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务典型案例分析法务典型案例分析一、指定分包案一、指定分包案合同形式:三方协议合同形式:三方协议【案情介绍】【案情介绍】 事由:事由:因业主长期拖欠其指定分包乙公司的工程款,因业主长期拖欠其指定分包乙公司的工程款, 2011 2011年年8 8月,乙公司诉请法院判令业主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月,乙公司诉请法院判令业主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03203万余元及利息。万余元及利息。 审理审理过程:过程:业主以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主体是甲公司(总承包业主以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主体是甲公司(总承包人)、部分指定分包工程款是通过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为由请求追人)、部分指定分包工程款是通过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为由请求追加甲公司为
2、被告,乙公司也同意追加。加甲公司为被告,乙公司也同意追加。 审理结果:审理结果:一审判决: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工程款86.786.7万元,万元,业主不承担责任。业主不承担责任。 后续处理:后续处理: 一审判决后,甲公司多次与业主进行沟通,要求业主实际履行一审判决后,甲公司多次与业主进行沟通,要求业主实际履行付款义务,业主以在其发包的另一项目上,超付乙公司付款义务,业主以在其发包的另一项目上,超付乙公司20.520.5万万元为由,要求在支付欠款时扣除超付款元为由,要求在支付欠款时扣除超付款20.520.5万元。万元。双方沟通未果后:双方沟通未果后: 1. 1.甲公
3、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中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判业主承担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中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判业主承担相应付款责任。相应付款责任。 2. 2.业主业主以以另一项目另一项目超付超付20.520.5万元为由起诉万元为由起诉乙公司乙公司,请求请求乙公司乙公司返还工程款返还工程款,甲公司,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约定与实际履约不一致合同约定与实际履约不一致 合同约定:合同约定:指定分包合同是业主提供的版本,业主在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是业主提供的版本,业主在合同中为加签方,总包方对指定分包方承担工程付款义务。中为加签方,总包方对指定分包方承担工程付款义务。 实
4、际履约:实际履约:业主对业主对指定分包方的付款与结算行使主动权,指定分包方的付款与结算行使主动权,总包方处于被动付款的地位,导致业主违约后的法律责任均总包方处于被动付款的地位,导致业主违约后的法律责任均由总包方承担。由总包方承担。 【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 2. 2.分包款项应付额与实际付款额不一致分包款项应付额与实际付款额不一致 总包方在转付指定分包款项时,存在扣税、配合费及其他总包方在转付指定分包款项时,存在扣税、配合费及其他扣款的情形,但总包方往往未与指定分包人进行书面确认,扣款的情形,但总包方往往未与指定分包人进行书面确认,导致一旦发生争议,指定分包方对扣款全盘否认。导致一旦发生争
5、议,指定分包方对扣款全盘否认。 本案中,总包方认为应当对指定分包方扣税、配合费及本案中,总包方认为应当对指定分包方扣税、配合费及其他扣款多达其他扣款多达5656万余元,除万余元,除1212万元配合费有书面协议以外,万元配合费有书面协议以外,其余款项均未与分包方书面确认。其余款项均未与分包方书面确认。 【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 2. 2.分包款项应付额与实际付款额不一致分包款项应付额与实际付款额不一致 总包方在转付指定分包款项时,存在扣税、配合费及其他总包方在转付指定分包款项时,存在扣税、配合费及其他扣款的情形,但总包方往往未与指定分包人进行书面确认,扣款的情形,但总包方往往未与指定分包人进
6、行书面确认,导致一旦发生争议,指定分包方对扣款全盘否认。导致一旦发生争议,指定分包方对扣款全盘否认。 本案中,总包方认为应当对指定分包方扣税、配合费及本案中,总包方认为应当对指定分包方扣税、配合费及其他扣款多达其他扣款多达5656万余元,除万余元,除1212万元配合费有书面协议以外,万元配合费有书面协议以外,其余款项均未与分包方书面确认。其余款项均未与分包方书面确认。 【警示】【警示】 1.1.签订指定分包三方合同时,合同中要明确付款义务人签订指定分包三方合同时,合同中要明确付款义务人为业主;在合同条款无法修改时,要求指定分包方给甲公司为业主;在合同条款无法修改时,要求指定分包方给甲公司出具关
