系系刑事诉讼职能刑事诉讼职能的概念 刑事诉讼职能,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职责和所发挥的特定作用。刑事诉讼职能的范围 通说采取“三职能说”:即控诉职能;辩护职能;审判职能。“四职能说”,再增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五职能说”增加“协助司法职能”即证人、鉴定人员、翻译人员等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七职能说”依整个刑诉的流程,分为侦查、控诉、辩护、审判、执行、协助、法律监督职能。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结构的概况刑事诉
19、讼的概念和基本类型我国的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结构的概况刑事诉讼结构,又称刑事诉讼结构,又称刑事诉讼形式或刑事刑事诉讼形式或刑事诉讼构造,起源于西诉讼构造,起源于西方国家,并于方国家,并于20世纪世纪80年代后半期经日本年代后半期经日本传入我国传入我国帕卡(美):帕卡(美):犯罪控制模犯罪控制模式、正当程式、正当程序模式;戈序模式;戈德斯坦德斯坦(美):弹(美):弹劾模式;达劾模式;达马斯卡马斯卡(美):当(美):当事人对立模事人对立模式、非当事式、非当事人对立模式;人对立模式;井户田侃井户田侃(日):诉(日):诉讼主体为了讼主体为了达到各自的达到各自的诉讼目的,诉讼目的,必须以基本必须以基本的
20、诉讼法律的诉讼法律关系为基础关系为基础进行诉讼,进行诉讼,而这种基本而这种基本的诉讼法律的诉讼法律关系就是刑关系就是刑事诉讼构造事诉讼构造国内较早国内较早研究这一研究这一理论的是理论的是李心鉴李心鉴国内国内国外国外刑事诉讼结构的概念和基本类型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结构职权主义诉讼结构职权主义诉讼结构当事人主义诉讼结构当事人主义诉讼结构混合式诉讼结构混合式诉讼结构刑事诉讼结构的概念:指受一定诉讼目的刑事诉讼结构的概念:指受一定诉讼目的决定并制约该目的,在刑事诉讼中所形成决定并制约该目的,在刑事诉讼中所形成的控诉、辩护、裁判三方刑事诉讼主体的的控诉、辩护、裁判三方刑事诉讼主体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法律
21、地位和相互关系我国的刑事诉讼结构明显具有纠问明显具有纠问式的特征。侦式的特征。侦查机关在事实查机关在事实各种专门调查各种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强工作和采取强制措施时,除制措施时,除逮捕需要由检逮捕需要由检察机关批准外,察机关批准外,基本上都可以基本上都可以自行作出决定自行作出决定一般只一般只有两方有两方主体:主体:检察机检察机关和被关和被告人。告人。检察机检察机关身兼关身兼控诉和控诉和裁判双裁判双重职能重职能采取控辩对抗、审判居采取控辩对抗、审判居中的方式。包括控诉、中的方式。包括控诉、辩护、审判三方主体;辩护、审判三方主体;在运作方式上,弱化了在运作方式上,弱化了法官的庭前审查,强化法官的庭前审
22、查,强化了控辩双方在庭审中的了控辩双方在庭审中的对抗。法官主要负责主对抗。法官主要负责主持庭审,只在必要的情持庭审,只在必要的情况下才依职权讯问被告况下才依职权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人、询问证人侦查阶段侦查阶段审判阶段审判阶段起诉程序起诉程序第三章 刑事诉讼理论基本范畴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客体刑事诉讼职能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目的之内涵刑事诉讼目的理论在我国的发展与现状刑事诉讼目的理论研究的反思及我国刑事诉讼目的的定位哲学范畴哲学范畴刑事诉讼刑事诉讼领域领域国家性;客国家性;客观性;预期观性;预期性;强制性性;强制性目的之界定目的之界定帕克:犯帕克:犯罪控制模罪
23、控制模式与正当式与正当程序模式程序模式格里费斯:格里费斯:家庭模式家庭模式与争斗模与争斗模式式团藤重光:团藤重光:实体真实实体真实主义主义正当程序正当程序主义主义惩罚犯罪惩罚犯罪惩罚犯罪惩罚犯罪和保障人和保障人权并重权并重直接目的直接目的与根本目与根本目的的层次的的层次说说刑事诉讼目的理论研究的反思及我国刑事诉讼目的的定位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主体目的的混同工具主义诉讼目的观之反思刑事诉讼目的应当具有以下特性 整体性; 单一性; 客观性思想是智慧,思想是智慧,反思是爱智反思是爱智慧慧准确定位,是准确定位,是为了更好的远为了更好的远行行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主体理论的发展与变迁刑事诉讼主体理论在我
24、国的发展我国刑事诉讼主体范围的确定 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用他人作为实现自己主观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用他人作为实现自己主观意图的工具,每个个人永远应当被视为目的本身。意图的工具,每个个人永远应当被视为目的本身。 康德康德刑事诉讼主体理论的发展与变迁刑事诉讼主体理论的发展与变迁刑事诉讼主体理论在我国的发展 根据刑事诉讼参与者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来界定刑事诉讼主体 凡是在刑事诉讼中承担控诉、辩护、审判、监督职能的机关和个人都是刑事诉讼主体 划定诉讼主体范围的界限有两个标准:必须符合诉讼主体理论产生和存在的目的;必须符合“诉讼主体”自身的含义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主体等同于刑事诉等同于刑事诉讼法律关系
25、主讼法律关系主体体将刑事诉讼主将刑事诉讼主体与刑事诉讼体与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区分开来区分开来根根据据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一、专门机关公检法二、诉讼参与人1,当事人1)刑事当事人2)民事当事人2,其他诉讼参与人1)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我国刑事诉讼主体范围的确定 “诉讼性”是确定刑事诉讼主体范围的根本依据 “主体性”是确定刑事诉讼主体范围的核心依据 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侦查机关、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说明说明:被害人不属于诉被害人不属于诉讼主体,其只依附于控诉机讼主体,其只依附于控诉机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和法定代理人
