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人事部设计制作信息来源:成都劳动保障信息网信息来源:成都劳动保障信息网员 工 社 会 保 险 知 识培 训 社会保险的意义社会保险的意义 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而建立的一种安全制度 各项不同性质、作用和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构成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它主要是由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安置等制度组成 职工社保的分类 居民户口 成都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成都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农村户口 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员综合社会保险购 买购 买综合保险 参保范围:本
2、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以及无单位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费标准根据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进行缴纳,综根据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进行缴纳,综合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合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其中,有用缴纳。其中,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承担人单位的由单位承担14.5,个人承担,个人承担5.5,个人承担的缴费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个人承担的缴费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缴; 综合保险能享受的福利1234工伤补偿老年补贴医疗费报销医疗个人账户 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
3、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5女职工生育补贴1工伤补偿一、什么是工伤(p19)二、工伤申请的程序1、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7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亡性质认定申请2、提供相应材料3、社保机构进行调查认定4、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商业保险公司按国家相关标准,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偿。注意事项: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所需抢救费用或住院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综合保险2老年补贴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发给老年补贴,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十本人综合保险年平均缴费基数本人累计缴费年限数
4、0.6。综合保险3医疗费报销1、条件连续按时足额缴费满6个月以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的住院医疗费2、报销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的商业保险公司3、标准 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起付标准十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75十累计缴费年限数0.5)。按上式计算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的最高金额,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不超过人院前6个月本人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8倍。综合保险4个人医疗账户1、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缴费基数的8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建立老年补贴个人账户。(以个人缴纳的5.5记人个人账户,其余的2.5从单位缴
5、费中划入)2、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年4月30日以前对上年度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按当时人民银行规定的居民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计人一次利息。3、参保人员应保管好医疗个人账户密码,需要变更密码时,可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定点药店进行修改4、人员中止综合保险关系的,本人可以在满6个月后凭综合社会保险卡、身份证等,到办理综合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退还本人医疗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综合保险5女职工生育补贴一、条件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综合保险连续缴费满1年或累计缴费满2年的,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生育补贴,二、程序享受生育补贴的女职工在生育后
6、六个月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女职工生育补贴待遇。需带齐手续:劳动合同书、生育女职工本人户口及身份证、计划生育部门制发的生育服务证或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一孩通知单、婴儿出生证、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出院证明、婚姻证明、单位财务兼章的非经营性收据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三、补贴标准(p36)综合保险一、用人单位为招用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按20%费率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享受失业补贴待遇。二、综合社会保险失业补贴月标准为170元。缴费累计每满1年发放1个月标准的失业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P4)法律依据: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失业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失业补
7、贴实施细则补贴实施细则失业补贴综合保险综合保险的接续与断交一、综合转社保一、综合转社保已参加综合保险的从业人员,由非城镇户籍转为城镇户籍的,已参加综合保险的从业人员,由非城镇户籍转为城镇户籍的,应改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办法执行,综合保险老年补贴个人帐应改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办法执行,综合保险老年补贴个人帐户储存额转入新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缴费年限连续户储存额转入新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计算。二、断交二、断交男不满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参加综合保险的非城镇户籍周岁的参加综合保险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不在本市从业或停止从业以及虽满上述年龄但累计从业
8、人员,不在本市从业或停止从业以及虽满上述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不满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可以在出现上述情形的年的,可以在出现上述情形的6个月以后,凭个月以后,凭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向社会保险经办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将个人账户中的按本人缴费基数机构申请将个人账户中的按本人缴费基数8(5.5%+2.5%)计计算的累计储存额算的累计储存额(包括利息包括利息)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同时终止综合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同时终止综合保险关系。保险关系。综合保险其他综合保险增减上报时间综合保险为什么综合保险卡会迟迟拿不到能享受的福利1234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
9、伤保险失业保险 成都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成都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5生育保险社会保险1基本医疗保险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l54号1、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单位和人员(已在省本级和本市行政区域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2、缴费标准公司承担:6.5%,个人承担2%3、个人账户单位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金不得提取4、支付范围(P18)医疗保险医疗保险 起付标准和最高限额 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符合条件并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住院医疗服务协议
1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下同)1 60元,市外转诊起付标准为2000元。最高限额不超过成都市年平均工资水平的4倍 支付范围(p20)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医疗保险 欠费的处理:欠费3个月以下补足的,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个体参保人员欠费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欠费期间的保费不能补缴。重新参保后,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如何才能在退休年龄后领到医疗保险补贴如何才能在退休年龄后领到医疗保险补贴时间点:2008,11,18前: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满1 5年的后:初次参加医疗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满l 5年或累计缴费满20年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的断交与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
11、医疗保险之间的关系转移和接续(p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之间的关系转移和接续会保险之间的关系转移和接续(p1)社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部职工缴费标准:缴费标准: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保险费,由单位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享受待遇:享受待遇:支付标准: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75%;“全
12、自费”,是指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中,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标准的个人需全部负担部分支付范围:p7-821基础养老金/社会统筹个人帐户单位缴纳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基数之和的20个人缴纳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连续缴费10年或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社会保险2养老保险的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全额转移,缴费工资基数、
13、缴费年限分别换算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全额转移,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年限分别转换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社会保险3工伤保险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0.84%社会保险哪些属于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
14、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
15、险待遇。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的认定程序一、上报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需提供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社会保险
16、4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以下简称单位和职工)缴费标准: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社会保险失业保险能享受失业补贴的情形: (一)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职工: (二)濒临破产的企业在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 (三)依法被撤销、解散单位的职工; (四)依法关闭、停产整顿单位被精简的职工; (五)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 (六)被辞退、除名或开除的职工: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
17、享受失业保险的职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不足12个月的; (二)在中等以上学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 (三)被劳改、劳教人员; (四)经单位同意自愿辞职的; (五)自动离职的。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的办理程序 1、职工失业后,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签发处理职工的有效文件的30日内,将失业职工档案,随同成都市失业职工档案转移通知书,送达失业职工本人户口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2、失业职工应在接到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文件之日起的30日内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成都市失业职工失业救济金领取证和成都市城镇待业人员待业证。逾期不办理
18、失业登记的,不享受失业救济。3、失业职工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按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本人按月领取失业救济金和门诊医药费。连续两个月未按规定领取的,作自动放弃失业救济待遇处理。社会保险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和发放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
19、资标准的70执行社会保险5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所有企业职工参保范围:所有企业职工享受补贴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三)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社会保险参保居民确诊怀孕后,应到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卡,进行妊娠期间门诊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正常分娩享受的待遇: (一)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定额补助 (二)住院分娩定额补助 (三)分娩期间新生儿护理费 (四)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生育补贴社会保险女职工:(一)生育津贴(p17)(二)生育医疗费男职工: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的,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其他补贴待遇谢谢大家2010年8月8日