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 编 江 伟副主编 肖建国民事诉讼法(第民事诉讼法(第六六版)版)1PPT学习交流导论导论 民事诉讼法研习方法民事诉讼法研习方法2PPT学习交流本章概要本章概要 一、民诉法的重要性一、民诉法的重要性 二、法典是革命的圣经二、法典是革命的圣经 三、功夫在法外三、功夫在法外 四、学习民诉法的两条思维路径四、学习民诉法的两条思维路径 五、民诉法与民法: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五、民诉法与民法:车之两轮、鸟之双翼 (一)注意与实体法用语上的差异(一)注意与实体法用语上的差异 (二)注意诉讼法与实体法的交错(二)注意诉讼法与实体法的交错 (三)注意民诉法的实体基准性(三)注意民诉法的实体基准性3PPT学习交
2、流第一章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4PPT学习交流本章概要本章概要 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诉讼解决机制民事诉讼解决机制 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 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第四节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5PPT学习交流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一、民事纠纷的概念一、民事纠纷的概念 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是法律纠纷和社会纠纷的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是法律纠纷和社会纠纷的一种。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一种。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3、其特点是:其特点是: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6PPT学习交流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一)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的目的。自力救济是最原始、最简单的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 (二)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它是指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三)公力救济:指诉讼。诉讼的实质是由国家审判机关,在纠纷主体参加下,处理特定的社会纠纷的一种最有权威和最有效的机制。诉讼的特点:一是国家强制性;二是严格
4、的规范性。 (四)各类纠纷解决机制的关系:在上述多元化的纠纷解决体制中,民诉诉讼具有基础性的作用。7PPT学习交流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一)民诉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诉讼是由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两方面的内容构成的。诉讼活动能够产生、变更或消灭诉讼关系,而诉讼关系又通过诉讼活动表现出来。8PPT学习交流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 (二)民诉诉讼的特点 1、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为了诉讼的公正性,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整套系统
5、完备的程序和方法,法院和诉讼参与人的活动都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活动,同时,也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都将会导致诉讼无效。 2、法院的审判活动在诉讼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对诉讼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具有决定性意义。 3、民事诉讼过程的阶段性和连续性。民事诉讼由若干诉讼程序与诉讼阶段相互衔接、相互联系,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民事诉讼程序体系。9PPT学习交流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 二、民诉诉讼的目的 (一)民事诉讼目的的概念和意义 1、民事诉讼目的 是指民事诉讼制度是为什么而设立的。更为准确的表述应当是,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设立民事诉讼制度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或结果。 2、民
6、诉诉讼的意义 (1)可以为民事诉讼法学的其他基本理论提供一个更高层次的理念,从而在对其他基本理论的研究中,在民事诉讼的出发点上获得共识,推动其他基本理论纵深发展。 (2)可以为我国民事诉讼立法的完善提供一个基本指导方向。 (3)可以为法官进行法律解释提供方向性的指导,在成文法不甚完善的国家,这种指导尤为重要。10PPT学习交流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 (二)国外学者关于民事诉讼目的论的学说 1、私权保护说19世纪初期,德国萨维尼 2、维护私法秩序说20世纪初期,德国标罗 3、纠纷解决说二战后,日本兼子一 4、程序保障说英美、日本(井上治典) 5、权利保障说日本,竹下守夫 6、多元说 (三