7、于付款、工期、结算等的承诺函;出具关于付款、工期、结算等的承诺函; 2. 2.提高证据保存意识,保存好施工过程中与指定分包人之提高证据保存意识,保存好施工过程中与指定分包人之间的往来函件、签证、会议纪要等原始书面证据资料;间的往来函件、签证、会议纪要等原始书面证据资料; 3. 3.切实加强对项目施工的管理,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管切实加强对项目施工的管理,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管理等,承担其对指定分包人的监管责任,防止指定分包管理理等,承担其对指定分包人的监管责任,防止指定分包管理混乱状况的发生,保障整体工程顺利完成。混乱状况的发生,保障整体工程顺利完成。 二、指定分包案二、指定分包案合同形式:二
8、方协议合同形式:二方协议【案情介绍】【案情介绍】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20032003年,甲公司承包了某工程。业主指定乙公年,甲公司承包了某工程。业主指定乙公司作为钢结构工程和抗浮锚杆工程分包单位。司作为钢结构工程和抗浮锚杆工程分包单位。 20062006年年4 4月、月、7 7月,甲公司与乙公司先后签订了抗浮锚杆月,甲公司与乙公司先后签订了抗浮锚杆工程、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两份合同中均约定:以业主对工程、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两份合同中均约定:以业主对分包工程最终确认的工程总造价作为乙公司的承包价款;结分包工程最终确认的工程总造价作为乙公司的承包价款;结算由乙公司直接与业主办理。算由乙公司直接
9、与业主办理。 履约:履约:分包工程完工后,乙公司将工程结算书经甲公司分包工程完工后,乙公司将工程结算书经甲公司送交业主指定的造价咨询中心进行审核,业主内部员工签字确送交业主指定的造价咨询中心进行审核,业主内部员工签字确认该金额后,业主又对造价咨询中心的审核结果进行复审。认该金额后,业主又对造价咨询中心的审核结果进行复审。 诉讼:诉讼:乙公司认为该复审总造价过低,于乙公司认为该复审总造价过低,于20112011年年5 5月向法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业主承担连带清偿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业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责任。20122012年年7 7月,经二审法院审理终
10、结,判决甲公司向乙公月,经二审法院审理终结,判决甲公司向乙公司付款,业主在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司付款,业主在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 总包方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未经业主确认,无直接证总包方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未经业主确认,无直接证据证明该合同为指定分包合同据证明该合同为指定分包合同 本案中的分包单位为业主指定,分包合同是总包方与分包本案中的分包单位为业主指定,分包合同是总包方与分包方直接签订的两方合同,主要约定的却是由合同第三方业主与方直接签订的两方合同,主要约定的却是由合同第三方业主与分包方直接办理结算等内容。业主未在该合同上签字盖章,也分包方直接
11、办理结算等内容。业主未在该合同上签字盖章,也未对合同进行追认。分包款项约定由总包方直接支付或委托业未对合同进行追认。分包款项约定由总包方直接支付或委托业主代付。主代付。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该合同对业主没有法律约束力。业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该合同对业主没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在诉讼过程中一直不认可本分包为指定分包,总包方陷于被主在诉讼过程中一直不认可本分包为指定分包,总包方陷于被动诉讼。动诉讼。【警示】【警示】 加强对指定分包的管理,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指定分包的管理,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通过我们日常的法务检查,发现较多项目部管理人员对指通过我们日常的法务检查,发现较多项目部管理人员对指定分包
12、工程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其属于指定分包,与总包方定分包工程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其属于指定分包,与总包方无关,没有纳入总包方分包管理范围。无关,没有纳入总包方分包管理范围。 然而,指定分包合同纠纷案中,一旦分包与业主因为结算然而,指定分包合同纠纷案中,一旦分包与业主因为结算或付款发生纠纷,总包往往被列为共同被告,承担直接付款或付款发生纠纷,总包往往被列为共同被告,承担直接付款责任或连带责任。责任或连带责任。 因此,总包方今后在签订指定分包合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建三三法因此,总包方今后在签订指定分包合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建三三法20112011409409号文件:号文件: 1. 1.尽量避免总包方直接与指定分