26、、诉讼代理员和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也不是刑事诉讼主体;辩人也不是刑事诉讼主体;辩护人在诉讼中不具有独立的护人在诉讼中不具有独立的利益,其辩护工作的指向仍利益,其辩护工作的指向仍然是为了被告人的合法利益,然是为了被告人的合法利益,因而也不是刑事诉讼主体因而也不是刑事诉讼主体我国刑事诉讼主体的范围我国刑事诉讼主体的范围理论依据理论依据滥觞于滥觞于德国、德国、日本和日本和我国台我国台湾地区湾地区民国民国民民国国时时期期蔡蔡枢枢衡衡台台湾湾地地区区学学者者大大陆陆学学者者刑事诉讼客体的界定刑事诉讼客体的界定作用:作用:为检察机关的起诉提为检察机关的起诉提供依据;为法院的审判提供供依据;为法院的审判提
27、供依据;为被告人的辩护提供依据;为被告人的辩护提供依据依据评价:评价:将刑事案件视为刑事将刑事案件视为刑事诉讼客体,存在一个问题,诉讼客体,存在一个问题,即案件事实包括被告人,而即案件事实包括被告人,而这与被告人的主体地位相冲这与被告人的主体地位相冲突;被告人本人并不是诉讼突;被告人本人并不是诉讼客体,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客体,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才是诉讼客体;诉讼客体题才是诉讼客体;诉讼客体理论以案件的单一性和案件理论以案件的单一性和案件的同一性作为基础是可行的。的同一性作为基础是可行的。案件的单一性解决了被告人案件的单一性解决了被告人“一案一责任一案一责任”的问题,同的问题,同一性解决了判决
28、与起诉的关一性解决了判决与起诉的关系系刑事诉讼职能刑事诉讼职能的概念 刑事诉讼职能,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职责和所发挥的特定作用。刑事诉讼职能的范围 通说采取“三职能说”:即控诉职能;辩护职能;审判职能。“四职能说”,再增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五职能说”增加“协助司法职能”即证人、鉴定人员、翻译人员等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七职能说”依整个刑诉的流程,分为侦查、控诉、辩护、审判、执行、协助、法律监督职能。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结构的概况刑事诉讼的概念和基本类型我国的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结构的概况刑事诉讼结构,又称刑事诉讼结构,又称刑事诉
29、讼形式或刑事刑事诉讼形式或刑事诉讼构造,起源于西诉讼构造,起源于西方国家,并于方国家,并于20世纪世纪80年代后半期经日本年代后半期经日本传入我国传入我国帕卡(美):帕卡(美):犯罪控制模犯罪控制模式、正当程式、正当程序模式;戈序模式;戈德斯坦德斯坦(美):弹(美):弹劾模式;达劾模式;达马斯卡马斯卡(美):当(美):当事人对立模事人对立模式、非当事式、非当事人对立模式;人对立模式;井户田侃井户田侃(日):诉(日):诉讼主体为了讼主体为了达到各自的达到各自的诉讼目的,诉讼目的,必须以基本必须以基本的诉讼法律的诉讼法律关系为基础关系为基础进行诉讼,进行诉讼,而这种基本而这种基本的诉讼法律的诉讼法
30、律关系就是刑关系就是刑事诉讼构造事诉讼构造国内较早国内较早研究这一研究这一理论的是理论的是李心鉴李心鉴国内国内国外国外刑事诉讼结构的概念和基本类型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结构职权主义诉讼结构职权主义诉讼结构当事人主义诉讼结构当事人主义诉讼结构混合式诉讼结构混合式诉讼结构刑事诉讼结构的概念:指受一定诉讼目的刑事诉讼结构的概念:指受一定诉讼目的决定并制约该目的,在刑事诉讼中所形成决定并制约该目的,在刑事诉讼中所形成的控诉、辩护、裁判三方刑事诉讼主体的的控诉、辩护、裁判三方刑事诉讼主体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我国的刑事诉讼结构明显具有纠问明显具有纠问式的特征。侦式的特征。侦查机关在事实查机
31、关在事实各种专门调查各种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强工作和采取强制措施时,除制措施时,除逮捕需要由检逮捕需要由检察机关批准外,察机关批准外,基本上都可以基本上都可以自行作出决定自行作出决定一般只一般只有两方有两方主体:主体:检察机检察机关和被关和被告人。告人。检察机检察机关身兼关身兼控诉和控诉和裁判双裁判双重职能重职能采取控辩对抗、审判居采取控辩对抗、审判居中的方式。包括控诉、中的方式。包括控诉、辩护、审判三方主体;辩护、审判三方主体;在运作方式上,弱化了在运作方式上,弱化了法官的庭前审查,强化法官的庭前审查,强化了控辩双方在庭审中的了控辩双方在庭审中的对抗。法官主要负责主对抗。法官主要负责主持庭审,
32、只在必要的情持庭审,只在必要的情况下才依职权讯问被告况下才依职权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人、询问证人侦查阶段侦查阶段审判阶段审判阶段起诉程序起诉程序第四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国际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地位和特点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价值与功能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点确定司法机关的职权和相互关系保障诉讼民主和诉讼监督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突出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核心地位,而其他各原则处于辅助它的地位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它全面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的本质