7、)我国学者关于民事诉讼目的论的学说 1、多元说或多层次说 2、纠纷解决说 3、程序保障说 4、利益保障说11PPT学习交流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 三、民事诉讼模式 (一)民事诉讼模式的含义 指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运作所形成的结构中各种基本要素及其关系的抽象形式。 (1)民事诉讼模式是对民事诉讼程序及制度结构的抽象概括。 (2)民事诉讼模式还对民事诉讼结构的构成要素及各要素之间的基本关系进行抽象和概括。 (3)民事诉讼模式作为一种理论构架,表现为一种形式,围绕模式的民事诉讼的要素及关系才是其内容。12PPT学习交流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 (二)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 1、当事人主义的
8、含义和成因:当事人主义是英美法系国家赖以解决民事纠纷的民事诉讼原则,是指在民事纠纷解决中,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资料、证据的收集和证明主要由当事人负责。 2、职权主义的含义和成因:职权主义是指法院在诉讼程序中拥有主导权。具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程序的进行以及诉讼资料、证据的收集等权能由法院担当。可分为职权进行主义和职权探知主义。 (三)案件审理中法院与当事人的作用分担 诉讼指挥权是法院为了保证程序的进行而依据运行诉讼程序的权能。它是职权主义的具体体现和核心。13PPT学习交流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 (四)诉讼模式与能动司法 1、能动司法的提出 2、能动司法的主要内容 (1)把追求社会目标的
9、实现作为司法的基本导向 (2)以多元社会规则、多重社会价值作为司法的考量依据 (3)把调解作为处理社会纠纷的常规性司法方式 (4)把便民、利民作为司法运行中应当考虑的重要因素 3、能动司法的限度、14PPT学习交流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性质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狭义:指国家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的专门性的法律。 广义:除了民诉法外,还指宪法和其他实体法、程序法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民事诉讼的规范性文件。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1、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 2、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 3、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15PPT学习交流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诉
10、讼法民事诉讼法 二、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一)对事的效力 1、平等主体之间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争议 2、法律规定适用民诉法审理的其他案件 (二)对人的效力 1、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国企业和组织 3、不在我国境内居住但要求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国企业和组织 4、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但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有关规定其民事案件应受我国法院管辖的外国人 (三)空间效力 中国领域:领土、领海、领空,以及领土的自然延伸部分 (四)时间效力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期间16PPT学习交流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三、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
11、关系 (一)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 1、从实质意义上说,程序法与实体法是密不可分的,两者必须同时存在,互为依存,表现为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2、程序法是法律的形式和内在生命的表现。实体法规范只有通过审判程序,它的内在生命才能得以实现。这是由法律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所决定的。17PPT学习交流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二)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 均属于程序法范畴,都是为了保证实体法关系的实现而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法律。 二者区别: 具体的目的和任务不同 起诉的主体不同 某些基本原则不同 某些审判程序不同 执行程序不同 (三)与破产法的关系 破产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体。18PPT学习交流第三节第三节
12、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四)与其他民事程序法的关系 1、与公证法的关系 公证法是民事程序法的一种 公证法在调整对象、活动性质、程序等方面与民事诉讼法存在区别 2、与人民调解法的关系 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人民调解属于非讼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调解违法的,人民法院应予以纠正 3、与仲裁法的关系 仲裁法是调整仲裁活动的程序法律,属非讼性质19PPT学习交流第四节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民事诉讼法律、法规调整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