13、包方签订两方协议,应签订有业尽量避免总包方直接与指定分包方签订两方协议,应签订有业主、总包和分包方的三方合同主、总包和分包方的三方合同; ; 2.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业主为付款义务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业主为付款义务人; 3.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对指定分包工程量审核、结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对指定分包工程量审核、结算、付款的监控,避免分包单位超收工程款。付款的监控,避免分包单位超收工程款。 三、材料款纠纷案三、材料款纠纷案劳务公司与材料劳务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的负责人为一人供应商的负责人为一人【案情介绍】【案情介绍】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 1. 1.劳务合同:劳务合同:20
14、112011年年3 3月,甲公司(总承包方)与乙公月,甲公司(总承包方)与乙公司(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约定模板、木枋司(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约定模板、木枋由甲公司供应。同时,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模板方料的买由甲公司供应。同时,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模板方料的买卖合同。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模板、木枋由丙公司负责供应,卖合同。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模板、木枋由丙公司负责供应,乙公司负责收货,并且应用于所施工的分包工程。乙公司负责收货,并且应用于所施工的分包工程。 2. 2.甲公司于甲公司于7 7月份与丁公司(其负责人为乙公司该项目月份与丁公司(其负责人为乙公司该项目负责人)补签
15、了一份模板、木枋买卖合同(形式化)。负责人)补签了一份模板、木枋买卖合同(形式化)。 履约过程履约过程:20112011年年7 7月、月、9 9月、月、1212月,甲公司项目部分阶段与丁月,甲公司项目部分阶段与丁公司办理了结算,结算总价为公司办理了结算,结算总价为87.187.1万元,甲公司共向丁公司万元,甲公司共向丁公司转帐支付转帐支付4848万元。万元。 乙公司在履约过程中经常到项目部闹事,到政府部门上访,乙公司在履约过程中经常到项目部闹事,到政府部门上访,以及采取堵门、堵路等极端措施,在当地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以及采取堵门、堵路等极端措施,在当地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甲公司项目部在当地公安部门
16、、劳动监察大队监督下被迫将甲公司项目部在当地公安部门、劳动监察大队监督下被迫将应向丁公司支付的材料款以人工费形式支付给闹事班组。应向丁公司支付的材料款以人工费形式支付给闹事班组。 截至截至20112011年年9 9月,乙公司拖欠丙公司材料款月,乙公司拖欠丙公司材料款62.562.5万元。万元。 诉讼:诉讼:20122012年年1 1月,丙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月,丙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62.562.5万元材料款。万元材料款。 一审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一审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62.562.5万元货款及利息,二审法万元货款及利息,二审法院判决甲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院判决甲公司
17、不承担任何责任。【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 1.1.未选择资信状况较好的分包单位进行合作。未选择资信状况较好的分包单位进行合作。本项目劳本项目劳务公司劳务实力较弱,下面班组多数为当地人员,漫天要价,务公司劳务实力较弱,下面班组多数为当地人员,漫天要价,劳务公司又自身管理不善,导致下面班组多次组织人员闹事,劳务公司又自身管理不善,导致下面班组多次组织人员闹事,给总包方工程进度、社会信誉带来很大影响。给总包方工程进度、社会信誉带来很大影响。 2.2.简单关系复杂化。简单关系复杂化。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模板、木枋由总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模板、木枋由总包方供应,而实际总包方是同挂靠老板自己开办的一家公司
