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培训培训一、驾驶员安全操作职责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依法经营。2、严格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强烈的安全行车意识和安全责任感,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业务和机务知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和守法习惯。3、认真钻研业务,精心保管和爱护车辆,熟悉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掌握车辆的常规维护,修理技能,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种安全设施齐备有效。4、严格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和
2、例保制度,自觉配合车站的安全门检工作,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5、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车辆。 6、按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出车携带好各种证件,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按调度规定线路、时间正点运行,严格遵守运输纪律,服从交警、运管和车站管理,安全、优质、低耗地完成运输任务。 7、行车前检查行包、货物是否装捆牢固,载客量、载质量及货物长、宽、高是否符合规定;注意装载物品安全,严禁超载及客货混装,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8、车辆在任何情
3、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站内起步须服从站务人员旗笛指挥,无站点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方可起步,车未停稳严禁上下客。 9、以人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务,热情待客,遇有危急病人和伤员,应救死扶伤,全力相助。为保护企业和旅客、货主的合法权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10、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和财产,按规定放臵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地交警部门、车属单位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操作执行,其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车辆日常维护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个阶段操作,并特
4、别注意轮胎的使用。二、车辆日常维护操作 1、出车前,对汽车各部润滑油(脂)、燃料、冷却液、制动液及液压油等各种工作介质和轮胎气压等进行检查补给,保证行车前车辆油液充足、清洁和性能良好,保证轮胎气压符合要求、对车辆制动、转向、传动、悬架、灯光信号等部位和装臵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查、校紧,确保连接装臵坚固可靠。 2、行车中,在中途休息时,重点检查轮胎气压、表面磨损和车辆花纹间有无镶嵌物并别除;天气尖热时应检查车轮轮毂温度,若温度过高,应将车停在阴凉通风处自然降温;察看仪表灯光工作是否正常;带挂车的要检查挂车连接装臵;检查货物的捆扎牢固情况。 3、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清洁,保持车容和发动机外表整洁
5、;对车辆进行检查,记录车辆行驶的情况。如有故障,应详细记录车辆故障状况,为车辆维修提供资料。4、轮胎使用必须保证无任何可能导致对人或路面造成损害的缺陷。严禁使用轮胎与它的使用不相配、使用的轮胎气压不足、轮胎出现由于破裂或局部破裂而引起的结块与撕裂或凸出、轮胎的帘布层或帘布线的任何部分裸舜、轮胎的帘布层中有开裂或有大于25mm或大于轮胎剖面宽度10%的开口以及轮胎胎面花纹深度低于1mm等情形。 1、车辆在道路同方向时的操作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车道。在快速车道的车辆应当按照快速车道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
6、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车辆超过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车辆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下常行驶。三、车辆运输安全操作 2、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速度的操作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车辆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1)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2) 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3、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时的操作 车辆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7、30公里 (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2)掉头、转弯、下坡时; (3)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4)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4、车辆超车时的操作 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的; (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车辆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灯或者鸣喇叭
8、。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5、车辆遇相对方向来车时的操作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车辆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3)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
9、下坡的一方先行; (4)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5)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应使用近光灯。 6、车辆掉头、左转弯时的操作 (1)车辆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转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2)车辆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7、车辆倒车时的操作 车辆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8、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
10、的交叉路口时的操作 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行驶: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边转弯车辆先行。9、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的操作 车