13、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征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审判权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学说的发展 1、国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学说的发展 2、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学说的发展20PPT学习交流第四节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指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诉讼参加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
14、体依诉讼法律规范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人民法院和当事人案件的客观事实和实体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和当事人案件的客观事实和实体权利请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律。 人民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案件的客观事实人民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案件的客观事实 当事人之间诉讼理由和诉讼请求当事人之间诉讼理由和诉讼请求 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加人之间案件的客观事实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加人之间案件的客观事实21PPT学习交流作业:作业:1
15、、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有哪些?、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有哪些?2、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有哪些?3、简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简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22PPT学习交流第二章第二章 诉与诉权诉与诉权23PPT学习交流本章概要本章概要 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之诉民事之诉 第二节第二节 反诉反诉 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诉权民事诉权24PPT学习交流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之诉民事之诉 一、诉的含义与构成要素一、诉的含义与构成要素 (一)民事之诉的含义(一)民事之诉的含义 从名词的角度来界定从名词的角度来界定“诉诉”,则指特定原告对特定被告向法,则指特定原告对特定被告向法院提出的审判特定
16、的实体(法)主张的请求。院提出的审判特定的实体(法)主张的请求。 1 1、“诉诉”依其本质来看,是原告请求法院给予诉讼救济。依其本质来看,是原告请求法院给予诉讼救济。 2 2、“诉诉” 是特定原告对特定实行提起的。是特定原告对特定实行提起的。 3 3、特定的实体(法)主张,构成了诉讼标的和诉、特定的实体(法)主张,构成了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之讼请求之实体内容。实体内容。25PPT学习交流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之诉民事之诉 (二)诉讼的构成要素(二)诉讼的构成要素 1 1、诉的主体原告与被告、诉的主体原告与被告 2 2、诉的客体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诉的客体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 3 3、诉的原因案件实体事
17、实,包括民事法律事实和民事纠纷事、诉的原因案件实体事实,包括民事法律事实和民事纠纷事实实 诉的构成要素的意义,主要有:诉的构成要素的意义,主要有: (1 1)以此来判断当事人所提的)以此来判断当事人所提的“诉诉”是否是一个完整的是否是一个完整的“诉诉”,若不,若不是,则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是,则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2 2)诉的构成要素使)诉的构成要素使“诉诉”特定化,从而使一特定化,从而使一“诉诉”与他与他“诉诉”区别区别开来,以配合开来,以配合“一事不再理一事不再理”或既判力原则的适用,即诉的识别问题。或既判力原则的适用,即诉的识别问题。 (3 3)根据诉的构成要素来确定诉的合并
18、或变更。)根据诉的构成要素来确定诉的合并或变更。 (4 4)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体现了当事人的诉讼目的,两者共同构成了)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体现了当事人的诉讼目的,两者共同构成了诉权的实体内容,同时也成为法院审判的主要对象。诉权的实体内容,同时也成为法院审判的主要对象。 (5 5)诉的构成要素决定了判决既判力的范围。)诉的构成要素决定了判决既判力的范围。26PPT学习交流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公民提起诉讼用)(公民提起诉讼用)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写明姓名或职务等基本情况)话:(写明姓名或职务等基本情况)被
19、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写明姓名或职务等基本情况)话:(写明姓名或职务等基本情况)诉讼请求:诉讼请求:1、;、;2、;、;3、。、。事实与理由: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1、;、;2、;、;3、。、。此致此致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具状人)起诉人:(具状人)起诉人:年月日年月日附:本诉状副本份附:本诉状副本份27PPT学习交流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之诉民事之诉 二、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二、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 (一)诉讼标的(一)诉讼标的 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请求法院审判