18、包方供应,而实际总包方是同挂靠老板自己开办的一家公司签订的合同(形式化),本案模板、木枋又是劳务单位同实签订的合同(形式化),本案模板、木枋又是劳务单位同实际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将简单的法律关系复杂化。际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将简单的法律关系复杂化。 3.3.项目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将分包单位的材料款,项目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将分包单位的材料款,人工费混为一谈。人工费混为一谈。本案中该项目材料款、人工费全部为一个本案中该项目材料款、人工费全部为一个老板,但从合同签订情况来看,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人工老板,但从合同签订情况来看,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人工费应该支付给劳务公司,材料款应该支付给丁公司。
19、费应该支付给劳务公司,材料款应该支付给丁公司。 由于分包单位下面各施工班组聚众闹事,项目部被迫将所由于分包单位下面各施工班组聚众闹事,项目部被迫将所欠材料款、人工费全部以人工费的形式支付给闹事班组。实欠材料款、人工费全部以人工费的形式支付给闹事班组。实际上埋下了一个很大的隐患,即丁公司材料款未付清,劳务际上埋下了一个很大的隐患,即丁公司材料款未付清,劳务单位款项发生超付。单位款项发生超付。 【警示】【警示】 1.1.在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应先对分包单位的资信状况在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应先对分包单位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进行调查。对于存在承接工程资质条件不具备、资信状况不对于存在承接工程资质条件不具备
20、、资信状况不佳等情形的分包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曾发生过闹事、佳等情形的分包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曾发生过闹事、恶意拖欠民工工资、与总包方有过诉讼纠纷等的分包方一律恶意拖欠民工工资、与总包方有过诉讼纠纷等的分包方一律不得再行合作。不得再行合作。 2.重视合同关系,同哪家单位签订的合同,就应该将款项支付重视合同关系,同哪家单位签订的合同,就应该将款项支付给该单位。给该单位。如在没有办理财务委托付款等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款如在没有办理财务委托付款等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款项支付给非合同相对方,就存在合同方款项未付清的风险。绝不能项支付给非合同相对方,就存在合同方款项未付清的风险。绝不能以以“某个
21、人某个人”为准,为准,“某个人某个人”在法律层面上存在多重身份,既可在法律层面上存在多重身份,既可代表自己,也可代表甲公司或乙公司(一个人兼任几个公司的法定代表自己,也可代表甲公司或乙公司(一个人兼任几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取得其授权的情况下)。代表人或取得其授权的情况下)。 四、不当得利案四、不当得利案送货单位与合同送货单位与合同对方不一致对方不一致【案情介绍】【案情介绍】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20092009年年4 4月,甲公司与乙公司(负责人李某)签订了月,甲公司与乙公司(负责人李某)签订了某项目价值某项目价值550550万元的电线电缆采购合同。李某又联系丙公司与丁公万元的电线电缆采购合同
22、。李某又联系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司签订材料采购合同。 履约过程:履约过程:乙公司负责人李某已被全国通缉,无法联系,甲公司乙公司负责人李某已被全国通缉,无法联系,甲公司在该项目尚欠在该项目尚欠270270余万元的货款未付。余万元的货款未付。 2011 2011年年5 5月,丁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了月,丁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了252252万元电缆,甲公司项目管理人万元电缆,甲公司项目管理人员直接在原告丁公司提供的供货单上签字。员直接在原告丁公司提供的供货单上签字。 诉讼:诉讼:20112011年年7 7月,丁公司因丙公司未支付其货款向法院提起诉月,丁公司因丙公司未支付其货款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甲
