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务员公开选调选调唐河为推动全县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同意,拟公开选调唐河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8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调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选调质量。 二、选调范围 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股级及以下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 三、选调名额 本次选调县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唐河县巡察工作信息数据中心”工作人员8名。 四、选调条件
2、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9年9月30日)。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回避关系的; 7、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取聘
3、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本次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在此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2019年唐河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参选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试组织机构根据选
4、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报名地点: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福州路中段)。 报名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10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拟选调人数,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5、 1、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低于1:2全部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只进行面试,考试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增加名额
6、一并进入)。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入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选调和
7、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未按时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委巡察办组织实施,成立唐河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工作。 (二)纪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严把考试关、考察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考试保密制度,登记备案制度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严肃性。严禁在选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监督。为确保整个选调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县纪委监委派出专门人员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方案由唐河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选调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