20、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或者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请求法院审判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或者民事实体权利。民事实体权利。 1 1、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或者当、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或者当事人所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事人所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 2 2、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或、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或者当事人所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者当事人所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 3 3、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请求法院审判的民事、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请求法院审判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或者当事人所享有的民实体法律关系或者当
21、事人所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事实体权利。28PPT学习交流 我国主要是根据诉讼标的来确定案由的,根据我国主要是根据诉讼标的来确定案由的,根据案由规定案由规定,民事案由主要是根据当事人主张,民事案由主要是根据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比如:变更抚养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比如: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确认收养关系纠纷、人身自由权纠纷、关系纠纷、确认收养关系纠纷、人身自由权纠纷、业主知情权纠纷等。业主知情权纠纷等。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之诉民事之诉29PPT学习交流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之诉民事之诉 (二)诉讼请求(二)诉讼请求 是原告以诉讼标的为基础提出的具体实体请求。换是原告以诉讼标的为基础提
22、出的具体实体请求。换言之,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获得实体(法)上的具体言之,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获得实体(法)上的具体法律地位或具体法律效果的诉讼主张。法律地位或具体法律效果的诉讼主张。诉的类型诉的类型 诉讼标的诉讼标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给付之诉给付之诉请求权请求权给付什么或给付多少给付什么或给付多少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支配权支配权确认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确认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形成之诉形成之诉形成权形成权请求法院变动实体法律关系请求法院变动实体法律关系30PPT学习交流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之诉民事之诉 三、诉的类型与诉的识别三、诉的类型与诉的识别 (一)诉的类型(一)诉的类型 (一)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被告履
23、行一定给付义务之(一)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被告履行一定给付义务之诉。原告所主张的给付,包括被告的金钱给付、物之给付及诉。原告所主张的给付,包括被告的金钱给付、物之给付及行为给付。行为给付。 (二)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主张的民事法(二)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益是否存在或是否有效之诉。其诉讼标的是律关系或民事权益是否存在或是否有效之诉。其诉讼标的是原告所拥有的支配权。原告所拥有的支配权。 (三)形成之诉是指原告利用法院判决变动已成立或既(三)形成之诉是指原告利用法院判决变动已成立或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益之诉。形成之诉的实体法基本存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
24、事权益之诉。形成之诉的实体法基本是原告所享有的形成权。是原告所享有的形成权。31PPT学习交流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之诉民事之诉 (二)诉的识别(二)诉的识别 1 1、根据诉的主体来识别诉、根据诉的主体来识别诉:通常情况下,诉的主体不同,通常情况下,诉的主体不同,诉就不同。但例外的情形是:诉就不同。但例外的情形是: (1 1)在法定当事人变更情形中,虽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发生)在法定当事人变更情形中,虽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发生了变更,但是依然是原诉。了变更,但是依然是原诉。 (2 2)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即使必要共同诉讼人发生增减或发)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即使必要共同诉讼人发生增减或发生其他变更,也还是原