11、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8条第(2)、(3)项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暸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10、车辆遇有前方交通堵塞时的操作 (1)车辆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堵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2)车辆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12、。 (3)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1、车辆行驶的安全规定,驾驶车辆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车辆驾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臵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溜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四、车辆行驶及停车的操作2、车辆停车的规定 车辆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没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
13、道、行人道之间没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 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车辆驾驶员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3、车辆行驶的其它规定 (1)车辆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应当察明水情,确定安全后,低速通过。 (
14、2)车辆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的,应当按照当地铁道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 (3)车辆行经渡口,应当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指定地点依次渡。车辆上下渡船时,应当低速慢行。 (4)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车辆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1、车辆使用转向灯的安全规定 车辆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1)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2)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五、车辆灯光使用时的操作2、车辆在其它情况下使用灯光的安全规定 (1)车辆在夜间没有路灯
15、、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前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车辆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警闪光灯。 (2)车辆在夜间通过急弯、陡坡、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3)车辆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4)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主向一定距离设臵警告牌等措施扩大示
16、警距离。夜间还应当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必要时迅速报警。 (5)车辆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车辆驶入高速估路时,应当列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1、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速度规定 (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车辆不得超过100公里(客运车辆高速公路行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同时夜间22:00以后车速应降速为白天的80%,凌晨25点不得运行)。 六、高速公路行驶时的操作(2)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
17、,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的最低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3)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每小时在100公里以内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米。2、车辆在高速公路遇有恶劣气候时的行驶规定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
18、上的距离;(2)能见度小于100米,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以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3、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其它规定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与隔离带掉头或者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霁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6)在高速公路上
19、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 (7)车辆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1、通过桥梁时的操作 (1)车辆通过桥梁时,应注意桥头附近交通标志,遵守其规定,且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降低行车速度; (2)遇到窄桥时,应尽量避免在桥头换档、制动、会车和停车; (3)通过漫水桥、便桥、浮桥以及一些简易桥梁时,应当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在引导下低速通过。必须让车上所有乘员下车步行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七、车辆在特殊条件下的操作七、车辆在特殊条件下的操作(4)通过有冰雹、泥泞的桥梁时,过桥前应对桥面情况进行勘查,必要时桥面铺垫一些防滑物品,而后选择桥面中间缓慢通过。2、通过隧道、涵洞
20、时的操作 (1)通过隧道、涵洞前,应观察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重点注意检查装载高度是否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2)进入隧道、涵洞时,不要加速行驶; (3)通过双车道隧道时,应靠右行驶,注意用灯光与来车交会,稳速通过,切忌抢行; (4)在隧道、涵洞内不得随意停车。 3、山区行驶时的操作 (1)出车前和途中停车休息时,应认真检查车辆转向、制动、车轮和传动部分以及装载物品的重心位臵与捆绑情况; (2)根据需要随意备带易损零件、防雨、保湿和严严寒起动所需的预热设备以及充足的燃料和冷却液等,以供途中使用; (3)要随时注意制动器的工作状况。气压制动系的车辆要经常观察气压表读数;液压制动系的车辆要防止“气阻
21、”,压踏板“软弱”时,则须停车检查; (4)下车时严禁发动机熄火或空档滑行; (5)坡道上严禁停车。因故必须停车时,拉紧驻车制动器并将发动机熄火;上坡停车挂低速档,下坡停车挂倒档。需长期停车的需用三角木垫住车轮。 4、热天气行驶时的操作 (1)行驶中要注意防止发动机过热,随时注意水温表的读数。如温度过高,要选择阴凉处停车降温,或掀起发动机盖罩通风散热; (2)发动机过热并缺水时,应在发动机急速状态下加水,或一面打开散热器和发动机放水开关,一面向散热器徐徐加入冷却水换去热水降温。在开启散热器盖添加冷却水时,要防止烫伤。不得在发动机高温下熄火加注冷却水; (3)燃料供给系发生气阻时,应停车降温;(
22、4)发现胎温、胎气压过高时,应选择阴凉处停息,让其自然恢复正常,不可采取放气或泼冷水的方法降温、降压; (5)要主意监视制动效能,谨防制动轮缸皮碗(液压制动)膨胀变形和制动液汽化造成制动失灵的故障。长下坡要主意途中停车以自然降低制动器温度,保证制动效能良好。制动鼓温度过高时,切不可用冷水浇泼,以防制动鼓裂损。山区行车最好安装制动鼓滴水装臵,以改善其散热条件;(6)蓄电池电解液由于炎热容易损耗,应定期检查,不足时加注蒸馏水。 1、车辆抛锚时的操作 (1)如果遇上车辆抛锚,首先要保持镇定,不可惊慌,有序将乘客组织下车,及时将乘客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寻求救援。 (2)尽可能将抛锚车辆移至道路或远离道路
23、的右边允许停车的合适位置,如高速公路上,尽量设法将车辆离开高速公路; (3)离车后至少100米的地方摆放三角危险警告牌,如在高速公路,距离则至少应是500米。若没有三角危险警告牌,可打开车子的后厢及发动机盖代替,并亮起危险报警闪光灯;八、车辆行驶紧急情况时的操作八、车辆行驶紧急情况时的操作(4)在夜间抛锚,必须将车辆所有灯光打开,以向其他道路使用者示意; (5)为安全起见,不可让乘客留在车内或在车辆四周。若需留下帮忙,应站在距离来往车辆较远的一边,千万不要在道路上行走; (6)如须隧道中抛锚,及时组织乘客下车从右侧路肩往应急出口撤离(撤离途中要及时观察前后左右安全情况,以便及时作出判断),立即