33、和主要特征,既有法律依据又有理论概括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体现在刑事诉讼的各个方面,要求司法机关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对诉讼程序、诉讼结果具有重要影响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价值与功能对于刑事诉讼立法及司法解释具有知道和规范对于刑事诉讼立法及司法解释具有知道和规范作用作用对于刑事诉讼实践具有指导作用对于刑事诉讼实践具有指导作用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弥补法律规定不足和填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弥补法律规定不足和填补法律漏洞的功能补法律漏洞的功能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职权原则独立刑事司法权原则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公民适
34、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法律监督原则民族语言文字原则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原则依法不追究原则国家司法主权原则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独立行使司法权原则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法律监督原则民族语言文字原则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原则依法不追究原则国际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程序法定原则司法独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有效辩护原则平等对抗原则诉讼及时原则禁止重复追究原则国家追诉原则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国际法院第五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管辖制度刑事回避制度刑事辩护与代理制度刑
35、事法律援助制度管辖制度刑事管辖的概念刑事管辖的概念刑事管辖的意义刑事管辖的意义立案管辖的概念和划立案管辖的概念和划分立案管辖的根据分立案管辖的根据公安司法机关受理公安司法机关受理案件的分工案件的分工审判管辖审判管辖亦称职能管亦称职能管辖,是指公辖,是指公安机关(包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括国家安全机关)、人机关)、人民检察院和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人民法院之间,在直接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件上的分工立案管辖立案管辖划分根据划分根据v原、被告明确、案情简单、不需要采取专门的侦查手段、犯罪情节轻微原、被告明确、案情简单、不需要采取专门的侦查手段、犯罪情节轻微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其他不需
36、要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其他不需要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直接受理v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贪污、侵犯公民人身或民主权利案件,由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贪污、侵犯公民人身或民主权利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v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范围以外的案件,均由公安机关或国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范围以外的案件,均由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安全机关受理公安司法机关公安司法机关受理案件的分工受理案件的分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直接受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受理的案件受理的
37、案件绝对自诉案件绝对自诉案件相对自诉案件相对自诉案件公诉转自诉案件公诉转自诉案件贪污贿赂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最渎职犯最国家机关工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员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其他重大其他重大除检、法直接受除检、法直接受理的案件外理的案件外审判管辖审判管辖级别管辖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地区管辖 专门管辖专门管辖基层法院基层法院中级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院最高院犯罪地犯罪地被告人居住地被告人居住地军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铁路运输法院法院刑事回避制度回避制度的概念回避制度设立的目的和意义回避的人员和适用情形回避的处理程序回避制度设立的目的和意义任何人不得自己审理自己或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人的案件 正义不
38、仅要实现,而且应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 回避回避适用人员适用人员适用情适用情形形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审判人员书书 记记 员员翻译人员翻译人员鉴鉴 定定 人人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接受当事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