25、诉。生其他变更,也还是原诉。 2 2、根据诉讼标的来识别诉、根据诉讼标的来识别诉 (1 1)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不同,则诉不同。不同,则诉不同。 (2 2)民事法律关系相同,民事实体权利)民事法律关系相同,民事实体权利不同,则诉不同。不同,则诉不同。 (3 3)民事法律关系相同,民事实体权利相同)民事法律关系相同,民事实体权利相同 ,标的物不同,标的物不同,则诉不同。则诉不同。 3 3、结合案件的原因(事实)来识别诉、结合案件的原因(事实)来识别诉32PPT学习交流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之诉民事之诉 四、诉的合并与诉的变更四、诉的合并与诉的变更 (一)诉的合并(一)诉的合并 1 1、诉的合并
26、含义、诉的合并含义 诉的合并包括两种基本形态:诉的主观合并和诉的客观合并。诉的合并包括两种基本形态:诉的主观合并和诉的客观合并。 2 2、诉的客观合并要件、诉的客观合并要件 (1 1)合并的数个诉讼标的或数个诉须由同一原告(包括反诉原告)向)合并的数个诉讼标的或数个诉须由同一原告(包括反诉原告)向同一被告(包括反诉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同一被告(包括反诉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 (2 2)合并的数个诉讼标的或数个诉须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合并的数个诉讼标的或数个诉须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 (3 3)受诉法院对合并的数个诉均有管辖权。)受诉法院对合并的数个诉均有管辖权。 3 3、诉的客观
27、合并种类、诉的客观合并种类 (1 1)单纯合并(又称普通合并、并列合并)单纯合并(又称普通合并、并列合并) (2 2)预备合并(又称顺位合并、假定合并)预备合并(又称顺位合并、假定合并) (3 3)选择合并(又称择一合并)选择合并(又称择一合并)33PPT学习交流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之诉民事之诉 (二)诉的变更(二)诉的变更 1 1、诉的变更含义、诉的变更含义 诉的主观变更和诉的客观变更诉的主观变更和诉的客观变更 2 2、请求权竞合与诉的变更、合并、请求权竞合与诉的变更、合并 (1 1)由原告就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选择其一起诉。)由原告就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选择其一起诉。 (2 2)选择之后,通过诉
28、的变更获得有效保护。)选择之后,通过诉的变更获得有效保护。 3 3、诉的客观变更要件和程序、诉的客观变更要件和程序 诉的客观变更的要件:诉的客观变更的要件: (1 1)变更后的新诉与原诉的原因事实是同一自然事实或)变更后的新诉与原诉的原因事实是同一自然事实或生活事实生活事实 (2 2)变更后的新诉与原诉须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变更后的新诉与原诉须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 (3 3)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变更)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变更 (4 4)新诉不属于其他法院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新诉不属于其他法院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辖34PPT学习交流第二节第二节 反诉反诉 一、反诉的含义一、反诉的含义 反诉
29、,是指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反诉,是指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与本诉相关的诉。本诉被告被称为告为被告,提起的与本诉相关的诉。本诉被告被称为“反反诉原告诉原告”,本诉原告被称为,本诉原告被称为“反诉被告反诉被告”。 二、反诉的要件二、反诉的要件 1 1、通常情况下,反诉是本诉被告对本诉原告提起的。、通常情况下,反诉是本诉被告对本诉原告提起的。 2 2、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 3 3、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 4 4、反诉与本诉在诉讼标的、诉讼请求或案件事实方面存、反诉与
30、本诉在诉讼标的、诉讼请求或案件事实方面存在着法律上的牵连关系。在着法律上的牵连关系。 5 5、反诉的管辖应当合法。、反诉的管辖应当合法。35PPT学习交流第二节第二节 反诉反诉 三、反诉的程序三、反诉的程序 1 1、法院应当依职权审查是否具备反诉要件。、法院应当依职权审查是否具备反诉要件。 2 2、提起反诉应当提交反诉状(实为起诉状),应当、提起反诉应当提交反诉状(实为起诉状),应当送达反诉被告。送达反诉被告。 3 3、由于反诉是一相对独立的诉,所以反诉不因本诉、由于反诉是一相对独立的诉,所以反诉不因本诉撤回或终结而推动效力。撤回或终结而推动效力。 4 4、法院受理反诉后,应当在同一程序中合并
31、审理本、法院受理反诉后,应当在同一程序中合并审理本诉和反诉,在审理中可以合并辩论也可以分开诉和反诉,在审理中可以合并辩论也可以分开辩论或辩论或限定辩论。对本诉和反诉应当分别作出裁判。限定辩论。对本诉和反诉应当分别作出裁判。36PPT学习交流第二节第二节 反诉反诉 四、反诉与诉讼抵销四、反诉与诉讼抵销 债务抵销在诉讼之前或诉讼之外进行的,叫诉讼外抵债务抵销在诉讼之前或诉讼之外进行的,叫诉讼外抵销。债务抵销在民事诉讼中进行的,则叫诉讼抵销。销。债务抵销在民事诉讼中进行的,则叫诉讼抵销。在诉讼中,当同时符合债务抵销要件和反诉要件时,在诉讼中,当同时符合债务抵销要件和反诉要件时,被告则有两种选择:(被