23、公司收到了货,未付款,存在不当得利为由,要求甲公司返讼,以甲公司收到了货,未付款,存在不当得利为由,要求甲公司返还货物或支付还货物或支付252252万货款。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万货款。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 1. 1.项目材料验收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直接在第三方提供项目材料验收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直接在第三方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验收。的送货单上签字验收。该单位即不是合同相对方,也不是货该单位即不是合同相对方,也不是货物运输单位,项目材料人员未考虑其签字带来的法律后果。物运输单位,项目材料人员未考虑其签字带来的法律后果。 2. 2.对锁定单价合同材料商的
24、选择不佳。对锁定单价合同材料商的选择不佳。本项目材料供应商本项目材料供应商实际不生产电缆,仅是一个经销商,且成立了多家公司,采实际不生产电缆,仅是一个经销商,且成立了多家公司,采取多种途径取得货源。本案发生后,得知乙公司在同甲公司取多种途径取得货源。本案发生后,得知乙公司在同甲公司的合同未全部履行完之前,于的合同未全部履行完之前,于20102010年年5 5月份在工商局办理了月份在工商局办理了注销手续。注销手续。 【警示】【警示】 1.1.在材料在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后,分公司材料部门应及时向项目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后,分公司材料部门应及时向项目材料管理员、材料验收人员进行合同交底。管理员、材料验收人
25、员进行合同交底。主要交底供应商名称、供应主要交底供应商名称、供应数量、货物规格、合同标的以及其他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数量、货物规格、合同标的以及其他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2.2.项目人员不得随意在非合同相对方的送货单上签字项目人员不得随意在非合同相对方的送货单上签字。如为第三。如为第三方供货,则应及时要求合同相对方给乙公司出具委托第三方供货的方供货,则应及时要求合同相对方给乙公司出具委托第三方供货的函件。函件。 3.3.司属单位在配合司法机关进行相关调查时,应告知司法机关与司属单位在配合司法机关进行相关调查时,应告知司法机关与公司法务部联系,由公司法务部了解其调查原因及目的后提供相关公司法务部
26、联系,由公司法务部了解其调查原因及目的后提供相关资料,谨慎履行配合义务。资料,谨慎履行配合义务。五、对外担保案五、对外担保案项目部擅自向第三方提项目部擅自向第三方提 供租赁担保供租赁担保【案情介绍】【案情介绍】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甲公司(总包方)与乙公司签订三份劳务分甲公司(总包方)与乙公司签订三份劳务分包合同。包合同。20082008年年6 6月,乙公司与丙租赁部、丁租赁部签订月,乙公司与丙租赁部、丁租赁部签订周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转材料租赁合同,向其租赁架料。,向其租赁架料。 担保:担保:20082008年年6 6月,项目部向上述出租单位出具月,项目部向上述出租单位出具承诺书承诺书承诺:若乙
27、公司没按合同支付租赁费、归还租赁材料,则由承诺:若乙公司没按合同支付租赁费、归还租赁材料,则由甲公司负责归还材料并支付租金,完成合同承担的责任。甲公司负责归还材料并支付租金,完成合同承担的责任。 诉讼:诉讼:20122012年年2 2月,丙、丁租赁部业主向法院就料具租赁月,丙、丁租赁部业主向法院就料具租赁的租金及料具归还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甲公司与乙公司的租金及料具归还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甲公司与乙公司向其支付租金、费用、违约金、赔偿金额等共计向其支付租金、费用、违约金、赔偿金额等共计244.9244.9万元。万元。【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 项目部公章管控不严,擅自对外提供担保,导致甲
28、公司承担连项目部公章管控不严,擅自对外提供担保,导致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风险。带责任风险。该项目部公章使用记录不全,缺乏完整档案资料。该项目部公章使用记录不全,缺乏完整档案资料。【警示】【警示】 1.1.项目项目部公章应由分公司指定的专人保管部公章应由分公司指定的专人保管,分公司同公章保,分公司同公章保管人签订管人签订公章保管协议书公章保管协议书,明确公章保管人的权利、义,明确公章保管人的权利、义务及使用不当的后果。项目部公章的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应务及使用不当的后果。项目部公章的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应严格按照公司公章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按照公司公章管理规定执行。 2.2.项目凡需对外使用公章的管理人