39、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人及其委托人的处理程序处理程序提出提出 自行回避自行回避 申请回避申请回避效力效力决定决定复议复议 侦查人员侦查人员 鉴定人、书记员和翻译人员鉴定人、书记员和翻译人员 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鉴定人、书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鉴定人、书记员和翻译人员记员和翻译人员 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 法院院长的回避法院院长的回避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 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回避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
40、回避刑事辩护与代理制度辩护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内容辩护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内容实行辩护制度的意义实行辩护制度的意义辩护人的概念和范围辩护人的概念和范围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和职责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和职责辩护的种类和方式辩护的种类和方式辩护人的辩护人的权利权利和和义务义务刑事代理制度刑事代理制度辩护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辩护权、辩护种类、辩护方式、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责任、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总称。我国辩护制度概括地讲包括三个方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自行辩护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的帮助司法机关特别是人民法院,有义务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你可以根据刑事你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
41、按法律程诉讼法按法律程序来讨回公道序来讨回公道可我不懂法律可我不懂法律程序啊?程序啊?刑事辩护与代理制度刑事辩护与代理制度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的范围包括:v 律师律师v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v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护人、亲友不能充当辩护人的是:不能充当辩护人的是:v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v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
42、人;v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v法院、检察院、公安、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法院、检察院、公安、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v本院的人民陪审员;本院的人民陪审员;v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v外国人或无国籍的人。外国人或无国籍的人。上述上述4-74-7项有例外项有例外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和职责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不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提出证明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轻或者减轻、
43、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依据,以维护其合法的材料和依据,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权益辩护人职业辩护的职责,没有辩护人职业辩护的职责,没有控诉的义务控诉的义务辩护的辩护的种类和方式种类和方式辩护辩护的种类的种类辩护辩护的方式的方式自行辩护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指定辩护口头辩护口头辩护书面辩护书面辩护刑事代理刑事代理制度制度刑事代理刑事代理的概念的概念刑事代理刑事代理的种类的种类法定代理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 自诉案件自诉案件 公诉案件公诉案件附带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辩护人的权利辩护人的权利独立辩护权独立辩护权阅卷权和会见权阅卷权和会见权调查取证权调查取证权提出意见权提出意见权出庭质证、辩论权
44、出庭质证、辩论权提出上诉权提出上诉权解除强制措施的请求权解除强制措施的请求权拒绝辩护权拒绝辩护权辩护人的义务辩护人的义务会见时要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会见时要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参见法庭审判时要遵守法庭规则参见法庭审判时要遵守法庭规则辩护律师未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辩护律师未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向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不得向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材料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隐匿、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隐匿、毁灭、伪造证据,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毁灭、伪造证据,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或者作伪证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或者作伪证及进行其