32、告则有两种选择:(1 1)请求诉讼抵销;()请求诉讼抵销;(2 2)提起)提起反诉。反诉。 反诉与诉讼抵销存在如下主要区别:反诉与诉讼抵销存在如下主要区别:37PPT学习交流第二节第二节 反诉反诉区别区别反诉反诉诉讼抵销诉讼抵销性质性质独立的诉独立的诉非独立的诉非独立的诉要件要件符合起诉要件、合符合起诉要件、合并要件、反诉要件并要件、反诉要件无此要求无此要求审判审判本诉撤回或终结,本诉撤回或终结,反诉继续审理并判反诉继续审理并判决决只能合并审理,附随于只能合并审理,附随于原诉,不能单独判决原诉,不能单独判决既判既判力力有既判力有既判力抵销的债权有既判力;抵销的债权有既判力;未抵销的债权无既判力
33、未抵销的债权无既判力38PPT学习交流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诉权民事诉权 一、民事诉权的含义一、民事诉权的含义 (一)民事诉权的含义(一)民事诉权的含义 民事诉权是当事人享有的请求国家给予民事诉讼保护民事诉权是当事人享有的请求国家给予民事诉讼保护的权利,亦即当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就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亦即当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就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争议时,当事人请求国家法院行使司法权来保护发生争议时,当事人请求国家法院行使司法权来保护民事权益或者解决民事纠纷的权利民事权益或者解决民事纠纷的权利 1 1、民事诉权是当事人向法院行使的请求权。、民事诉权是当事人向法院行使的请求权。 2 2、民事诉权是当事人平等
34、享有的宪法基本权、民事诉权是当事人平等享有的宪法基本权 3 3、诉权具有程序内涵和实体内涵、诉权具有程序内涵和实体内涵39PPT学习交流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诉权民事诉权 (二)诉权与诉讼权利(二)诉权与诉讼权利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联系,主要有:诉权与诉讼权利的联系,主要有: 1 1、诉权的行使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前提条件,因为诉权、诉权的行使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前提条件,因为诉权的合法行使能够启动诉讼程序,在诉讼程序中当事人才能享有的合法行使能够启动诉讼程序,在诉讼程序中当事人才能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和行使诉讼权利。 2 2、证明权、辩论权等诉讼权利的行使有助于实现诉权的实体、证明权、辩论权等
35、诉讼权利的行使有助于实现诉权的实体内容或行使诉权的目的。内容或行使诉权的目的。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区别,主要有: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区别,主要有: 1 1、诉权主体是当事人,而诉讼权利主体包括当事人、法院和、诉权主体是当事人,而诉讼权利主体包括当事人、法院和证人等。证人等。 2 2、与诉权主体相对的义务主体是法院,而与诉讼权利主体相、与诉权主体相对的义务主体是法院,而与诉讼权利主体相对的义务主体是法院、对方当事人或证人等。对的义务主体是法院、对方当事人或证人等。40PPT学习交流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诉权民事诉权 3 3、根据一事不二讼原则,同一纠纷的诉权通常仅可一次行使、根据一事不二讼原则,同一纠纷的
36、诉权通常仅可一次行使(当事人提起再审之诉为法定例外),而许多诉讼权利(如辩(当事人提起再审之诉为法定例外),而许多诉讼权利(如辩论权、申请回避权等)可由双方当事人多次行使。论权、申请回避权等)可由双方当事人多次行使。 4 4、诉权的实体内涵使其有别于诉讼权利。、诉权的实体内涵使其有别于诉讼权利。 二、民事诉权的消灭二、民事诉权的消灭 1 1、已被合法提起诉讼或处于审理过程中的;、已被合法提起诉讼或处于审理过程中的; 2 2、法院已经作出确定判决的(再审除外);、法院已经作出确定判决的(再审除外); 3 3、已经作出具有既判力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比如法院调、已经作出具有既判力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比如
37、法院调解书、法院支付令、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等;解书、法院支付令、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等; 4 4、法院按照民诉法第、法院按照民诉法第151151条的规定,裁定终结诉讼的;条的规定,裁定终结诉讼的; 5 5、撤诉后,法律规定不得再起诉的;、撤诉后,法律规定不得再起诉的;41PPT学习交流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诉权民事诉权 6 6、被执行人对第三人拥有到期债权时,在强制执行中,、被执行人对第三人拥有到期债权时,在强制执行中,法院依法裁定执行该债权的,对该债权,被执行人没有诉法院依法裁定执行该债权的,对该债权,被执行人没有诉权;权; 7 7、对于涉外民事纠纷,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者国外仲、对于涉外民事
38、纠纷,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者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等,被我国法院承认的;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等,被我国法院承认的; 8 8、对于涉港、澳、台民事纠纷,港、澳、台地区法院作、对于涉港、澳、台民事纠纷,港、澳、台地区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者其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等,被大陆或内地人出的判决或者其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等,被大陆或内地人民法院承认的。民法院承认的。 三、民事诉权的保护三、民事诉权的保护 (一)在制度层面保护民事诉权(一)在制度层面保护民事诉权 (二)在实务层面保护民事诉权(二)在实务层面保护民事诉权42PPT学习交流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诉权民事诉权 四、滥用诉权的规制四、滥用诉权的规制 滥用诉权应当包括