29、员项目凡需对外使用公章的管理人员应增强公章管理意识,应增强公章管理意识,严格公章使用的审核制度严格公章使用的审核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重危及公,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利益的行为。司利益的行为。 六、单方终止合同案六、单方终止合同案盲目签订大额合同,盲目签订大额合同,其后单方终止其后单方终止【案情介绍】【案情介绍】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总包方于总包方于20112011年年7 7月月5 5日与供应商就某项目签日与供应商就某项目签订进口木方买卖合同,暂定合同金额为订进口木方买卖合同,暂定合同金额为395395万元。万元。 履约:履约:该公司已送货该公司已送货19.2319.23万元,后总
30、包方以其供应进万元,后总包方以其供应进口木方价格太高为由,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招标,选用其口木方价格太高为由,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招标,选用其他供应商,供应普通木方,原供应商一再要求总包方履行原他供应商,供应普通木方,原供应商一再要求总包方履行原合同,总包方均予以拒绝。合同,总包方均予以拒绝。 诉讼:诉讼:原供应商以货物大量积压仓库,造成巨大损失为原供应商以货物大量积压仓库,造成巨大损失为由起诉总包方,要求总包方赔偿损失。由起诉总包方,要求总包方赔偿损失。【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 签约时未全面考虑项目所需,盲目签订大额采购合同,签约时未全面考虑项目所需,盲目签订大额采购合同,总包方准备终止
31、合同时既未和供应商沟通,也未向供应商发总包方准备终止合同时既未和供应商沟通,也未向供应商发送解除合同的函件送解除合同的函件【警示】【警示】 1.1.在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时,合同数量要谨慎约定。在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时,合同数量要谨慎约定。当前经济形当前经济形势不容乐观,材料价格走势不好预测。遇价格下跌时,供应商会积势不容乐观,材料价格走势不好预测。遇价格下跌时,供应商会积极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遇价格上涨时,供应商会以各种理由要求极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遇价格上涨时,供应商会以各种理由要求总包方提高合同单价,否则就拖延供货或不供货,而多数供应商为总包方提高合同单价,否则就拖延供货或不供货,而多数供应商为
32、民营企业,总包方又很难真正追究到供应商的违约责任。民营企业,总包方又很难真正追究到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2.在材料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材料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必要的手续,保留书面证据,防止供应商索赔。履行必要的手续,保留书面证据,防止供应商索赔。比如在下达需比如在下达需用计划时一定要对方授权人在总包方书面计划单上签字,不能简单用计划时一定要对方授权人在总包方书面计划单上签字,不能简单电话通知;解除合同时要向对方发送书面函件。电话通知;解除合同时要向对方发送书面函件。七、违法分包七、违法分包【案例】【案例】 某钢结构工程分包案:某钢结构工程
33、分包案:分包方A公司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仅能承接单体建筑面积6000平米及以下的钢结构工程,我司分包工程建筑面积为18000平米,超过了A公司的承接范围。且在施工过程中,该分包方A公司将工程再次分包给了B公司。A公司与B公司因结算产生争议,于2012年4月以违法分包为由将我司连带起诉至法院,要求我司支付594万元。本案历经一审、二审,目前正在重审一审过程中,我司极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案例】【案例】 某项目违法分包案:某项目违法分包案:我司将8栋别墅主体工程违法分包给A公司,A公司又将工程转包给张三个人。张三与A公司因结算产生争议,于2010年3月将我司连带起诉至法院,要求我司支付