24、寻求支援; 2、车辆爆胎时的操作 (1)当轮胎发生爆胎时,不要慌忙,应沉着冷静,以防慌忙中向相反的方向急转转向盘或采取紧急制动,造成车辆成蛇形前进或者侧滑,否则就难免造成翻车或撞车的事故,而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2)当已经察觉爆胎时,双手感觉到住的方向盘迅速向爆胎的一侧急转,此时应尽力抵住转向盘的自行转达动,极力控制车辆直线行驶,如果已经产生转向,不要硬性将转向盘转过来。(3)在控制住方向的情况下,轻踩制动踏板,绝不可能过于紧张而采取紧急制动,应使车辆缓慢减速,待车速降到适当的时候,来稳地将车辆停住。 (4)如果可能的话,将车辆逐渐停靠到路的右边更妥。3、车辆行车制动失灵时的操作 (1)在低
25、速行驶的情况下,反复踏制动器的踏板,制动力可能会恢复.慢慢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同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鸣笛警示其他过往车辆,等待维修人员前来修理。 (2)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迅速换至档位,同时寻找安全的行驶路线,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必要时利用路边的树木、栏杆等牢固的障碍物擦挂车体,使车辆减速,并迅速告知车内人员向车厢内部挤靠,系好安全带抓牢车上固定物,防止人员甩出车外。 4、更换轮胎时的操作 (1)将车辆移至路边的安全地点; (2)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 (3)变速杆移至停泊挡的位臵,并拉紧驻车制动器。距车后至少100米的地方摆放危险警示标志。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距离则至少应150米以外。
26、1、道路运输行车事故的类别 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类别分为:翻车、坠车、碰撞、刮擦、运行伤害、爆炸、火灾等。 2、道路运输行车事故责任 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九、道路运输行车事故九、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事故现场处理 (1)迅速报警或通知有关部门。当事故发生后,要以尽可能快的速度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公司安全部门报告,不要隐瞒事故;如有人员伤亡,要以尽可能快的速度向医疗机构求助120、119进行施救;在通知有关部门时,尽量弄清事发所在地、事故基本情况、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情况,由公司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
27、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也应承担全部责任)。(2)保护好事故现场。当事故发生后,在迅速报警或通知有关部门时,应保护好现场(如事故现场人、物需要挪动的应进行标记或者拍照,并留下现场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以便调查取证 ),为防止在同一地点发生二次事故。在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者放臵闪光三角牌向其他车辆示警,一定要保证能够被其他驾驶员看见,以避免事故(驾驶员在设置警示标志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3、25”事故事发后驾驶员在摆放警示标志过程中被后车撞击致死)。 (3)积极救护伤员。尽可能做好伤员救护工作,扎住伤口,防治大
28、出血,给伤员取暖。除非有起火的危险,或确有车辆需要通过,否则不要轻易移动重伤员。事故处理程序与索赔 (1)事故处理程序 1.简易程序处理。在交通事故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当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2.一般程序处理。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或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
29、一般程序处理。事故处理索赔 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告知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过程、原因、事故损失及施救情况。保险公司将立即派人到事故现场,根据对事故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程序。当事人在进行理赔时需要准备相应的单证,包括:保险单、被保险人身份证、事故损失照片、肇事人驾驶证有效复印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道路交通事故简易调解书、事故赔偿终结书、修理费原始发票、财物损失清单、施救费用原始发票、残件回收单等。1、汽车维护保养规定 为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必须按期维护作业 (1)日常维护 1.坚持“三检”。
30、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时检视汽车的机构及各部件连接的坚固情况。 2.坚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3.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4.保持车容整洁。十、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2)按照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国家安全管理行业部门的有关规定,驾驶员应驾驶机动车自觉及时参加安检、临检、季检、月检及年审。 (3)按照国家汽车维修制度,汽车维护的周期以及作业的内容,参加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2、行车规定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及地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驾驶员不允许带着思想包袱开车,
31、不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保证行车安全。 (3)驾驶员要避免疲劳驾驶,保持旺盛精力,充足的睡眠,强化自我意识,加强体力锻炼,培养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身体素质,合理安排行车计划,注意劳逸结合。(4)起步时必须观察车内各种仪表,保证正常运行,左右反光镜和车外的障碍情况。严格执行“车未停稳不开门,门未关好不起步”的安全规定。低速起步,顺序换挡,根据道路情况正确使用离合器换挡,做到“八不操作”,保持正确的驾驶姿态,确保安全起步运行。 (5)严格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以及现场公安交警的指挥。严禁超速、超载行驶,按规定正确使用车辆运行中
32、的灯光的作用,确保安全畅通。(6)行经下陡坡、长坡和溜滑路段,严禁脱档熄火滑行,应正确使用排档,利用发动机牵阻作用控制车速。 (7)转向时,根据道路条件,灵活准确使用转向器,严禁双手离开方向盘和原地转动方向。 (8)车辆进站,应提前减速靠边,缓慢进站,停直摆正。 (9)车辆掉头或倒车,若无人指挥,应看清后面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倒车,必要时下车观察。 (10)车辆需要停车时,应提前减速,车速降至5公里时,踩下离合器,轻踩制动踏板,平稳停车。严禁紧急制动(除紧急避险外)。(11)车辆中途发生故障,应靠边停车,拉好手刹,打开双跳,设臵放好故障三角牌,不得防碍交通。不能及时排除故障时,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离开车辆。遇油路故障,严禁直接供油。 (12)掌握灭火方法,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车辆起火时,应及时灭火和报警。(13)收班停车后应挂进低速档或到档,拉好手刹,关好门窗,锁好车门。4、雨天行车规定 (1)保持挡风玻璃清洁,雨刮器灵敏有效,刹车不得有跑偏现象。认真观察道路交通动态,走准路线,根据道路和运行情况,正确使用排挡,安全行驶。 (2)控制车速,处理障碍要提前采取措施,避免盲目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以免车辆侧滑,保持安全的行车距离,严禁脱档熄火滑行。 (3)行经停车险道或被水淹没的道理,在未了解水情路况下,应安全地带停车,防止路基塌陷和塌方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