39、如下构成要件:滥用诉权应当包括如下构成要件: (1 1)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即原告故意伪造事实证据或者明)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即原告故意伪造事实证据或者明知毫无根据,行使诉权以达到非法目的;知毫无根据,行使诉权以达到非法目的; (2 2)存在客观行为,即原告伪造事实证据或在毫无根据时)存在客观行为,即原告伪造事实证据或在毫无根据时实施了起诉行为。实施了起诉行为。 至于损害结果的存在、滥用诉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至于损害结果的存在、滥用诉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非滥用诉权的构成要件。这两个要件与上述的两果关系,并非滥用诉权的构成要件。这两个要件与上述的两个要件共同构成了因滥用诉权所产
40、生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个要件共同构成了因滥用诉权所产生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构成要件。43PPT学习交流第三节第三节 民事诉权民事诉权 如何规制滥用诉权行为呢?如何规制滥用诉权行为呢? 1 1、法院应当主动调查其是否具备起诉要件。被告也有权、法院应当主动调查其是否具备起诉要件。被告也有权主张不具备起诉要件,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所提之诉。主张不具备起诉要件,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所提之诉。 2 2、原告滥用诉权若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裁定驳回、原告滥用诉权若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并让其承担诉讼费用及对方当事人的律师费;若造起诉,并让其承担诉讼费用及对方当事人的律师费;若造成严重后
41、果,作为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予以罚款等惩处,同成严重后果,作为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予以罚款等惩处,同时受害者还可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时受害者还可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3 3、当事人双方恶意合谋通过诉讼来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当事人双方恶意合谋通过诉讼来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在该诉讼中,第三人可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的,在该诉讼中,第三人可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提起参加之诉;若已经作出判决或判决在执行中,第三人提起参加之诉;若已经作出判决或判决在执行中,第三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判决。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判决。44PPT学习交流作业:作业: 1 1、简述诉的构成要素。、简述诉的构成要素。 2 2、
42、反诉的含义及要件。、反诉的含义及要件。45PPT学习交流第三章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46PPT学习交流本章概要本章概要 第一节第一节 基本原则概述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当事人平等原则当事人平等原则 第三节第三节 辩论原则辩论原则 第四节第四节 诚信原则诚信原则 第五节第五节 处分原则处分原则 第六节第六节 检查监督原则检查监督原则47PPT学习交流第一节第一节 基本原则概述基本原则概述 一、基本原则的概念一、基本原则的概念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或在重要的诉讼
43、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 具有概括性、稳定性、包容性等特点,在民事诉讼中具有概括性、稳定性、包容性等特点,在民事诉讼中承载着立法准则、行为准则以及引导法官进行创造性承载着立法准则、行为准则以及引导法官进行创造性司法的功能司法的功能 二、基本原则的功能二、基本原则的功能 (一)立法准则的功能(一)立法准则的功能 (二)行为准则的功能(二)行为准则的功能 (三)引导创造性司法的功能(三)引导创造性司法的功能48PPT学习交流第一节第一节 基本原则概述基本原则概述 三、基本原则的体系三、基本原则的体系 共有原则是依据共有原则是依据宪法宪法,参照,参照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所确立的,普遍适
44、用于民事诉讼、刑事诉的有关规定所确立的,普遍适用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原则讼、行政诉讼的原则 : 1 1、民事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原则、民事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原则 2 2、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原则、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原则 3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49PPT学习交流第一节第一节 基本原则概述基本原则概述 4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审判原则、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审判原则 5 5、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原则督原则 特有原则是反映民事诉讼的特点和规律,根据特有原则是反