34、500万元,但我司对分包单位的款项已基本付清。本案历时5年,历经一审、二审、再审、重审,目前正在重审一审阶段,我司有可能因违法分包承担相应的责任。 【违法分包主要表现】【违法分包主要表现】 1、分包方资质不符合要求; 2、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3、总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业主同意而进行分包; 4、我司作为专业分包工程的承包方,将专业分包工程再专业分包; 5、劳务分包中,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 【法律后果法律后果】 1、分包合同无效。、分包合同无效。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分包工程将可能据实结算,即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标准结
35、算工程价款; 2、发包人可以解除总包合同,并追究我司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以解除总包合同,并追究我司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要承担因违法分包给发包人带来的质量、工期延误和重新选定合法承包人的损失; 3、我司依据无效分包合同取得的收益为非法所得,法院可以、我司依据无效分包合同取得的收益为非法所得,法院可以依法收缴;依法收缴; 4、我司将对分包方欠付农民工工资、分包方工人受伤主张赔、我司将对分包方欠付农民工工资、分包方工人受伤主张赔偿、分包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等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偿、分包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等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法律建议法律建议】 1、各单位分包合同主管部门要把好资质审查关,在招标文件中、
36、各单位分包合同主管部门要把好资质审查关,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分包方所需的资质。在选择分包方时,对于没有资质、资质过明确分包方所需的资质。在选择分包方时,对于没有资质、资质过期、超越资质、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分包期、超越资质、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分包方严禁其参与投标,在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时,必须在政府或工商信方严禁其参与投标,在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时,必须在政府或工商信息系统网站对其资质情况进行查询,分包方自行提供资质的,应对息系统网站对其资质情况进行查询,分包方自行提供资质的,应对其原件进行审查。其原件进行审查。 2、总承包资质和专业分包资质不能在我司承接劳务分包
37、工程。、总承包资质和专业分包资质不能在我司承接劳务分包工程。我司作为专业承包方时,不得将专业分包工程再行专业分包。我司作为专业承包方时,不得将专业分包工程再行专业分包。 3、采取多种方式使业主对我司的分包行为进行确认。比如总包、采取多种方式使业主对我司的分包行为进行确认。比如总包合同明确约定允许总承包单位自行分包的内容;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合同明确约定允许总承包单位自行分包的内容;在项目履约过程中,与业主的各种会议纪要、往来函件中明确。与业主的各种会议纪要、往来函件中明确。 八、签订主体与盖章主体不一致案八、签订主体与盖章主体不一致案 【案情介绍】【案情介绍】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某分公司一专业
38、分包单位,合同签订报审过程某分公司一专业分包单位,合同签订报审过程中的签订主体为:中的签订主体为:“华远公司华远公司”。最终分包单位在盖章的时候。最终分包单位在盖章的时候却是某却是某“华运公司华运公司”。 履约过程:履约过程:向该单位的付款等往来函件均针对向该单位的付款等往来函件均针对“华远公司华远公司”进行。进行。 【存在的风险】【存在的风险】 1.1.分公司向其支付工程款项的为分公司向其支付工程款项的为“华远公司华远公司”,一个非我,一个非我司合同签订的单位,存在工程款无法追回的风险。司合同签订的单位,存在工程款无法追回的风险。 2. 2.实质合同签订方实质合同签订方“华运公司华运公司”向
39、我司主张未付款的违约责任。向我司主张未付款的违约责任。 3. 3.我司有可能最终的付款数是该工程造价的两倍。我司有可能最终的付款数是该工程造价的两倍。 【法律建议】【法律建议】 以严肃和谨慎的态度对待合同中的每个字、每个词、每句以严肃和谨慎的态度对待合同中的每个字、每个词、每句话,不要抱着话,不要抱着“合同仅仅是一种形式合同仅仅是一种形式”的观念,草率地、含糊的观念,草率地、含糊地对待合同。要知道,白纸黑字的合同是当事人权利义务分配地对待合同。要知道,白纸黑字的合同是当事人权利义务分配的基本依据,签字后就必须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基本依据,签字后就必须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谢谢大家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