45、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动的行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对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论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收受委托人的财物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行贿保守履行
46、辩护人职责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保守履行辩护人职责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 2年内,不得担任辩护人年内,不得担任辩护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刑事代理刑事代理制度制度刑事代理刑事代理的概念的概念刑事代理刑事代理的种类的种类法定代理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 自诉案件自诉案
47、件 公诉案件公诉案件附带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的概念概念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特点特点健全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刑事法律援助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依照法律规定对那些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诉讼费用,或者特定案件中的刑事被告人,由人民法院指定执业律师义务承担刑事辩护帮助的法律制度 主体审定的专一性主体审定的专一性受援阶段的有限性受援阶段的有限性受援对象的特定性受援对象的特定性援助形式的单一性援助形式的单一性律师提供援助的义务律师提供援助的义务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特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特点第六章 刑事诉讼证据证据的概念和意义证据的种类刑事证据
48、的分类诉讼证明证据规则 刑事证据是指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和认定的,用以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或免于刑事处分的一切实体事实和相应的程序事实。其基本特征有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刑事证据的概念刑事证据的概念 证据是审查案件事实的唯一合法手段 证据是正确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基础 证据是迫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的重要武器 证据有助于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证据有助于实现刑事诉讼的教育任务刑事证据的意义刑事证据的意义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 物证 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和辩解 鉴定结论 勘验、检查笔录 视听资料物证物证 “物证不怕恫吓。物证不
49、会遗忘。物证不会像人那样受物证不怕恫吓。物证不会遗忘。物证不会像人那样受外界影响而情绪激动外界影响而情绪激动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会说谎,证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会说谎,证人会说谎,辩护律师和检察官会说谎,甚至法官也会说谎,人会说谎,辩护律师和检察官会说谎,甚至法官也会说谎,惟物证不会说谎。惟物证不会说谎。” 美美 赫伯特赫伯特麦克唐奈麦克唐奈v概念概念 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内在物质属性及其存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内在物质属性及其存在方式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质和痕迹在方式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质和痕迹v特征特征 特有的外部特征、明确的内在属性以及特特有的外部特征、明确的内在属性以及特定的存在方位;
50、案件与调查对象的同时联系性;定的存在方位;案件与调查对象的同时联系性;不可替代性;较强的客观性和可靠性;较强的不可替代性;较强的客观性和可靠性;较强的稳定性;证明的被动性和片断性稳定性;证明的被动性和片断性 在法律上,凡是有证据证明的,视为存在;凡是没有证据加以证明的,视为不存在概念概念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文件或其他物品特征特征 思想内容的证明性;证明的直接性、明确性和主动性;证明的稳定性书证书证概念概念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向司法机关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所做的陈述特征特征 内容的特定性;证言具有较强的主观性;证言具有较大的易变性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