45、映民事诉讼的特点和规律,根据民事诉讼的特殊要求所制定的基本原则。由于民事诉讼的特殊要求所制定的基本原则。由于这类原则仅适用于民事诉讼,被称为特有原则:这类原则仅适用于民事诉讼,被称为特有原则: 1 1、当事人平等原则、当事人平等原则 2 2、辩论原则、辩论原则 3 3、处分原则、处分原则50PPT学习交流第二节第二节 当事人平等原则当事人平等原则 一、当事人平等原则的含义一、当事人平等原则的含义 当事人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平等当事人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平等地保障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平等地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
46、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二、当事人平等原则的内容二、当事人平等原则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一)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 1 1、民诉法民诉法赋予双方当事人相同的诉讼权利;赋予双方当事人相同的诉讼权利; 2 2、民诉法民诉法赋予双方当事人对等的诉讼权利;赋予双方当事人对等的诉讼权利; 3 3、双方当事人依法平等地承担诉讼义务。、双方当事人依法平等地承担诉讼义务。51PPT学习交流第二节第二节 当事人平等原则当事人平等原则 (二)人民法院应平等地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二)人民法院应平等地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1 1、法院在诉讼程序进行中应给予双方当事人平等的机会、法院在诉讼程序进行中
47、应给予双方当事人平等的机会、便利和手段;便利和手段; 2 2、法院对当事人双方提出的主张和证据予以平等的关注。、法院对当事人双方提出的主张和证据予以平等的关注。 三、当事人平等原则的法理根据三、当事人平等原则的法理根据 (一)当事人平等原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一)当事人平等原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性原则在民事诉讼法领域的具体体现性原则在民事诉讼法领域的具体体现 (二)当事人平等原则是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二)当事人平等原则是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 (三)当事人平等原则是民事实体法平等原则在民事纠纷(三)当事人平等原则是民事实体法平等原则在民事纠纷解决领域的必然延伸解决领域的必然
48、延伸52PPT学习交流第三节第三节 辩论原则辩论原则 一、辩论原则的含义一、辩论原则的含义 辩论原则,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问题和辩论原则,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在法院的主持下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互相法律问题,在法院的主持下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辩论原则的内容二、辩论原则的内容 (一)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一)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二)辩论的范围包括程序与实体两方面的内容(二)辩论的范围包括程序与实体两方面的内容 (三)辩论可采用口头和书
49、面两种形式(三)辩论可采用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 (四)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四)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53PPT学习交流第三节第三节 辩论原则辩论原则 三、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中的辩论主义三、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中的辩论主义 按照日本学者的阐释,辩论主义包括以下内容:按照日本学者的阐释,辩论主义包括以下内容: (1 1)直接决定法律效果发生的主要事实必须在当事人的辩)直接决定法律效果发生的主要事实必须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法院不能以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事实作为判决的基论中出现,法院不能以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事实作为判决的基础;础; (2 2)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争议的事实,
50、法院应当作为判)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争议的事实,法院应当作为判决的基础;决的基础; (3 3)法院对证据的调查,原则上限于当事人提出的证据,)法院对证据的调查,原则上限于当事人提出的证据,而不允许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证据。而不允许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证据。54PPT学习交流第三节第三节 辩论原则辩论原则 三、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中的辩论主义三、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中的辩论主义 按照日本学者的阐释,辩论主义包括以下内容:按照日本学者的阐释,辩论主义包括以下内容: (1 1)直接决定法律效果发生的主要事实必须在当事人的辩)直接决定法律效果发生的主要事实必须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法院不能以当事人没有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